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二婚俩人共有的房子,如果一方去世了,房子都是怎么处理的?今天律师助理给我回信说的我有点迷糊了。我原来想的是一方去世,给另一方三年时间卖房,然后对半分,我家那位也认同。可律师说,没有这么做的。
想听听大家立遗嘱的时候这方面都是怎么写的?
假如,我是说假如,剩下的一方孩子搬进来住呢?那以后就说不清了?
但如果二婚双方有上一个婚姻的子女, 所以就要商议好最后怎样分
母亲去世后卖房分钱,继父搬走。
可能是婚前房。
这个case by case。
我家老公有个提不起来的儿子,我怕万一以后他儿子要是搬进来住,事情就麻烦了
她得了癌症, 58岁去世。 她是台湾人, 二婚丈夫是上海人。 她生病后就没工作了, 还是丈夫一直付的医保和供房子呢。 她的丈夫还一直照顾到她去世。
台湾女人比较狠
假如对方以后要卖房入住老人院等的, 就要把所得的一半分给对方的孩子。
除了房子, 你名下的财产如股票, IRA, 401K , 存款等怎样分呢?
但他身体特好,我就比较一般了
财产让三个孩子平分, 我觉得那对我女儿不公平啊。 但讲钱就伤感情的。 伴侣还是陪我们走过很多路的
。。所以我也不知怎么办
如果全部平分,对你和你女儿都非常的不公平。你可以自己立遗嘱先明确自己名下的财产给女儿。然后另外立遗嘱处理关于你们共同的的财产。
不过,你们真觉得孩子会在乎这点财产吗?我家倒是没有你们这种麻烦,自己孩子没有偏向,不过说实话,现在孩子自己都挺能挣钱的,我们感觉我们的那点遗产对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派不上什么用场。就像现在我们俩的父母财产一样,反正有与无对我们来说无所谓,所以我们都已经说了,我们全放弃。
用这个做动力,搞好自己身体,争取比他活得更长。其实,现在真的很难说谁比谁活得更长,见过许多平时小病不断的活得贼长,平时平时非常好的说没了就没了的。
Joint tenancy
tenancy in common
这两种方式是不同的,你们美国也应该是这样的,问清楚再说
钱的事,这不是立遗嘱吗,哎,二婚就是事多。
不管它了,律师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我的身体真的不怎么好,他的身体非常好。他从17岁开始打篮球,到现在62岁刚过,和年轻人一起打,俩个多小时不停,人家一点事没有,再有人家年年体检,指标都杠杠滴。还没三个月献一次血。。。。
不是没有道理的,小心“ adverse possession“
你比世界上任何人(包括你的律师)都更再乎你自己的财产,不要给律师牵着鼻子走,不懂就问(你都懂了还要他干嘛?),不满意就炒掉,直到办到你满意,好律师多的是。
是在装糊涂吗
该趁在世时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改.
1) tenants in common
2) 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3) tenants by the entirety.
改了这个后,遗嘱或trust 就好弄了
挺难说得出口的, 所以我就拖着
搞得楼主要上网问大妈今天,拜托,律师是收钱的咯,收钱就要解决问题咯。当然也可能楼主自己也不问,难道就不好奇么 不懂的东西不弄懂心里不痒痒?
子的钱都差不多,其中一个百年之后,更一个可以继续住,都不在世了,房子一半属于他的俩个儿子,另一半价值属于你的女儿。即有人情味又公平。
但我会比他晚一年退休, 而且我这些年的投资回报比他好一点。 所以两人都差不多的
我已经和他说过了, 他也同意, 但我还没有立遗嘱
曾经买过一个房子,要律师帮助确认一个细节,律师非常不给力,马虎了事。我后来一字字地读文本,发现都在里面,律师如果读一下,应该马上就能答复我吧
即使婚后加title共同还款部分的equity及增值才算community property.
这种二婚的前婚多数放在trust下面.
即使一婚也可以设置成一方去世分财产.以前在外州一位同事母亲去世后妹妹想分财产让老爸搬出卖房,同事阻止才作罢.
