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的世界 您这么说话有意思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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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楼主 (文学城)


一个妻子想要让丈夫能长点脑子,需要持恒地吵骂加泼冷水,还未必成功。但把一个女人变成哲学家,只要两个步骤:第一步对她说一句话,让她不明白;第二步:当她追询时不予回答。一分钟后她就会为一直琢磨这句话的意思而发疯。而这正是所有语言哲学家毕生所处的状态,只不过他们把“话的意思”表达成了“词句的意义”。

我们经常抱怨别人误解了自己意思,或自我批评没有表达清楚;有时后悔自己没有一个解释的机会,有时又痛恨别人利用词语的意义强行狡辩。总觉得应该可以而且只有当意思清晰或消除了模糊后,问题就能解决了。可是,当我们(包括哲学家们)开始思考怎样才能明确意义的时候,却遇到了更多的麻烦。我们并不能谈论“意义”本身究竟是什么“意义”,这会陷入循环或悖论。我们能做的是考察语言的“意义”(意思)是如何表达和怎样决定的。

首先我们之所以有“意义”问题,就是因为“词句”和它们的“意义”并不是一回事。否则我们只要说出“词”或“句子”,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不需要有理解过程,也不会有误解。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词句”和它们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关系?当我们说“烧饼”一词时,这里“词”和“意义”的关系,是名称和一个烧饼,还是和“烧饼类”的关系?是烧饼和芝麻的关系,烧饼和香味的关系,还是烧饼和吃饱的关系?让我们来看下面两个句子:                                   美国的总统是奥巴马。                                    如果的意义是“假使”。 这两句话有相同的逻辑形式,我们会倾向于作相同理解。因为奥巴马是个东西,或者总统是个人,所以我们会被导向感觉意义也是个“东西”。但“假使”是个什么东西呢?这句话使我从教科书上搬来的,“假使”碰巧不是个东西。但即使从“苹果”一词开始分析,其“意义”也未必就是那个东西。否则我们说“吃了一个苹果”就等于在说把这个词的“意义”给吃掉了。所以,我们在说“xx的意义是xx时”,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显示我们所断言的另一个表达式具有与我们阐明其意义的那个表达式大致相同的用法”。简化说就是:我们说“如果”的意义是“假使”,那么在句子中用“假使”代换“如果”,句子意义保持不变。这一点需要明确:当我们在谈论意义时,究竟是在干一件什么事。不然的话,由于意义理论是如此丰富多彩,你很快就会迷糊你正在说些什么了。明确了这一点,只是一个起步,毕竟用一个词去注释另一个词的意义,最终会在语言系统内造成循环困境。我们在说一个词一句话的意义时,是在去理解这个词或这句话,而不是“意义”自身。语义研究更加是语言学的任务。语言哲学家关心的是意义本身的性质,是如何产生又如何表达的,怎样才能表达得严密清晰。所以,哲学家们希望通过“意义”产生的过程或决定因素,来理解语言表达的“意义”。

判断词句有没有意义,是第一步。有些合乎语法的句子像痴人说梦,并无意义。分析词句怎样表达意义,是第二步。但这两步即使是语言哲学家,有时也搞混。分析哲学一般把句子看作一个完整的表达式---函式。语词就是其中的自变量。语词意义的改变,会导致整个函式值的变化。所以,分析过程一般从词开始,到句子结束。超过句子以上,意义之乱就难以分析了。例如《红楼梦》,淫者见淫,易者见易。今天又见了语言哲学。有人疼林黛玉,有人爱薛宝钗,我等跛道人。在第一回中有一段:士隐听了,便迎上来道:你满口说些什么?只听见些‘好’‘了’‘好’‘了’。那道人笑道:“你若果听见‘好’‘了’二字,还算你明白。可知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我这歌儿,便名《好了歌》。”士隐本是有宿慧的,一闻此言,心悟

甄大爷他悟了,我还是搞不清。这里“好”是一个词,“了”是它的意义?还是“了”是一个词,“好”是它的意义?他们是一件东西两种意思,还是两样东西,一个意思?它们既是两样东西,怎么会是一种意思?或者两样都不是东西,是两种意思,那怎么会一个是另一个?如果它们互为意义,按前面的说法,应该可以互换。比如“好东西”可以说成“了东西”,“一了百了”等于“一好百好”?若要好,须是了。这里是不是在通过“了”这件事,来决定“好”的意义?《好了歌》真不是一个简单的好例子,但有助于让大家彻底“了”了想简单说清楚意义的心思。

