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谴责不拴着狗的狗主人? bjpp 发表于 1/12/2018 10:21:31 AM
她垃圾归垃圾,起诉要求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失费我都支持,如果犯法刑诉我也支持,但为什么要放她身份证照片?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0:27:25 AM
直接曝光身份证? 不灭的floracat 发表于 1/12/2018 10:46:59 AM
虽然曝光身份证不对,但路人甲表示不愿谴责 聚 发表于 1/12/2018 11:23:00 AM
这件事狗主人不是没栓狗。打扫卫生狗从家里不小心跑出去了。被这个女的冒领了,后来狗主人加了这个女的微信,这个女的不断的以要虐杀,红烧,炖了,扒皮来折磨狗主人,以此取乐。根本也不是酬金谈不拢,狗主人提供一万人民币让女的去买一样的狗她也不干。人家是98年的妹子,要骚扰别人介绍给自己30多岁的弟弟,还跟狗主人发截图说自己找了藏族人去强奸她。最后狗主人带着警察去这个女的家,狗被这个女的从六楼扔下来 rice1989 发表于 1/12/2018 10:31:05 AM
惩罚坏人,目前只能尽这点微薄之力了。主要是建立规则,让那些坏人知道做坏事,给他人造成伤害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说个对不起,流几滴眼泪洗洗眼睛就可以蒙混过去的。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0:44:10 AM
一万人民币雇几个民工躲起来,自己敲门进去,民工进来拿了狗就走。还能找回几千块。。。。 visure 发表于 1/12/2018 11:35:00 AM [url=][/url]
那让她去起诉泄露个人隐私好了,我也支持。 weiweilt 发表于 1/12/2018 10:53:48 AM
错了,你在破坏规则。建立规则是提出“惩罚性赔偿”、对动保加强立法、建立有效机制管理遗失宠物。“杀鸡儆猴告诉坏人如果你们干了坏事我们就会以暴制暴的把你的私人信息发在网上”的本质就是允许贴大字报,活生生的把法律踩在脚下。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38:20 AM
不被踩在脚下,不完善的法律不自知,没有动力转变。 weiweilt 发表于 1/12/2018 11:41:18 AM
这个狗主人妹子脾气真的算好了,如果是我的狗 我现在应该已经买凶了 cgqz 发表于 1/12/2018 11:28:55 AM
没人谴责不拴着狗的狗主人? bjpp 发表于 1/12/2018 10:21:31 AM 这件事狗主人不是没栓狗。打扫卫生狗从家里不小心跑出去了。被这个女的冒领了,后来狗主人加了这个女的微信,这个女的不断的以要虐杀,红烧,炖了,扒皮来折磨狗主人,以此取乐。根本也不是酬金谈不拢,狗主人提供一万人民币让女的去买一样的狗她也不干。人家是98年的妹子,要骚扰别人介绍给自己30多岁的弟弟,还跟狗主人发截图说自己找了藏族人去强奸她。最后狗主人带着警察去这个女的家,狗被这个女的从六楼扔下来 rice1989 发表于 1/12/2018 10:31:05 AM
那个地址不对吧 她不是住六楼吗 马甲_123 发表于 1/12/2018 11:08:52 AM
我也支持。同时我也反对外人私自发布,当事人至少还能算“我受到了伤害并且在知道后果的情况下知法犯法也要伤害回去”,外人这种随意乱po和把自己当道德法官获取快感没什么区别。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40:14 AM
那女的被八出来还是诈骗犯,现世报https://weibo.com/5759186675/FE2AaxcuY?from=embedded_weibo&type=comment#_rnd1515775476849 Q-Tips 发表于 1/12/2018 11:52:56 AM
问题是你根本没有破坏不完善的法律,你破坏的是跟动保无关的法律。如果在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你的判决连动保的边都碰不上,只会影响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这跟“我家狗被虐杀了所以我要去学校欺负他家孩子”一样,任何追溯都应该有范围。说起来前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怎么不考虑维护一下不完善的法律呢?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45:59 AM