大家二婚俩人共有的房子,如果一方去世了,房子都是怎么处理的?今天律师助理给我回信说的我有点迷糊了。我原来想的是一方去世,给另一方三年时间卖房,然后对半分,我家那位也认同。可律师说,没有这么做的。
想听听大家立遗嘱的时候这方面都是怎么写的?
假如,我是说假如,剩下的一方孩子搬进来住呢?那以后就说不清了?
但如果二婚双方有上一个婚姻的子女, 所以就要商议好最后怎样分
母亲去世后卖房分钱,继父搬走。
可能是婚前房。
这个case by case。
我家老公有个提不起来的儿子,我怕万一以后他儿子要是搬进来住,事情就麻烦了
她得了癌症, 58岁去世。 她是台湾人, 二婚丈夫是上海人。 她生病后就没工作了, 还是丈夫一直付的医保和供房子呢。 她的丈夫还一直照顾到她去世。
台湾女人比较狠
假如对方以后要卖房入住老人院等的, 就要把所得的一半分给对方的孩子。
除了房子, 你名下的财产如股票, IRA, 401K , 存款等怎样分呢?
但他身体特好,我就比较一般了
财产让三个孩子平分, 我觉得那对我女儿不公平啊。 但讲钱就伤感情的。 伴侣还是陪我们走过很多路的
。。所以我也不知怎么办
如果全部平分,对你和你女儿都非常的不公平。你可以自己立遗嘱先明确自己名下的财产给女儿。然后另外立遗嘱处理关于你们共同的的财产。
不过,你们真觉得孩子会在乎这点财产吗?我家倒是没有你们这种麻烦,自己孩子没有偏向,不过说实话,现在孩子自己都挺能挣钱的,我们感觉我们的那点遗产对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派不上什么用场。就像现在我们俩的父母财产一样,反正有与无对我们来说无所谓,所以我们都已经说了,我们全放弃。
用这个做动力,搞好自己身体,争取比他活得更长。其实,现在真的很难说谁比谁活得更长,见过许多平时小病不断的活得贼长,平时平时非常好的说没了就没了的。
Joint tenancy
tenancy in common
这两种方式是不同的,你们美国也应该是这样的,问清楚再说
钱的事,这不是立遗嘱吗,哎,二婚就是事多。
不管它了,律师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我的身体真的不怎么好,他的身体非常好。他从17岁开始打篮球,到现在62岁刚过,和年轻人一起打,俩个多小时不停,人家一点事没有,再有人家年年体检,指标都杠杠滴。还没三个月献一次血。。。。
不是没有道理的,小心“ adverse possession“
你比世界上任何人(包括你的律师)都更再乎你自己的财产,不要给律师牵着鼻子走,不懂就问(你都懂了还要他干嘛?),不满意就炒掉,直到办到你满意,好律师多的是。
是在装糊涂吗
该趁在世时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改.
1) tenants in common
2) 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3) tenants by the entirety.
改了这个后,遗嘱或trust 就好弄了
挺难说得出口的, 所以我就拖着
搞得楼主要上网问大妈今天,拜托,律师是收钱的咯,收钱就要解决问题咯。当然也可能楼主自己也不问,难道就不好奇么
不懂的东西不弄懂心里不痒痒?
子的钱都差不多,其中一个百年之后,更一个可以继续住,都不在世了,房子一半属于他的俩个儿子,另一半价值属于你的女儿。即有人情味又公平。
但我会比他晚一年退休, 而且我这些年的投资回报比他好一点。 所以两人都差不多的
我已经和他说过了, 他也同意, 但我还没有立遗嘱
曾经买过一个房子,要律师帮助确认一个细节,律师非常不给力,马虎了事。我后来一字字地读文本,发现都在里面,律师如果读一下,应该马上就能答复我吧
即使婚后加title共同还款部分的equity及增值才算community property.
这种二婚的前婚多数放在trust下面.
即使一婚也可以设置成一方去世分财产.以前在外州一位同事母亲去世后妹妹想分财产让老爸搬出卖房,同事阻止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