意思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实体”等同于或代表某种“实体”吗?对这个问题作肯定回答的,都归于意义理论中的“指称论”。指称论的前提基础是,语言是用来谈论语言之外的事物的。那语言就和客观事物是对应的。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东西。“菲多是条狗”,“菲多”的意义就是那条狗。“苹果”的意义就是那种水果。这个理论自然直白简单,很多人,包括早期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都持这种看法。又由于这个理论破绽太多,于是就修正为“表达式的意义应等同于这个表达式与它的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但这个修正依然是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上。正如我们前面讲过的,语言和世界并非是一一对应关系。所以这个理论解释力偏弱,维特根斯坦后期完全放弃了“指称论”。

我们说话大部分时间在说一件“东西”或一件“事情”,所以只要你知道在说什么东西,你就能理解意义了。这是“指称论”的简化版。但是,如果我们不先理解语言的意义,又如何知道正在说什么东西呢?这是个指称论的死循环。依我看,这其实是所有语言意义理论的一团乱麻中的一个死结。指称论涵盖面太窄,可以轻易地找到一大堆没有指称对象的词。如果仔细分析,不仅是抽象概念,即使是像铅笔橡皮这样的普通的“通名”之意义,都有麻烦的“指称”问题。另外,像“勇敢”、“当场”、“和”等词,到哪里去找指称对象?“你”“我”“他”的意义又附在那个对象身上?如果是指说话人所指,那世界上每死一个或者每出生一个说话人,“你”“我”“他”的“意义”都要改变一次?指称论及其所有变形都是没有希望统一“意义”的含义的。

书中也说了,听了《好了歌》,甄士隐“心悟”,是因为“有宿慧”。这就是另一种“意义”理论,意义观念说。即你心中本来就有一个观念,别人说的话和你的观念对上了,就懂了。意义的观念论(精神意象论)是个古老而又根深蒂固的看法,它和指称论一样发源于认识论中的反映论。它还有个变形叫“联想论”。基本观点是,人的语言表达发源于心中观念,说话人心中升起一个观念,用外在的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在听者心中唤起同样的观念(或者唤起相应的联想)。所以语词意义就是所代表的心中的观念。由于认识论中的观念分主观和客观两派,所以语言意义的观念论也相应有两派。

观念论要求一个严格完整的“观念—符号—观念”的过程,主观观念论很难通过语言交流这一关。当谈论“苹果”的时候,说话人和听者到底是在谈论那种“苹果”观念或意象呢?心中呈现的是青苹果、红富士、黄香蕉等等哪种意象,彼此如何谈论苹果的形状颜色?要是我想到的却是iPad的“意象”,误差是不是太大了些?而客观观念论与主观观念论之间的差别,只是人数和时间上量的不同。也就是,当人们谈论“狗”这个概念的意义时,都养吉娃娃的主人们之间交流困难少一些。但他们与养藏獒的狗主们交流时,依旧会有同样多的困难。

观念论其实和指称论有相似之处,就是都要求意义一一对应指向或代表某种语言之外的东西。所以也有同样的困境。对很多词(概念)我们找不到对象,同样对于另外很多词,我们压根就不知道应该唤起什么“观念”或是否存在对应的观念(意象)。更糟的是,观念论在语言和客观世界之间插进了“观念”这种比“意义”本身更复杂、更不确定、更依赖于心理状态的层次,我们在问完了意义和观念的关系后,还要再继续问观念和事物之间是什么关系。除了把问题搞得更乱,对“意义”的明确基本无帮助。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哲学家们太熟悉“观念”这个概念,就顺手拿来使用了。罗素在进行描述语分析时,表现得很像一个主观观念论者;而维特根斯坦早期的“图像论”,非常接近客观观念论。

说了半天,我还是搞不清“好”是一个什么东西,“了”的对象又是什么。我怎么才能在心中唤起“好”“了”的观念?跛道人唱这歌是什么意思?莫非他是一个基友,专门来勾引甄大爷的?或者我们单纯一点,他就是缺一个帮着背褡裢的。从这个意义上,跛道人的目的达到了。看来跛道人的意义理论是“意义使用论”,或以言行事派。这可是一大学派,代表人物不幸又是维特根斯坦,虽然他自己不承认(他是蝙蝠侠吗?)。

