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ng his many innovations - bringing medical students to the patient. But William Osler was great not only for what he did but for what he was.
William Osler 1849年出生于Bondhead, 安大略。15岁的时候,因为卸掉了村里学校的桌腿并把它们移到阁楼里而被开除。他被转校到Trinity College 准备以后做个牧师。在三一学院,他遇到了两个至关重要改变他命运的老师。一个以热爱自然科学为爱好的教员W.A. Johnson, 另外一个是校医Dr. James Bovell. 这两给了Osler最为重要的启蒙:对科学的毫无保留的热爱和深置于血液里的信仰。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books sails an uncharted sea, but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patients does not go to sea at all.”
繁忙的工作节奏让他的健康受到极大的影响,他需要换一个稍微慢下来的位置。加拿大有富翁给他开出百万年薪(1905年啊)希望他回麦吉尔大学。当爱德华七世任命他为牛津 Regius Professor of Medicine at Oxford, 他欣然接受。到了英国后他第一个行动就是做和平使者将伦敦两个相互敌视的医学社团和解,然后引进病床前的教学。
一战时,Osler穿上军装,做了加拿大和美国军队在英国的医学总顾问。1917年,Osler唯一的儿子,21岁的Revere Osler 在战场上受伤严重过世。1919年12月,因为劳累和失去儿子的忧伤,Osler医生死于肺炎。病床上他写下了“The Harbor almost reached after a splendid voyage,with such companions all the way, and my boy awaiting me”。让人泪目!
Among his many innovations - bringing medical students to the patient. But William Osler was great not only for what he did but for what he was.
William Osler 1849年出生于Bondhead, 安大略。15岁的时候,因为卸掉了村里学校的桌腿并把它们移到阁楼里而被开除。他被转校到Trinity College 准备以后做个牧师。在三一学院,他遇到了两个至关重要改变他命运的老师。一个以热爱自然科学为爱好的教员W.A. Johnson, 另外一个是校医Dr. James Bovell. 这两给了Osler最为重要的启蒙:对科学的毫无保留的热爱和深置于血液里的信仰。
那个时候,极少有医学院里有显微镜,但是Bovell医生有。他和Johnson教热爱学习的Osler怎么用显微镜。利用这台显微镜,Osler发表了好几篇极有水准的有关水生动物的文章。一年的沁润式教育以后,Osler告诉父亲他决定要当一个医生。麦吉尔医学院毕业以后,Osler去了德国,奥地利和英国继续深造。在伦敦,Osler发现了血小板。因为这个发现,24岁的Osler被麦吉尔大学找回来做教授, 被昵称为“男孩儿教授”。他花了半年的工资,为学生买回12台显微镜,很快把挂衣间变成了实验室。
旋毛虫病(Trichinosis)在当时的加拿大被认为是一种稀有的疾病。Osler从他十几岁时用显微镜的经验知道,很多农场动物体内携带旋毛虫。被感染的猪及猪肉,被怀疑是把这种病传给人的主要渠道。为了证实这一点,Osler和一个兽医学生A.W. Clements一起,花了八个月的时间,在蒙特利尔附近的屠宰场,解剖了上千头猪,发现了几十头猪有旋毛虫病。根据这个解剖结果,他们要求市政肉检机构教育大众猪肉一定要煮透煮熟。他还志愿解剖了上百具尸体(那些不愿解剖病人的医生,他请求他们给他解剖)。
因为这个经验,麦吉尔认为他只是非常擅长实验操作,而不允许他诊治医院病房,这对Osler来说是个问题。彼时的天花病房,由几个不情愿的医生轮流值班,Osler 主动做志愿者去管天花病房,这给了他第一次机会直接跟病人工作。代价是他自己被感染天花,所幸不严重。很快,他跟老板说让他也管非传染病房。
那个时候的医院,是让人压抑沉重的建筑。Osler买来花儿,并为病房涂上色彩。他是第一个把积极心理疗法带到医院病房的医生。他说这样的方法不会让死人复活,也不会给他们一个新的眼球或者骨头,但是积极正面病人康复过程中有很大的价值。在他极具创新的方式下,病人恢复时间缩短,病床轮换加快,给他带来了超越加拿大以外的极大的声誉。宾夕法尼亚大学给他伸来了橄榄枝,让他宾大做教授。
这只是他无与伦比的医生事业的开端,长话短说,下面是他的成就简介:
1)他是John Hopkins 医学院的创始人之一(一共四人),他是四个奠基人中最老的一个,还不到四十岁。
2)发表了1200篇文章和书。
3)他把病人带到了课堂。不仅如此,他还把学生带到了病房。住院医训练体系,始于Osler。
4)他还是美国儿科医学学会会长及一系列的其他职务。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books sails an uncharted sea, but he who studies medicine without patients does not go to sea at all.”
繁忙的工作节奏让他的健康受到极大的影响,他需要换一个稍微慢下来的位置。加拿大有富翁给他开出百万年薪(1905年啊)希望他回麦吉尔大学。当爱德华七世任命他为牛津 Regius Professor of Medicine at Oxford, 他欣然接受。到了英国后他第一个行动就是做和平使者将伦敦两个相互敌视的医学社团和解,然后引进病床前的教学。
一战时,Osler穿上军装,做了加拿大和美国军队在英国的医学总顾问。1917年,Osler唯一的儿子,21岁的Revere Osler 在战场上受伤严重过世。1919年12月,因为劳累和失去儿子的忧伤,Osler医生死于肺炎。病床上他写下了“The Harbor almost reached after a splendid voyage,with such companions all the way, and my boy awaiting me”。让人泪目!
