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发展到现在我最关心的是有没有涉及到刑事犯罪,如果有那宋马二人真是创造了新的历史 fatcatlwy 发表于 8/16/2016 12:54:36 PM
按照法律王宝强一方要举出一系列证据,希望他手中有足够的证据。宋喆老婆杨慧那边不是说也有不少证据么。不过说实话,王宝强充分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宋喆和马蓉,基本上完全信赖他们,所以宋马两人要是真的销毁证据,各种巧立名目的话,官司搞不好也没那么容易打呢。这次真的是借着明星分家产这事全民普法了一回。 smilingtiantian 发表于 8/16/2016 1:00:50 PM
分财产这事主楼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算法院判定马宋转移财产了,钱也是不可能追回来的,最多就是现有财产不带马蓉分,可是现有财产一共只剩十几万,分不分的还有什么意义,现在就是看有没有刑事部分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的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 Starry 发表于 8/16/2016 1:16:14 PM
回复 6楼Starry的帖子马蓉没那么容易得逞的吧。王宝强这事要是有黑社会替他出头要钱,马蓉哪里还有胆子。 started 发表于 8/16/2016 1:20:48 PM
国内的房产还在吧,房子应该是大头,这个是转不走的 淼垚 发表于 8/16/2016 1:25:25 PM
国内的房产有几个在马容王宝强名下真不好说,马宋要是真想转移财产,房产肯定写的都是父母的名字。 Starry 发表于 8/16/2016 1:31:04 PM
就算房产是她父母的名字,是不是可以证明她父母没能力拿出那么多钱的证据,所以这也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float0218 发表于 8/16/2016 1:36:20 PM
所以最后的关键就是看王宝强那边能举出多少证据了。。。光靠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能看马蓉他们全家人继续花着王宝强的钱,住着王宝强钱买来的房子吃香的喝辣的。。。很多款项进出都是宋喆和马蓉一手操作的,他们这里应外合,瞒天过海真要做足的话,证据还真不一定好举出来,尤其是人家肯定也不傻,证据肯定也没少销毁。希望朝阳群众能继续给力,爆出马蓉他们私藏的各种证据和线索。 smilingtiantian 发表于 8/16/2016 1:39:47 PM
父母的名字也要有房款来源吗。一个村支书,一下子多了好几套房子,不是贪国家的就是贪女婿的。两者不是都要坐牢的。 started 发表于 8/16/2016 1:44:39 PM
估计主要资产都在房子里,马蓉打这个官司肯定要被律师宰,打完官司,马蓉可能也没有多少钱了。除非她不去打官司,就拿着手上的钱,赖在美国不回国了,没几年,钱花完, 也许就拍3级片了。 dodgers 发表于 8/16/2016 1:51:55 PM
回复 14楼pipi888的帖子 天涯看来的不负责任猜测,税 or drug....不代表个人意见 Theash 发表于 8/16/2016 2:02:53 PM
回复14楼 pipi888 的帖子天涯看来的不负责任猜测,税 or drug....不代表个人意见 Theash 发表于 8/16/2016 2:02:00 PM
我觉得房子什么的能拿到,即使是其他人名字,马蓉不可能全都写在他人名下,她能信任别人多少?这一对偷情男女,互相之间也不可能完全放心的。这种经济案件,办案的有钱拿,律师又给力,一定有办法查的。王宝强情愿一半给了警察法院和律师,也不想给贱人的。 dingdingdddd 发表于 8/16/2016 1:42:41 PM
很难说,马蓉一口咬定是王宝强赠与其父母的咋整,王宝强只能否认有这样的口头承诺,都是嘴巴说,法官就是相信王宝强也需要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判决。我感觉好复杂啊 bluebook 发表于 8/16/2016 2:19:12 PM
好好的出个轨安静的离个婚顺利的分个一半家产不好么。。。 lululala529 发表于 8/16/2016 3:04:50 PM
有时候真的觉得法律的渺小,对于一些恶人,真需要黑社会的人去整一整才大快人心。希望宝强度过难关。 肥胖的貔貅 发表于 8/16/2016 3:50:00 下午
从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发离婚声明;再到8月15日,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直至8月16日马蓉告王宝强名誉侵权。事态发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而重案组37号联系到多位知情人士,就整个事件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探听到一些内幕消息。
前脚王宝强刚起诉离婚,后脚就被妻子马蓉告了。8月16日一早,一律师持马蓉的委托手续及诉状等材料至北京朝阳法院,以王宝强构成名誉侵权为由申请立案。
对此,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先要告诉大家的是,是否侵犯名誉权,简单来说要看三个要素: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的事实;是否对他人公开传播这些事实;是否对相对人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从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发离婚声明,宣布与马蓉解除婚姻关系;再到8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本人在律师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直至8月16日马蓉告王宝强名誉侵权。事态发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而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联系到多位知情人士,就整个事件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探听到一些内幕消息。
借钱离婚?