前面我们讲过,谈论“意义”所干的事就是一个表达式和另一个表达式互换后意义不变。你不懂“了便是好”,跛道人解释道:“好便是了”。它们互为意义,你懂了么?若懂了你教教我。在意义使用论里,如果跛道人说“了便是好”,能让甄士隐立马抛家弃财跟他走;如果跛道人说“好便是了”,也能让甄士隐立马抛家弃财跟他走。那它们的意思就是一样的,都是“抛家弃财跟我走”。这个理论宣称,如果语句在生活中能够执行相同的语言行为,那就是意义所在。把语言意义直接看作为说话者所使用的方式的一种功能。“请关上门好吗?”与“把门关上!”两句话,如果都能用作让听者去关门的指令,那意义就是一样的“要求你关门”。但是如果前者听起来礼貌些,让你愿意执行,后者粗暴些,让你产生抗拒心理,造成语言效力的不同,则在意义上两句话应该有些微差别。但是一些学者不承认是语言意义上的差别,而认为只是表达方式的差异,或者最多算是“情感意义”上有差别。这一派的学者们非常吃力地想把说话内容、说话方式与说话的效果之间区别开来。

对于使用论,维特根斯坦表述为:无论语词还是语句,其功能都不在于指称外部对象和事实,而是在于编制在生活场景中起作用。学会一个表达式就是能用它来指挥、请求、描述、传达,能听懂一个表达式就是能服从、援助、寻找对象、理解事物。理解一个表达式就是理解它在各种语境中发挥何种作用。根本不存在着由意义或命题之类组成的神秘的第三领域,意义、命题等等都必须在其生活场景中得到理解

“使用”这个词本身太宽泛了,至少和意义一样捉摸不定。使用多变,导致无法约束。而且掌握如何使用语言过分依赖语言的学习过程,又引发无穷争议;还过分依赖具体语境。同一句话,用法太多。比如你和女伴逛街,暂时要分头行动。你说了一句:“你带钱了吗?”这句话的用法,只有你们之间懂。有可能只是无心一问;有可能是善意提醒一下,需不需要回到车里取钱包;也有可能是恶意提醒,你女伴想去买的东西其实她没有能力买。可能是你自己没带钱,想借点。更有可能是关心女伴,如果她没带,可以先从你这儿拿一些备用。用使用来代替意义,有让事态失控的趋势。牛津学派的奥斯汀不得不把语言行为分成三种:表达语意的、以言取效的和以言行事的。每一种都需要配上不同的诸项语境条件,而且要求说话人自觉遵守各种“说话规则(不是语法规则而是更像语境限制,而且哲学家们自己承认其中很多与语义关系不大)”,我们才能大体上落实和限定一句话的具体用法。

如果所有的句子都完全依赖语境就容易了。但有大量的句子似乎并不依赖语境。面对这些句子,这些哲学家们辛辛苦苦找出来的一堆条件和规则又像是在画蛇添足。句子的意义还可以根据使用时的语境调整理解,词的意义要根据使用来区别困难就大了。大部分词并不对语境敏感,只好说“词”具有配合语境的“潜在能力”。看上去过于笨拙以至于不太像一个“理论”。对于这些困难,维特根斯坦似乎很粗暴:“不要问意义,要问使用。”

我们前面看了三类意义理论。没提到的还有七八种。像维特根斯坦那样短暂的一生,还分前期中期后期各不相同;罗素一会儿这么说一会儿又那么说,在语言哲学家中并不少见。哲学家们只有在分析例句时才严格,平时说话又很随便,经常破例,搞得我们似懂非懂或者根本不懂。可能这里面就是“意义”理论的秘密所在:所有的理论都偏向于适合解释某一特定类型的语词和语句,那些就是他们选作例句的类型。

维特根斯坦最后倾向于使用论,可是使用的目的和达到的效果之间,不仅缺乏确定性,有时都无法分清界限。如果你儿子正在逆反期,你让他向东他偏向西,你怎么使用你的语言呢?你会为了效果去反向“使用”吗?以言行事,如果不看效果,怎么去理解说话人的“使用”呢?那跛道人究竟是怎么使用《好了歌》的?他是要召唤人抛家弃财跟他走吗?他唱着走乡串镇多年,也没见到他身后跟了一长溜背褡裢的。他只管说“好就是了”,让人去自悟。甄大爷悟了就跟他走,为什么不会是其他行为反应呢?比如回家卖房卖田卖婢女,然后吃光用光一头醉死在酒桌上?这不也算“一了百了,了就是好”?可是。。。嗨!您这么说话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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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男
哈哈哈。驴兄高深,一定驯妻有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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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R&B?
R&B的全名是 Rhythm & 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广义上, 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於黑人的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来和摇滚来的基础,Billboard杂志曾介定 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 Jazz和Blues之外,都可列作 R&B,可见 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 Hip Hop和 Rap都源於 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 R&B成分。