他把他所有的医学藏书捐给了麦吉尔大学,麦吉尔大学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自己的医学图书馆。还有很多以他名字命名的机构,街道,疾病……
Reference: "The world's best doctor", Canada, This Land, These People. By Richard Match.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不过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比生命的长度更重要,也许
被里面的人深深吸引,写了好几个医生,待我慢慢翻译缩短写来;-)
这里医生不少,看先驱们解剖猪狗老鼠,真是觉得好玩儿。他们都是些敢想敢干的人,这里的医生们也有他们精神的传承;-)
我的杀鸡经历
来源: 布兰雅 于 2021-04-02 08:13:50
https://bbs.wenxuecity.com/archive/2021/kghy/3431770.html
我?杀鸡这么艰巨的任务,怎么落到了我的头上?
那是上个世纪末,坐标大马。我们一干半大的六男四女,挤在两辆车里,浩浩荡荡跨过新柔长堤,向纵深前进,目标南中国海的瞭望群岛。后车厢里是帐篷,大锅,还有在柔佛买的白色固体燃料,小饼干似的。
我们露营的地方人迹稀少,选在了海滩上方的沙丘,希望蚊虫少一些。旅途劳累,很饿。倒也不缺食物,可是,记得附近有个甘榜,没有多少人家的小村落。也木有什么商店,却有个卖农货的小摆摊,有鸡鸭,活的在笼子里。那种卖得掉就卖,卖完了再去抓那种。我们一时起哄,嘻嘻哈哈,买了两只,一只母鸡,一只大公鸡。格格格,格格哒!
买的时候大家很开心,也没多想。到了沙滩扎营,怎么杀呢?具体要干活了,大家开始讨论了。女生想到杀鸡都往后退,几个男娃,这时也开始胆怯,虽然争论的口气貌似勇敢,但谁下手,最后却闹到要“石头剪刀布”的地步。
我静静走上前,说:“我来。”
You? You sure? 他们满怀狐疑,如释重负,甚至幸灾乐祸地看着我: 你杀过鸡吗?
我说,没杀过。但杀过鱼。。。。没事,我觉得我可以的。
看我甩开手腕,不像逞能开玩笑的样子,就认真给我打下手。杀鸡工具,瑞士军刀。而且我不用刀,用那个小小的折叠剪。
先容易的,那只母鸡。我一人搞定。双手把两翅膀掐住,左手捏住,再把两只脚也扳到左手,最后把头反扭过来,等于左手捏住了双翅双脚还有头,得花点力气,抓稳了。这时用右手把脖子上的毛拔掉,捏准气管食管,用小剪刀利索剪断。这时终于可以放下瑞士军刀,右手抓住双脚提得高高。妈呀,左手累死了。下面有个盘子,放点盐,接血,搅一搅就凝结了。鸡脚蹬了好一会儿,但这更利于放血。
下面杀那只大公鸡,实在搞不定。找个男生帮忙抓鸡脚的。其实不用把头斩断,但要把血放干净。大公鸡要扎好,压住,一个小时以内还是会跑。满沙滩地追。
这个时候,他们才问我,怎么敢杀鸡的。 我说,我属于弄疼了不哭,但读诗会哭的那一类,小学有个夏令营,我解剖过青蛙,鱼,昆虫,大大的牛眼睛。最好玩的是猪肺,用管子接好,吹,吹得大大的,一不小心还会吓你一跳。
煮我就不管了。虽然大大咧咧地煮完了,也没啥佐料。但那是“甘榜鸡”,也就是走地鸡,当场杀的,真香,也许是大家都饿了。价格比新加坡便宜一半。为了奖赏我,我是第一个吃的,一只大鸡腿。
第二天,意犹未尽。他们又买了一只大大的鸭子来。白色的。反正我们团队有个会杀鸡的。鸭子没有大公鸡难杀,但是,牺牲以后,会存活更久。会跑,但估计飞是不会了。
我小的时候,家里过年会买活公鸡回家自己杀了煮来吃。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爸杀了鸡,结果那只鸡还爬起来跑,脖子上好多血,给我留下来严重的后遗症;-)
不过我杀过很多鱼,用剪刀,从嘴那里下手剪。还杀过青蛙,罪过罪过……
这个是发声让人听的,叫“诵”
在影视作品中常见老师和尚动嘴无声,乃“心念”,给自己和离去的“灵”听的。
漢語讀法之拼音[编辑] 南无阿弥多婆夜 ná mó ē mí duō pó yè 哆他伽多夜 dǎ tā jiā duō yè 哆地夜他 dǎ dì yè tā 阿弥利都婆毗 ē mí lì dū pó pí 阿弥利哆 ē mí lì dǎ 悉耽婆毗 xī dān pó pí 阿弥唎哆 ē mí lì dǎ 毗迦兰帝 pí jiā lán dì 阿弥唎哆 ē mí lì dǎ 毗迦兰多 pí jiā lán duō 伽弥腻 jiā mí nì 伽伽楉 jiā jiā nà 枳多迦利 zhǐ duō jiā lì 娑婆诃 suō pó hēhttps://bbs.wenxuecity.com/ghost/185394.html
我爸正在做一个一期临床。这是过去18个月做的第四个临床了,我说他都成职业小白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