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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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5560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按这,国务院李克强基本应该承担最终责任。省,直辖市只能宣布常见传染病。 就像法官因为有上级打招呼而徇私枉法,法官还是要负最终责任。 ===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1/content_19023.htm
你是包子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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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rab
党领导一切,党大于法
包子不同意,李不能擅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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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e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P
Pompom
国内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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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dog
每个小组长都是他,唯独这个小组长躲得远远的,真是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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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5560
不是。只是觉得这次李克强被包子抓住了把柄,可能在劫难逃了。 不过这窝囊总理不当也罢,共青团出身的,都是老师的乖宝宝。想当年毛这么强势,周也会坚持一些底线。当初将总理让给薄督,说不定还能和包子相互克制。
你是包子的人吧 萏 发表于 1/27/2020 5:44:00 PM
焱焱
不是党国嘛,党领导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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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dog
以前甩给影帝还行,问题是地球人都知道小强是吉祥物啊,真不好甩
心是一亩田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