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Harper Lee--这个月读完两本书后的理解

糯米粥
楼主 (文学城)

 

 

 

这个月刚听完两本书: Furious hours; The Mockingbird Next Door, 看点都是关于美国家喻户晓的作者Harper Lee。 听完后挺有感触的。 

Harper Lee真正的作品只有一本,在30岁出头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这本书的影响力很大,是美国70%的中学的必读, 也在一些法学院的课程里面。 1961年这本书得了普利茨奖。 后面的五十多年里,Harper Lee不再有作品问世。 

近几年出版的这两本书,Furious hours & Next Door, 花了不少笔墨探讨这个房间里的大象, 在我看来Furious hours远远更尖锐更专业更鲜明, Next Door的作者从仰视的角度来解读,失去意义。 

总结一下这两本书,原因有这么几个:
1. Harper Lee的第一本书太成功了。 而Lee是完美主义者。 后面的几十年, 她一直在写作, 只是从未出版, 甚至曾经写了2/3的一本纪实犯罪文学: the Reverand, 却放弃。
2. 她的工作风格是苦行僧风格。 在她看来,工作是痛苦的,写作要写到前额流血。 这是我非常不同意的理念。 
3. 她一直离群索居, 没有职业上的community support,没有朋友们一起讨论, 也没有可以引导她的编辑。 To kill a Mockingbird之所以有巨大成功, 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的编辑让她把初稿“Go Set a Watchman”时间段往前推20年。 
4. 受抑郁和酗酒的困扰。 觉得高敏人群容易这样, 我想这也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如果没有高度敏感, 无法写出有洞察力的作品。 

两分钱:

随着年龄增长,更加体会到人生不以人为意志转移,存在着现实的铁律。这铁律就是人的原始命运,是你的出厂设置。 为什么会做某些选择,为什么会有某种性格,为什么会遇见某类人, 这些真的就是随机事件吗? 

从这一刻起,开始对命运有了敬畏;也是从这一刻起,开始有了对并不理想的原始命运宣战的勇气——即便我再渺小,也要站起来,跟你斗一斗。绝不由你任意欺负。

酒绿春浓
挺有意思的是,关于命运

我最近也在思考,也是过去跟你讨论过的延续:作为个人,我们要战胜基因+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对我们的影响,确实是很困难。

但有一部书讲述了一个人如何战胜基因+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影响,尤其是这个人是在监狱这个最艰难的环境里完成了对自己的改造,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当然他的动机是复仇,但复仇之后,他在远行的船上,虽然有美女Helen相伴,但他内心是痛苦的。很小的时候读了我父亲买的这部书,一共是三本,读后内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那就是无论自己惧怕什么,都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而改变这种惧怕心理(爱得猛. 邓迪斯很怕血,但他努力让自己多看血,习惯了看血,后来就不怕血了,这个细节给我很深的印象)。

说起来,父亲远去了,但他留给我的很多财富让我终生受用。写到此处,内心充满感恩。

S
Shubin
跟命运斗就相当于跟自己斗。 : )
咲媱
命运和性格是两回事情,战胜基因家庭社会环境是性格,而命运是包含了一切,包括你对命运的抗争,都是命运的一部分。都是天生的
酒绿春浓
谢谢你。
糯米粥
“读后内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怎么这么喜欢这个说法呢?

能把书读活,理解和运用到自己的人生里面,这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父亲远去了,但他留给我的很多财富让我终生受用”--最近也有所感。咱们从父母那儿,或者基因继承,或者生活习惯,思考习惯,得到的有财富,也有包袱,反正就是一个package, 好坏都有,没法分开。

我的阅读习惯也是从我妈那儿得来的,她在年轻的时候手不释卷,家里有很多很多外文书的中文版

糯米粥
如果出生拿到一手不好的牌,只有打起精神尽量打
糯米粥
对了,

小学时候看了“基督山伯爵”的小人书,然后就自以为读过,就错过原著了

木有文化
多瑙来看

因为你看的是缩减版,你可能不知道这个爱得猛. 邓迪斯,就是你看的版本中的爱邓斯。

酒绿春浓
哈,你got我的

幽默。谢谢你!

d
donau
哎呀你怎这么聪明啊简直一眼点醒梦中人胜我读100年书
糯米粥
哈哈,我也纳闷这个名字的翻译呢,原来是你调皮
酒绿春浓
嗯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