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是在一次教会活动上认识的。那次我们只是浅浅地打个招呼,彼此通报姓名,他自我介绍说他叫约翰。
约翰四十岁上下,浑身却透出一种老于世故的沉稳。我问他是否真的信仰上帝,他说不是。我只是试图让自己相信些什么。你知道在这个时代,当我们不再相信的时候是多么迷茫。
我微微一笑,算是认同了他的这个说法。
之后我们的交集并不多,偶尔见面偶尔一起上读经课,我能够看出他跟我一样心不在焉,却又做出极其努力的样子。他努力的时候眉目间就会呈现一种勉为其难的狼狈神气。看着他总好像是我在照一面镜子。他跟我有说不出的相像之处。我隐约觉得,他是一个有过一些特殊经历的人。
那天我们又在一个读经小组学习。当牧师宣讲到约翰福音里那段著名的“丢石头”的经文: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忽然面露烦躁神色,坐立不安地东张西望,然后他突然俯身到我耳边问,你能不能陪我出去说一会儿话?
讲经时中途离开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不过我从来没有看到约翰那么慌乱焦躁的样子,便顺从地陪他一起走到外面。
外面天空很蓝很高,约翰走在我身边,半天没有说话,神情却慢慢平静下来。
你说耶稣说的话对吗?他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我这样一句。看我迷惑,他就低声重复了刚才牧师的那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笑了笑。这的确是一句容易让人产生疑问的话。谁是绝对的无罪呢,不过难道就因为此不再定任何人的罪,不再惩罚那些公然犯了罪的人吗?
你说那个妇人究竟有没有犯罪。众人究竟该不该拿石头砸她。约翰迟疑着问我。
看来你真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我忍不住笑。要不我们回去继续听牧师是怎么讲解的吧。
可是耶稣不是没有定她的罪,放过她了吗?约翰并没有回应我的提议,自顾自问我。
又一个被误导的人。我打趣他。你应当记得这个故事里耶稣对那妇人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话:“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从这句话里你觉得在耶稣眼里她是犯过罪还是没有犯过罪的呢?
约翰沉思了好一会儿,突然醍醐灌顶地大叫,原来是这样啊!
由此我想他是聪明的。可惜很多人都被丢石头那句话蒙蔽,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句话来为自己的犯罪进行狡辩。
你愿意听我说个故事吗?约翰转头诚恳地问我。
洗耳恭听。我笑着说。我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原来是个律师。约翰点了一根烟从这里开始。五年前我经手办了一个案子,在当时轰动一时,那是我一生中办得最成功的一个案子。约翰仰起脸眯着眼睛用力吐出一口烟。我依稀可以看到他当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我最欣赏有为的律师了。我说。这是我的真心话。
那个案子真是成功,可以写入当代法律经典案例里了。他咬着烟咧嘴一笑,目光看向天空。你信不信最好的律师可以让黑白颠倒?他漫不经心地随口问我。
我被他的这个问题问得迟疑了。最好的律师和黑白颠倒是不相干的两个概念。不过的确有很多律师可以做到黑白颠倒,这是现实里越来越多的不争的事实。当然我也知道这种黑白颠倒更多时候对一个社会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又危险的事。
五年前我接手的那个案子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偷盗案。一个女佣偷窃了女主人的价值五十万元的水晶项链。人赃俱获,铁证如山,犯罪嫌疑人也当场认了罪。
我微微扬扬眉毛。哦,那你是为偷窃的女佣辩护的律师了。
约翰洒然一笑,正是在下。我是为女佣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
结果呢,反败为赢?我笑着问。
约翰笑得更加意气风发。风吹得他额前的短发有些凌乱。他把吸到一半的烟扔到地上,再狠狠碾上一脚,用力地来回碾着,直到余下的烟蒂变成一小滩可怜的碎末。
我不单帮她打成无罪,还差点把她的女主人弄个栽赃诬告。他语气缓慢地述说里掩饰不住的自得。
那到底是不是女佣偷的项链呢?我有点迷惑地问。
这还用说。当然是!不是女佣偷的话这个案子根本就显现不出我的能力了。约翰有点懊恼我的迟钝。
厉害!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副醒悟过来的样子,饶有兴趣地问。我想他是在等待我好奇的追问。
利用人性,动用舆论的力量啊……约翰终于慢条斯理地抖开他的包袱。你知道现在的人多么容易被思想控制,只要有人用言论持续不断地发出无罪的辩护,这个声音就会深植人心,然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无罪声音加入进来。
你利用了人心无原则的善良。我恍然醒悟。
聪明!约翰手拍大腿,目光发亮地紧盯着我大叫,老弟你也可以当律师去了!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继续追问他,难道人心真的那么好利用吗?
