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傲慢与偏见》之贝内特先生的畅想
(上)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那宝贝女儿——那个笔名是奥斯汀的网红女丽兹——算是把这句名言在她的畅销书《傲慢与偏见》里或多或少实现了,虽然这是以将家里的烦心琐事都暴露于天下为代价的。
是的,我就是那个传说中养育了五朵金花,却对她们的未来无能为力的父亲,贝内特先生。谢谢大家的同情。如果那是嘲笑不是同情,请不要告诉我。
俗话又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 作为一个多少年身背无端指责的父亲,我多么期望这句东方的至理名言能够早一天为英伦孤岛的愚昧大众开启明灯。因为,上帝知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女儿要私奔,这些都是英格兰糟糕的天气和腐败的教育造成,而不是一个退休了的老好人可以预期或者改变的。
关于我的那些女儿们,我还想澄清几点。她们美丽也好,平庸也好,聪明也好,笨拙也好,贤惠也好,刁蛮也好,都恰当地均匀分布着。我不敢为她们的成就居功自傲,也不愿为她们的失败(足)引咎自杀。
真正让我心绪不宁的,是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家庭故事永远的主角。
你们看见我面前大红木书桌上的镇纸吗?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她送给我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总是在这个书房,这个书桌边,装作看书吗?因为这枚镇纸,是能让我回归安宁的唯一的法宝。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不对,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还是不对,那是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唉,记不得了。不过这不重要。我只记得,第一次看到她时被雷击了的感觉。哦,是的,我的手指直到现在还在微微发抖,因为那团射穿我的心房充盈我的身躯的电荷久久不能散去。
朋友,如果你曾经一见钟情魂不守舍不能自已,那么你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如果你从来不曾,那么,很抱歉,你的人生算白活了。你或许应该要求退货从少年时重来一次。
小莉,对,就是我太太的名字。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婚后我们都不能再叫她的小名,只能称为夫人。说起来,她对于结婚的重要性和使命感有着不可理喻的执着。这是后话了。请原谅我打岔。
小莉,第一次来到考林斯家的舞会的时候,是怎样一个场面!熙熙攘攘的人影晃动,曼妙舞曲的音乐声中,门口众人簇拥之下,噢,进来了一位怎样的美人!说是“娇娇倾国色,缓缓步移莲。貌若王嫱,颜如楚女。如花解语,似玉生香。” 都不能形容她的万分之一!
真的,我无法用言语描述那时的她拥有怎样美丽的面庞,白玉的肌肤,优雅的身姿,迷人的微笑,还有那夺人心魄的婆娑妙目!我只能说,你去把赫本梦露,安妮霉霉,赵丽颖范冰冰,统统加在一起,才可以想象她的神采!
好吧。我承认,我被外表迷惑了。但是请别告诉我,你不会为她心动。除非你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那个时刻起,我每分每刻地想她,梦见她。那样的折磨,和幸福,到现在还让人激动。说实话我并不太清楚她为什么会愿意和我约会,答应我的求婚,甚至没有在婚礼前一天逃走!难以置信,不是吗?不过,这些不是我需要思考的问题。我整天魂牵梦绕的,是如何和我心爱的人儿遨游人间共度生命的每一分钟。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这首诗写得多好啊!如果人生能够像诗歌一样,永远徜徉在这样的旋律里,该是多么让人留恋!
很多事是后知后觉的。爱情,婚姻,尤其如此。当你袖手旁观时,你无法理解其中的激动和幸福;而当你身在其中时,你也同样无法看到那些疯狂和荒唐。你需要面对的挑战,是当你已经心不在其中,袖手旁观的时候,当激动和幸福转变成疯狂和荒唐的时候,该如何继续你的生活和责任。
我并不是生来不问世事不问家务的人。我甚至也不能自称是一个只爱读书的人。我每天泡在这个书房的一角,只是因为我终于在这个挑战的面前倒下,不得不选择逃避罢了。
我还是要为自己辩护,我不是没有努力过。想要维护曾经想象的温馨画面。说百折不挠亦不为过。可是,真正将我彻底击倒的,是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当她开始教育女儿们如何准备婚嫁的时候。
我终于明白,小莉,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她是以怎样的婚嫁观选择和我结婚。仿佛那些从前花香四溢色彩缤纷的世界,突然变成了无色无声的黑白电影。那样的打击,和从前的雷击一样,必须要亲身经历,才体会到其中的震撼。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在这个角落,这张书桌前,度过我的余生。为什么这里会成为我的避难所,这根镇纸,会是让我继续活下去不至于崩溃的救命法宝。
请不要认为我是在抱怨我的太太。她虽然在你们看来风韵不再,但在我眼里仍旧是从前小莉的样子。我只是无法面对我自己的想象和现实生活的距离。
那天丽兹进来,轻描淡写地问,如果我现在可以选择,想要改变成怎样的生活。丽兹这个丫头,最精灵古怪,她一定是注意到了什么。也难怪,我能和她们说的,越来越少了。因为我不能把这些想法都告诉她。我只能说,我希望她出嫁以后每个月回来问一个问题。
但她这个问题却让我彻夜难眠。是啊,我究竟想要怎样的生活呢?
