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宠物鱼也可以吃,锦鲤是鲤鱼,草金是鲫鱼,清蒸烧汤都很好吃 我爸养一半红色的,一半黑色的,黑色的鱼长大了就会被吃掉 love_shiya 发表于 6/23/2014 10:41:08 AM
好不好吃另当别论,但是从法律道德层面一点问题没有。 贾宝玉说东西是给人用的,至于怎么用随人高兴。造价再高、再精美的扇子,我就想买来撕着玩,谁管我? 我买一条几百块的宠物狗,就想杀了吃肉,一点问题没有。 爱狗人士如果真有这份心,就去全过人民代表大会上去闹,如果不立法禁止吃狗肉,你就自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爱狗人士去闹,一是不敢,二是自己觉得没道理,脑残。 那你们骚扰不相干的食客甚至无辜的民众干什么呢?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0:33:01 AM
哎。。。为啥光吃黑色的? lucky1860 发表于 6/23/2014 10:55:41 AM
逻辑不严谨 语气无赖 决定不和你辩论 否则会被你拉到sb水准,然后被你丰富的sb经验打败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23:50 PM
吃狗肉和虐狗等同?这是你自己的逻辑还是全体狗粉逻辑?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25:20 PM
认输 没有你sb 你最sb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43:16 PM
态度很健康。 不过劝你尝尝 真好吃 天上飞的第一是飞龙,水里游的黑鳕鱼,地上跑的就数狗肉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2:45 PM
你会去和一条狗对咬吗?我绝不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52:41 PM
狗是你丈夫?你这逻辑太跳跃了 sugarstar 发表于 6/23/2014 12:48:46 PM
跟着上面一句话的逻辑来的。古代女性还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呢,现在狗是人的私有财产。要是私有财产都能吃的话,那吃人也没错了啊。 crystal1987130 发表于 6/23/2014 2:37:55 PM
再说一遍,谴责的是偷宠物狗卖了给别人吃的,重点在偷这个行为。确实国内没有动物虐待一类的立法,但是宠物也是个人财产,你不能随便给人偷走了nala0420 发表于 2014-06-23 15:05
有没有跟我一样的? 听说麻辣兔头很好吃,又馋,又过不去心里这个砍? fivezerozero 发表于 6/23/2014 3:27:05 PM
好不好吃另当别论,但是从法律道德层面一点问题没有。 贾宝玉说东西是给人用的,至于怎么用随人高兴。造价再高、再精美的扇子,我就想买来撕着玩,谁管我? 我买一条几百块的宠物狗,就想杀了吃肉,一点问题没有。 爱狗人士如果真有这份心,就去全过人民代表大会上去闹,如果不立法禁止吃狗肉,你就自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爱狗人士去闹,一是不敢,二是自己觉得没道理,脑残。 那你们骚扰不相干的食客甚至无辜的民众干什么呢?sugarstar 发表于 2014-06-23 16:37 PM
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love_shiya 发表于 6/23/2014 12:25:36 PM
+1。某些人到底是有多馋,本来就不是人类驯化选择的主食,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少吃一顿狗肉会死么。 那些没有来由的狗肉背后可能都是一个心碎的主人。 彼岸花下 发表于 6/23/2014 2:56:09 PM
按照你这说法,古时候老婆还是丈夫的财产呢,可以随意处置,你要是生在古代愿意被虐待么?虐待自己的宠物,虐待不如自己的生物,就是愚昧啊。一个字,low。 crystal1987130 发表于 6/23/2014 12:23:33 PM
在美国你在室外杀自家狗看看,或者拍照片贴网上试试? 各国法律不同,在中国合法的东西,在别的国家不合法的多了。 难道只因为中国合法,就"没问题”? Yadkin 发表于 6/23/2014 4:33:55 PM
如果于心不忍就不要吃,很简单的道理。不要把狗和猪比,怎么不把狗和人比?人有感情,得尊重自己的感情。 downtowntrain 发表于 6/23/2014 7:50:08 PM
土喀啦成精了也退不去那土喀啦样儿 santal 发表于 6/23/2014 10:39:00 AM
狗当然就是跟猪马牛羊比,当然不能和人比。。。。 人权永远是高于狗权的,人遇险了比如说登山吧或者之前那个矿难,花几十万动用几百人一个星期也得救,这个时候根本不会要花多少钱的问题,都是先救人再说。。。。但是换了狗,那肯定是如果掉阴沟或者水井里了,不费什么事,会给你花几个小时一天弄上来,如果是卡在雪山里了,肯定是不救的,人出来就完了。。即便那个人是个混混。。那个狗是个英雄狗。。。 不过同意如果于心不忍就不要吃,别老教训别人就是了 Cumberbitch 发表于 6/23/2014 8:20:46 PM
有的人对狗的感情就是跟人比较近,跟猪比较远,看不得狗遭罪。同情是人特有的感情,对自己亲近的人/动物就是更感同身受。这样的人当然会去教训别人,没什么不对! downtowntrain 发表于 6/23/2014 10:02:57 PM
飞龙是啥? Lrrr 发表于 6/23/2014 1:24:20 PM
我爸养一半红色的,一半黑色的,黑色的鱼长大了就会被吃掉
哎。。。为啥光吃黑色的?