嘿嘿!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约翰得意地狡黠一笑。这一笑全然暴露出了他的职业特征。他果然是个相当精明的律师。
不过我很怀疑你是怎么得逞的。人们怎么可能是非不分,罔顾偷窃的事实转而同情一个偷窃犯呢?我不是不明白其中的奥妙,却还是忍不住问他。
善良啊。没有人希望被人说不善良。就像皇帝和大臣们不希望有人说他们愚蠢一样。约翰轻笑着说。
我暗自点头,约翰深知人性。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裹一件华丽的袍子,你不去近距离打开它,便不会知道它下面掩盖着怎样不堪触目的腐朽肉体。
所以那个女佣一定是激发了人们廉价的同情心了,更在此之上让人们自我感觉良好地穿起善良的外衣。我说。但凡有点廉耻的社会对着善良这个词都有几分敬畏和退让。
正是这样。约翰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拢。事不关己的时候,谁不希望自己以圣人的形象示人呢。善良与爱接近,没有其他任何时刻可以让人自我感觉自己与上帝这么接近了。约翰忍不住为他的这句话笑出了声。
可是,一旦善良越过了理性的底线,它就很容易演变成愚蠢感情的泛滥。那么任何不可意料的事情都会发生。我争辩道。我相信约翰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那不正是我期待的吗?约翰笑我的天真。那个女佣是一个年轻漂亮楚楚可怜的女孩儿,她有一个离婚再嫁的母亲,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她供养照顾的瘫痪父亲和年迈的祖母。
你想想吧,约翰继续说,那么年轻漂亮活泼伶俐的女孩儿做女佣已经够让人觉得心酸了,再加上她的身世简直就可以用天妒红颜来形容。而那个女主人,是个冷若冰霜的中年丧夫的女强人,亿万家财,只有一个儿子在国外读书。
这样各方面悬殊的两个人放在天平两端,一个普通人会从感情上更偏向谁?约翰侧头看我,仿佛在询问我的答案。
可是偷窃这件事本身与偷窃者的身世没有任何关系,更与被偷窃者的财富毫不相干。这是完完全全的两回事。感情怎么可以替代理性,甚至决定律法呢!我愤愤然。这是任何一个有点理智的人都能够看清楚的事情啊。
约翰又是狡猾一笑。老弟你一定是书读多了,太天真了。知道我为女佣辩护时第一个抛出的观点是什么吗?他顿了顿,说,我抛出的就是耶稣的那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结果人们纷纷放下了手中善良的石头。我叹了口气说。
没错!我让女佣在法庭上痛哭陈述自己对祖母的孝敬体贴温顺,对瘫痪的父亲的辛苦照顾和她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儿在生活里的百般艰难和孤苦无助……
你不能想象在此之后法庭上出现了怎样的感情逆转。曾经指责她的人们纷纷开始争抢着表现自己的善良,宽容,圣洁的一面。人们想象女佣的偷窃不过是因为生活所迫,她用偷来的钱治父亲的病,孝顺祖母......这是一个多么善良可爱的女孩儿啊。所有的人都被女孩儿打动。一种爱的光辉笼罩了人们的面容。每一个人脚下都升起了一朵祥云,连法官都老泪纵横……
沉浸在回忆里的约翰眼睛闪闪发光,连叙说的声音也跟着泛起湿漉漉的泪痕。我能想象当时的情景。这是多么滑稽可笑的逆转啊。