什么是HOUSE?
HOUSE是於八十年代沿自 DISCO发展出来的跳舞音乐。 这是芝加哥的DJ玩出的音乐,他们将德国电子乐团Kraftwerk的一张唱片和电子鼓(Drum Machine)规律的节奏 及黑人蓝调歌声混音在一起,House就产生啦~一般翻译为"浩室"舞曲,为电子舞曲最基本的型式,4/4拍的节奏, 一拍一个鼓声,配上简单的旋律,常有高亢的女声歌唱. DISCO流行后,一些DJ将它改变,有心将DISCO变得较为不商业化, BASS和鼓变得更深沈,很多时变成了纯音乐作品,即使有歌唱部分也多数是由跳舞女歌手唱的简短句子,往往没有明确歌词。渐渐的,有人加入了LATIN(拉丁)、 REGGAE(瑞格源在西印度群岛)、 RAP(说唱)或 JAZZ(爵士)等元素,至八十年代后期, HOUSE冲出地下范围,成为芝加哥、纽约及伦敦流行榜的宠儿。
为什么会叫"House"呢?就是说只要你有简单的录音设备,在家里都做得出这种音乐~House也是电子乐中 最容易被大家所接受的.Cher唱的Believe 就是个好例子.而M-People可说是House代表团体.House舞曲在1986年开始流行后,可说是取代了Disco音乐.
House可分为:
1)Acid House:也就是融合了TB-303的Acid声的House乐
2)Deep House:有着相当浓厚的灵魂唱腔,又叫作Garage,蛮流行化的. 像Real Mecoy, M-People, La Bouche都是Garage团体.
3)Hard House:简单来说,就是节奏较重,较猛的House.
4)Progressive House:这类House没啥灵魂唱腔,反而比较注重旋律和乐曲编排.有一 点像"演奏类"的House乐.像SASH!的专辑It's My Life便是很好的Progressive House专辑.
5)Epic House:就是"史诗"House. Epic House有着优美,流畅的旋律和磅礴的气势, 很少会有vocal在里面(几乎是没有!).BT的音乐就是很棒的Epic House,而他也被称作"Epic House天皇". 其实连Rock也有"Epic Rock"
6)Trible House:想像一下:带有非洲原始风貌或是印地安人的鼓奏的House是啥样? 这就是Trible House~这种House除了有一般House稳定的节奏外,在每拍之间,会加入一些带有原始风貌,零碎的鼓点. 蛮有趣的~
不过,House的范围太广了,大家也不用硬要把一首曲子分类.这些只是告诉大家,House很多种"而已。
到了九十年代, HOUSE已减少了那前卫、潮流色彩,但仍是很受欢迎的音乐。

什么是Britpop?
Britpop虽有个“ Pop"字,但其实是 Rock的一种,源於九十年代英伦,中文可译为“英式摇滚”,这是英伦乐坛对美国 Grunge潮的一个回应,主要是以乐队形式出现。不过, Britpop风格其实十分广泛,如 Oasis是结他摇滚乐队, Blur则Pop很多,而Pulp则接近Glam Rook及跳舞风格,不过他们都被列作 Britpop。
英国 Britpop代表人物:
Oasis, Blur, Suede, Pulp, Radiohead

