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

陶陶三
楼主 (文学城)

前言:依然是旧文。而且属网文性质,非严肃创作,都是“科普”性质的。而且作为一名加拿大人,是以惯有的“轻蔑”的视角,来看南方这个大国邻居,可能会引起坛子里诸多美国人的不快;其实也类似美国人,“嘲笑”式地看我们这个White North。还好我们都有一个华人的共同身份,又可以抽离出来,看北美的这些历史和恩怨。

现实中的汤姆叔叔,的确是逃到加拿大来了。一笑了之,欢迎吐槽,哈哈,一笑了之。

 

 

你有没有好奇,一个清教徒建立的号称自由、民主、平等的国家,每个周末都去教堂的国民,是怎么一边宣言仁爱,又一边将黑人变为奴隶的呢?

要了解美国,那么是一定要看看这一本书的,你猜对了,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一个女人根据一位美国逃奴(成功逃往加拿大,在安省德累斯顿小镇)的回忆录写的小说。这本书在当时极大改变了美国社会,林肯总统戏称“引发了南北战争”。

小说在网上随处可见,你用“汤姆叔叔的小屋 在线阅读”一Google就有了。不过你可能没时间或兴趣阅读,我在这儿简单介绍一下。


一、时代背景:白人为什么把黑人变为奴隶,变为像牛马一样的财产?

这个问题也是很困扰的。我们介绍过《北美最有名的那一船难民》。刚来那一波白人,貌似都是好人啊对吧?

有个问题,就是很多人来时是没路费的,自己做了契约工。五月花上就有不少。契约工是白人,不是奴隶,但是他们签了合同,要通过服务Boss家庭到一定期限,还清债务,才恢复自由。

时间久了,这些人都获得自由,有自己土地,谁还做别人的契约工呢?于是用原住民。可是原住民人口太少了。怎么办?就去非洲或加勒比买黑人。这些黑人在非洲部落战争中轮为奴隶,以前就是拿来杀了或做工,现在可以直接卖给白人赚钱。

而白人从西非一运到新大陆,就可以翻倍赚好多。到了北美呢,按理说,既然讲自由、平等,应该给人家自由吧?没有。发现让他们做奴隶好,尤其是南方种植园,天气热,活很重,哪个白人愿意干活呢?有了奴隶,他们吃苦耐劳,又比较顺从,大家不仅默认了,而且从法律上,认定黑奴是白人奴隶主不可剥夺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白人从此不用下地干活。奴隶则变成财产。随着奴隶贸易被取缔后,奴隶的获得,只有靠奴隶妈妈生,和专卖,供应少了需求大,奴隶就好像今天多伦多的房子,变得越来越贵了。贵,不是黑人赚钱,而是他/她的主人,财富水涨船高。

看一个奴隶主到底多富有,不是看他有多少地,而是他有多少奴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当时一个青壮黑奴,价值几千美金,相当于北方一个白人工人几年的全部大打工收入。

因为奴隶是私有财产,又不断升值,奴隶交易盛行,就好像今天房地产买卖一样,有一整套交易手续。有交易所,有财产证明,有经纪,就好像房地产经纪。当然,一般我们叫奴隶贩子。

 

二、奴隶们最向往和最怕的两条河

要了解美国的奴隶制度,一定要了解两条河流。一条叫密西西比河。她是东西美国的分界线。一条是俄亥俄河,是南北美国的分界线。俄亥俄河以北,就是自由的北方,俄亥俄河以南,奴隶制盛行。

从俄亥俄河以下,沿着密西西比河,一直到墨西哥湾的路易斯安那州,都是种植园,种烟草、棉花。

越靠近俄亥俄河的州,受废奴的影响越大,对奴隶好一些、同情一些,越往南到路易斯安那州,那么对奴隶越残忍。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奴隶们最向往的就是俄亥俄河,只要能逃过这条河,就可以获得自由。当然,终极目的是加拿大,只有到了加拿大,才能获得真正人身安全。否则,你即使过了俄亥俄州,仍然一不小心被赏金猎人、奴隶贩子给抓回去了。

奴隶们最怕的就是,被主人卖到路易斯安娜州。卖去路易斯安娜,就是走密西西比河船运。所以他们很怕这条河。而终极最怕,是卖到加勒比、中美。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奴隶们都相信,只要一旦卖到路易斯安那,肯定是最终以不是累死就是打死为结局。

 

三、看一些描绘,似乎黑奴在主人家似乎很温馨,残忍在何处?

