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闹的挺热,来蹭个热度。
时间,8月10日,不是什么纪念日
地点,苏州日本风情街
事情经过,女孩穿和服拍照,和路人发生争执,有人报警,警察以寻衅滋事理由带走,几小时后放人。女孩事后发文道歉。
所以,不是敏感日,也不是警察主动出动,是有人报警。
女孩穿和服没什么错。和路人发生争执的开始原因不明,但吵到到后来,焦点在穿和服上了。当时周围的氛围应该是对女孩不利的。警察到现场快速平息事件的办法当然是让女孩离场。女孩不愿离场,所以被带离。事后并没有处罚,教育放人。
女孩有错吗,穿和服没犯法,但和周遭硬顶,引起混乱 (致报警),处理方式是不妥的。警察做法对吗?警察是以“涉嫌” 寻衅滋事带走女孩的。你都造成围观了,还当街违抗警察指令。警察让你离场,你和警察讲“我没错,我不走”,这本身就是错了。带离现场,防止事件继续发酵,我是支持的。事后没有治安处罚,教育放人,尺度也是适当的。
说到这,有人要跳出来说我是洗地了。这就是国外的大环境了,国外现在对国内的民主自由法治现状非常不满 (也包括我)。所以这种事发生了,必定是锤到底啦。有人站出来提出不同意见,那就是寻衅滋事啦,肯定要网暴了这厮。同理,如果国内的大环境是民族情绪强烈的话,造成对立就是寻衅滋事啦。很多的事,对还是错需要考虑周围环境。
比如,
all color lifes matter, 正确吧,去黑人游行队伍里试试?
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有什么错?穿着这去民主党集会看看?
警察有没有说,你们吵架,扰乱社会秩序?没有。而是说,你穿汉服就没事。问题是因为女孩穿和服。
可以先离场,再申诉。当然了国内的申诉就是个笑话。那是另一回事了。
在美国,同样的,警察执法是,无条件服从,事后可以申诉。国内的法制淡薄,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法律观念都淡薄。
你穿和服没犯法。有愤青不满,你又不服,吵起来。众人围观,场面失控。有人报警。警察来了,带走人少的一方,迅速平事。事后也没有治安处罚,就是承认了你没违法。协助调查而已。
按照语义学分析,你敢。
警察当时的责任是避免事件升级。女孩离开是最好选择。你总不能派两警察在女孩后面当保镖吧。
女孩不愿离开,从保护女孩安全的角度,以协助调查为由带离现场,也是为了女孩好。万一如果起肉体冲突,就算办了另一方,对女孩来说就是好事?
女孩不听从警察指令,这一点是违法的。不管指令对否,当时都应该无条件执行。这个在美国的都应该是有这个觉悟的。为什么放到国内,就觉得可以和警察对着干了呢?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不停地重复穿和服合法。是,这是合法。但不能因为这就什么都不管了,就全程合法了。就算警察的指令不对,当时也要执行的,理解?
代入警察角色来说,我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有人报警,不得不大热天的出来,烦不烦?来了一看,小女孩和别人争执,当然捏软的了。不服,还顶嘴。我又不是你爸,惯你毛病?一看就没经过社会毒打,带回去教育。
什么反日啦,爱国啦,都是台面上为了占据道德至高点的。网络上以此发酵,其实都是反应过度。本来就是件好小的治安事件。
路人与女孩发生纠纷报警,警察将两边分开。路人应该是寻衅滋事理起始方。应该带走路人不应该带走女孩
穿和服不犯法,和人争吵,以至有人报警,可见争吵程度不轻。看后续视频,到场的警察不少,可见事件涉及范围有点广。后来带走的有女孩和另一个,应该是女孩男伴。要那么多警察到场,当时是什么情况想一想。
警察将两面分开,本来并不准备带人。你怂上去,警察不要面子的啊。以为自己占理,不依不饶,警察在执行任务期间是有绝对权力的。
最后,警察带人,用的是“涉嫌”寻衅滋事,协助调查。事后没有以寻衅滋事执行刑事拘留。警察是在法律的规则下办事的。
不要混淆概念,“涉嫌”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不是一回事。带走人的主要原因是怂警察。至于警察的言语,我也认为不妥。但基层小警察能有什么素质,人家就是来平事的,谁要继续闹,就办谁呗。
等你拿着苹果手机在街上被人举报,警察来了对你吼:你要是拿华为就没事!你是不是中国人!再带你去局子里看你手机所有内容,凌晨一点才让你走。你还能鞠躬谢警察“尺度也是适当的”。我就服你是个洗地能手
女孩的post:
“在里面一直说要传唤要求我们给看手机内容。一共搞了五个小时左右,经过包括先前说的教育、笔录、查勘手机所有内容、删照片、给我拍照、没收c服、当天凌晨一点的时候让我们走了。”
