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在我之前的帖子《煤气灯下沉默的羔羊》里。
劝我放弃法律诉讼的,我不接受,劝我心平气可的推动进程的,我虚心接受。
加拿大现在这种经济状况,一个家庭的收入一下子一年减少13万,而且就业形势这么恶劣,在我不能保证下一份工作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合理的权益,我不认为是件可耻的事。
医生的鉴定:
通过7个月的恢复及药物控制,心绞痛高血压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心理辅导治疗及药物控制,抑郁症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建议回归社会(不符合LTD),10月1号后可以上班,但是鉴于还处于不稳定恢复期,工作量保持50%Baseline,建议Part time低压力的工作,并且考虑之前遭受职场霸凌情况,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以上诊断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之后再做评估。
律师的几个Option:
1.公司是大众消费品,知名运动品牌加拿大分公司,比较介意公众舆论,特别是公司一贯标榜的积极,平等,尊重女性,尊重多元文化的宣传。但是真实情况确是:疫情三年成倍增加工作压力,内部Gaslighting霸凌,Harassment申诉不处理,包庇霸凌主管,支持霸凌主管打击报复。我的损失:已知7个月的工资损失+未来6个月的未知工资损失(从Sr. Supply Chain Manager 到只能Part-Time工作的职业转换时间跟金钱成本)+ $5,000侵犯人权损失 + 未来一年的Bonus (过去大约5%-8%), Benifit.
(律师说,这个要求一般来说公司会较难接受,如果一定要求,大约要拖得时间要长,不可预测,但要是特别坚持,笃定对方众消费品,知名运动品牌怕负面影响,也许可以达成,但是其中不确定因素较多)
2. 根据医生的建议,也许公司会先提供一个Modifiduty的职位,按照法律我必须提出合理的理由才能拒绝,否则就需要接受。一旦我接受回到原公司,有两个结果:要么是我畏缩在一个角落里大家相安无事,要么公司有的是机会找各种借口收拾我这个“刺头”,有的是办法“合理开除我”。到那时我还可以回头再接着起诉,只是,这其中的变数,对我自己的身心毁坏就很能估量了。按律师的话说:除非你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否则我不建议你回去。我扪心自问,自己是个特别认真又非常感性的人,我经不住这样的折腾,但是我实在是害怕公司要挖这样的一个坑给我跳。不知道医嘱里的那句“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是不是可以Argue。再有,到10月1号这么短的时间,我赌公司没时间安排新部门新环境给我。但是,也正如律师所说,53岁这个尴尬的年龄,接下来真正艰难的是今后的健康和职业规划。
3. 按照安省过去3年关于Constructive Dismissal 庭外和解惯例,大约是每为公司工作一年,付一个月的补偿,有职位和年龄上的考量。我为这家公司工作了5年,所以公司最可能快速接受的就是5个月工资,最多因为我的年龄,职位或者在供应链最难的疫情三年支持业务增长的情况下加一到两个月的工资。
4. 考虑未来工作损失(假如今后我都只能Part-time,no challenge jobs), 可能是一个更大的起诉额,就是说跟公司搞一个大官司--利益越大,风险越大,时间漫长。如果我选择未来3-5年就耗在这个案子上,现在的律师说她handle不了这种大案子,建议我换高级律师接手。我现在的律师费是每小时300加币,高级律师的每小时律师费她们这个律师事务所是870加币一小时,上庭的话,费用另外计算。
我把上述Options都列出来之后,觉得2,4 都不能选,一个要继续做缩头乌龟,另外一个风险成本太高。
我可以接受1,4之间的调节结果。现在律师问,我可以接受多少妥协?
我一般会想,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可不可以接受,把不能接受的划去。然后看剩下的选择,哪个是最想要的。
祝你顺利!
可以这样去考虑
你只能够选1, 或者3。
这个时候,要不忘初衷。
假设你选3,
问一下自己,
当初如果知道这样的结局,
你会是去抗争,
还是妥协?
