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奸自己犯法吗?”这个比郭德纲还逗的男人,终于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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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lge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最近,在微博、B站等各大视频网站上,一个讲刑法的老师火了。
原因嘛,就是他讲课的风格实在是太过于风骚了。 ​ 先看那些让人脑洞大开的案例:
1、偷毒品算盗窃吗? 2、嫖娼不给钱犯法吗? 3、养的狗咬了人,主人要坐牢么? 4、小三索要精神损失费算是敲诈勒索吗? 5、趁女孩洗澡把她的财物衣服都抢走,是抢劫吗?

这些问题是不是狗血又奇怪,但确实又是大众不了解的。
而这个男人,却总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楚其中的法律知识。
他就是罗翔,一个讲案例比讲段子都好听的男人。




“我就曾经碰到过一个案件,极其搞笑。”
罗翔的刑法课程中,很多案例是类似这样的开场。
“搞笑”、“段子”、“相声”是网友们对罗翔授课最直观的感受。


先来看看罗翔老师“一战成名”的几个案例:
案例1:“我强奸我自己,犯法吗??”
话说,甲乙两人是室友好闺蜜,结果俩人闹了矛盾。
甲怀恨在心,于是从网上花钱找了个大哥,去强奸她的室友乙。
当天晚上,趁黑出动的大哥跑来寝室准备动手。
结果因为乙不在寝室,大哥错把甲当成了乙给强奸了。


于是整件事就变成了,甲掏钱雇人强奸乙,结果到头来把自己给坑了……
那么这件事里甲到底犯了什么法?
答案是:强奸罪未遂。
那如果甲去报案怎么算?
只见老师性感地摸摸下巴,笑着说:
这个叫自首……


案例2:【粪坑案】。
此案例是罗翔老师每年必讲的一个经典案例。
上世纪80年代,一个妇女干部,冬天的时候骑着车,碰到歹徒要强暴她。
这位妇女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反抗,只能假装就范,但她找了个借口:“大哥,这个地方不平坦。“
歹徒觉得也有道理,于是两个人找到了一个平坦的地方。
女干部劝说歹徒脱衣服,歹徒一听更开心了。


没想到就在歹徒脱衣服双眼被蒙住的瞬间,妇女眼疾手快,一把把他推进了粪坑。
出于一个人基本的求生欲望,这位歹徒往上爬,妇女踩一脚;
歹徒第二次往上爬,妇女又踩一脚;
第三次往上怕的时候,妇女又踩一脚,这次歹徒彻底掉进了粪坑,最后被淹死了……
提问:这种情况下,该名妇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当年此案引起了很大争议,还有人细分了一下,说第一脚是正当防卫,第二脚是防卫过当。


而罗翔老师是如何解答的呢:
“要采取事前一般人标准,而不是事后理性人标准。事前一般人标准,就是把自己代入进去,以当时的情况进行判定。”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
不能事后诸葛亮,不能用所谓的上帝视角”去评判当事人采取的措施。
紧接着,罗翔老师又反问一句:
“如果你是这个妇女,你踩不踩?”
“踩!不仅要踩!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合适得不得了。”


而且更厉害的的是,老师还友情的提醒:
“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
就问你狠不狠吧。


这样讲起来很搞笑但细品又很有道理的案例,罗翔老师还讲过很多。
“看小黄书会被处罚吗?”


“用望远镜看女生宿舍构成犯罪吗?”


“狗咬我,我把狗咬死了属于正当防卫吗?”


他讲的这些刑法案例,一个比一个离奇。
而每个案子到了他嘴里,就是一场别开生面的相声现场,满满都是知识点。
最重要的是,不枯燥。
还有种小时候看《天网》+《走近科学》的紧张刺激感。


但他讲解中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以及猝不及防的人性探讨,又让人觉得特别接地气。
“熊猫追杀你,能不能反杀?”
熊猫是国宝,好像杀不得;但不反杀,自己却有可能死,怎么办……
看罗翔老师给出的答案:
真遇上这种事情,大胆应对,因为咱们人类是无价之宝。


“贪污2.3亿为什么还不该被枪毙?”
1998年深圳的邓宝驹案,短短三年之内贪污公款2.23亿,光二奶就包了8个。
其中八奶小青跟了他一年,就拿了2000多万。
可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
“一天得赚八九万,这种赚钱的速度大家想不想做他二奶?你发自内心地问问自己想不想,老实说我是想的!”