你这样的人是不会发的,只能我们亲力亲为当事人发容易被target不是为了你所谓的快感。是大家应该实际去行动。如果你发了,我发的就撤了。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1:59:11 AM
错了,你在破坏规则。建立规则是提出“惩罚性赔偿”、对动保加强立法、建立有效机制管理遗失宠物。“杀鸡儆猴告诉坏人如果你们干了坏事我们就会以暴制暴的把你的私人信息发在网上”的本质就是允许贴大字报,活生生的把法律踩在脚下。说真的去打她的我都觉得比这样有点血性,至少没藏在网络背后当卫兵。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38:20 AM
小左,你能提供多一些的信息关于: 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02:13 PM
你这样的人就是一堆废话,屁事不干。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11:11 PM
我当然不会发,我对贴大字报有没有兴趣,我WB也只转发呼吁加强动保和赔偿,坚决抵制人肉。你所谓的实际行动说到底还是犯了一条跟动保无关的法的同时又知道自己不容易被target到,而没有任何跟动保有关的内容,从本质上就是一个简单的以暴制暴不如这么说,我跟你的最大争端在于对一个恶人而言,旁人的抨击底线在哪里,而这个很难一致的,那么这时候在我看来就是法律的位置了。如果你觉得,“恶人就应该被公布”,那首先“谁定义多少恶才是恶”就是最大的问题,谁来界定这条线呢?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08:35 PM
你能找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吗?中英文的都可以。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17:26 PM
我们做调研在你眼里是屁事不干;留存视频在你眼里是屁事不干;找法条在你眼里是屁事不干。你发条别人发的私人信息然后说自己是为正义而战,我就问一句话,写大字报栓人游街示众的是不是都算干实事的?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17:01 PM
坏人就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存在才可以有恃无恐。加强立法,保护宠物和惩罚凶手并不矛盾。因为现在法律不完善,根本没办法惩罚她,才会有你所谓的以暴制暴的下策。你建议群众怎么做呢?如果像你说的一样,大家自扫门前雪,你所谓的建立规则也根本不会实现。 hushaoshao 发表于 1/12/2018 12:18:36 PM
不要用“”你们“”,你是你小左。我转发了信息,你做了什么屁事?你说说发布这些信息人肉信息有什么坏处?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23:24 PM
我微博转发的呼吁动保和审查机制,这是我做的“屁事”。我顺着查到了中国宠物击杀的各种案件,所以看到了元旦金毛击杀,这是我做的“屁事”。“发布这些信息人肉信息有什么坏处?”对方的信息在中国范围内可能被诈骗犯盗用,弄个假账户去骗其他人,然后因为账户信息不对无法追踪。当然更可能的是对方会被大部分没什么关系的人一人一口吐沫,被打骚扰电话打爆,被在门口写上“你去死吧”被出门破脏水,你可能觉得“那都是她罪有应得”。但我觉得这跟文革没区别,就这样。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28:22 PM
你在说什么法条?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18:36 PM
我微博转发的呼吁动保和审查机制,这是我做的“屁事”。我顺着查到了中国宠物击杀的各种案件,所以看到了元旦金毛击杀,这是我做的“屁事”。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28:22 PM
支持楼主 坏人真是太多了 Cythia123 发表于 1/12/2018 12:36:16 PM
不能转发恶人被人肉信息的法律条文。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35:31 PM
元旦长沙警方花费四小时击杀一条金毛,事后还发通告说是“依法击杀”“咬伤路人”。https://twitter.com/4jZIM2gyFOZADHO/status/947783297870032896这是视频,事后调查那个“被咬伤”的是个跑去虐狗的,而视频里很明显的是即使被打(四个小时),这条金毛也没有反抗,被驯化的非常乖。然后我没记错的话上传视频的人被喝茶了,所有宣传对金毛本身打时被栓、没有明显反抗、被咬人是主动上去虐狗的只字不提,所有相关问答不引述视频,这件事里的立法呢?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15:26 PM