什么是 Trip-Hop?
Trip-Hop是英伦/欧洲跳舞音乐的一种,它的名字来源是“ Trip+ Hip Hop"= Trip-Hop",因为它发源自英国的Bristol,因此最早时称作"Bristol Hip-Hop".。由于把把Hip-Hop(其实很多音乐都是架构在Hip-Hop上的...不知啥是Hip-Hop的去看看跳街舞的人, 他们多半是用Hip-Hop音乐来跳的.)节奏变慢(有时很慢很慢),加入一些迷幻的味道,如很阴沉,肥厚的Bass,轻微但迷幻的 合成音效,或是些唱片的取样,有时可能连唱片的杂音都会被"故意"取样进去.所谓“ Trip",指迷幻,氤氲的药物「旅程」,所以, Trip-Hop是种慢板的迷幻的、有 Jazz感觉的、迷糊的、带点 Hip Hop节奏的 Break beat音乐。它虽然隶属跳舞音乐类,但其迷幻迷糊特色已令它跳一般跳舞音乐所有的明确节拍特色相去很远。
外国 Trip-Hop代表人物:
Trip-Hop中公认的铁三角ortishead, Tricky, Massive Attack. Mandalay Moloko, Coldcut

什么是 Gangsta Rap?
Gangsta Rap是 Rap的一种,以 Rap的内容多与都市罪案有关,充满暴力、色欲感受,这是反映现实的一种音乐路向。 Gangsta Rap於八十年代末期在美国兴起,音乐Rap中的强悍尖锐派,在美国大受欢迎,唱片销路甚高。而不少 Gangsta Rap乐手本身真正“参与”现实中各式罪案,部分更因而入狱甚至死亡,可说是真正反映现实兼令人触目惊心的乐种。
Gangsta Rap化表组合: Ice-T、 Ice Cube、 Dr. Dre、 Snoop Doggy Dogg、 2 Pac、 Geto Boys

什么是 Synth Pop?
Synth Pop中的 " Synth",即 Synthesizer,顾名思义, Synth Pop就是“由 Sythesizrs炮制出来的流行乐”,当然除 Synthesizers外还会用上其他电子乐器如电脑及鼓机等等。 Synth Pop於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流行,至八十年代中开始沉寂,当年在香港也曾掀起过一阵热潮。 Synth Pop的特点是科技感强,有时会颇冰冷,歌曲多是“三分钟流行曲” (3-minutes Pop),很多时 Synth Pop乐手会作入时打扮。
Synth Pop代表组合: Depeche Mode、 Human League、 Duran Duran、 OMD、 Gary Numan

什么是 ORCHESTRA ?
ORCHESTRA就是管弦乐团,它分成四部分: 1弦乐,包括小提琴、大提琴等, 2铜管乐 3木管乐和 4敲击乐四组。弦乐组每种乐器有多人演奏 (竖琴除外 ),四组演奏者由一人统筹兼领导,他就是乐团的指挥。 ORCHESTRA於17世纪出现,到 18世纪因海顿和莫扎特的作品而清楚地建立模式。 19世纪加入了些新乐器,乐团人数加大。 ORCHESTRA是西方古典 /正统音乐的正宗。西方流行 /摇滚乐也经常运用 ORCHESTRA的部分或全部团员协助演出。

什么是 CHAMBER POP?
CHAMBER POP是指典雅、高贵、精致的一种流行乐,它有一定的古典音乐感觉。 CHAMBER MUSIC一词来自古典音乐,中文叫"室内乐",是种小组弦乐演奏曲式,气氛高雅。 CHAMBER POP於九十年代兴起,是对当时的 LO-FI及 GRUNGE的一种反应,强调优美的旋律、精致的配乐、乾净的录音,每每多用弦乐、管乐制造巴洛克时代的音乐感觉。外国代表乐队有 THE DIVINE COMEDY, RIALTO, ERIC MATTHEWS及 BALLE & SEBASTIAN等,香港则有黄耀明、部分的彭羚、部分的 MULTIPLEX等等。

什么是民歌 (FOLK)?
民歌(FOLK)原本是指每个民族的传统歌曲,每个民族的先民都有他们自原始 /古代已有的歌曲,这些歌绝大部分都不知道谁是作者,而以口头传播,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的传下去至今。不过今天我们所说的民歌 (FOLK),大都是指流行曲年代的民歌 (FOLK),所指的是主要以木结他为伴奏乐器,以自然坦率方式歌唱,唱出大家纯朴生活感受的那种歌曲。美国民歌手 WOODY GUTHRIE在五十年代的唱片可说是最早的民歌唱片录音,所以普遍被认定是现代民歌 (FOLK)的祖师。之後 PETE SEEGER、 THE WEAVERS继续推动这类音乐,六十年代越战,反战民歌手如 BOB DYLAN,JOAN BAEZ,PETER,PAUL AND MARY等成为时代的呼声。後民歌向 POP,ROCK及都市化发展, BOB DYLAN发明了 FOLKROCK, SIMON & GARFUNKEL发展出中产口味的都市 FOLK POP,风行一时。八十年代 SUZANNE VEGA,TRACYCHAPMAN等 +走出一种更富现在都市感觉的 URBAN FOLK(城市) / CONTEMPORARY(当代) FOLK路线。民歌 (FOLK)在英国、香港等乐坛也发展出不同的面貌。民歌 (FOLK近年较新的发展是与 NEW AGE结合 (如 ENYA),及与 TRIP HOP结合(如 BETH ORTON)。