的确有这么一个感觉。《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汤姆叔叔经历了三个奴隶主。第一个和第二个奴隶主,似乎人都很好,对他也很好,孩子们对他也尊敬。而且白人还教黑人信基督,似乎很仁爱。

残忍在何处。看残忍在何处,就看奴隶们最怕什么?

奴隶们最怕的,还不是摘棉花累死,最怕的也不是被奴隶主鞭打致死,最怕的是什么呢?最怕的是主人负债。

主人一旦负债,就要卖你。甭管你以前看似多么善良、仁爱,整天上帝阿门不绝于口,一旦要抵债,就要卖你了。

而卖是要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哪些奴隶值钱,哪些不值钱。奴隶虽然有家庭,但不会一起卖,也很少有奴隶主愿意一起买,看中谁买谁。所以极容易造成骨肉分离。

按法律,女奴生的孩子,天生为奴,永世不得翻身。即使是和白人奴隶主生的孩子,仍然是奴隶。小孩是比较容易卖的。好多奴隶主为了赚钱,把女奴当做性工具和生育工具,生了孩子长大一点就卖掉。

每当要卖的时候,当妈妈得就撕心裂肺。

汤姆叔叔自己也是有老婆的,因为他知书达理,善于管家理财,很值钱,卖也是单独卖的,就和老婆分开了。

以后就阴阳相隔了。第一个奴隶主,承诺将来赚钱了,把他买回来,信誓旦旦,可是等真到那个时候了,不会做的,虽然每周祷告,言必称上帝。

第二个奴隶主,总是承诺给他自由身,但自己早死,家里的女主人很坏,信奉对奴隶仁慈就是作孽,把他卖给了路易斯安那州最残忍的奴隶主。

 

四、路易斯安那州最残忍奴隶主,是奴隶们的终极噩梦

汤姆叔叔是一个典型的逆来顺受,笃信上帝,却也忠于主人。他从来没想过逃亡,即使到了最残忍的路易斯安那。

奴隶们相信,一旦到了这里,别想活着出去。但其实你看小说,会发现这些地方根本没有围墙,甚至没有岗哨,奴隶们甚至可以派出去采购、干事。汤姆叔叔那个庄园,虽然是个岛,但整个岛,只有奴隶主一个白人,剩下都是奴隶,他们为什么不逃呢?

很奇怪是吧?

很简单:不愿逃、不敢逃、逃不出。

汤姆叔叔就是个不愿逃的典型。有两个女奴逃了,但是从她们逃跑的经历,可谓九死一生。

首先奴隶主会以奴制奴,提拔两个黑人奴隶做监管,他们心里门儿清,一天到晚死盯你。其次,从南方逃亡北方,一路漫长,奴隶不仅没有吃穿用度,而且一路容易被人怀疑举报,一旦抓到,回去可能被折磨打死,杀一儆百。

第三,就是那可恶的赏金猎人生意。奴隶贸易取消了,被赏金猎人所代替。在去北方的路上,到处都有白人赏金猎人,相当于黑社会,他们就吃这碗饭。一旦有奴隶失踪,奴隶主就会打广告或直接找赏金猎人,抓到多少钱,抓不到打死见尸多少钱。

总之,奴隶主要确定,凡是逃跑的,必定死路一条,断掉所有奴隶的希望。

而且美国政府通过《逃奴法案》,以法律形式保护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凡是帮助窝藏逃奴,相当于偷盗破坏他人私有财产,要罚款治罪的。


五、那么,那些奴隶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那就靠北方废奴主义者的帮助了。光靠他们自己,是很难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地下铁“。”地下铁“,就相当于一个有一个神秘的”移民接待站“,有人带头,有人牵线,不断把你带往北方。

都是白天躲避在地窖,夜里出来行走。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真正那几个逃出来的主人公,其实都是黑白混血儿,他们的皮肤,稍微装饰一下,可以装白人。但即使这样,还是九死一生才逃了出来,逃到了加拿大。

还是很惊现的。你可以看。

 

六、废奴,奴隶们可能不高兴

比较诡异的是,虽然很多奴隶逃亡,但是真废奴了,似乎奴隶们很伤感。一个是长期有了感情,大家要四分五散,一个是不知道自己以后该干什么如何养活自己。

即使废奴了,社会上对黑人的歧视根深蒂固,不是那么容易找到好工作的。所以万一你听说奴隶反对废奴,你不要感到惊讶。即使今天,这种事还在美国发生,比如矿工害怕矿主倒闭,坚定支持投票给矿主。