你微博呼吁的在哪里?链接贴这里吧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36:59 PM
我英勇人民警,一棍轮到金毛的脸上,将其击倒! pwwq 发表于 1/12/2018 12:42:00 PM
你叫什么在哪里工作,贴在这里吧。咱们两个都争议一直是我认为个人隐私重要不应受到侵犯,你觉得个人隐私无所谓道德更重要,难道不是应该你先披露在你看来不重要的个人隐私么?我微博的程度和你的名字工作差不多披露程度,我一直不认同作为公开信息发布,也在践行这点啊。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2:45:59 PM
一直叫法律法律的,是不是没在中国生活过啊。中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有法的也是靠人治。这种恶人你跟她讲法,不如找人打她一顿容易多了。这种小事宁愿成被告,别当原告。 happy3001 发表于 1/12/2018 12:52:26 PM
所以如果看了你发的微博呼吁,就知道你是谁,做什么的?你是实名在微博发帖?上亿用户看了你的发言就知道你谁?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2:51:20 PM
???微博实名不是正常的么?得了我发现了,我这逻辑不适合跟这帖子里聊,我们认知的本质根本不一样。我的底线是即使这是一个非法制国家,我们依然需要呼吁法制和建设法制,以避免大字报文革的重现,而呼吁法制的人不能把法律的脸往脚下踩。而你们在跟我对话的时候不停强调的就是法律对这个个案没用,所以我们违法是维护正义,而你们将仅止于此,不会过线,也不会重现文革。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02:46 PM
虐杀宠物的都应该罚款+坐牢,这个case里面因为宠物是别人家的,至少可以算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拘留加上经济赔偿吧? pop 发表于 1/12/2018 10:18:30 AM
你是大V? 还是什么?微博除了名人,不都是网名吗? 怎么会看一下你发的帖子就知道你的隐私?你发在微博所谓呼吁可以让上亿人看。却不敢贴一个链接在这里给几十个人看?不知道你是什么逻辑。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10:02 PM
回复 10楼LittleLeft的帖子我就喜欢你们这种给罪犯讲理的脑子是个好东西 希望你2018长一个 tijin85 发表于 1/12/2018 1:13:10 PM
我看了聊天记录,那女的是个变态,明显是有社会危害性的那种。不管通过OR不通过法律,她之后任何行动都应该有监控,并且其他人有权利了解她这个变态程度。就像美国这边恋童癖信息要向公众开放一样。这个人的实名信息应该被曝光,这是对她周围人和环境负责任的态度。 since1874 发表于 1/12/2018 1:17:52 PM
给变态辩护的都是什么心理?我挺好奇的。 happy3001 发表于 1/12/2018 1:22:31 PM
有后续的新闻链接吗?当时看了心情很复杂,想不到还有反转 chikorita 发表于 1/12/2018 1:18:06 PM
金毛那个事我大概跟了一下,后来金毛的主人找到了,是带狗出去洗澡,洗完还没来得及拴绳狗就跑了,然后就丢了。丢了一个月。捡到狗的人给金毛找了领养,然后就发生了后面这些事情。主人还po了一段视频,这金毛见人就做出龇牙咧嘴凶凶的表情竟然是平时跟主人玩的一种游戏。。我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其实这个事件我觉得如果国内有animal control完全可以避免悲剧发生。 香草拿铁 发表于 1/12/2018 1:45:26 PM
问题是你根本没有破坏不完善的法律,你破坏的是跟动保无关的法律。如果在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你的判决连动保的边都碰不上,只会影响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这跟“我家狗被虐杀了所以我要去学校欺负他家孩子”一样,任何追溯都应该有范围。说起来前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怎么不考虑维护一下不完善的法律呢?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45:59 AM