向律师助理和陈思诚筹款
据目击者描述,8月15日上午,王宝强与律师到达朝阳法院立案时,为了不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法院给王宝强开通了特殊通道,那么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法官就询问,宝宝你财产到底总价是多少?
目击者称,王宝强当时只是对财产清单做了粗略统计,并没有对每项财产进行标价,所以开始没答上来,但是,没有财产数额就没办法进行实际分割啊,所以,王宝强大概估算了一下说:“一个亿”。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先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诉讼费是要按照财产的标的额来收取的,一般是原告垫付,官司最后谁输了谁来支付这笔诉讼费。
王宝强1亿财产的诉讼费大概是24万余元,需要当场交纳。
现场于是有些尴尬:王宝强1亿身家却表示掏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律师和随行的律师助理求助,最终,到缴费窗口缴费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银行卡也不是王宝强名字,据了解,这名女孩是王宝强代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
缴费之后,王宝强从特殊通道准备离开朝阳法院,在大门口一个细节让人唏嘘,宝宝随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落泪了,随即王宝强本人也红了眼眶,站在法院门口掉下了眼泪,这时有路人经过试图拍照但随即被制止。
据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的情况,目前,王宝强不仅诉讼费没有还上,还在四处借钱打官司,宝宝向好朋友陈思诚求助筹款也是属实的,在这里,重案组37号探员多说一句,大家小心,各种电信诈骗的骗子也借机出没以宝宝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如何分产?
如有财产转移则会少分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梳理发现,从目前网上的声音来看,多数人认为即使马蓉婚内出轨,夫妻财产依旧平分。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从王宝强的起诉书来看“马蓉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行为”,若该情形属实,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的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韩骁进一步说,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王宝强可据此主张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有过错或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法官有可能在财产分割中倾向于无过错方,多分得财产。至于多分得的比例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常多分得10%至20%均有可能。
涉及刑案?
知情人称有人侵占财产
今天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看到不少公号在八卦宝宝的代理人张起淮律师,并表示“这届记者不行,请刑事律师打离婚官司明显有内幕,怎么不分析一下?”
确实如此,重案组探员可以告诉大家,张起淮律师是著名的航空法专家,也打过很多知名的刑事案件,其中李天一案件的二审就是他代理的,还有著名的伊春空难案等。
看看资料就知道,对金融犯罪洗钱案件这部分,张律师很专业的。
据接触到案件的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前往自己开设银行账户的六家银行查询自己的财产,所有账户的账面余额加在一起只剩下十几万,其他的财产部分被转移。
该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的离婚案件内幕非常复杂,其中会涉及刑事问题。包括有初步的证据可以证明,有人在案件中侵占财产。
涉嫌侵权?
公众人物自揭家底惹争议
把妻子出轨一事公之于众是否涉嫌侵权,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即使不侵犯名誉权也侵犯隐私权,另一派则认为名人宝宝自揭家底不算侵权。对此,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该起案例值得探讨的核心原因就是,公众人物能否公开自揭并非公众人物的直系亲属私事。
包华说,首先,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对名誉权的保障力度是偏低的,被出轨这样的私事,王宝强无法用名誉权和隐私权对抗公众和媒体,这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文体明星在法律上比较吃亏的地方,甚至包括官员、投资家都要面临的问题。但是,王宝强在名誉权方面不占优势,那么作为他亲属的马蓉是否占优势,这则考验了一审法院法官对这个事情的认知,这则判例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包华进一步说,公众人物将自己或直系亲属的私事也公之于众,是否算侵权这涉及法律道德和伦理的问题,不是现行婚姻法能够解决的问题。
此外,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事实是侵犯名誉权的要素,那王宝强在离婚声明里说马蓉出轨有证据吗?