如果当初,知道结局3,选择妥协,
就选3。
如果当初,知道结局3,
还会选择抗争,
就选1。
领导觉得你没用了好合好散。中国目前的情况,华人做supply chain 应该没了优势。估计采购合同都转周边小国了。
知道某部门里的MD 被大老板寄走三四个。都是工作了十几年的。有一位真是哭着走的。但是还是没撕破脸皮。好在她很快在其它地方找到了工作。再见她时感觉年轻了十岁。
最好是协商一个补偿不用再回到原来的环境。对你的身心健康更好。
她主动说,只charge15分钟。我申请WSIB期间,她说WSIB拒绝率高达90%但是既然医生申报了也要跟进,但是律师费跟踪WSIB就太高了,她主动让另外一个WSIB专员跟进,Rate只有律师的三分之一。
我跟她的第一次评估,谈了一个小时,告诉我是不是一个Good case - 大约多少律师小时,得到的扣除律师费值不值得继续。如果第一次谈话完我不继续,这一个小时的费用我要交,如果继续,这一个小时算免费评估,每个律师的retain费不一样,这位律师retain2500,rate 300每小时。我整理了大约70页的事件说明,信件Copy,Teams会议记录截屏--因为这些具体写作我自己都完成了,所以律师只需要提炼总结,帮我写Resign Letter,发律师函,跟公司讨价还价,到庭外和解,律师小时大约在15-30之间,取决于我的要求跟公司认同的差距多大。
现在的律师打退堂鼓就是因为他觉得不值得花功夫。当然这个律师貌似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
Dear Qiaonan,
我觉得你跟律师本着和雇主沟通达到” 和解“ (reconciliation ) 的目的来谈判。 我的想法如下:
1) 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经济补偿因为被霸凌。 这个律师知道如何做。
2) 我不知加拿大的劳务市场。假如在加拿大很难找到工作, 就让公司给你一个modified 半职的工作( 这个新的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应该符合你的医生的建议)。 你接受这个安排的话, 同时, 也要做好被新的部门的领导刁难的心理准备。假如在新的部门被刁难的话, 就立刻果断离职。
3) 通过律师出面, 沟通让雇主给你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 这一要求写进沟通的协议的条款中) , 找工作, 拿到补偿金, 彻底离开现在的公司。
4) 我感觉你的律师对案子比较” 悲观“。 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做”假设“( Never make an assumption. )。 你已经斗争到了这一步, 还有一条路就是媒体的报导。 假如你接受了在现任的雇主做半职工, 新部门的领导继续刁难你的话, 就联系媒体报道, 通过媒体的报导, 可能找到大的律师接案子。 零售业在乎消费者对公司的形象, 这跟他们的经济命脉相关。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美国有政府对雇主的的监管部门EEOC, 保护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 我不知加拿大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你拿到了足够的经济补偿:back pay , front pay 加上 positive 的推荐信, 那么就可以考虑离开公司。争取到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尤其重要。 在没有没有拿到positive 的推荐信之前, 就不要离开现在的公司。
I feel proud of you fighting against the work bullying.
苏梅
好心提醒一下,在健康已经受损的情况下,那几项需要更多时间和金钱的投入可能会对楼主的健康又进一步的损家。诉讼过程压力很大,最后也是用金钱来了结。个案的律师承接率机会不大,即使接了,也是以庭外和解为目标。需不需要止损,有楼主自己决定。
楼主在公司工作5年,选项3是不找律师也能达到的结果。我会建议考虑选项1. 对方可能会有count offer 回来。5个月+7个月,是有可能达成的目标。
霸凌后,就在单位内部找过工作。有一个和我的工作有交集的经理,特别希望我加入她们部门。可惜她的头不同意匹配我当时的工资。还有我现在的工作和我学的专业一致,所以我选择离开那个医疗单位。
公司的国际跨国公司,但加拿大业务不大,即使提供Modify Duty我也不会去--工作除了提供金钱还应提供被认可被肯定的情绪价值,我的感情上已经被深深伤害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天主让这一切发生是在提醒我重新梳理生命中的Priority并给我一个契机让我换“跑道”。
我的律师另外一个客户WSIB也被拒了,但是他寻求1-2年的LTD(65%-75%工资),之后再看形势决定如何起诉公司。她本来也暗示过我,在精神评估时不要表现的太“positive”如果LTD qualify,我会有更长的缓冲期。我想还是要诚实,而且觉得Positive的自我暗示对身心健康恢复作用重大。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想“媒体曝光”的事,但是思前想后,觉得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方案,而且对于”坏人“更是要留有”余地“,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可控的风险,所以,这口气我要忍,这个亏,我要吃一些。
把案子闹大?