这事闹的挺热,来蹭个热度。
时间,8月10日,不是什么纪念日
地点,苏州日本风情街
事情经过,女孩穿和服拍照,和路人发生争执,有人报警,警察以寻衅滋事理由带走,几小时后放人。女孩事后发文道歉。
所以,不是敏感日,也不是警察主动出动,是有人报警。
女孩穿和服没什么错。和路人发生争执的开始原因不明,但吵到到后来,焦点在穿和服上了。当时周围的氛围应该是对女孩不利的。警察到现场快速平息事件的办法当然是让女孩离场。女孩不愿离场,所以被带离。事后并没有处罚,教育放人。
女孩有错吗,穿和服没犯法,但和周遭硬顶,引起混乱 (致报警),处理方式是不妥的。警察做法对吗?警察是以“涉嫌” 寻衅滋事带走女孩的。你都造成围观了,还当街违抗警察指令。警察让你离场,你和警察讲“我没错,我不走”,这本身就是错了。带离现场,防止事件继续发酵,我是支持的。事后没有治安处罚,教育放人,尺度也是适当的。
说到这,有人要跳出来说我是洗地了。这就是国外的大环境了,国外现在对国内的民主自由法治现状非常不满 (也包括我)。所以这种事发生了,必定是锤到底啦。有人站出来提出不同意见,那就是寻衅滋事啦,肯定要网暴了这厮。同理,如果国内的大环境是民族情绪强烈的话,造成对立就是寻衅滋事啦。很多的事,对还是错需要考虑周围环境。
比如,
all color lifes matter, 正确吧,去黑人游行队伍里试试?
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有什么错?穿着这去民主党集会看看?
警察有没有说,你们吵架,扰乱社会秩序?没有。而是说,你穿汉服就没事。问题是因为女孩穿和服。
可以先离场,再申诉。当然了国内的申诉就是个笑话。那是另一回事了。
在美国,同样的,警察执法是,无条件服从,事后可以申诉。国内的法制淡薄,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法律观念都淡薄。
你穿和服没犯法。有愤青不满,你又不服,吵起来。众人围观,场面失控。有人报警。警察来了,带走人少的一方,迅速平事。事后也没有治安处罚,就是承认了你没违法。协助调查而已。
按照语义学分析,你敢。
警察当时的责任是避免事件升级。女孩离开是最好选择。你总不能派两警察在女孩后面当保镖吧。
女孩不愿离开,从保护女孩安全的角度,以协助调查为由带离现场,也是为了女孩好。万一如果起肉体冲突,就算办了另一方,对女孩来说就是好事?
女孩不听从警察指令,这一点是违法的。不管指令对否,当时都应该无条件执行。这个在美国的都应该是有这个觉悟的。为什么放到国内,就觉得可以和警察对着干了呢?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不停地重复穿和服合法。是,这是合法。但不能因为这就什么都不管了,就全程合法了。就算警察的指令不对,当时也要执行的,理解?
代入警察角色来说,我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有人报警,不得不大热天的出来,烦不烦?来了一看,小女孩和别人争执,当然捏软的了。不服,还顶嘴。我又不是你爸,惯你毛病?一看就没经过社会毒打,带回去教育。
什么反日啦,爱国啦,都是台面上为了占据道德至高点的。网络上以此发酵,其实都是反应过度。本来就是件好小的治安事件。
路人与女孩发生纠纷报警,警察将两边分开。路人应该是寻衅滋事理起始方。应该带走路人不应该带走女孩
穿和服不犯法,和人争吵,以至有人报警,可见争吵程度不轻。看后续视频,到场的警察不少,可见事件涉及范围有点广。后来带走的有女孩和另一个,应该是女孩男伴。要那么多警察到场,当时是什么情况想一想。
警察将两面分开,本来并不准备带人。你怂上去,警察不要面子的啊。以为自己占理,不依不饶,警察在执行任务期间是有绝对权力的。
最后,警察带人,用的是“涉嫌”寻衅滋事,协助调查。事后没有以寻衅滋事执行刑事拘留。警察是在法律的规则下办事的。
不要混淆概念,“涉嫌”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不是一回事。带走人的主要原因是怂警察。至于警察的言语,我也认为不妥。但基层小警察能有什么素质,人家就是来平事的,谁要继续闹,就办谁呗。
等你拿着苹果手机在街上被人举报,警察来了对你吼:你要是拿华为就没事!你是不是中国人!再带你去局子里看你手机所有内容,凌晨一点才让你走。你还能鞠躬谢警察“尺度也是适当的”。我就服你是个洗地能手
女孩的post:
“在里面一直说要传唤要求我们给看手机内容。一共搞了五个小时左右,经过包括先前说的教育、笔录、查勘手机所有内容、删照片、给我拍照、没收c服、当天凌晨一点的时候让我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