不被踩在脚下,不完善的法律不自知,没有动力转变。 weiweilt 发表于 1/12/2018 11:41:18 AM 问题是你根本没有破坏不完善的法律,你破坏的是跟动保无关的法律。如果在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你的判决连动保的边都碰不上,只会影响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这跟“我家狗被虐杀了所以我要去学校欺负他家孩子”一样,任何追溯都应该有范围。说起来前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怎么不考虑维护一下不完善的法律呢? LittleLeft 发表于 1/12/2018 11:45:59 AM
惩罚坏人,目前只能尽这点微薄之力了。主要是建立规则,让那些坏人知道做坏事,给他人造成伤害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假装说个对不起,流几滴眼泪滋润一下眼睛就可以蒙混过去的。 AlbertEinstein 发表于 1/12/2018 10:44:10 AM
网友总结:
这件事狗主人不是没栓狗。打扫卫生狗从家里不小心跑出去了。被这个女的冒领了,后来狗主人加了这个女的微信,这个女的不断的以要虐杀,红烧,炖了,扒皮来折磨狗主人,以此取乐。根本也不是酬金谈不拢,狗主人提供一万人民币让女的去买一样的狗她也不干。人家是98年的妹子,要骚扰别人介绍给自己30多岁的弟弟,还跟狗主人发截图说自己找了藏族人去强奸她。
最后狗主人带着警察去这个女的家,狗被这个女的从六楼扔下来
那女的被八出来还是诈骗犯,现世报
https://weibo.com/5759186675/FE2AaxcuY?from=embedded_weibo&type=comment#_rnd1515775476849
以前的帖子
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255798&forumpage=1
这个case里面因为宠物是别人家的,至少可以算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拘留加上经济赔偿吧?
网友准备定去送凶手家里面
看凶手和小狗主人微信截图,就是一个虐待狂加神经病
狗从家里偷跑出去的
这件事狗主人不是没栓狗。打扫卫生狗从家里不小心跑出去了。被这个女的冒领了,后来狗主人加了这个女的微信,这个女的不断的以要虐杀,红烧,炖了,扒皮来折磨狗主人,以此取乐。根本也不是酬金谈不拢,狗主人提供一万人民币让女的去买一样的狗她也不干。人家是98年的妹子,要骚扰别人介绍给自己30多岁的弟弟,还跟狗主人发截图说自己找了藏族人去强奸她。
最后狗主人带着警察去这个女的家,狗被这个女的从六楼扔下来
主要是建立规则,让那些坏人知道做坏事,给他人造成伤害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假装说个对不起,流几滴眼泪滋润一下眼睛就可以蒙混过去的。
还能找回几千块。。。。
错了,你在破坏规则。
建立规则是提出“惩罚性赔偿”、对动保加强立法、建立有效机制管理遗失宠物。“杀鸡儆猴告诉坏人如果你们干了坏事我们就会以暴制暴的把你的私人信息发在网上”的本质就是允许贴大字报,活生生的把法律踩在脚下。
说真的去打她的我都觉得比这样有点血性,至少没藏在网络背后当卫兵。
同时我也反对外人私自发布,当事人至少还能算“我受到了伤害并且在知道后果的情况下知法犯法也要伤害回去”,外人这种随意乱po和把自己当道德法官获取快感没什么区别。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2.04
问题是你根本没有破坏不完善的法律,你破坏的是跟动保无关的法律。如果在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你的判决连动保的边都碰不上,只会影响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这跟“我家狗被虐杀了所以我要去学校欺负他家孩子”一样,任何追溯都应该有范围。
说起来前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怎么不考虑维护一下不完善的法律呢?
别! 杀宠物不犯法在中国,故意伤人可就是另外一会儿事了。
https://weibo.com/5759186675/FE2AaxcuY?from=embedded_weibo&type=comment#_rnd1515775476849
你的信息来源?能确定吗?
当事人发容易被target
不是为了你所谓的快感。是大家应该实际去行动。如果你发了,我发的就撤了。
小左,你能提供多一些的信息关于: 几天警察虐杀一条拴着的狗?