人们开始觉得那一串价值几十万的水晶项链对一个亿万富婆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串项链该戴在像这个女佣那样年轻貌美的女孩的脖颈上。她需要爱,也需要钱。何况她还那么善良,任劳任怨地照顾自己的父亲和祖母。现如今还有多少年轻人能够无怨无悔地做到这一点呢。我们怎么可以指责这样一个好的女孩儿偶尔犯下的一点点小小不言的错误呢……
于是众人转向请求严厉的女主人宽恕放过这个可怜的女佣,而在得到否定的回答时,众人的矛头便戏剧性地一齐指向女主人,说她为富不仁,心地狭隘,自私自利,阴险狡诈,有人甚至指出她的那亿万家财肯定来路不正,不知道背地里用了多少见不得人的手段,而那些手段又多么为正人君子所不齿,最后那个女主人简直就是个十恶不赦的老妖婆了……
可是,我极其郁闷地打断约翰的回忆,难道他们不觉得,他们这样的态度对被偷窃者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吗?他们每对着女佣放下一块所谓的善良的石头,便是把同样份量的一块石头压在了那个被偷窃的女主人身上。
那种时刻谁还会在乎那个又老又丑冷冰冰的女主人的感受呢!约翰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仿佛我的那句话太幼稚不值一答。谁会觉得一个处处完满金钱名利都不缺的人需要同情呢。应当是她失去的越多人们才越会觉得公平。没有什么比看到一个得意的人失意更能安慰凡人心情的了。
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样对女主人不公平吗?难道这个女主人平时对人很苛刻吗?难道这个女主人的金钱地位不是她自己遵纪守法辛辛苦苦打拼来的吗?我愤愤不平地问。
谁在乎这些呢。即使有人在乎,站出来说几句,立即就会有无数口水淹没他:阴暗,嫉妒,小人之心,幸灾乐祸等等等等。欲加之罪嘛,难道还找不到措辞?约翰轻描淡写地笑。你大概想象不到,有一二个女佣曾经的女性朋友站出来指证女佣有过类似偷窃行为,结果立即被人说她们只是嫉妒女佣的美貌,在给女佣泼脏水。之后,之后就没有人再站出来了。
不过是因为与己无关吧,众人才这么宽容大量。谁会愿意为不相干的人和事背负阴暗嫉妒的骂名呢!如果偷他们的几十万让他们有倾家荡产的感觉或者偷的是他们救命的钱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这样善良大而化之。我忍无可忍了。
那是一定会原形毕露的。约翰哈哈大笑。老弟你很通透嘛!人性自私。与己无关不做做样子还有什么时候可以做样子呢。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活得道貌岸然一点。披一张善良的皮至少看起来很美,无论这张皮之下究竟是什么样的一颗心。
即使最后女佣被判无罪,也没有黑白颠倒吧,你是怎么让它黑白颠倒的呢?我想起约翰最初的话。
很简单啊。约翰一笑,只要顺势而为就可以了。我让女佣在众人善良的声援之下改了口供,说自己最开始是害怕才招认罪行,而实际那条项链根本就是女孩家里极其私密的祖传家宝。因为敬爱女主人特地借给女主人戴过,后来要取回,结果女主人起了贪心,翻脸不认,反诬告自己偷窃。
这怎么可能!众人难道就相信她的话了吗?我问。这么匪夷所思难以置信的事情。
相信。为什么不相信。那项链上又没有写着姓名。女佣对项链特征的描述甚至比女主人还细微详尽。比起真相,人们更愿意相信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儿不会偷窃,那么她很有可能就是被诬陷的。反正对众人而言,相信了于他们没有实际损失,不相信于他们也没有任何实际收获。不如相信,至少还有一场闹哄哄的闹剧可看。约翰不屑地耸了耸肩膀。
我哑然失笑。世上还有这么荒诞的事。而这么荒诞的事竟然是你导演成功的。失敬失敬!