安省Kitchener地区有一个案例,高科技公司女高管57岁,要求150万和解费,第一次庭外调解公司提出60多万和解不报备她没接收,第二次庭上调节因为已经上庭公司方不接受和解(公司一旦上庭记录将保留。劳动局留底,公司因为曝光而恼怒)最后上到庭审。这边的法律原则“疑罪从无”-陪审团10个人必须7个人认为被告有罪才罪行成立,结果少了一票,最后女事主败诉,案子拖了4年,按法官的说法,双方非常close。但是女事主还是败诉了,按安省的法律,谁输谁付庭审费,大约16万。
上述是我的律师讲给我的,做为最极端的例子给我一个参考。我不会选,风险很大。
假如上述案例原告赢了,她大约要给律师15%-22%的提成+小时费。
现在的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倾向于“包庇雇主”,现在打这种官司绝对不是好时机。
在 1 和 3 之间, 1 可能赔偿高一些,因为是你们提要求,公司往下压,即使多付,也会觉得占了便宜。3 可能低一些,因为是公司开价,你们向上争取,即使少付,公司也会觉得吃了亏,阻力大一些。
然而,1 的精神压力大一些。是否选择,要依你的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状况而定。
以前你的帖子里提到你儿子的话,特别感动。不劝你放弃,但希望你做选择时把你的健康和家庭因素加上去。
另外,你的年龄对你的职业发展不是问题,别听律师瞎得得。我认识一些退了休,突然心血来潮开咨询公司的人,也做得风生水起的。
医生的诊断报告中是否明确说明你的状态是因职场霸凌造成的,“并且考虑之前遭受职场霸凌情况,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这些字眼是否出现在诊断报告中,这点非常非常重要!一般申请LTD,需要把医生的诊断报告提交公司的。如果是这样,你们公司做出了什么反应呢?
现在你需要考虑公司会不会modify duty方案来拖延刁难你,这也需要做好准备。
说服力去争取1和3的结果。
详情在我之前的帖子《煤气灯下沉默的羔羊》里。
劝我放弃法律诉讼的,我不接受,劝我心平气可的推动进程的,我虚心接受。
加拿大现在这种经济状况,一个家庭的收入一下子一年减少13万,而且就业形势这么恶劣,在我不能保证下一份工作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合理的权益,我不认为是件可耻的事。
医生的鉴定:
通过7个月的恢复及药物控制,心绞痛高血压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心理辅导治疗及药物控制,抑郁症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建议回归社会(不符合LTD),10月1号后可以上班,但是鉴于还处于不稳定恢复期,工作量保持50%Baseline,建议Part time低压力的工作,并且考虑之前遭受职场霸凌情况,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以上诊断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之后再做评估。
律师的几个Option:
1.公司是大众消费品,知名运动品牌加拿大分公司,比较介意公众舆论,特别是公司一贯标榜的积极,平等,尊重女性,尊重多元文化的宣传。但是真实情况确是:疫情三年成倍增加工作压力,内部Gaslighting霸凌,Harassment申诉不处理,包庇霸凌主管,支持霸凌主管打击报复。我的损失:已知7个月的工资损失+未来6个月的未知工资损失(从Sr. Supply Chain Manager 到只能Part-Time工作的职业转换时间跟金钱成本)+ $5,000侵犯人权损失 + 未来一年的Bonus (过去大约5%-8%), Benifit.
