维权,您排在第几号?——自由与公权力

钱浩成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所谓社会的制度,归根到底就是解决人的自由度问题。因此,社会的公权力,就是为了维护和保障个人自由度而设立的。
奴隶社会,分为奴隶和奴隶主两个层次,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度。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使社会多层次化,这意味着人自由度的扩展。这导致两个层次的奴隶社会的解体。人类进入多层次的封建社会。当然,封建社会也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结构自由度的社会管理机制。其中,刑不上大夫,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象征。
当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后,社会复杂程度进一步深化。社会分工的复杂化,导致简单的社会层次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因此,以等级制度特点为标志的封建社会,自然就要被淘汰。伴随而来的,必然是只有职业分工,而无等级的民主社会。相应地,公平、公正、公开,就成为社会的基本原则。
所谓社会的公权力,本质就是对社会人的自由度界定的一种保障。而反映和体现公权力真实存在的因素,就是相关的公平和公正,其本质也就是间接地保障了人的相应自由度。因此,公权力的函盖范围,决定了这个社会里人的自由程度;而体现公权力的公平和公正的正确程度,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发展可能性;相对而言,体现社会开放性的公开的程度,就是公权力能否得到正确使用的保障。
当公权力与金钱结合后,社会公权力,开始私有化。其结果就是破坏了社会人自由度的平衡,将人的自由度,进行了等级化。这自然,就是一种倒退。而这种倒退的具体表现,当然就是侵权。
反观当今的中国,公权力被一D制所垄断,而且又没有公开的监督。这样的背景,其实就意味着公权力集团化私有化。当商业经济介入时,这个公权力,就被帖上了价码标签,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商品,而完全全面地私有化了。这个事实,就意味着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的自由度,也已经被帖上标签商品化了。也就是说,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的任何行为,都被打上了商品的价码。其直接结果是人全面地失去了自由,反映的现象是无孔不入的广泛性的侵权。而无社会公平性原则的维稳,其实就是一道来自于皇帝的公权力全面性私有化的授权。
回顾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或社会动荡,表面看是因人们走投无路而奋起的反抗,其本质就是反抗者已经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自由,而进行的一种抗争。
理解了自由和公权力的关系,就不难推测公权力已经私有化下的未来中国的走向。可以说,在社会公权力私有化下,社会行为标准商品化的中国,维权的行为将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甚至是每一个踏上这片土地的任何人的具体事实。所不同的只是时间上的早和晚而已。用一句旧话来形容当今的中国,就是酱缸文化的回归;而反映这种现象的典型的影视作品,就是描写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
昨天有“海龟”用燃烧瓶进行抗争,今天有原信访办主任的上访,明天可能就会轮到您。而原“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研究生委员会主任,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的冯正虎先生,已经领到了维权的“号牌”,而且被强行安排在国际部门。这些事实,是不会因您今天的地位高低或财富多寡决定的。您再看看陈良宇、黄光裕等。因此,礼貌而客气地问您一声:维权,您排在第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