什么是 BOSSA NOVA ?
BOSSA NOVA是种带 JAZZ味道的巴西音乐, 1950年代作曲家 ANTONIO CARLOS JOBIM将巴西音乐节奏与美国西岸 COOL JAZZ混合而成,柔和、舒服、轻松、懒洋洋、浪漫乃特色。每两个 BAR的第 1,4,7,11,14拍为重拍。歌手 JOAO GILBERTO的纯厚歌声是 JOBIM音乐的出色拍档, 50年代中期传入美国後大受欢迎,其他着名 BOSSA NOVA乐手有 CHARLIE BYRD,STAN GETZ和 ASTRUD GILBERTO等,最着名的歌曲为 "THE GIRLFROM IPANEMA"。 OSSA NOVA於 60年代最流行,其馀年代亦不断有捧场者。

什么是 CLASSICAL POP ?
CLASSICAL POP是指带古典响乐味道的流行曲,多用弦乐伴奏的歌曲都可列入此类,例如 THE BEATLES的 "ELEANORRIGBY"就是。澳洲乐队 CROWDED HOUSE的一些作品也可列入此类。如果说 CLASSIC POP,则是指经典的流行曲。

什么是ACAPPELLA ?
ACAPPELLA是指没有乐器伴奏的歌曲,但凡纯以人声唱的歌都是 ACAPPELLA,不过今天我们说 ACAPPELLA通常是指有多重和唱的那种唱法,连乐器伴奏都由人声唱出。 ACAPPELLA的相反是 INSTRUMENTAL,即纯音乐乐曲,任何类型的歌曲都可以以 ACAPPELLA形式唱出。香港人最熟悉的 ACAPPELLA歌曲是 "SO MUCH IN LOVE",香港 ACAPPELLA乐队有姬声雅士等。

什么是 WORLD MUSIC?
WORLD MUSIC是西方角度观点的词汇,意思指非英、美及西方民歌 /流行曲的音乐,通常指发展中地区或落後地区的传统音乐,例如非洲及南亚洲地区的音乐,有些地区如拉丁美洲的音乐,则能普及到自成一种类型。今天大家说的 WORLD MUSIC通常是指与西方音乐混和了风格的、改良了的传统地区音乐。非洲的 KING SUNNY ADE,东欧的DON BYRON,中国的朱哲琴,巴基斯坦的 NUSRAT FATEHALI KAHN等是西方乐迷较熟悉的 WORLD MUSIC乐手。

什么是 DREAM-POP?
DREAM-POP是种“梦”般的流行曲,它有一种迷离的气氛,多靠SYNTHESIZERS(电子合成器)造成,加了ECHO效果的电结他也是重要的成分,歌唱部分往往很 'BREATHY'即呼吸声重,歌词也往往有梦般的诗意色彩。代表乐队有 COCTEAU WINS, LISA GERMANO, ST.ETIENNE, THIS MORTAL COIL, MY BLOODY VALENTINE, MAZZY STAR和 DEAD CAN DANCE等。中文歌手以王菲为首,代表作有 "迷路 "、 "DI-DA"等。

什么是 NEW AGE?
NEW AGE是种宁静、安逸、闲息的音乐,纯音乐作品占的比重较多,有歌唱的占较少。 NEW AGE可以是纯 ACOUSTIC(即以传统自发声乐器演奏)的,也可以是很电子化的,重点是营造出大自然平静的气氛或宇宙浩瀚的感觉,洗涤听者的心灵,令人心平气和。 NEW AGE很多时与音乐治疗有关,不少NEW AGE音乐说可以治病,也有不少与打坐冥想有关,这与 NEW AGE思潮哲学有莫大关系。 NEW AGE音乐通常被目为颇为中产阶级的音乐, WINDHAM HILL是最具代表性的 NEW AGE唱片公司, NEW AGE代表乐手有 ENYA, GEORGE WINSTON, WILLIAM ACKERMAN, YANNI, KITARO等等。