(律师说,这个要求一般来说公司会较难接受,如果一定要求,大约要拖得时间要长,不可预测,但要是特别坚持,笃定对方众消费品,知名运动品牌怕负面影响,也许可以达成,但是其中不确定因素较多)
2. 根据医生的建议,也许公司会先提供一个Modifiduty的职位,按照法律我必须提出合理的理由才能拒绝,否则就需要接受。一旦我接受回到原公司,有两个结果:要么是我畏缩在一个角落里大家相安无事,要么公司有的是机会找各种借口收拾我这个“刺头”,有的是办法“合理开除我”。到那时我还可以回头再接着起诉,只是,这其中的变数,对我自己的身心毁坏就很能估量了。按律师的话说:除非你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否则我不建议你回去。我扪心自问,自己是个特别认真又非常感性的人,我经不住这样的折腾,但是我实在是害怕公司要挖这样的一个坑给我跳。不知道医嘱里的那句“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是不是可以Argue。再有,到10月1号这么短的时间,我赌公司没时间安排新部门新环境给我。但是,也正如律师所说,53岁这个尴尬的年龄,接下来真正艰难的是今后的健康和职业规划。
3. 按照安省过去3年关于Constructive Dismissal 庭外和解惯例,大约是每为公司工作一年,付一个月的补偿,有职位和年龄上的考量。我为这家公司工作了5年,所以公司最可能快速接受的就是5个月工资,最多因为我的年龄,职位或者在供应链最难的疫情三年支持业务增长的情况下加一到两个月的工资。
4. 考虑未来工作损失(假如今后我都只能Part-time,no challenge jobs), 可能是一个更大的起诉额,就是说跟公司搞一个大官司--利益越大,风险越大,时间漫长。如果我选择未来3-5年就耗在这个案子上,现在的律师说她handle不了这种大案子,建议我换高级律师接手。我现在的律师费是每小时300加币,高级律师的每小时律师费她们这个律师事务所是870加币一小时,上庭的话,费用另外计算。
我把上述Options都列出来之后,觉得2,4 都不能选,一个要继续做缩头乌龟,另外一个风险成本太高。
我可以接受1,4之间的调节结果。现在律师问,我可以接受多少妥协?
我一般会想,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可不可以接受,把不能接受的划去。然后看剩下的选择,哪个是最想要的。
祝你顺利!
可以这样去考虑
你只能够选1, 或者3。
这个时候,要不忘初衷。
假设你选3,
问一下自己,
当初如果知道这样的结局,
你会是去抗争,
还是妥协?
如果当初,知道结局3,选择妥协,
就选3。
如果当初,知道结局3,
还会选择抗争,
就选1。
领导觉得你没用了好合好散。中国目前的情况,华人做supply chain 应该没了优势。估计采购合同都转周边小国了。
知道某部门里的MD 被大老板寄走三四个。都是工作了十几年的。有一位真是哭着走的。但是还是没撕破脸皮。好在她很快在其它地方找到了工作。再见她时感觉年轻了十岁。
最好是协商一个补偿不用再回到原来的环境。对你的身心健康更好。
她主动说,只charge15分钟。我申请WSIB期间,她说WSIB拒绝率高达90%但是既然医生申报了也要跟进,但是律师费跟踪WSIB就太高了,她主动让另外一个WSIB专员跟进,Rate只有律师的三分之一。
我跟她的第一次评估,谈了一个小时,告诉我是不是一个Good case - 大约多少律师小时,得到的扣除律师费值不值得继续。如果第一次谈话完我不继续,这一个小时的费用我要交,如果继续,这一个小时算免费评估,每个律师的retain费不一样,这位律师retain2500,rate 300每小时。我整理了大约70页的事件说明,信件Copy,Teams会议记录截屏--因为这些具体写作我自己都完成了,所以律师只需要提炼总结,帮我写Resign Letter,发律师函,跟公司讨价还价,到庭外和解,律师小时大约在15-30之间,取决于我的要求跟公司认同的差距多大。
现在的律师打退堂鼓就是因为他觉得不值得花功夫。当然这个律师貌似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
Dear Qiaonan,
我觉得你跟律师本着和雇主沟通达到” 和解“ (reconciliation ) 的目的来谈判。 我的想法如下:
1) 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经济补偿因为被霸凌。 这个律师知道如何做。
2) 我不知加拿大的劳务市场。假如在加拿大很难找到工作, 就让公司给你一个modified 半职的工作( 这个新的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应该符合你的医生的建议)。 你接受这个安排的话, 同时, 也要做好被新的部门的领导刁难的心理准备。假如在新的部门被刁难的话, 就立刻果断离职。
3) 通过律师出面, 沟通让雇主给你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 这一要求写进沟通的协议的条款中) , 找工作, 拿到补偿金, 彻底离开现在的公司。
4) 我感觉你的律师对案子比较” 悲观“。 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做”假设“( Never make an assumption. )。 你已经斗争到了这一步, 还有一条路就是媒体的报导。 假如你接受了在现任的雇主做半职工, 新部门的领导继续刁难你的话, 就联系媒体报道, 通过媒体的报导, 可能找到大的律师接案子。 零售业在乎消费者对公司的形象, 这跟他们的经济命脉相关。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美国有政府对雇主的的监管部门EEOC, 保护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 我不知加拿大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你拿到了足够的经济补偿:back pay , front pay 加上 positive 的推荐信, 那么就可以考虑离开公司。争取到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尤其重要。 在没有没有拿到positive 的推荐信之前, 就不要离开现在的公司。
I feel proud of you fighting against the work bullying.