约翰的脸却忽然阴沉下来,像一片铅沉的天空,随时会滴下水来。我说这是我平生最成功的一个案子,这句话我其实只说了一半。因为这也是我最失败的一个案子。据说那个女主人迫于舆论后来得了抑郁症自杀了。而那个女佣,并没有改掉她偷窃的毛病,再一次事发后被捉进牢房去了,听说判了好几年。而那次女主人还一再恳请法官从轻判处她,“只要给她个教训就好。”
我默不出声。这真是一个沉重到沉痛的经验。
那么你呢?你从中得到了什么?半晌我问约翰。
我,约翰用手背揩了揩眼角,我从知道那个女主人自杀的消息之后就决定不再干律师这一行了。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她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女人,虽然不苟言笑,却是很正直慈悲,她给女佣的薪金是普通女佣的三倍价钱。我还听说她在遗书里把几乎全部的钱都捐给一家慈善机构,专门用作法律公正基金。我觉得我有罪,为了虚名薄利毁掉了一个女人。
你毁掉的不是一个女人,是人们对善良的认知。我说。我想结束这场谈话了。
你说我是不是该对她的死负责。约翰转脸问我,神色茫然。我那时候只想着让人们放下扔向女佣的石头。后来想,女主人其实是被另一些石头砸死的。
人总归都有一死。她的死能让你幡然醒悟,也是值得了。我说着,跟他告辞。
读经会已经结束了,人们三三两两走出教堂,惊起一群气定神闲的鸽子四散飞开,然后教堂的钟声恰到好处地及时敲响,当,当,当……
抬起头看着蓝天上的白云,我想起母亲的话:没有公正和良知的血肉,所谓的善良不过是一具愚蠢的皮囊,根本不值得称颂!
我始终没有告诉约翰,那个不苟言笑正直慈悲的女主人是我的母亲,她并非死于抑郁,而是身患绝症。
假如我的死可以在一潭死水中搅动起一点涟漪,我早死几天又算什么呢。母亲做出的决定不容我劝说。
忍了好久的眼泪终于慢慢涌出眼眶。我想母亲千辛万苦策划的死毕竟泛起了一点什么吧,即使只是一点点。
确实,思考得越深入,界限就越不清楚,越难确定。人群似乎总是浮在表层,精英可以深入。
但深入以后还有向哪端倾斜的问题:是公义还是私利?
形式本身只是工具,不值得信仰。
我还是更喜欢少年往事,和凤凰男。那两篇给我表达更透彻的畅快感。
这篇是之前写,还是之后写的?
扔石头的人比毫无人性的石头更不善良(残酷)呢?
结尾的surprise跟似可以从《少年往事》得到启发。《少年往事》读了60章了,越看越喜欢。虽然社会环境大相径庭,读起来很容易进入“我”的思维中去。
我跟他是在一次教会活动上认识的。那次我们只是浅浅地打个招呼,彼此通报姓名,他自我介绍说他叫约翰。
约翰四十岁上下,浑身却透出一种老于世故的沉稳。我问他是否真的信仰上帝,他说不是。我只是试图让自己相信些什么。你知道在这个时代,当我们不再相信的时候是多么迷茫。
我微微一笑,算是认同了他的这个说法。
之后我们的交集并不多,偶尔见面偶尔一起上读经课,我能够看出他跟我一样心不在焉,却又做出极其努力的样子。他努力的时候眉目间就会呈现一种勉为其难的狼狈神气。看着他总好像是我在照一面镜子。他跟我有说不出的相像之处。我隐约觉得,他是一个有过一些特殊经历的人。
那天我们又在一个读经小组学习。当牧师宣讲到约翰福音里那段著名的“丢石头”的经文: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忽然面露烦躁神色,坐立不安地东张西望,然后他突然俯身到我耳边问,你能不能陪我出去说一会儿话?
讲经时中途离开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不过我从来没有看到约翰那么慌乱焦躁的样子,便顺从地陪他一起走到外面。
外面天空很蓝很高,约翰走在我身边,半天没有说话,神情却慢慢平静下来。
你说耶稣说的话对吗?他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我这样一句。看我迷惑,他就低声重复了刚才牧师的那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笑了笑。这的确是一句容易让人产生疑问的话。谁是绝对的无罪呢,不过难道就因为此不再定任何人的罪,不再惩罚那些公然犯了罪的人吗?
你说那个妇人究竟有没有犯罪。众人究竟该不该拿石头砸她。约翰迟疑着问我。
看来你真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我忍不住笑。要不我们回去继续听牧师是怎么讲解的吧。
可是耶稣不是没有定她的罪,放过她了吗?约翰并没有回应我的提议,自顾自问我。
又一个被误导的人。我打趣他。你应当记得这个故事里耶稣对那妇人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话:“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从这句话里你觉得在耶稣眼里她是犯过罪还是没有犯过罪的呢?