去人大闹?立法?并没有什么道理。说起来这是个人情上的问题。同情心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爱狗的人反对别人吃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和爱动物的人呼吁素食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其他的人,是不是对狗,对动物就没有同情心呢?我觉得也不是。只是同情心这种本能与很多其他本能,比如生存、欲望,一比较,常常就被隐藏,甚至被扭曲地满足了。扭曲的方式,比如从逻辑上合理化吃狗肉来说服自己和别人,或者将狗狗和其他动物区别对待来合理化自己反对吃狗肉但是仍旧吃猪肉牛肉。
同情心在理智的前提下是件有益社会安定和平的好东西,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全不相干的人和事,那些“食客”以及“无辜的民众”,被骚扰骚扰其实挺好的 :)
哈哈,那你就是认输咯?
有道理,多谢提醒啦~
跟着上面一句话的逻辑来的。古代女性还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呢,现在狗是人的私有财产。要是私有财产都能吃的话,那吃人也没错了啊。
你这就是抬杠了,就算是一样的词这两句话也是完全不同的语意。在中国的文化背景里面,古代,现代,吃人都是犯法的,吃狗都是合法的,财产这个词用在两个地方含义就完全不同。如果你觉得两个财产可以同样含义,别人当然可以觉得你和自家狗结婚和自家狗交配。
那些没有来由的狗肉背后可能都是一个心碎的主人。
听说麻辣兔头很好吃,又馋,又过不去心里这个砍?
吃过麻辣兔丁,但是现在有个宠物兔,下不去口了,以后不养猪牛羊不然没吃的了。
话说小时候家里有养鸡,还好没太和鸡培养感情,
各国法律不同,在中国合法的东西,在别的国家不合法的多了。 难道只因为中国合法,就"没问题”?
哈哈
exactly。人可以吃的东西已经太多了,干吗还要去吃这些可有可无的?我觉得鸡鸭鱼牛羊这些肉已经够丰富的了。不要说狗肉,兔子肉马肉驴肉。。这些我都不想吃也不愿意吃。
看看人家做好的狗肉照片,狗的体型、大小、品种几乎相差无几。家家户户的吃,都是偷来的宠物狗?宠物狗偷盗也发展成批发业务啦?
我自己不吃狗肉,小时候爷爷家里养的一条狗每次去我都和它玩儿,后来过年爷爷家把它杀了吃掉了。
我吃了觉得肉好吃,问妈妈这是什么肉,妈妈说这就是每次来那条大黑狗呀。然后我觉得好残忍,从此再没吃过狗肉。
可是农村人自己养自己杀自己吃,完全没觉得有问题啊。同样的,牛也是,耕地一辈子,最后老了杀掉吃了。
爱狗的人自己爱狗不吃就行了,为什么要站在道德高度指责别人?
你吃猪肉牛肉鸡肉就比吃狗肉的有良心有感情,就高贵了吗?
吃=虐待?
那我还整天虐待猪啊牛啊鱼啊大白菜啊蘑菇啊。。。。。
先在你家后院特赦两只兔子,然后就可以开吃了。
就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居然有那么多人硬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身上。。。难怪中国只能实行专政无法实现民主了。
既然你都说了各国法律不一样,现阶段国内吃狗不违法,法无禁止则可为。举个例子,马化腾在过去20年间侵犯了多少知识产权,在美国这是严重违法行为,你看人家现在不也混得好好的?你要不先去把马化腾搞掉再来护狗?
狗当然就是跟猪马牛羊比,当然不能和人比。。。。
人权永远是高于狗权的,人遇险了比如说登山吧或者之前那个矿难,花几十万动用几百人一个星期也得救,这个时候根本不会要花多少钱的问题,都是先救人再说。。。。但是换了狗,那肯定是如果掉阴沟或者水井里了,不费什么事,会给你花几个小时一天弄上来,如果是卡在雪山里了,肯定是不救的,人出来就完了。。即便那个人是个混混。。那个狗是个英雄狗。。。
不过同意如果于心不忍就不要吃,别老教训别人就是了
单纯的问问这句话什么意思?
因为狗对人忠诚?那对人不忠诚没感情的就活该被吃?这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吧?
因为狗聪明?那笨就活该被吃?
因为狗是宠物?可是有人不把狗当宠物啊。我养鸡当宠物能不许人吃鸡吗?
到底是因为神马??当然我反对虐待一切动物。
有的人对狗的感情就是跟人比较近,跟猪比较远,看不得狗遭罪。同情是人特有的感情,对自己亲近的人/动物就是更感同身受。这样的人当然会去教训别人,没什么不对!
事实上猪比狗聪明,基因也和人类更类似。另外宗教原因,这个世界上不吃猪肉的人可能不吃狗肉的人还多些。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正因为各国法律不同,所以不能照搬,在某些地方不合法的事情,在其他地区合法的也多了。都按伊斯兰戒律,全国人民不要吃猪肉了,按印度教,美国人也吃不了牛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