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符合入籍申请的连续居住5年的计算办法

旅行的意义
楼主 (北美华人网)
10年绿卡今年10月到期,中国护照9月也到期了,在这里住了大于10年,想直接申请入籍. 但是看了申请资料,我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居住时间有点疑问,不知道怎么算我的居住时间达不达到要求,想请教一下大家,能不能帮我算一下,数学不好,请原谅.

我在2013年曾经回中国,待了10个月,到2014年2月21号回美国,海关当时在护照作了记号,写了10个月在上面,并告诉过我入籍的话这10个月不算在美国的时间. 我当时没有想过入籍,也就没有在意这事.要是这样的话,我的5年连续居住期是不是从2014年2月21号开始算? 那么我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入籍? 要是要等到明年2月才行,是不是我的绿卡必须先renew?
达拉斯佩顿
2 楼
楼主什么时候拿的绿卡?按照入籍的要求来说出境超过6个月就会有问题,所以安全起见你确实应该从2月21号开始算。USCIS可以让申请者提前90天申请,所以你可以在今年的11月份申请,但是你的绿卡届时也过期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还是要申请新的绿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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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楼主什么时候拿的绿卡?按照入籍的要求来说出境超过6个月就会有问题,所以安全起见你确实应该从2月21号开始算。USCIS可以让申请者提前90天申请,所以你可以在今年的11月份申请,但是你的绿卡届时也过期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还是要申请新的绿卡的
达拉斯佩顿 发表于 2/13/2018 4:22:15 PM


我的绿卡是06年就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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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什么时候拿的绿卡?按照入籍的要求来说出境超过6个月就会有问题,所以安全起见你确实应该从2月21号开始算。USCIS可以让申请者提前90天申请,所以你可以在今年的11月份申请,但是你的绿卡届时也过期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还是要申请新的绿卡的
达拉斯佩顿 发表于 2/13/2018 4:22:15 PM


申请新绿卡的话我就要多交一次钱,是吗?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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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什么时候拿的绿卡?按照入籍的要求来说出境超过6个月就会有问题,所以安全起见你确实应该从2月21号开始算。USCIS可以让申请者提前90天申请,所以你可以在今年的11月份申请,但是你的绿卡届时也过期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还是要申请新的绿卡的
达拉斯佩顿 发表于 2/13/2018 4:22:15 PM


刚看了楼下的帖子说,即使10年绿卡过期可以不用更新都可以申请公民,绿卡只是针对你出国什么的,并不影响居留权,除非你是2年绿卡.但是还是非常感激你的回复:)
n
newacct
6 楼
10年绿卡今年10月到期,中国护照9月也到期了,在这里住了大于10年,想直接申请入籍. 但是看了申请资料,我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居住时间有点疑问,不知道怎么算我的居住时间达不达到要求,想请教一下大家,能不能帮我算一下,数学不好,请原谅.

我在2013年曾经回中国,待了10个月,到2014年2月21号回美国,海关当时在护照作了记号,写了10个月在上面,并告诉过我入籍的话这10个月不算在美国的时间. 我当时没有想过入籍,也就没有在意这事.要是这样的话,我的5年连续居住期是不是从2014年2月21号开始算? 那么我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入籍? 要是要等到明年2月才行,是不是我的绿卡必须先renew?

旅行的意义 发表于 2/13/2018 4:11:01 PM


首先,如果你一次离开6个月到1年之间,有可能打断“连续居住”,但是如果你提供足够证据,也有可能不打断。看这里

如果他们觉得你的证据不够,你打断了“连续居住”,那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很清楚。有一个规矩说如果你离开了1年以上所以打断了“连续居住”,那你回来之后4年+1天之后就可以申请入籍。但是问题是你没有离开1年以上。有些人认为按理这个规矩应该也适用于离开了6个月到1年之间的人。唯一找到支持这个观点的官方信息是USCIS的旧手册里的这个旧的信(现在手册那部分已经被新的手册取代,但是新的手册没有说离开了6个月到1年之间的人可以用4年+1天的规矩)。如果可以用4年+1天的话,你2018年2月22号就可以申请了。不知道你想不想冒这个险。如果你不想用4年+1天的规矩的话,我也不清楚你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是回来后4年+6个月呢?还是5年-90天呢?还是5年?
达拉斯佩顿
7 楼

刚看了楼下的帖子说,即使10年绿卡过期可以不用更新都可以申请公民,绿卡只是针对你出国什么的,并不影响居留权,除非你是2年绿卡.但是还是非常感激你的回复:)
旅行的意义 发表于 2/13/2018 8:11:53 PM

我觉得就这个绿卡问题你最好给USCIS一个电话问清楚,以免临时补办什么的,麻烦
旅行的意义
8 楼

首先,如果你一次离开6个月到1年之间,有可能打断“连续居住”,但是如果你提供足够证据,也有可能不打断。看这里

如果他们觉得你的证据不够,你打断了“连续居住”,那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很清楚。有一个规矩说如果你离开了1年以上所以打断了“连续居住”,那你回来之后4年+1天之后就可以申请入籍。但是问题是你没有离开1年以上。有些人认为按理这个规矩应该也适用于离开了6个月到1年之间的人。唯一找到支持这个观点的官方信息是USCIS的旧手册里的这个旧的信(现在手册那部分已经被新的手册取代,但是新的手册没有说离开了6个月到1年之间的人可以用4年+1天的规矩)。如果可以用4年+1天的话,你2018年2月22号就可以申请了。不知道你想不想冒这个险。如果你不想用4年+1天的规矩的话,我也不清楚你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是回来后4年+6个月呢?还是5年-90天呢?还是5年?

newacct 发表于 2/14/2018 1:24:35 AM

太感谢MM给了那么多有用的信息给我! 真的很感动!! 谢谢你!!

看了一下提供的证据,保留美国的工作这个我没有达到要求,但当时前夫一直在美国工作,我回国带着娃,在国内期间我还是每个月网上交各种费用,但这个好像又很难证明我跟美国密切地联系着. 因为可以是前夫在交费,不是我. 不过我可以尝试一下找回以前跟前夫的emails对话,打印出来可以当证据.其次就是税单.还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没有打断这个"连续居住"条件呢?

我再想问一下,如果冒这个险的话,最差的结果是不是就是他们拒绝我的申请? 然后我要再等一段时间等到够居住时间才再重新申请?

再次谢谢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