什么是Electrophonic Music?
何谓Electrophonic Music(电子音乐)?随着时代的演进,音乐家有了更多制作音乐的方法.所谓电子音乐,就是以电子合成器,音乐软体,电脑等所产生的电子声响来制作音乐.电子音乐范围广泛,生活周遭常常能听到,在电影配乐,广告配乐,甚至某些国语流行歌中都有用到,不过以电子舞曲为最.很多人认为电子乐是一种冷冰冰,没有感情的音乐.其实电子乐也可融入Rock, Jazz甚至Blues等多种元素而充满情感的。
电子音乐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House 、Techno、Ambient、Trance、Psychedelic Trance、 Breakbeat、 Brit-Hop、 Big-Beat、 Trip-Hop、Drum'n'Bass、 Jungle、Electro、Dub、Chill Out、 Minimalism。

什么是Techno ?
Technology, 即表示"高科技舞曲"啦!利用电脑,合成器合成,做出一些特殊音效,这种音乐常常是许多音效组合起来的. Techno的节拍也是4/4拍,但速度较House快,且听起来具重复性,较强硬,较机械化,所以某些人称Techno为"工业噪音",但某些还是会注重旋律的. Techno起源于美国底特律,有三名DJ: Derrick May,Kevin Saunderson Juan Atkins尝试将电子乐与黑人音乐结合,而产生了Detroit Techno. Detroit Techno通常较平缓, 不像一般的Techno那样强劲,可说是现代Techno的起源.

什么是Ambient ?
听起来起伏不大,但其实一直在做改变,像是长时间的音效, 或是渐进式的音乐编排等等,常会营造出有层次的空间感,所以被称为"情境音乐", 且常对於生活周遭的声音做取样,如人声,汽车声,甚至是其他音乐的旋律...等等.为70年代的Brian Eno所创,是一种很"高深"的电子音乐.后来Ambient也有分支,如Ambient House, Ambient Techno...等等,相信大家从字面上就能了解,其实在很多种音乐中都会有Ambient的影子,甚至某些古典乐中 也有Ambient的味道.

什么是Trance ?
迷幻舞曲,由Techno演变而来,听了会让你有"出神"的感觉,但还是保有舞曲的律动 ,很注重Bass的表现 ,某些听了会有"催眠"的效果.拍子也是以4/4拍为主.不过我也有听过用Breakbeat的(下面会介绍), 如Sven Vath的专辑Fusion.

什么是Psychedelic Trance ?
又名Goa Trance,发源于印度的一个小岛上.Goa即为这小岛的名字. ,旋律常带有印度风味.这类Trance的特徵,就是很重视旋律,音符之间的细微变化,且常有重叠的旋律,和高亢的TB-303声音出现.有点Ambient的味道.

什么是Break beat ?
不像House的拍子Boom-Boom-Boom-Boom那么规律,而是以破碎的节拍呈现,像是切分拍.如在两拍中加入小碎鼓,等等,Breakbeat只是一 个总称而已,有很多种音乐都属Breakbeat,如以下的Brit-Hop,Big-Beat,和黑人的Hip-Hop便是一种

什么是Brit-Hop ?
把黑人Hip-Hop的节奏加快鼓声加重,配合些许电吉他,Bass,有摇滚乐的味道, 如The Chemical Brothers的曲风即是.

什么是Big-Beat?
"大节拍",把Brit-Hop变得更快,节奏更重,更有摇滚的味道,可说是将Brit-Hop改良后, 更成熟的一种曲风,你可以想像一下又重又碎,又有点快的节拍是什么样子.如The Prodigy,The Chemical Brothers, Fat Boy Slim即是Big Beat的"大角

什么是Drum'n'Bass?
对某些人来说,Drum'n'Bass的音乐可能很烦,因为Drum'n'Bass很注重在节奏上玩花样,还有Bass的表现, 像是很快很快,复杂的碎拍,以及运用各种不同的电子鼓,或是取样而来的鼓声.因此Drum'n'Bass也是Breakbeat的一种.4Hero为Drum'n'Bass的知名乐团.