王宝强身边的人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宝宝声明里所说的话是有根据的,侵犯名誉权可能是马蓉女士的“破坏性起诉”。
据了解,王宝强开始发布声明前,其律师当时是不赞成的,但王宝强当时已经“出离愤怒”,于是,便在离婚声明中顺带“爆料”了。
两案合并?
分别排期互相不会干扰
夫妻反目,互诉的不是衷肠,而是怨恨。那么问题来了,王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名誉侵权,法院会合并审理吗?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王宝强在凌晨发布的离婚声明中描述了几个事实,包括马蓉和经纪人出轨的情况,是否侵权则要看描述的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真实性的问题。根据民事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宝强说妻子有外遇,那么这起名誉侵权官司中就要王宝强拿出有外遇的证据。
即使有外遇是否也构成侵权?刘凝介绍,这是指隐私权,如果是外人爆料马蓉出轨则涉及侵犯隐私权,但是王宝强作为马蓉的丈夫,本身出轨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隐私权。
这边离婚那边侵权,两个案子是否相互牵绊?刘凝介绍,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同一个当事人不重要,争议的是是否是一个案由。王宝强起诉的是离婚案由,其夫人起诉侵权是另一个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审理。其次,的确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案子的审理以另一个审理结果为前提,但是这两起案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会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新京报记者 王巍 刘洋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王宝强1亿财产的诉讼费大概是24万余元,需要当场交纳。
现场于是有些尴尬:王宝强1亿身家却表示掏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律师和随行的律师助理求助,最终,到缴费窗口缴费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银行卡也不是王宝强名字,据了解,这名女孩是王宝强代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
缴费之后,王宝强从特殊通道准备离开朝阳法院,在大门口一个细节让人唏嘘,宝宝随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落泪了,随即王宝强本人也红了眼眶,站在法院门口掉下了眼泪,这时有路人经过试图拍照但随即被制止。
据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的情况,目前,王宝强不仅诉讼费没有还上,还在四处借钱打官司,宝宝向好朋友陈思诚求助筹款也是属实的,在这里,重案组37号探员多说一句,大家小心,各种电信诈骗的骗子也借机出没以宝宝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这次真的是借着明星分家产这事全民普法了一回。
分财产这事主楼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算法院判定马宋转移财产了,钱也是不可能追回来的,最多就是现有财产不带马蓉分,可是现有财产一共只剩十几万,分不分的还有什么意义,现在就是看有没有刑事部分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的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韩骁进一步说,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王宝强可据此主张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有过错或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法官有可能在财产分割中倾向于无过错方,多分得财产。至于多分得的比例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常多分得10%至20%均有可能。
大家都认为这事情很大概率涉及刑事责任了。就看王宝强他们接下来能不能举证了。。。
这个马蓉卷跑上千万人民币不说,关键还带着两个孩子跑路了。真心是太狠毒了。。。感觉王宝强宁可钱都不要了再挣,也不希望见不到他自己的孩子啊。爸爸去哪儿,真正男子汉,熟悉的味道 等这几个电视节目上能看出王宝强对孩子超级重视(当然也是惯的有点过了)。
Zhonganzu37微信集锦。 我来做好人
希望朝阳群众能继续给力,爆出马蓉他们私藏的各种证据和线索。
这种经济案件,办案的有钱拿,律师又给力,一定有办法查的。王宝强情愿一半给了警察法院和律师,也不想给贱人的。
父母的名字也要有房款来源吗。一个村支书,一下子多了好几套房子,不是贪国家的就是贪女婿的。两者不是都要坐牢的。
天涯看来的不负责任猜测,税 or drug....
不代表个人意见
至于税,税出事儿了难道不是经纪人和那位总裁女士的问题么 王宝强连自己挣过多少钱都不晓得…
关键时候见真友情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1.07
夫妻婚姻内的共同财产,妻子有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