(下)
几个月前,收到一封皮威克先生寄来的信。信上说起他这些年的游历见闻。感慨万千。
说起这位皮威克先生,一别多年,居然还是一副童心不改。我们也曾是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但是再好的哥们,都会为女人翻脸。我们最不该的,就是同时参加了那次考林斯家的舞会,同时看到了小莉进入舞厅时的魔幻场景,同时无可救药地被她迷倒。
我得承认,虽然那时我眉目俊朗玉树临风,但是比起当年的皮少,少了点意气飞扬的神采和理想主义的气质。我学的是骑马射击打猎礼仪,他专长的是游山玩水诗书艺术。在户外室内,我尽可以展现翩翩风度飒爽英姿,但是在酒席边沙发上,却只能看皮少幽默连连的口沫飞溅,引得太太小姐们直笑得花枝乱颤。
朋友,你还记得,年少的时候,爱上一个可心的姑娘,为她辗转反侧日思夜想,为她的每一次回眸心醉神迷的滋味?那你一定也明白,当看到她对另一个男子眉目传情的时候,你会忽然变得多么不可理喻地妒火中烧,醋意大发。
就算是有着过命交情,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皮少,当着我的面,对我讽刺挖苦,逗得小莉芳心大悦,媚眼频抛,这还不是是可忍熟不可忍?!
他们都说那天我疯了。恶虎一般扑向皮少,单手将正在天花乱坠的他从沙发上揪起来,一把摔在牌桌前。我已完全听不到花容失色的小莉尖声呼叫,只顾要把拳头往他身上砸。若不是被众人拼命拽住,恐怕皮威克先生只能从天堂给我写信了。
他也算够绅士,有胆气,第二天就找人下书。说是他也有追求小莉的权利,愿意为了小莉跟我决斗。你既不仁,休怪我无义。我一时血气上冲,大笔一批“来日决战”。
那晚,我彻夜未眠。想起同学少年,曾经推心置腹,歃血为盟的好兄弟,竟然要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不共戴天了。圆月当空,我抚着手中长剑,微微发抖。可是烛光点点之中,隐约现出小莉那巧笑倩兮的仙子模样。长剑破空,我心已决!
清晨,泰晤士河面上升起的朝阳,竟带了一丝血色。我背上长剑,一身素服,踏着深秋的落叶,第一次感到一个赴死的侠士般,仇恨,悲怆,爱情,命运,交织的苍凉。
林荫道的尽头,无边落木之中,走过来那个曾经的你。你记得你的样子多么可笑吗?衣衫不整,歪歪倒倒,缺帽少靴。红肿的眼睛,颤抖的手,抽不出的剑。
你为什么要坚持?坚持都用黑布蒙眼,坚持互刺胸膛,直到一方倒下?你明知道你手不能缚鸡,你明知道我剑术村里第一,为什么要将鲜活的生命,喷在兄弟冰冷的剑下?
是要证明你也有英雄气概吗?是要让好兄弟悔恨终身吗?是要向小莉表白你为她赴汤蹈火的爱情吗?还是以这最壮烈的方式,成全我的自私无义?
这些问题,问得太晚了。摘下眼罩的时候,看到助手们手忙脚乱地将血泊中的你抬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按照我们预先的约定,我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小莉。我也永远不会告诉你,小莉之后说起,其实当她知道你无房无车无存款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和你好。
多么荒唐的岁月啊!多么热血的青春!
一声叹息。我的眼光,又回到皮威克先生的信。这么多年,他竟然还是孑然一身。难道他还在记挂着当年对小莉的痴情?可他所描述的经历故事,怎么那么让人向往呢?在连绵的山岗,错落的村庄,不眠的城市间闯荡。那不正是我曾经年少时的梦吗?和乡野的农夫觥筹交错,与浪漫的骑士高谈阔论,向迂腐的道学大打出手。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快意人生的写照吗?
我娶到了梦寐以求的女神,在温馨的城堡里渡过一生。他败在好兄弟的剑下,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却拾起背包仗剑走天涯。
城堡和天涯,究竟哪里,才是心灵的家?