什么是Jungle?
Jungle就是Drum'n'Bass的前身.Jungle的速度比Drum'n'Bass快很多,而且节拍更为 复杂,比较强悍,有时会搭配一些Rap,不像Drum'n'Bass会融合一些Jazz,Soul等元素,听起来比较柔(当然这是和Jungle比起来~).连"摇滚变色龙" David Bowie现在都搞起Jungle了

什么是Electro?
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那时还没有House,Techno...这类玩意儿,电子音乐也较不盛行,只有Electro这类电子音乐而已. Electro可说是纯粹以电子合成器(Synthesizer,长得有点像Keyboard)来发声的音乐,通常蛮轻柔的,且常使用Roland公司的鼓机(Drum Machine)TR-808来发鼓声.德国的Kraftwerk乐团可算是代表. 现在的Electro音色比以前明亮,透明许多.后来一些DJ利用Electro变形成了一种Hip-Hop乐,被称作Old School.现在的Fatboy Slim(流线胖小子)也融合了一些Electro和Old School在音乐中.

什么是Dub?
Dub可说是将歌声抽离只剩下音乐的Reggae(瑞格,也有称之为雷鬼,一种很有节拍性 ,唱腔特别的南美黑人音乐).而将Dub运用在 电子乐上,则是将部份歌声抽离,将Bass和鼓声加重,并且加入大量的Echo(回音)等效果.这种技术常在现场表演时,将歌曲重新混音(Remix)呈现.像Massive Attack 的专辑Protection便由Mad Professor从Trip-Hop音乐混音成了Dub版本.

什么是Chill Out?
这只是一种统称而已.在舞池旁边,常会有一个区域,或是小房间,里头会放一些较缓和,较平静的音乐,让舞客跳完舞后缓和情绪,休息一下,以放Ambient音乐为主,所以会叫 "Chill Out"(冷却)就是这个缘故.The Orb可说是Chill Out音乐大师.

什么是Minimalism?
这被翻译成"极小派乐风",在Ambient和Techno的音乐中 常听的到.带有Minimalism的曲子有着重复性的旋律,还有一种特别的律动 ,感觉上像一种特别的频率一样 让你听了会有被催眠的感觉.Jeff Mills的作品就属于Minimal Detroit-Techno,带有相当的迷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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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bench
哲学家宿命如此

穿越约定俗成,在本来就是因缘综合而成的语言里寻找确定的终极,乐也不疲,苦也不疲。

西方哲学家尤其如此。

中国古代哲学家(如果他们也算的话)就不搞这种形而下的东西。

言之有物,言不及意,得意忘言。

三句话拉倒。

当然,从西方哲学的角度来看,“意”又太玄,看不上。三句话还不如不说。

东西差别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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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俺老婆不修道。我倒想问问那些修道的女网友们,欢迎“跛道人”在你们家四周围唱“好了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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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又要思索,又不许深究。是所谓既要做表字,又要立牌坊。。。。
水宁
哼,以为唱首“好了歌”就把人唱跑了吗?到底是谁不肯去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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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bench
这恐怕是D兄自作多情了,好像中国古代哲学(模糊说法)没有“不许”深究吧

人家只是知其不可而止。

思维方式如此,没有强迫的意味吧。

雪晶
现在算是明白了由繁入简难啊,不过由简入繁易,我怎么体会不到啊

无奈,脑容量太小

雪晶
现在算是明白了由繁入简难啊,不过由简入繁易,我怎么体会不到啊

无奈,脑容量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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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咱们说英语时发音吃不准是不是舌头打个滚就过去了?我看那些布道的人的舌头,一直呈麻花辫状。。。。
雪晶
俺怎么脚得驴舌似乎也是呈麻花辫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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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bench
好了二字,英文一起用

all right.

all :全---完整----结束----了

right: 好。

完全回到中文:

好可以引申联系到“完”的意思上来。比如,饭做好了,衣服洗好了。

了不用说了,可以直接当成“完”的另一种说法。比如了结就是完结。

完本来就是空间上全、整、一的意思。时间上引申才是“结束”。

当然,这里需要拐几个小弯,有点儿认知语言学知识的,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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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Donkey18
中文中国人解释,英文英国人解释,中英文绕一起,归 stonebench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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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bench
D兄你就是跟形式过不去啊

中文英文都是要表达意思。

而意思偏巧又是中国人也用到说英文的人也用到的意思。

如果你专门用中文或者英文,原理是一样的。不过,不需要某某斯坦这么大的大腕,只需要简单的认知语言学基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