约翰沉思了好一会儿,突然醍醐灌顶地大叫,原来是这样啊!
由此我想他是聪明的。可惜很多人都被丢石头那句话蒙蔽,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句话来为自己的犯罪进行狡辩。
你愿意听我说个故事吗?约翰转头诚恳地问我。
洗耳恭听。我笑着说。我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原来是个律师。约翰点了一根烟从这里开始。五年前我经手办了一个案子,在当时轰动一时,那是我一生中办得最成功的一个案子。约翰仰起脸眯着眼睛用力吐出一口烟。我依稀可以看到他当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我最欣赏有为的律师了。我说。这是我的真心话。
那个案子真是成功,可以写入当代法律经典案例里了。他咬着烟咧嘴一笑,目光看向天空。你信不信最好的律师可以让黑白颠倒?他漫不经心地随口问我。
我被他的这个问题问得迟疑了。最好的律师和黑白颠倒是不相干的两个概念。不过的确有很多律师可以做到黑白颠倒,这是现实里越来越多的不争的事实。当然我也知道这种黑白颠倒更多时候对一个社会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又危险的事。
五年前我接手的那个案子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偷盗案。一个女佣偷窃了女主人的价值五十万元的水晶项链。人赃俱获,铁证如山,犯罪嫌疑人也当场认了罪。
我微微扬扬眉毛。哦,那你是为偷窃的女佣辩护的律师了。
约翰洒然一笑,正是在下。我是为女佣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
结果呢,反败为赢?我笑着问。
约翰笑得更加意气风发。风吹得他额前的短发有些凌乱。他把吸到一半的烟扔到地上,再狠狠碾上一脚,用力地来回碾着,直到余下的烟蒂变成一小滩可怜的碎末。
我不单帮她打成无罪,还差点把她的女主人弄个栽赃诬告。他语气缓慢地述说里掩饰不住的自得。
那到底是不是女佣偷的项链呢?我有点迷惑地问。
这还用说。当然是!不是女佣偷的话这个案子根本就显现不出我的能力了。约翰有点懊恼我的迟钝。
厉害!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副醒悟过来的样子,饶有兴趣地问。我想他是在等待我好奇的追问。
利用人性,动用舆论的力量啊……约翰终于慢条斯理地抖开他的包袱。你知道现在的人多么容易被思想控制,只要有人用言论持续不断地发出无罪的辩护,这个声音就会深植人心,然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无罪声音加入进来。
你利用了人心无原则的善良。我恍然醒悟。
聪明!约翰手拍大腿,目光发亮地紧盯着我大叫,老弟你也可以当律师去了!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继续追问他,难道人心真的那么好利用吗?
嘿嘿!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约翰得意地狡黠一笑。这一笑全然暴露出了他的职业特征。他果然是个相当精明的律师。
不过我很怀疑你是怎么得逞的。人们怎么可能是非不分,罔顾偷窃的事实转而同情一个偷窃犯呢?我不是不明白其中的奥妙,却还是忍不住问他。
善良啊。没有人希望被人说不善良。就像皇帝和大臣们不希望有人说他们愚蠢一样。约翰轻笑着说。
我暗自点头,约翰深知人性。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裹一件华丽的袍子,你不去近距离打开它,便不会知道它下面掩盖着怎样不堪触目的腐朽肉体。
所以那个女佣一定是激发了人们廉价的同情心了,更在此之上让人们自我感觉良好地穿起善良的外衣。我说。但凡有点廉耻的社会对着善良这个词都有几分敬畏和退让。
正是这样。约翰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拢。事不关己的时候,谁不希望自己以圣人的形象示人呢。善良与爱接近,没有其他任何时刻可以让人自我感觉自己与上帝这么接近了。约翰忍不住为他的这句话笑出了声。