还有09年湖北的邓玉娇案,一个修脚女工在娱乐城被几个邓姓公务员用钱砸。
他愤慨:
“这人坏透了,居然用钱砸人,怎么不砸我呢?!”


罗翔老师的视频,只要点开一个,就会边笑边看,边看边笑,看完了还想看,根本停不下来。
然后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看了几十分钟刑法课了……
这种看法,用满屏的弹幕来说,叫做“上头了!”


因为罗翔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热爱用“张三”这个名字举例。
基本什么奇葩的犯罪,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张三都干过。
在他的视频中,一般都会“开门见三”,只有偶尔会“三三来迟”。
张三冒充贝克汉姆跟贝克汉姆最疯狂的女粉丝发生了关系……
张三骑着自行车摔在地上,腿摔折了,钱撒了一地……
张三在越南境内开了一枪,把中国境内的一只猪给打死了……


所以,“张三”现在又被网友们称为“法外狂徒张三”。
而罗翔老师,也被网友送上外号:
“法考届的郭德纲”。


在这样的氛围下,罗翔老师迅速火爆全网。
他还创造了一个记录:B站涨粉最快。
3月9号入驻B站,短短半个月,他已经有了305万的粉丝。


一条很简单的问候视频,点击量就达到了近600万,还成为了全站第1名。


而在这些粉丝中,很多人根本就不是学法律的。
学计算机的,学服装设计的,学医的,学化学的,比比皆是。


为什么大家都如此喜欢听他的课呢?
因为他是法律人,却没有想象中法律人的冷眼旁观和孤傲不群。
所有无厘头的调侃,都建立在他深厚的法学素养之上。
他像拉家常一般,在法律里注入了风趣、内涵和独有的态度。
他的有趣,就有趣在:平等、真实、共情和理解。


看似段子手的罗翔老师,其实是货真价实的高水平法学学者。
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他还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十位教师之一。
他的课必须早上6点就要去占座,晚了不仅占不到座位,就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


在期末考试完,罗教授不仅给每个同学签名,还会在上面郑重地写下——“做法治之光”。


《今日说法》也曾邀请他上节目普法。


他曾说:
“如果你能够成为一场光,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而周边的人被照亮,你自己也能被照亮。”


韩愈《师说》中有句话: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践行着理想,将这束光照得更远。
他坚持法律一定是有温度的。
“刑法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不能强人所难,更不能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被告。”


他告诉大家,要多读书来对抗平庸的生活。
“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高级的快乐,所以我们之所以读书、行路,就是希望我们能不断地享受高级快乐。
你的眼目如果永远只关注地下,你永远不知道向上看有多么快乐。”


他时刻警醒着自身和大家:
“不要高看自己,否则人生中除了充满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也不要低看自己,即便卑微如尘土,依然也有不朽的价值。”


他评论韩国N号房事件。
“为什么这类恶心的案件总是会发生,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们有没有学会去尊重他人。
一个尊重别人的人,就不会把他人作为玩物,一个尊重人性的人,同样也能够尊重自己,而不会沉溺于这些败坏低级的趣味之中。
法律应该给予女性更多关心和关爱,作为男性,也应该发自内心的去尊重女性。”
有人说:他改变了我的价值观。
有人说:老师讲的不是法律,是道德,是人生。
有人说:我心中的法学前辈或许就是这样,一半是理性,一半是情怀。
明明很多人根本不是学法律的,为什么大家却对他如此推崇呢。
因为她身上有一种学者的善良和正义,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去让你靠近他。
他让我想起80多年前的西南联大。
那种对学术的尊敬、对思考的坚持、对求知的欲望、对育人的奉献,这种赤子之心正是这个社会所稀缺的。


罗翔老师在网络的爆红,是好事。
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懂法,对待社会事件非黑即白。
看看每逢公共事件,“别审判了直接死刑吧”、“这种人渣也有律师辩护?”、“这就是民意!”、“这也犯法啊?”这样的言论,在网络上都有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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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down2017
问:习包子称帝千秋万代,符合宪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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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mot
这老师是不是看透了,法治社会从根本上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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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me
中国人治社会,很想知道学法律的会不会时不时有一种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