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看法有好久了,借美国大选就顺手打了几行,也就五六分钟时间,本以为大家都会同意的,没想到引来不少评论,虽然有些见地,但大多隔靴,我只能认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了。
美国联邦大法官有所谓保守和自由派见其实是有把历史了,古典的自然是围绕联邦集权还是放权州府不去谈了;二战前后派见之分主要限于经济上,是听凭市场还是政府扩权干预;以后派见之分就逐渐向人权及社会领域弥散,但基本按自己的法理轨道,并不紧跟行政机构的议程和社会变化;但到了近期,随着两党意识形态的分裂越来越大,随着在互联网及社媒的助推下社会潮流越来越多异端异动,联邦司法的派见之分也趋向于越来越和两党政治合拍互动,越来越受社会潮流影响,其独立性正不断受到挑战。
原因其实很明显,大法官人选是总统直接指定的,虽要经过参议院的质询和委任,但总统的影响更具决定性,而总统越来越代表本党的价值观。大法官的终身制更替缓慢让总统提名时更加考虑本党利益,而大法官的优裕待遇让他们也难脱利益冲突之麻烦。
这种提名制并非必定是最佳的,譬如澳洲,联邦法官主要靠司法界专业机制推举,受不具政治色彩没有实权的总督任命,虽然也咨询两党竞选出来的总理,毕竟不是总理指定,政治色彩要淡薄许多,另外他们最多服务到70岁。作为人,他们心理上更忠诚于推选他们的业界和自己的专业,对政治领袖几乎没有附属感,因而更容易保持独立性。
原来以为你是在 trolling,但看你的回复和新开的一贴,发现是认真的。
先赞一下把话说干净,不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也赞一下自由兄的那篇保守派/自由派大法官的差别。这个话题真的太大了,我说说我的看法:
1:‘中间派’并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更高明:
我虽然自诩中间派(偏右),自诩比比我更左或者更右的人温和或冷静,但纯从逻辑上讲中间派也只是在 Political Spectrum 上的一个位置/区间,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有更崇高的位置,更值得欣赏或者被任用。
就像在信仰里,无神论也是一个人主动的选择,和有神论的信仰者没有本质上的高下之分。
2:每个成熟,负责的成年人,都会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没有立场的人不配做大法官。
而不管他/她的立场在哪里,都会有更左的人认为他/她太右了,更右的人认为他/她太左了。
3: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个人的‘私德’,只能寄希望于制度来抵制个人‘私德的缺失’
solo1 的那篇里有一点说的很对,制度的设计是应该没有偏向的. 我要加一点,制度的设计,应该是假设个人私德缺失的。包括总统,当然也包括大法官。
4:关于保守派大法官和自由派大法官。
其实在 Amy Coney Barrett 之前,Clarence Thomas 是最出名最坚定的‘原教旨’主义者,也是我从逻辑上比较认同的位置。
关于这个话题,我以前写过一篇,大概理念是我们要区分三类人:Activists, 立法者,执法者。Activist 需要激进,有正义感,推动社会进步;立法者就需要谨慎,需要考虑任何新法带来的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而执法者,最重要的能力,是把自己绝对拥有而且可能很激进的立场暂时忘掉,严格的‘执行’别人立下的法律。
最高院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宪法,即便要昧着良心,因为推动社会进步不是大法官该做的事情。我这个话说的比较难听,但逻辑上是这样的。不然大法官 as a group, can become judge, jury, and executioners。那样更危险。
(敲拼音的时候才发现,危险=违宪,哈哈)
5:关于终身制,任命vs公选vs推举
按照#4的逻辑,大法官应该是稳定的定海神针,要勇于做出 unpopular 的裁决,要不被外界的噪音所控制。终身制的设计是为了这一点。
大法官绝对不能公选:公选出来的人必然是偏极端,偏虚伪,偏谄媚的。As an example, I give you the current two candidates.