写得正经一点,就是一篇很好的小说啊。。。
乱弹《傲慢与偏见》之贝内特先生的畅想
(上)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那宝贝女儿——那个笔名是奥斯汀的网红女丽兹——算是把这句名言在她的畅销书《傲慢与偏见》里或多或少实现了,虽然这是以将家里的烦心琐事都暴露于天下为代价的。
是的,我就是那个传说中养育了五朵金花,却对她们的未来无能为力的父亲,贝内特先生。谢谢大家的同情。如果那是嘲笑不是同情,请不要告诉我。
俗话又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 作为一个多少年身背无端指责的父亲,我多么期望这句东方的至理名言能够早一天为英伦孤岛的愚昧大众开启明灯。因为,上帝知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女儿要私奔,这些都是英格兰糟糕的天气和腐败的教育造成,而不是一个退休了的老好人可以预期或者改变的。
关于我的那些女儿们,我还想澄清几点。她们美丽也好,平庸也好,聪明也好,笨拙也好,贤惠也好,刁蛮也好,都恰当地均匀分布着。我不敢为她们的成就居功自傲,也不愿为她们的失败(足)引咎自杀。
真正让我心绪不宁的,是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家庭故事永远的主角。
你们看见我面前大红木书桌上的镇纸吗?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她送给我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总是在这个书房,这个书桌边,装作看书吗?因为这枚镇纸,是能让我回归安宁的唯一的法宝。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不对,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还是不对,那是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唉,记不得了。不过这不重要。我只记得,第一次看到她时被雷击了的感觉。哦,是的,我的手指直到现在还在微微发抖,因为那团射穿我的心房充盈我的身躯的电荷久久不能散去。
朋友,如果你曾经一见钟情魂不守舍不能自已,那么你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如果你从来不曾,那么,很抱歉,你的人生算白活了。你或许应该要求退货从少年时重来一次。
小莉,对,就是我太太的名字。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婚后我们都不能再叫她的小名,只能称为夫人。说起来,她对于结婚的重要性和使命感有着不可理喻的执着。这是后话了。请原谅我打岔。
小莉,第一次来到考林斯家的舞会的时候,是怎样一个场面!熙熙攘攘的人影晃动,曼妙舞曲的音乐声中,门口众人簇拥之下,噢,进来了一位怎样的美人!说是“娇娇倾国色,缓缓步移莲。貌若王嫱,颜如楚女。如花解语,似玉生香。” 都不能形容她的万分之一!
真的,我无法用言语描述那时的她拥有怎样美丽的面庞,白玉的肌肤,优雅的身姿,迷人的微笑,还有那夺人心魄的婆娑妙目!我只能说,你去把赫本梦露,安妮霉霉,赵丽颖范冰冰,统统加在一起,才可以想象她的神采!
好吧。我承认,我被外表迷惑了。但是请别告诉我,你不会为她心动。除非你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那个时刻起,我每分每刻地想她,梦见她。那样的折磨,和幸福,到现在还让人激动。说实话我并不太清楚她为什么会愿意和我约会,答应我的求婚,甚至没有在婚礼前一天逃走!难以置信,不是吗?不过,这些不是我需要思考的问题。我整天魂牵梦绕的,是如何和我心爱的人儿遨游人间共度生命的每一分钟。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这首诗写得多好啊!如果人生能够像诗歌一样,永远徜徉在这样的旋律里,该是多么让人留恋!
很多事是后知后觉的。爱情,婚姻,尤其如此。当你袖手旁观时,你无法理解其中的激动和幸福;而当你身在其中时,你也同样无法看到那些疯狂和荒唐。你需要面对的挑战,是当你已经心不在其中,袖手旁观的时候,当激动和幸福转变成疯狂和荒唐的时候,该如何继续你的生活和责任。
我并不是生来不问世事不问家务的人。我甚至也不能自称是一个只爱读书的人。我每天泡在这个书房的一角,只是因为我终于在这个挑战的面前倒下,不得不选择逃避罢了。
我还是要为自己辩护,我不是没有努力过。想要维护曾经想象的温馨画面。说百折不挠亦不为过。可是,真正将我彻底击倒的,是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当她开始教育女儿们如何准备婚嫁的时候。
我终于明白,小莉,我的太太,贝内特夫人,她是以怎样的婚嫁观选择和我结婚。仿佛那些从前花香四溢色彩缤纷的世界,突然变成了无色无声的黑白电影。那样的打击,和从前的雷击一样,必须要亲身经历,才体会到其中的震撼。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在这个角落,这张书桌前,度过我的余生。为什么这里会成为我的避难所,这根镇纸,会是让我继续活下去不至于崩溃的救命法宝。
请不要认为我是在抱怨我的太太。她虽然在你们看来风韵不再,但在我眼里仍旧是从前小莉的样子。我只是无法面对我自己的想象和现实生活的距离。
那天丽兹进来,轻描淡写地问,如果我现在可以选择,想要改变成怎样的生活。丽兹这个丫头,最精灵古怪,她一定是注意到了什么。也难怪,我能和她们说的,越来越少了。因为我不能把这些想法都告诉她。我只能说,我希望她出嫁以后每个月回来问一个问题。
但她这个问题却让我彻夜难眠。是啊,我究竟想要怎样的生活呢?
