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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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yang_wxc
楼主 (文学城)
休谟 3/9/22

杨道还

这篇文章是我因果系统观系列博文中第二篇,与今天的讨论有关,重贴。

 

大衛·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却并不能观察到这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他说:“因此我们不能说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关连。”

休谟被归类为怀疑论者,即怀疑因果知识论的人。因为按照他这样讲,科学的因果关系就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反映了必然的自然规律;而只是关联。这个关联不能被“观察到”,那么就只能是人脑补的,这个就动了客观科学的奶酪,即,科学的因果关系不客观了。而且如果这个关联不能被“观察到”,说明通过观察而认识,此路不通,这就又动了另一块奶酪,即可知论。所以也有人说休谟是不可知论者。

我在拙著《传统学术和个人修养》里讲,古希腊哲学的致命问题是,它只能描述死的事物,一动起来就会露馅,出悖论。比如说芝诺悖论。休谟指出的就是这一类的问题,康德继之而起,就发展出类似于中国传统学术的认识。而那些头脑一根筋的人,还在用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往他们头上套。

可以先解释一下,休谟所见到底是什么。实际上,休谟是将因果认识分成平行的三个过程:“客观的”事物A……事物B;人通过感官或仪器得到的观察A……观察B;人的思维中发生概念A……概念B。 

休谟之前的哲学认为,事物A……事物B之间的省略号,是客观规律;而概念A……概念B之间的省略号是逻辑因果,这两者是完全相同的,乌拉,人就这样通过客观观察认识了客观世界的真相——不仅不需要人主观的参与,而且应该消灭主观,消灭得越彻底,认识就越真。现在很多中国学者、教授、博士仍处在这一阶段的认识,相当经典。

但休谟认为,观察A……观察B之间的省略号,其实的确是省略号,没有东西。想要把省略号里每个点都填满,需要上帝视角,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观察,这是做不到的。这一步出了问题,那么事物A……事物B之间的省略号就都成问号,没有观察与之对应。与其说事物A到B如此演变,不如说A通过一个黑匣子到B,更客观和正确。这个黑匣子,即是我在上一篇中所讲的各种有复杂性等级的系统。简单思维的人,认为黑匣子是最简单的线性系统,就造出文化决定论一类的东西。

休谟学术出世的时间太早,没赶上他的想法的科学证据。二十世纪初,人们才发现了测不准原理。这个原理表明,微观粒子的位置与动量不可同时被确定,位置的不确定性越小,则动量的不确定性越大,反之亦然。也就是说,观察A……观察B之间的省略号只能部分填满,其余只能是虚的省略,即便对最简单的粒子,上帝视角式的观察也不可能——上帝或者能,人不能。

这样一来,人的客观观察只能是跳跃的,或者部分跳跃的。用比喻来说,这就像看电影一样,一帧一帧地放过去,人们却以为电影里的东西是连续地动:每次看到某两帧都在一起呀?不是因果是啥?休谟说,要是蒙太奇了呢?或者在真正的上帝视角里,宇宙演化就像一部四维电影,想播哪段播哪段,哪里还有因果呢?

所以凭借着观察得到因果,证据链缺失,不是完全客观的,而是经过人脑脑补之后的。

休谟这个论调,直到二十世纪,科学才有回应。与当初要将上帝驱除,科学会“最终”知道一切的科学信仰不同,科学一直在不断放低身段——真正的科学家态度可嘉。科学对象的范围,从一切,到客观,到可证明的,到可证伪的,不断减小。波普尔提出的可证伪性,最终为科学门户立下了基石——不管观察的证据链完整不完整,可以用实验去证明某种认识;任何实验都有局限,然而有些认识可以证伪;一旦证伪,事实否定,就没有任何辩驳的余地,真正的科学认识就产生了。

波普尔这个观点,没什么可辩驳的。似乎知识论、可知论因此就都可以一荣俱荣了。但很遗憾,并非如此:从不完整的证据链,如何得到的正确认识?随机碰到的么?以前的知识论、可知论显然对此无力解释。

认识中,即便是科学认识中,主观脑补仍然不可剔除。那么如何脑补才是对的?有志于当科学家的人又如何去补脑,以产生新的科学思想?一遍遍地演算数学、作逻辑体操就能隔山打牛么?

进一步,像艺术、生活、人生、文学等本来是人为为伪,不可证伪的东西,科学几乎可以说是放弃了的。这些东西如此不科学,还能要么?要先放一边等着,等到科学进到那一步再去弄么?不等科学,这些东西又如何去弄?瞎猫碰死耗子么?人不行,计算机逻辑思维比人强,交给计算机?那样一切都会简单极了:世界只需一个阿尔法狗下棋,一只贝塔猫搞fine art,只需拷贝复制就够用了。可行吗?