你所谓的实际行动说到底还是犯了一条跟动保无关的法的同时又知道自己不容易被target到,而没有任何跟动保有关的内容,从本质上就是一个简单的以暴制暴
不如这么说,我跟你的最大争端在于对一个恶人而言,旁人的抨击底线在哪里,而这个很难一致的,那么这时候在我看来就是法律的位置了。
如果你觉得,“恶人就应该被公布”,那首先“谁定义多少恶才是恶”就是最大的问题,谁来界定这条线呢?
https://twitter.com/4jZIM2gyFOZADHO/status/947783297870032896
这是视频,事后调查那个“被咬伤”的是个跑去虐狗的,而视频里很明显的是即使被打(四个小时),这条金毛也没有反抗,被驯化的非常乖。
然后我没记错的话上传视频的人被喝茶了,所有宣传对金毛本身打时被栓、没有明显反抗、被咬人是主动上去虐狗的只字不提,所有相关问答不引述视频,这件事里的立法呢?
你发条别人发的私人信息然后说自己是为正义而战,我就问一句话,写大字报栓人游街示众的是不是都算干实事的?
你能找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吗?中英文的都可以。
坏人就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存在才可以有恃无恐。
加强立法,保护宠物和惩罚凶手并不矛盾。因为现在法律不完善,根本没办法惩罚她,才会有你所谓的以暴制暴的下策。
你建议群众怎么做呢?如果像你说的一样,大家自扫门前雪,你所谓的建立规则也根本不会实现。
不要用“”你们“”,你是你小左。
我转发了信息,你做了什么屁事?
你说说发布这些信息人肉信息有什么坏处?
你说的内容也当然不矛盾,但是谁惩罚凶手矛盾。
至于建议怎么做我早说了,提出“惩罚性赔偿”、对动保加强立法、建立有效机制管理遗失宠物。
这么说吧,北航事件里大家都在呼吁建设反性骚扰机制,这就是个正确的选择;处理陈晓武的是北航官方,然后应该是警察,这是一个正常的事件。
我微博转发的呼吁动保和审查机制,这是我做的“屁事”。我顺着查到了中国宠物击杀的各种案件,所以看到了元旦金毛击杀,这是我做的“屁事”。
“发布这些信息人肉信息有什么坏处?”
对方的信息在中国范围内可能被诈骗犯盗用,弄个假账户去骗其他人,然后因为账户信息不对无法追踪。
当然更可能的是对方会被大部分没什么关系的人一人一口吐沫,被打骚扰电话打爆,被在门口写上“你去死吧”被出门破脏水,你可能觉得“那都是她罪有应得”。但我觉得这跟文革没区别,就这样。
赞一个明理的
如果不人肉。它以前诈骗的历史会被找出来吗?
不能转发恶人被人肉信息的法律条文。
你微博呼吁的在哪里?链接贴这里吧
2. 关于隐私的法条中国适用的是《民法通则》里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从09年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判决里就有了“……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标准,……应当受到批评和谴责。但应当指出,对王某的批评和谴责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应披露、宣扬其隐私,否则构成侵权。”
我英勇人民警,一棍轮到金毛的脸上,将其击倒!
你叫什么在哪里工作,贴在这里吧。
咱们两个都争议一直是我认为个人隐私重要不应受到侵犯,你觉得个人隐私无所谓道德更重要,难道不是应该你先披露在你看来不重要的个人隐私么?我微博的程度和你的名字工作差不多披露程度,我一直不认同作为公开信息发布,也在践行这点啊。
说一棍也太客气了,四个小时,四个小时,英雄不怕苦不怕累,寒风之中打了四个小时才把恶犬击退。
这个事件有些复杂。虐狗的找到了吗?什么证词?警方有采取惩罚措施阻止它继续虐狗吗?
狗主人是个什么说法?
双方的说法能理出一个事实脉络吗?
所以如果看了你发的微博呼吁,就知道你是谁,做什么的?你是实名在微博发帖?上亿用户看了你的发言就知道你谁?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2.02
???微博实名不是正常的么?
