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的回答,现在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第一个孩子是petitioner, 两个孩子的收入都满足担保条件,第二个孩子比第一好一些,但因为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住,近期不会换地方,所以不以第二个孩子作为petitioner,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必要两个孩子都做担保人?不介意两个孩子都填864只要能使case stronger. 另外除了864, 还有一个864 A也要填对吗?看有人list里有,有人没有。 zisede 发表于 2/3/2020 2:07:43 PM
我觉得petitioner满足条件就行,不需要joint sponsor。
I-864A是给填I-864的sponsor(petitioner或joint sponsor)的household member填的,如果需要算那些household member的收入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