苏梅
好心提醒一下,在健康已经受损的情况下,那几项需要更多时间和金钱的投入可能会对楼主的健康又进一步的损家。诉讼过程压力很大,最后也是用金钱来了结。个案的律师承接率机会不大,即使接了,也是以庭外和解为目标。需不需要止损,有楼主自己决定。
楼主在公司工作5年,选项3是不找律师也能达到的结果。我会建议考虑选项1. 对方可能会有count offer 回来。5个月+7个月,是有可能达成的目标。
祝你顺利!
霸凌后,就在单位内部找过工作。有一个和我的工作有交集的经理,特别希望我加入她们部门。可惜她的头不同意匹配我当时的工资。还有我现在的工作和我学的专业一致,所以我选择离开那个医疗单位。
公司的国际跨国公司,但加拿大业务不大,即使提供Modify Duty我也不会去--工作除了提供金钱还应提供被认可被肯定的情绪价值,我的感情上已经被深深伤害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天主让这一切发生是在提醒我重新梳理生命中的Priority并给我一个契机让我换“跑道”。
我的律师另外一个客户WSIB也被拒了,但是他寻求1-2年的LTD(65%-75%工资),之后再看形势决定如何起诉公司。她本来也暗示过我,在精神评估时不要表现的太“positive”如果LTD qualify,我会有更长的缓冲期。我想还是要诚实,而且觉得Positive的自我暗示对身心健康恢复作用重大。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想“媒体曝光”的事,但是思前想后,觉得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方案,而且对于”坏人“更是要留有”余地“,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可控的风险,所以,这口气我要忍,这个亏,我要吃一些。
把案子闹大?
安省Kitchener地区有一个案例,高科技公司女高管57岁,要求150万和解费,第一次庭外调解公司提出60多万和解不报备她没接收,第二次庭上调节因为已经上庭公司方不接受和解(公司一旦上庭记录将保留。劳动局留底,公司因为曝光而恼怒)最后上到庭审。这边的法律原则“疑罪从无”-陪审团10个人必须7个人认为被告有罪才罪行成立,结果少了一票,最后女事主败诉,案子拖了4年,按法官的说法,双方非常close。但是女事主还是败诉了,按安省的法律,谁输谁付庭审费,大约16万。
上述是我的律师讲给我的,做为最极端的例子给我一个参考。我不会选,风险很大。
假如上述案例原告赢了,她大约要给律师15%-22%的提成+小时费。
现在的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倾向于“包庇雇主”,现在打这种官司绝对不是好时机。
在 1 和 3 之间, 1 可能赔偿高一些,因为是你们提要求,公司往下压,即使多付,也会觉得占了便宜。3 可能低一些,因为是公司开价,你们向上争取,即使少付,公司也会觉得吃了亏,阻力大一些。
然而,1 的精神压力大一些。是否选择,要依你的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状况而定。
以前你的帖子里提到你儿子的话,特别感动。不劝你放弃,但希望你做选择时把你的健康和家庭因素加上去。
另外,你的年龄对你的职业发展不是问题,别听律师瞎得得。我认识一些退了休,突然心血来潮开咨询公司的人,也做得风生水起的。
医生的诊断报告中是否明确说明你的状态是因职场霸凌造成的,“并且考虑之前遭受职场霸凌情况,建议我更换工作环境,特别避免与之前涉及霸凌的人员工作接触”这些字眼是否出现在诊断报告中,这点非常非常重要!一般申请LTD,需要把医生的诊断报告提交公司的。如果是这样,你们公司做出了什么反应呢?
现在你需要考虑公司会不会modify duty方案来拖延刁难你,这也需要做好准备。
说服力去争取1和3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