 

七、美国废奴是通过战争强制进行的,后遗症直到今天

这个不用说了,打得天翻地覆。美国南北政治,一直延续到今天。北人对黑人的歧视,尤其是南方,仍然根深蒂固。

虽然美国如今是全球最发达,号称“最文明”的国家,但别忘了,他曾经是个奴隶制国家。这些东西,还在他的基因里、血液里,至少也是他的纹身刺青。

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你会更加了解美国。

 

 

尘凡无忧
尘凡无忧
看了一半。很多思考。陶陶是个表面温顺内心叛逆的少年。:)
A
Anthropologi
发~~
陶陶三
哈哈,那是。曾经遇到一个白人叫“Go back to China”,我立即回他“Go back to Europe”,他一下蒙圈
n
nearby
忙完再来
望沙
不错的文章
W
WXCTEATIME
感谢科普
核桃小丸子
谢谢三哥,写的好,至今美国还是有南北抗衡的趋势,华府的政令,南方州第一个不尿政府。
n
nearby
好文啊,终于读完了。
l
lovecat08
我喜欢看黑奴影视,都深刻感受到人权的不平等。
尘凡无忧
哈哈,你还真遇见过这种人吗?:)
尘凡无忧
其实也可以说自由是火种,点它就会燃烧起来。。。但是奇怪很多人都没有点火种的主动意识。。。
尘凡无忧
应当客观一点说,像《汤姆叔叔的小屋》这种反思的书能够面世,广为流传,就是北美的希望之处啊。。。。
尘凡无忧
还有,看到你下面的这句话,想起了刚发生的一件事,五味杂陈。。。

抓到多少钱,抓不到打死见尸多少钱——只是少了打死两个字而已。:(

陶陶三
只遇到过一次。女友碰到,我上去帮忙。:-)
陶陶三
前一段时间,有人探讨文学有用无用,《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一个见证文学力量的一个很好的案例。
陶陶三
谢安妹发~~~
陶陶三
近兄慢慢来,几百年的事儿,不急一时。:-)
陶陶三
是的望沙,很不错的。:-)
陶陶三
谢茶兄。写得比较简单。
陶陶三
嗯,每次看你们大选,我都觉得挺好玩。哈哈。
陶陶三
几百年的事儿,近兄一下看完了?就如一梦,梦醒了,还能看到眼前与梦里有依稀相似~~~
陶陶三
这种赏金猎人追杀的逃亡戏,拍成电影,一定十分惊险。
尘凡无忧
嗯,好的文学作品绝对是有力量的。:)
老键
并没有认为美国是最文明的国家,在民主世界里,最字可能不存在
A
Anthropologi
谢陶陶科普。陶陶看过Tarantino (我最爱的导演)的Django Unchained没?说到就是这事儿。
d
donau
还有为奴12年

我买了那本书还没来得及看

d
donau
老键我发现我们说到这些比较有共鸣

当时在茶轩我的感觉就是大家都是胡扯,但是美式胡扯,加式胡扯,你们澳洲胡扯和我们欧式胡扯的差别细看还挺大的,心态可以说完全不一样。我不知道是个人的原因大还是环境的原因更大。

陶陶三
汗~~~“最文明”三个字我是加了引号的有没有,就是防备多老实这样的。:-)
陶陶三
安妹,这部一直没看。看了《为奴十二年》。
d
donau
怀恨在心借机报复吧你这是

我就知道我说你的书那几句你不爱听了。

教你一招你可以假装没看见啊

陶陶三
多妹,你就说报复了没有吧,耶~~~

好明显的天蝎座,不是干柴烈火就是捅刀子。两个蝎子在一起,相爱相杀。

对你这种情况,我一般都会问自己一句话,会死吗?

不会。哈哈。

 

 

c
chinomango
欧洲拍过彩色电影,里面的歌超好听的
陶陶三
谢谢分享,油管上居然有,太棒了。
糯米粥
强赞言之有物的好文!好想多点几个赞,可惜只让点一个。把这本也放在我的书单上,争取以后来读
陶陶三
谢糯米,不要给自己压力,每次点一下即可。女作家写的,文字挺温婉,乍看也不觉得残酷,虽然细思极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