总统指定,还是业界推举,我还是倾向总统指定。行内推举,如果执行不好,很容易落入上述公选的误圈,把立场不坚定,喜欢游移讨好的人送上去。
总而言之,目前的美国最高院,是在很多不完美的机制上比较‘不坏’的一个选择。
我的看法是:
第二:
比如我一直很看好那个印度人 Vivek, 和(可惜)英国原来那个Rishi Sunak。Color Blindness 是保守派最大的呼求之一。
当人类啥都没了,一灯如豆,信仰是希望的火种
英国日本法国澳洲俄罗斯习大大们都在实干或实践!
土豆已经多次提出美国法律体系的问题,以及美国“祖制不可违”的现象,日本台湾韩国学者精英们却恰恰是盯着美国的这些问题而不断设计或纠正自己的法规……而这里美国的众多知识精英们,天天和你唠叨玩弄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信仰无神论……今天的美国除了出了巨量出版物以及相应巨量的读书胡侃码字专家外,1960/70年代的那种社会活动人士没了…即便他们出来,也只是到儿子女儿的所在学校做些义工,或是直接去孔子学院教些中宣部给的中文教材……
再次重申一句比较恶劣狠毒的话:只会在网络上显摆玩弄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信仰无神论…的家伙们,不管在加州洛杉矶还是华盛顿州西雅图,你们被抢被剐被无视纯属活该且咎由自取且自取其辱!
即便川普就任下届美国总统,他也无法纠正各州各郡自行设定的法规问题!除非当地学者精英们能够出来实干加实践,扩大影响力!呵呵,这可会大量占用掉你读书听书做笔记谈体会写书评的宝贵时间啊……
i will take the high road this time
我只能哈哈几声。顺便将旧文放一下。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6925/202205/15645.html
这就是我为什么哈哈。就像我最后总结的,当一个社会堕落到一定地步后,没有任何制度可以保证其正常运行。我认为我这篇文章说得相当清楚。
大法官由参议院指定,而不是由总统提名。大法官不是总统的下级。大法官不一定来自法官,可以是任何合格人选,美国历史上就有大法官以前不是法官的先例。
这个看法有好久了,借美国大选就顺手打了几行,也就五六分钟时间,本以为大家都会同意的,没想到引来不少评论,虽然有些见地,但大多隔靴,我只能认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了。
美国联邦大法官有所谓保守和自由派见其实是有把历史了,古典的自然是围绕联邦集权还是放权州府不去谈了;二战前后派见之分主要限于经济上,是听凭市场还是政府扩权干预;以后派见之分就逐渐向人权及社会领域弥散,但基本按自己的法理轨道,并不紧跟行政机构的议程和社会变化;但到了近期,随着两党意识形态的分裂越来越大,随着在互联网及社媒的助推下社会潮流越来越多异端异动,联邦司法的派见之分也趋向于越来越和两党政治合拍互动,越来越受社会潮流影响,其独立性正不断受到挑战。
原因其实很明显,大法官人选是总统直接指定的,虽要经过参议院的质询和委任,但总统的影响更具决定性,而总统越来越代表本党的价值观。大法官的终身制更替缓慢让总统提名时更加考虑本党利益,而大法官的优裕待遇让他们也难脱利益冲突之麻烦。
这种提名制并非必定是最佳的,譬如澳洲,联邦法官主要靠司法界专业机制推举,受不具政治色彩没有实权的总督任命,虽然也咨询两党竞选出来的总理,毕竟不是总理指定,政治色彩要淡薄许多,另外他们最多服务到70岁。作为人,他们心理上更忠诚于推选他们的业界和自己的专业,对政治领袖几乎没有附属感,因而更容易保持独立性。
原来以为你是在 trolling,但看你的回复和新开的一贴,发现是认真的。
先赞一下把话说干净,不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也赞一下自由兄的那篇保守派/自由派大法官的差别。这个话题真的太大了,我说说我的看法:
1:‘中间派’并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更高明:
我虽然自诩中间派(偏右),自诩比比我更左或者更右的人温和或冷静,但纯从逻辑上讲中间派也只是在 Political Spectrum 上的一个位置/区间,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有更崇高的位置,更值得欣赏或者被任用。
就像在信仰里,无神论也是一个人主动的选择,和有神论的信仰者没有本质上的高下之分。
2:每个成熟,负责的成年人,都会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没有立场的人不配做大法官。
