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1篇文章,湖北1媒体被安利公司索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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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2月12日,湖北鄂州的“鄂州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负责人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发来的传票以及起诉书等材料。诉讼的原告方为总部位于广州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起诉缘于被告平台上在去年发布的一篇文章,文章内容转载自“今日头条”的问答栏目,只是标题为编者所加。

引发诉讼的文章标题为《安利到底是不是传销?听说鄂州不少人做安利倾家荡产》,这篇文章发布于去年的8月20日,迄今为止,已经有9千多人阅读。文末注明转载于“头条问答”,并附带有关于著作权的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并未对安利是否属于传销进行定性,只是字里行间透射着对这一企业经营模式的质疑,文章的回复反倒比正文显得激烈一些。

在安利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当中,最核心的证据既包括正文也包括回复,不过,对于文章系转载则只字未提。“鄂州在线”负责人李朝仁表示,文章确系转载,下面的编辑除了将标题修改过之外,没有添加任何新的文字内容。对于被起诉,李朝仁感到比较突然,负责任的编辑也觉得比较委屈,因为文章内容来自于比较严肃的大平台,没想到会惹来麻烦。

受理安利公司起诉的是黄埔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学文认为,严格依照法律,黄埔区法院并无管辖权,虽然说有时候认为被侵权的一方也可以在涉嫌侵权的结果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就本案而言,“鄂州在线”微信公众平台涉嫌侵权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鄂州当地,因此,案件移交给鄂州这边的法院处理从程序上讲才合理合法。

李朝仁表示,“鄂州在线”平台在转发那篇文章的时候,正值善心汇被取缔的那段时间,坊间有很多关于安利的负面消息。在鄂州当地,因为做安利而倾家荡产人的确存在,在编辑认识的人当中就有多名,其中一位编辑的哥哥就因为加入安利团队,辛苦赚来的钱都亏了进去,并导致夫妻、父子反目。李朝仁称鄂州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帮助其应对此次诉讼。

据悉,在鄂州这个城市,自媒体的生存非常艰难,除了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行严格的自我审查之外,有偿的经营业务也非常难以开展,虽然平台上能拉到一部分广告,但仍然是入不敷出,员工的工资大约在两千多一点每月。据悉,前几个月,“鄂州在线”曾经因为经济紧张而不得不拖欠员工几个月的工资,春节前夕,为了让员工能顺利过年,公司法人不得不将原有的住房出售。

“鄂州在线”在鄂州当地具有良好的口碑,一方面对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尽力杜绝谣言,另一方,也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弱势群体代言。据悉,在鄂州,加入安利团队的人也不少,但很多不仅没有赚到钱,而且弄得家庭不和。李朝仁表示,安利的产品很多的确质量也不错,但价格高,再就是经营模式被人诟病,平台发布消息,主要是为了抛砖引玉,让大家自由发表看法,并无诋毁安利产品和公司名誉的意图。

三年以前,一微信公众账号因刊登两篇针对安利企业谣言文章,其账号运营者被安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删除相关文章外,账号运营者在其微信公众账号发布道歉信,并向安利公司支付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而此次诉讼,安利公司的索赔金额是20万元,加上诉讼费用,共计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