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担保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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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ede
楼主 (北美华人网)
两个孩子都在美国, 绿卡以其中一个人名义申请,财政担保人要不要把两个人都算上,这样更好还是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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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cct
没办法两个人都算上的,除非他们住在一起。住在一起,或一个把另一个claim为dependent,才能算household member,把两个的income算在同一个household income里。否则,如果他们不住在一起,那要么递交I-130的那个人(petitioner)自己的household income够,要么找一个joint sponsor,那个人要自己的household income够。但是petitioner和joint sponsor的收入不加起来的,因为他们不是在同一个household里。如果你一个孩子当petitioner,另一个孩子当joint sponsor,两个人每人都要填一份I-864;那不如第二个孩子直接当petitioner,只用填一份I-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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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ede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现在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第一个孩子是petitioner, 两个孩子的收入都满足担保条件,第二个孩子比第一好一些,但因为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住,近期不会换地方,所以不以第二个孩子作为petitioner,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必要两个孩子都做担保人?不介意两个孩子都填864只要能使case stronger. 另外除了864, 还有一个864 A也要填对吗?看有人list里有,有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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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cct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现在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第一个孩子是petitioner, 两个孩子的收入都满足担保条件,第二个孩子比第一好一些,但因为父母在第一个孩子那里住,近期不会换地方,所以不以第二个孩子作为petitioner,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必要两个孩子都做担保人?不介意两个孩子都填864只要能使case stronger. 另外除了864, 还有一个864 A也要填对吗?看有人list里有,有人没有。
zisede 发表于 2/3/2020 2:07:43 PM


我觉得petitioner满足条件就行,不需要joint sponsor。

I-864A是给填I-864的sponsor(petitioner或joint sponsor)的household member填的,如果需要算那些household member的收入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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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ede
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