这就涉及到了非逻辑思维的问题,如直觉、想象力、创造力等。这些思维在认识中,起了什么作用?这里每一种都有很多问题:直觉,insight是什么?想象如何发生?创造如何实现?

至少,科学家是需要直觉的。西方哲学里,柏拉图说,人的观察,有如山洞里的囚徒,只看见洞壁上的影子;康德说,人看事物都如通过透镜。这都是对“曲觉”,“out-sight”的描述。那么直觉呢?如何get in?有对直觉的描述么?答案是有的,但是是在国学里。如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所言,他自己的科学直觉即如庄子“鱼之乐”。

为人父
逻辑推理只是认知的一个方法,不是全部,迷信科学认知方法的人往往挣脱不出这个思维框框。

非常喜欢这样深入的讨论,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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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当思维穷尽时,人们想到艺术。而艺术真谛是让人感觉,而不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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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32817
大赞!杨君是否可以把你的这些系列文章慢慢都发过来?这很适合茶坦的氛围~~~在此祝茶友新年快乐~~~
为人父
也祝你新年快乐,好运连连!
中间小谢
所谓邏輯、公理系統在物理和數學中的作用和角色被不明就裡者想當然地核心化和誇大了。

邏輯和公理系统是事後用來''描述"用的,而不是用来工作的。

One applies all aspects of his working mind as a working mathematician or physicist. Only outsiders believe math and physics are all about logic. If one has mostly just logic when doing math or physics, it means his mind isn't wo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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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rsi
个人感觉,艺术无法超越艺术家的 perception

因为看一个人不同作品,总是类似。起码文学是这样。看了几篇就知道其他的会写什么。可能音乐和纯抽象的绘画除外。

附张半抽象的绘画,博物馆拍的。还是能看出一点作者意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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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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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yang_wxc
多谢大家赏鉴。此中问题很多,我可以像Vivian所讲重新贴一下这个系列,以集思广益。新年快乐。
笑薇.
精准! 逻辑推理只是认知的方法之一,不是唯一。认为是唯一的,就是科学教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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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32817
姚顺君就觉得有感觉比有思想难。
笑薇.
这个很不准确! 没有思维哪里来的艺术? 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建筑 ....没有思维就没有艺术。
南方古猿
再谈对小二哥的贴的理解。

欧氏几何是第一次用系统理论来定义一个学科的基础。它并不能取代、代表一个学科本身。它明确定义了逻辑的等级系统,摒弃了任何可能的逻辑循环。

 

所以说它也是哲学。在宗教理论和社会科学中也可以看到它的影子。例如,这和法律上的宪法、基本法,及其建立在其上的民法、刑法等法律体系很相像。

 

当然,学科和学科的理论体系不同。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法律体系。但是每一个理论系统都要有根、茎、叶。对根、茎、叶的抽象定义,及根、茎、叶间关系的厘定,是欧氏几何的划时代意义。

 

只谈过去和现代,不谈未来。因为未来很难说。

笑薇.
感觉是逃不过感官器官的,味觉,嗅觉,视觉,触觉,听觉。他们无法创造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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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32817
谢谢为版~~~
笑薇.
在哲学角度讨论科学,非常有意思!! 感谢分享!
V
Vivian32817
“艺术无法超越艺术家的 perception”

是因为艺术是人创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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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幽默艺术恰恰来自思维逻辑的反面,却使得人愉悦。人一思想,上帝就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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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绝大多数科学创新都来自“灵感”,艺术更是如此。评价艺术的前提是:真正懂得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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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rsi
V版好,好像是吧。:) 艺术重感觉,科学重思维,灵修需要transcend both
笑薇.
用的依旧是逻辑思维方法。
中间小谢
思维在技法層面,例如繪畫的知識和技巧,音乐的樂理、指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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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只有庸俗“搞笑”才如此!真正的幽默同样来自“灵感”。
笑薇.
灵感不是感觉,灵感依旧是思维认知的结果。
笑薇.
你需要定义灵感这个概念了。也需要阐述灵感产生的process,和是如何involve人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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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灵感”与王阳明的“致良知”几乎相同,何不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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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那你就安这么认为吧。
笑薇.
艺术心理学有许多相关讨论。不是新的课题。
笑薇.
难怪这么南辕北辙,就像中西医。我做某个课题时,一个同僚说,你不用花时间去见某人了,我们联名发表过。意思他们是同一个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