而不管他/她的立场在哪里,都会有更左的人认为他/她太右了,更右的人认为他/她太左了。
3: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个人的‘私德’,只能寄希望于制度来抵制个人‘私德的缺失’
solo1 的那篇里有一点说的很对,制度的设计是应该没有偏向的. 我要加一点,制度的设计,应该是假设个人私德缺失的。包括总统,当然也包括大法官。
4:关于保守派大法官和自由派大法官。
其实在 Amy Coney Barrett 之前,Clarence Thomas 是最出名最坚定的‘原教旨’主义者,也是我从逻辑上比较认同的位置。
关于这个话题,我以前写过一篇,大概理念是我们要区分三类人:Activists, 立法者,执法者。Activist 需要激进,有正义感,推动社会进步;立法者就需要谨慎,需要考虑任何新法带来的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而执法者,最重要的能力,是把自己绝对拥有而且可能很激进的立场暂时忘掉,严格的‘执行’别人立下的法律。
最高院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宪法,即便要昧着良心,因为推动社会进步不是大法官该做的事情。我这个话说的比较难听,但逻辑上是这样的。不然大法官 as a group, can become judge, jury, and executioners。那样更危险。
(敲拼音的时候才发现,危险=违宪,哈哈)
5:关于终身制,任命vs公选vs推举
按照#4的逻辑,大法官应该是稳定的定海神针,要勇于做出 unpopular 的裁决,要不被外界的噪音所控制。终身制的设计是为了这一点。
大法官绝对不能公选:公选出来的人必然是偏极端,偏虚伪,偏谄媚的。As an example, I give you the current two candidates.
总统指定,还是业界推举,我还是倾向总统指定。行内推举,如果执行不好,很容易落入上述公选的误圈,把立场不坚定,喜欢游移讨好的人送上去。
总而言之,目前的美国最高院,是在很多不完美的机制上比较‘不坏’的一个选择。
我的看法是:
我们没有办法劝说别人接受我的有神论(或佛教)观点更高;但是,我确实认为这个观点更高。 反之,无神论者或者认为他们的观点更高;但他们也觉得自己无法让有神论者得到理喻。第二:
有神论者认为世界确实有本质,究竟真相,超越“现实的光声境界”。 而无神论者认定这个世界也就这些声色犬马的东西了。比如我一直很看好那个印度人 Vivek, 和(可惜)英国原来那个Rishi Sunak。Color Blindness 是保守派最大的呼求之一。
当人类啥都没了,一灯如豆,信仰是希望的火种
英国日本法国澳洲俄罗斯习大大们都在实干或实践!
土豆已经多次提出美国法律体系的问题,以及美国“祖制不可违”的现象,日本台湾韩国学者精英们却恰恰是盯着美国的这些问题而不断设计或纠正自己的法规……而这里美国的众多知识精英们,天天和你唠叨玩弄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信仰无神论……今天的美国除了出了巨量出版物以及相应巨量的读书胡侃码字专家外,1960/70年代的那种社会活动人士没了…即便他们出来,也只是到儿子女儿的所在学校做些义工,或是直接去孔子学院教些中宣部给的中文教材……
再次重申一句比较恶劣狠毒的话:只会在网络上显摆玩弄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信仰无神论…的家伙们,不管在加州洛杉矶还是华盛顿州西雅图,你们被抢被剐被无视纯属活该且咎由自取且自取其辱!
即便川普就任下届美国总统,他也无法纠正各州各郡自行设定的法规问题!除非当地学者精英们能够出来实干加实践,扩大影响力!呵呵,这可会大量占用掉你读书听书做笔记谈体会写书评的宝贵时间啊……
i will take the high road this time
我只能哈哈几声。顺便将旧文放一下。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6925/202205/15645.html
这就是我为什么哈哈。就像我最后总结的,当一个社会堕落到一定地步后,没有任何制度可以保证其正常运行。我认为我这篇文章说得相当清楚。
大法官由参议院指定,而不是由总统提名。大法官不是总统的下级。大法官不一定来自法官,可以是任何合格人选,美国历史上就有大法官以前不是法官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