(下)
几个月前,收到一封皮威克先生寄来的信。信上说起他这些年的游历见闻。感慨万千。
说起这位皮威克先生,一别多年,居然还是一副童心不改。我们也曾是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但是再好的哥们,都会为女人翻脸。我们最不该的,就是同时参加了那次考林斯家的舞会,同时看到了小莉进入舞厅时的魔幻场景,同时无可救药地被她迷倒。
我得承认,虽然那时我眉目俊朗玉树临风,但是比起当年的皮少,少了点意气飞扬的神采和理想主义的气质。我学的是骑马射击打猎礼仪,他专长的是游山玩水诗书艺术。在户外室内,我尽可以展现翩翩风度飒爽英姿,但是在酒席边沙发上,却只能看皮少幽默连连的口沫飞溅,引得太太小姐们直笑得花枝乱颤。
朋友,你还记得,年少的时候,爱上一个可心的姑娘,为她辗转反侧日思夜想,为她的每一次回眸心醉神迷的滋味?那你一定也明白,当看到她对另一个男子眉目传情的时候,你会忽然变得多么不可理喻地妒火中烧,醋意大发。
就算是有着过命交情,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皮少,当着我的面,对我讽刺挖苦,逗得小莉芳心大悦,媚眼频抛,这还不是是可忍熟不可忍?!
他们都说那天我疯了。恶虎一般扑向皮少,单手将正在天花乱坠的他从沙发上揪起来,一把摔在牌桌前。我已完全听不到花容失色的小莉尖声呼叫,只顾要把拳头往他身上砸。若不是被众人拼命拽住,恐怕皮威克先生只能从天堂给我写信了。
他也算够绅士,有胆气,第二天就找人下书。说是他也有追求小莉的权利,愿意为了小莉跟我决斗。你既不仁,休怪我无义。我一时血气上冲,大笔一批“来日决战”。
那晚,我彻夜未眠。想起同学少年,曾经推心置腹,歃血为盟的好兄弟,竟然要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不共戴天了。圆月当空,我抚着手中长剑,微微发抖。可是烛光点点之中,隐约现出小莉那巧笑倩兮的仙子模样。长剑破空,我心已决!
清晨,泰晤士河面上升起的朝阳,竟带了一丝血色。我背上长剑,一身素服,踏着深秋的落叶,第一次感到一个赴死的侠士般,仇恨,悲怆,爱情,命运,交织的苍凉。
林荫道的尽头,无边落木之中,走过来那个曾经的你。你记得你的样子多么可笑吗?衣衫不整,歪歪倒倒,缺帽少靴。红肿的眼睛,颤抖的手,抽不出的剑。
你为什么要坚持?坚持都用黑布蒙眼,坚持互刺胸膛,直到一方倒下?你明知道你手不能缚鸡,你明知道我剑术村里第一,为什么要将鲜活的生命,喷在兄弟冰冷的剑下?
是要证明你也有英雄气概吗?是要让好兄弟悔恨终身吗?是要向小莉表白你为她赴汤蹈火的爱情吗?还是以这最壮烈的方式,成全我的自私无义?
这些问题,问得太晚了。摘下眼罩的时候,看到助手们手忙脚乱地将血泊中的你抬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按照我们预先的约定,我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小莉。我也永远不会告诉你,小莉之后说起,其实当她知道你无房无车无存款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和你好。
多么荒唐的岁月啊!多么热血的青春!
一声叹息。我的眼光,又回到皮威克先生的信。这么多年,他竟然还是孑然一身。难道他还在记挂着当年对小莉的痴情?可他所描述的经历故事,怎么那么让人向往呢?在连绵的山岗,错落的村庄,不眠的城市间闯荡。那不正是我曾经年少时的梦吗?和乡野的农夫觥筹交错,与浪漫的骑士高谈阔论,向迂腐的道学大打出手。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快意人生的写照吗?
我娶到了梦寐以求的女神,在温馨的城堡里渡过一生。他败在好兄弟的剑下,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却拾起背包仗剑走天涯。
城堡和天涯,究竟哪里,才是心灵的家?
写得正经一点,就是一篇很好的小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