可是,一旦善良越过了理性的底线,它就很容易演变成愚蠢感情的泛滥。那么任何不可意料的事情都会发生。我争辩道。我相信约翰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那不正是我期待的吗?约翰笑我的天真。那个女佣是一个年轻漂亮楚楚可怜的女孩儿,她有一个离婚再嫁的母亲,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她供养照顾的瘫痪父亲和年迈的祖母。
你想想吧,约翰继续说,那么年轻漂亮活泼伶俐的女孩儿做女佣已经够让人觉得心酸了,再加上她的身世简直就可以用天妒红颜来形容。而那个女主人,是个冷若冰霜的中年丧夫的女强人,亿万家财,只有一个儿子在国外读书。
这样各方面悬殊的两个人放在天平两端,一个普通人会从感情上更偏向谁?约翰侧头看我,仿佛在询问我的答案。
可是偷窃这件事本身与偷窃者的身世没有任何关系,更与被偷窃者的财富毫不相干。这是完完全全的两回事。感情怎么可以替代理性,甚至决定律法呢!我愤愤然。这是任何一个有点理智的人都能够看清楚的事情啊。
约翰又是狡猾一笑。老弟你一定是书读多了,太天真了。知道我为女佣辩护时第一个抛出的观点是什么吗?他顿了顿,说,我抛出的就是耶稣的那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结果人们纷纷放下了手中善良的石头。我叹了口气说。
没错!我让女佣在法庭上痛哭陈述自己对祖母的孝敬体贴温顺,对瘫痪的父亲的辛苦照顾和她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儿在生活里的百般艰难和孤苦无助……
你不能想象在此之后法庭上出现了怎样的感情逆转。曾经指责她的人们纷纷开始争抢着表现自己的善良,宽容,圣洁的一面。人们想象女佣的偷窃不过是因为生活所迫,她用偷来的钱治父亲的病,孝顺祖母......这是一个多么善良可爱的女孩儿啊。所有的人都被女孩儿打动。一种爱的光辉笼罩了人们的面容。每一个人脚下都升起了一朵祥云,连法官都老泪纵横……
沉浸在回忆里的约翰眼睛闪闪发光,连叙说的声音也跟着泛起湿漉漉的泪痕。我能想象当时的情景。这是多么滑稽可笑的逆转啊。
人们开始觉得那一串价值几十万的水晶项链对一个亿万富婆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串项链该戴在像这个女佣那样年轻貌美的女孩的脖颈上。她需要爱,也需要钱。何况她还那么善良,任劳任怨地照顾自己的父亲和祖母。现如今还有多少年轻人能够无怨无悔地做到这一点呢。我们怎么可以指责这样一个好的女孩儿偶尔犯下的一点点小小不言的错误呢……
于是众人转向请求严厉的女主人宽恕放过这个可怜的女佣,而在得到否定的回答时,众人的矛头便戏剧性地一齐指向女主人,说她为富不仁,心地狭隘,自私自利,阴险狡诈,有人甚至指出她的那亿万家财肯定来路不正,不知道背地里用了多少见不得人的手段,而那些手段又多么为正人君子所不齿,最后那个女主人简直就是个十恶不赦的老妖婆了……
可是,我极其郁闷地打断约翰的回忆,难道他们不觉得,他们这样的态度对被偷窃者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吗?他们每对着女佣放下一块所谓的善良的石头,便是把同样份量的一块石头压在了那个被偷窃的女主人身上。
那种时刻谁还会在乎那个又老又丑冷冰冰的女主人的感受呢!约翰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仿佛我的那句话太幼稚不值一答。谁会觉得一个处处完满金钱名利都不缺的人需要同情呢。应当是她失去的越多人们才越会觉得公平。没有什么比看到一个得意的人失意更能安慰凡人心情的了。
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样对女主人不公平吗?难道这个女主人平时对人很苛刻吗?难道这个女主人的金钱地位不是她自己遵纪守法辛辛苦苦打拼来的吗?我愤愤不平地问。
谁在乎这些呢。即使有人在乎,站出来说几句,立即就会有无数口水淹没他:阴暗,嫉妒,小人之心,幸灾乐祸等等等等。欲加之罪嘛,难道还找不到措辞?约翰轻描淡写地笑。你大概想象不到,有一二个女佣曾经的女性朋友站出来指证女佣有过类似偷窃行为,结果立即被人说她们只是嫉妒女佣的美貌,在给女佣泼脏水。之后,之后就没有人再站出来了。
