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Avrill的帖子医院流程不规范,和电子化有什么关系。更和大数据八竿子打不着 letgogogo 发表于 12/27/2019 1:44:50 AM
修改的时候没有把备份的数据都处理干净 riveroam 发表于 12/27/2019 12:27:37 PM
timestamp 了解下? Dr.Evil 发表于 12/27/2019 12:29:42 PM
产妇: 医院不仅延误治疗,还修改电子病历 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女士入住凭祥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凭祥妇幼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女士进产房待产。但由于胎位不正难产,当晚8时30分许,黄女士被送进手术室,医院给她进行了剖腹产。当晚10时许,黄女士剖腹产下女婴毛毛。但毛毛出生后,始终未能建立自主呼吸,虽经极力抢救,未见好转,最终于5月5日清晨死亡,死亡原因为“ 新生儿重度窒息”。 为了弄清楚毛毛的死因,10天后,黄女士爱人到凭祥妇幼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女士治疗的病历才被查封。 “我仅是正常临产住院,是医院处置错误,延误了治疗。”黄女士说,生产当天,产程一度停滞,在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凭祥妇幼院延误4个小时之后才采取剖宫产措施,直接导致毛毛因重度窒息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2018年8月8日,黄女士一家将凭祥妇幼院告上凭祥市法院,要求凭祥妇幼院承担五成责任,赔偿其各项损失15万余元。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茂江代理了该案,有从医经历的覃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经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已经修改,遂申请对电子病历进行鉴定。 2019年6月5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就医院方保存的相关电子病历作出司法鉴定意见,确认黄女士及其孩子的35条病历数据中,存在修改痕迹,又无法确定修改了哪些内容。 黄女士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应当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妇幼保健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其各项损失37.3万余元。
医院流程不规范,和电子化有什么关系。更和大数据八竿子打不着
修改的时候没有把备份的数据都处理干净
timestamp 了解下?
国内乱改病历根本不当回事
我反而觉得电子化有好处,起码改了还是能查出来的
raw log 都能改,别说 time stamp,上面的问题估计是孕妇姓赵并且医院忘了修改云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