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思维实验:如果你是一个地方县官,有一天要审个案子

木有文化
楼主 (文学城)

第一个思维实验:你是一个县官要审案子。面前两个人一个原告一个被告,不管哪个是谁了,其中一个是县里富户排前三的一个财主,另一个是穷的叮当响的乞丐。

假设你是个正直的县官,绝不贪污受贿,财主也没有试图贿赂。而你恰巧不认识这二人,不知道他们的道德高低/品行口碑。

在你审阅证据,双方供词前,你直觉是谁有理?是富人在欺负穷人,还是穷人在讹诈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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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思维实验,是美国这边有一类电视游戏,比如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简化版是这样的:主持人问你一系例越来越难的问题,答对第一题给 $10,答对第二题 $20, 答对第三,四,五,六。。。题,分别奖给 $40, $80, $160, $320 ...

因为每多答对一题奖金翻番,多拿的钱会比之前所有拿到的总和还多。

你随时可以叫停,把已经赢到的钱总和打包回家。但如果你选择了下一题而答错的话,(在简化版里)你将失去之前已赢的钱,空手而归。

这就是这种游戏最致命/吸引人的纠结。假如你已经赢了二百万,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你是选择宁可一无所得也要争取四百万,八百万,还是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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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极为个人的观点,在第一个实验里,欧洲的县官们会倾向直觉是富人在欺负穷人,而美国(和现代中国)的县官,会倾向假设是穷人在讹富人。

这是两边的文化传统决定的:美国的县官会对高度财富做无罪假设,那富人无论从教育/风度/需求/等等,都没有必要去找穷人的麻烦。

而欧洲的县官会本能的对高度的贫富不均产生反感,会导致预设富人的财产来源于为富不仁。而穷人的穷,多半是被富人剥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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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个实验里,大多数普通人如果赢了二百万,多半就收手回家了。但如果用贝叶斯(我其实知道这个和贝叶斯没啥关系)公式,那些选择冒险继续的人里,美国人会比欧洲人概率大很多。

勇于失败勇于冒险精神,和(相关前面实验的)成功了是我应得的理念,都导致美国的投资/创业/风险基金,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一直比欧洲活跃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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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想说的,是美国的文化,从经济投资角度说,使得美国不仅是概念股,也是风险股,也是实力股。

 

咲媱
这两个思维试验,我都会从成功收益和失败损失的角度来看,哪个边际收益远大于失败损失,就大概率是哪个。可以用于一切文化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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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bin
谁是原告很重要。如果富人是原告,不管官司输赢,法院都不会赔钱,甚至有的赚。
陶陶三
我肯定倾向于假设富人欺负穷人,因为富人更powerful。第二个,我肯定选择200万落袋,然后做稳健投资。木兄说的美国,

褒义,讲究平等和富有冒险精神。

贬义,是丛林法则和过于贪婪。

土豆-禾苗
小心被冠以“仇富”之罪名;我支持巴勒斯坦建国,就被说成是支持哈马斯;我反对以色列现政府,就被说成是反犹主义…
陶陶三
没有了,大家一般只是不愿意正视和承认common knowledge而已。喊出他光着身子的,往往是我们这样的小孩子。
木有文化
我百分百知道你会选择你说的两个选择。这其实验证了我的原文理论:加国文化和欧洲更近

我特意,起码我觉得我试图特意了,用尽量平等的语气描述选择的对立方,就是不想说哪一种选择比另一种选择更高明,更高尚。这不是我原文的目的。我只是在论证为什么,从经济投资角度,美国是实力股。

(我个人会倾向穷人讹富人(美国),但拿钱回家(欧洲)。)

木有文化
土豆我不是在给你扣帽子。那些披着 Hamas 围巾在学校里骚扰犹太人的学生,嘴里口号也是巴勒斯坦建国

那些 J6 冲击国会的人,嘴里喊着也是恢复宪法和民主。我比较你们双方的立场,不是说你就反犹了,自由兄就反民主了。我只是祥林嫂一般的在重复,你的立场可能非常正义,但要用正义的行为去维护你的立场。

 

老键
朋友做过统计,澳洲被拒非法移民如果有机会驱逐前和移民局打官司,大多是移民局输。我赞成收紧边境,但非常认同法院对弱势的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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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arrot1
第一个以前会是同样的选择,但现在会避免直觉,看对证了。第二个,我是risk averse 的,也是会拿了稳定的200万不

要继续了,但是risk和 loss对每个人不一样,也取决于人本来拥有多少,和赢更多的可能概率有多少。"那些选择冒险继续的人里,美国人会比欧洲人概率大很多"这个不光是对于第二个问题,对于很多事情比如极度运动,投资,都是吧,直觉,不知道有没有统计数据

咲媱
一旦这些披着 Hamas 围巾的建了国,他们的国,绝不会允许你再维持你的“正义”,也不会允许你再给别人“言论自由”。
咲媱
本质上,共产主义就是极左走到极致,从口头言论的控制,发展到肉体的控制而已。文革打死人,很多都是群众自发的。
木有文化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停在 $2M 或者一个根据他她们自己经济情况的一个发财点。但美国文化似乎确实
木有文化
老键你这里其实说到了一个很关键的差别,不知你有没有察觉到还是故意忽视略过了

我其实很同意陶三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但我认同的是要损(社会之)有余而补(个人之)不足,而不是损(个人之)有余而补(个人之)不足。

换句话说,征税救助穷人,是我赞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打土豪分田地,是我不赞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

我们都有同情弱者的倾向,这基本是人的本能之一了。你看体育比赛如果对双方都不了解,我想大概率大多人是为弱队助威的。在政府 vs 个人上,我们基本也都是同情弱者/个人,约束强者/政府。你说的移民案就是这一类。

但在个人 vs 个人的案件里,预设弱者(穷人)即正义,是和预设强者(富人)即正义一样的危险。

还是那句话,道德是律己的。用来律他,危害远大于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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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arrot1
这个可能是当初来美国的欧洲人都是冒险家(比起留在欧洲的),所以他们的后代自然有更多的冒险基因形成更大的
土豆-禾苗
土豆和那些东东一样吗?请重新好好阅读土豆一年半前的几篇博文,文中明确一个观点:
老键
我是对你第一个问题无感,县官是个什么东东?为何不说法官呢。
木有文化
一说绝对会输掉2M就没人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