得了我发现了,我这逻辑不适合跟这帖子里聊,我们认知的本质根本不一样。
我的底线是即使这是一个非法制国家,我们依然需要呼吁法制和建设法制,以避免大字报文革的重现,而呼吁法治的人不能把法律的脸往脚下踩。
而你们在跟我对话的时候不停强调的就是目前缺乏立法,而且非法治国家法律对这个个案没用,所以我们违法是维护正义,而你们将仅止于此,不会过线,也不会重现文革。
这个底线不同,所以对这件事的认知压根不一样。
我看到的是“又一股民意被导流到个体身上开始文革型的狂欢”,而你们支持的看到的是“恶人伏法正义得到了宣扬”。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2.04
你是大V? 还是什么?微博除了名人,不都是网名吗? 怎么会看一下你发的帖子就知道你的隐私?你发在微博所谓呼吁可以让上亿人看。却不敢贴一个链接在这里给几十个人看?不知道你是什么逻辑。
这个是可以的,由官方估价如果价值很高被告又偿还不了要拘留的
我就喜欢你们这种给罪犯讲理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 希望你2018长一个
不管通过OR不通过法律,她之后任何行动都应该有监控,并且其他人有权利了解她这个变态程度。就像美国这边恋童癖信息要向公众开放一样。
这个人的实名信息应该被曝光,这是对她周围人和环境负责任的态度。
BTW,我不是爱狗人士。不过如果这个女人住在我周围,而且我有小孩或者宠物,我肯定会想法把她弄走,或者我搬家。
????是咱俩有代沟还是怎么的?微博上有个人信息不是很正常么?我以前上学的内容、我工作的边角内容在上面,跟人聊天提过的信息在上面,甚至我同学同事都是互关,想找就能找到我,这不算实名?
贴链接的问题是在于把我两个账号link上相当于要我实名这个论坛账号,我不乐意,这很难懂?你生活里说的话也都是实名的,那为什么不把你的人生内容全部公开在论坛上呢?
有后续的新闻链接吗?当时看了心情很复杂,想不到还有反转
曝光身份好
我也希望你长一个,开车超速超多了也叫犯罪,合着还不能享有正常公民应有权利了。
真的我不回这个破帖子了,罪犯没有人身权都出来了我还浪费个鸡毛的时间,再也不见。
对,就是这个道理。就像美国不少州都可以查到公开的犯罪记录。比如sex offender的地址、
木有听说过“大爱”一词吗?这就是他们给自己贴的标签
金毛那个事我大概跟了一下,后来金毛的主人找到了,是带狗出去洗澡,洗完还没来得及拴绳狗就跑了,然后就丢了。丢了一个月。捡到狗的人给金毛找了领养,然后就发生了后面这些事情。主人还po了一段视频,这金毛见人就做出龇牙咧嘴凶凶的表情竟然是平时跟主人玩的一种游戏。。我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其实这个事件我觉得如果国内有animal control完全可以避免悲剧发生。
原来这样。哎。。。
你对法律的理解这么机械呢啊,一点整体观都没有?一点常识都没有?学侵权的时候policy question没告诉过你tort系统不完备,会造成私力救济?你以为所有的私力救济都是严格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违法的私力救济就不会引起这个社会对事发根源相关法律不足的反思?
说实话,之前江哥刘鑫,我都觉得,不应该在网上曝光和骂刘鑫,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如果违法,有法律来惩罚。
狗这个事情,还有之前保安杀狗的事情,我都支持曝光他们。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代表着中国一大部分人对除了自己以外,其他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
法律的不健全,需要我们大声疾呼。人对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更需要我们重视。法律几年就可以立法,人心里的旧观念,需要很久才能改变。
我长了啊 所以就希望你这种没长的能快点长一个 别丢了黄皮的脸
真能歪曲事实啊,长沙那狗虽然栓着,可已经在咬路人了,狗主人又迟迟不出现,路人报警叫来的警察,打死那条狗完全合理合法好么
某地方狗肉馆一条街 待宰的都是宠物犬 比熊 金毛类的狗都有 全是违法偷窃来的
警察吃了餐厅老板的好 自然全当看不见 这样的虐杀行为比比皆是
手滑 点了踩。非常抱歉,同意你的观点
爆这种人的身份证挺好,周围的人提高警惕,离他远点。
你好,请问你头像上的狗狗是什么品种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