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又开始打架了?双11前,京东起诉天猫索赔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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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ason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双11”临近,电商平台“二选一”之争又开始了。

京东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的管辖权异议问题近日有了结果,最高法二审驳回了天猫“案件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主张,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据这份10月9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京东起诉认为天猫通过签订“独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猫开设店铺的众多品牌只能在天猫开店,而不得在京东参加促销活动和开店,这种“二选一”行为,侵犯了京东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赔京东10亿元。





管辖权裁定一出,意味着“东猫案”或将进入实体审判。

近年来电商平台的崛起与衰落此起彼伏,时常将矛头指向电商巨头阿里的“二选一”之争,随着新晋电商平台迅速崛起,而愈发激烈。

近日,阿里、京东、拼多多三方高层先后为“二选一”发声,阿里方面认为,这是正常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拼多多认为,这是不对等的商业契约;京东认为,这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裁定书显示,原告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京东诉称,2013年以来,三被告不断以“签订独家协议”“独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两原告运营的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京东将其概括为“二选一”。

为此,京东请求法院的判令:1、确认三被告在本案所确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停止限定商家只能与被告进行交易、停止限定商家不得与两原告进行交易等行为;

3.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因其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以及赔礼道歉及支付维权开支。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业务部主任李亚介绍,“二选一”现象在电商圈早已不是个例,但是真正到最高法院审理的,这是电商圈第一例。

李亚介绍,在“东猫案”中,据京东起诉状,“二选一”条款从表面上看符合我国《反垄断法》中“限定交易”的规定,“但是,要适用这一法律的前提是,限定‘二选一’的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此行为确实扰乱了市场竞争。

因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合同的达成是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完成的,如果平台不存在强迫交易等行为,‘二选一’就应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曲创认为,“二选一”是商业竞争、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平台竞争中的常见用户策略,在传统行业也普遍存在。至于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得看是否对市场竞争机制和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

曲创还认为,此次向天猫提起诉讼的并非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的商家,而是作为平台竞争对手的京东,这说明“二选一是平台与平台之间对商家用户的竞争方式,从中感到威胁、受到损失的是平台的竞争对手,而不是作为争夺对象的商家,至于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则更远更不确定了。”

对于当下热议的电商平台“二选一”之争,多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平台关于“二选一”的论战,目前仍停留在“口水战”的层次,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东猫战”则向司法者提出挑战,

即法律如何界定互联网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电商圈反垄断诉讼第一案”的最终审判结论对电商行业的持续良性竞争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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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lpilerd
平台独签这种事很常见啊。独签可以换到更好的平台资源,广告位什么的更靠前。漫画小说什么的不是早就有了嘛。

而且双十一本来就是淘宝的构思,京东搭人家顺风车搞双十一活动还要反咬一口,也太不要脸了吧。有能耐他们搞自己的购物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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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sgheg
6.18就是京东的购物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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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e
平台独签这种事很常见啊。独签可以换到更好的平台资源,广告位什么的更靠前。漫画小说什么的不是早就有了嘛。
而且双十一本来就是淘宝的构思,京东搭人家顺风车搞双十一活动还要反咬一口,也太不要脸了吧。有能耐他们搞自己的购物节呀。
coalpilerd 发表于 10/30/2019 10:03:19 PM


用更好条件获得独家销售权,和强迫商家二选一之间的区别了解一下。。

类似行为也就在中国能搞。。欧美任何地区敢这么做,分分钟被政府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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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es
马云越来越像外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