不过是因为与己无关吧,众人才这么宽容大量。谁会愿意为不相干的人和事背负阴暗嫉妒的骂名呢!如果偷他们的几十万让他们有倾家荡产的感觉或者偷的是他们救命的钱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这样善良大而化之。我忍无可忍了。
那是一定会原形毕露的。约翰哈哈大笑。老弟你很通透嘛!人性自私。与己无关不做做样子还有什么时候可以做样子呢。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活得道貌岸然一点。披一张善良的皮至少看起来很美,无论这张皮之下究竟是什么样的一颗心。
即使最后女佣被判无罪,也没有黑白颠倒吧,你是怎么让它黑白颠倒的呢?我想起约翰最初的话。
很简单啊。约翰一笑,只要顺势而为就可以了。我让女佣在众人善良的声援之下改了口供,说自己最开始是害怕才招认罪行,而实际那条项链根本就是女孩家里极其私密的祖传家宝。因为敬爱女主人特地借给女主人戴过,后来要取回,结果女主人起了贪心,翻脸不认,反诬告自己偷窃。
这怎么可能!众人难道就相信她的话了吗?我问。这么匪夷所思难以置信的事情。
相信。为什么不相信。那项链上又没有写着姓名。女佣对项链特征的描述甚至比女主人还细微详尽。比起真相,人们更愿意相信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儿不会偷窃,那么她很有可能就是被诬陷的。反正对众人而言,相信了于他们没有实际损失,不相信于他们也没有任何实际收获。不如相信,至少还有一场闹哄哄的闹剧可看。约翰不屑地耸了耸肩膀。
我哑然失笑。世上还有这么荒诞的事。而这么荒诞的事竟然是你导演成功的。失敬失敬!
约翰的脸却忽然阴沉下来,像一片铅沉的天空,随时会滴下水来。我说这是我平生最成功的一个案子,这句话我其实只说了一半。因为这也是我最失败的一个案子。据说那个女主人迫于舆论后来得了抑郁症自杀了。而那个女佣,并没有改掉她偷窃的毛病,再一次事发后被捉进牢房去了,听说判了好几年。而那次女主人还一再恳请法官从轻判处她,“只要给她个教训就好。”
我默不出声。这真是一个沉重到沉痛的经验。
那么你呢?你从中得到了什么?半晌我问约翰。
我,约翰用手背揩了揩眼角,我从知道那个女主人自杀的消息之后就决定不再干律师这一行了。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她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女人,虽然不苟言笑,却是很正直慈悲,她给女佣的薪金是普通女佣的三倍价钱。我还听说她在遗书里把几乎全部的钱都捐给一家慈善机构,专门用作法律公正基金。我觉得我有罪,为了虚名薄利毁掉了一个女人。
你毁掉的不是一个女人,是人们对善良的认知。我说。我想结束这场谈话了。
你说我是不是该对她的死负责。约翰转脸问我,神色茫然。我那时候只想着让人们放下扔向女佣的石头。后来想,女主人其实是被另一些石头砸死的。
人总归都有一死。她的死能让你幡然醒悟,也是值得了。我说着,跟他告辞。
读经会已经结束了,人们三三两两走出教堂,惊起一群气定神闲的鸽子四散飞开,然后教堂的钟声恰到好处地及时敲响,当,当,当……
抬起头看着蓝天上的白云,我想起母亲的话:没有公正和良知的血肉,所谓的善良不过是一具愚蠢的皮囊,根本不值得称颂!
我始终没有告诉约翰,那个不苟言笑正直慈悲的女主人是我的母亲,她并非死于抑郁,而是身患绝症。
假如我的死可以在一潭死水中搅动起一点涟漪,我早死几天又算什么呢。母亲做出的决定不容我劝说。
忍了好久的眼泪终于慢慢涌出眼眶。我想母亲千辛万苦策划的死毕竟泛起了一点什么吧,即使只是一点点。
确实,思考得越深入,界限就越不清楚,越难确定。人群似乎总是浮在表层,精英可以深入。
但深入以后还有向哪端倾斜的问题:是公义还是私利?
形式本身只是工具,不值得信仰。
我还是更喜欢少年往事,和凤凰男。那两篇给我表达更透彻的畅快感。
这篇是之前写,还是之后写的?
扔石头的人比毫无人性的石头更不善良(残酷)呢?
结尾的surprise跟似可以从《少年往事》得到启发。《少年往事》读了60章了,越看越喜欢。虽然社会环境大相径庭,读起来很容易进入“我”的思维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