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的三权鼎力民主制度规定,最高法院只是法律案件的裁决机构。而法律条款是由国会制定。法律条款必需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议员制定, 也就是国会两院。大法官不是选举产生,是总统任命,因此没有这个权力,更无权决定哪个法由州定, 哪个法由它定。比如,是由联邦还是州制定持枪法,是联邦制定堕胎法还是各州制定堕胎法, 都不是他说了算。它就没这个权力。
最高法院的职责只是根据由议会制定的法律条款对嫌疑分子的行为进行裁决,决定被告是否违反法律。
这是美式民主的内容之一。也是三权鼎力的意义所在。
不是执行机构,而是解释法律。
2nd Amendament 和 abortion right 被这样解释后,加州几年前对否决同性婚姻的公投结果也会被高院重新审定,当时高院裁决加州公投违宪,婚姻是人权,公投不能侵犯别人与生而来的权利。
现在做得很对,下放给各个州去制定这样的法律。想堕胎,就搬去允许堕胎的州,并不是不让你堕胎,而是不在宪法里规定。美国不像中国有户籍制度,你可以随便选择在哪个州居住。中国修宪,如果有反对(当然你肯定不会啊,只是如果),请上游行请愿试试,或者在网上发文公开反对试试。
在西方世界,美国是拥枪最自由的回家,可也是警察开枪最频繁的国家,枪击案最多的国家,被枪打死最多的国家。
等民主党机会来了,换上两个自由派大法官,再推翻现在这个判决怎么办?
高院岂不是成了政治工具了?
感谢土豆给大家立个很好的榜样
美式的三权鼎力民主制度规定,最高法院只是法律案件的裁决机构。而法律条款是由国会制定。法律条款必需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议员制定, 也就是国会两院。大法官不是选举产生,是总统任命,因此没有这个权力,更无权决定哪个法由州定, 哪个法由它定。比如,是由联邦还是州制定持枪法,是联邦制定堕胎法还是各州制定堕胎法, 都不是他说了算。它就没这个权力。
最高法院的职责只是根据由议会制定的法律条款对嫌疑分子的行为进行裁决,决定被告是否违反法律。
这是美式民主的内容之一。也是三权鼎力的意义所在。
不是执行机构,而是解释法律。
2nd Amendament 和 abortion right 被这样解释后,加州几年前对否决同性婚姻的公投结果也会被高院重新审定,当时高院裁决加州公投违宪,婚姻是人权,公投不能侵犯别人与生而来的权利。
现在做得很对,下放给各个州去制定这样的法律。想堕胎,就搬去允许堕胎的州,并不是不让你堕胎,而是不在宪法里规定。美国不像中国有户籍制度,你可以随便选择在哪个州居住。中国修宪,如果有反对(当然你肯定不会啊,只是如果),请上游行请愿试试,或者在网上发文公开反对试试。
在西方世界,美国是拥枪最自由的回家,可也是警察开枪最频繁的国家,枪击案最多的国家,被枪打死最多的国家。
等民主党机会来了,换上两个自由派大法官,再推翻现在这个判决怎么办?
高院岂不是成了政治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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