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小思

二郎桥
楼主 (文学城)

满五月的潮汐,

滚滚而来。

 

来,

兴奋,窒息。

去,

失落,空虚。

 

心,

浮沉。

魂,

出窍。

 

月底的,

寂静的晨,

回心,

回魂。

 

风继继吹,

浪续续滚,

心定如初。

 

 

 

 

 

 

 

 

看客2010
到了六月,就是夏天了,忘不了香港和大陆那些为了自由而逝去的人们。
二郎桥
个人要服从大多数人的福祉。
看客2010
大多数人也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组成的。
二郎桥
谁是多数,是个严肃的问题:)
看客2010
刘少奇死的时候归少数,后来又归多数了,有啥用啊,被整死了也活不过来了。
二郎桥
这些事对我来说太遥远了:) 内部斗争是很残酷的。刘少奇整过很多人,很残酷的:(
看客2010
确实,刘也不是啥善人,可是他最终还是被归到大多数人中了,这大多数人都是不善的嘛?不好意思,打扰你入定了。祝周日愉快!
忒忒绿
思释于茫茫/心静于潮潮
二郎桥
一阵飓风/卷起了狂涛骇浪/我寂寞如初, 哈哈:)
盈盈一笑间
五月的潮汐。。桥兄的现代诗也渐入佳境哈。赞!
二郎桥
我心依旧:)谢谢盈盈临帖! 潮起潮落,只是表相,心才是根本。这些都是自证的好处,可以心定。神也可以帮得上忙,定心。。。
前川
看这,国内人民的觉悟不得不佩服,关于少数和多数 ,看好他们。

“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决策方式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谈得上正当:1、不涉及私人事务;2、决策的对象是某一个抽象的规则而不是具体的个体;3、保证基本的法律制度不被轻易破坏;4、个人的自由权利应予以保证。(摘自“知乎”)

这不能完全让“少数服从多数”正当化,因为功利主义原则本身就是有争议的。电车难题被争论了那么长时间也没有一个公认的的结论,就是因为有很大一部分人无法接受“牺牲200人保全201人”或者“牺牲1人拯救100人”的正当性。

这种时候的“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让人数多的那一派去打压人数少的那一派,因此就成了真正的“多数人暴政”。

 

作者:李修宇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5499371/answer/1248671661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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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给 “少数服从多数”加一点补充:

1、由于“少数服从多数”终究是为了集体行为,为了公益,所以与公益无关的,纯粹私人性质的东西,仍然不应被纳入“少数服从多数”的范畴内。比如我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哪个明星,爱吃什么东西,睡觉是仰着睡还是趴着睡,都不应该由除了我以外的其他人决定。

2、“少数服从多数”应被尽量运用于一般性原则的制定而非用于对某些特定个体的区别对待。这是为了防止“少数服从多数”最后变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合谋迫害。比如立法机构规定“民众要把收入的10%上缴作为税收”,没有问题,因为所有人是被一视同仁的。如果规定“收入不足100000的缴纳10%,超过100000的超过部分缴纳15%”,也没有问题,因为尽管看起来似乎是对不同人的区别对待,但是没有人注定是富人,也没有人注定是穷人。这一个规定也是一个抽象的原则,没有必然地针对某个人。但是如果规定“张三需要缴纳40%税收”或者“犹太人需要缴纳30%的税收”,那这就构成歧视了,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制。

3、基本的法制不宜被轻易动摇。因为人们的意见是流变的,而规则需要稳定。因此,“多数人”的意见也需要被某些既定的法制所约束,否则今天51%的人支持废除某个法案,明天51%人有支持恢复某个法案,那么世界上也就没有稳定的法律了。而且更可怕的是,如果民众投票给了一个独裁者,那么很有可能一开始的“多数人同意”最后会演变为“少数人的暴政”。

4、基本的自由权利需要保障。“少数服从多数”首先是要建立在所有人都能够自由发声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有一些人被排除在了讨论之外,或者有些人受到威胁、强制而无法表达真实意愿,那么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多数。所以,基本的言论上的、媒体上的、公共空间的自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

 

前川
谁说国内人什么也不懂,不配有互联网,都是谬论。
前川
再举个例子。

比如一伙人(多数)决定要把某人杀了,并把他的财产分掉。这对多数人有好处吗?No. 这会造成内乱,因为可以随便杀人。不能保护少数人也意味着不能保护多数人。

二郎桥
你这讨论得太专业了:)
前川
你不专业就会给人骗了,嘿嘿。建议紧跟盈盈。
二郎桥
她是专业的。这些一定要请教她。
盈盈一笑间
谢谢楼上两位让我鸭梨山大。赶紧先跑了。回聊。LOL
二郎桥
关键时刻,掉链子总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