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是绿色轨迹,对方红色。在一个左转路口,前方黄灯,我前面三四辆车开始减速,我打灯,也减速,从双黄线前拐入左转车道。对方开着皮卡快速穿过双黄线三角区冲进我正拐入的车道,擦了我的倒后镜,侧面和前面保险杠及轮殻的漆,对方加速冲所以他的门上留下擦痕。对方说是我的责任,因为他门上的擦痕说明我比他晚进入左转车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argue?谢谢大家。
你自己去DMV 网站找司机手册,去找关于双黄线的段落
去警局找了警察,他说会改报告,但说保险公司不会改结论的,他也一直没改报告,10天了,警局接线员说可以找警察的supervisor,担心警察找到我家来,就暂时没找他的上司。
您沒有戲.
保險公司不是司法機構,沒有所謂的公平與公義,有的只是商業利益。 你這種小型擦撞,最好的方式就是快速結案。
你的問題在於
(A) 你的駕駛速度可能太慢,所以後車等不及,灣道超車。同時對方為大馬力皮卡,所以比你先進入左轉車道。(這是問題的關鍵)
(B) 你沒有錄影,所以無法還原整個事件的現場狀況,所以不論是警方或是保險公司,只能從現場的情況去推估當時的情況。而現場的情況是你的車在換道時,擦撞了已經在左轉道上,但是還沒有完全超越過你的車的對方。(因為對方在你的視角盲區,同時你相信你的旁邊應該沒有車,所以你沒有進一步確認,就做了換道的動作)
(C) 現場的情況是你換道時,擦撞了對方的車已經在左轉車道中,所以事實上錯在你。 (因為在事發那一刻,對方擁有路權)
所以,不論你再說十萬次,保險公司也不會判定對方有錯,因為保險公司不是司法機構,保險公司不會去考慮對方是否違規越線超車,因為只要對方超車時沒有撞上你,同時對方已經擁有路權,對方沒有錯。 (記住,這是考慮造成雙方損失的原因,不是考慮對方的行為是對或是錯)
很不幸,你的情況就在於,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黑與白,因為除非你有實際的證據,任何車禍的責任判定,只能由現場的情況來猜測。所以別鬧了,你只能認栽。
你可以报自己保险公司,要是自己保险公司不管,只有上法庭了,最好找一个律师
当然,你需要付deduction。而且,原则上你完全可以用自己的保险修车,不需要与对方的保险公司打交道,你的保险公司会与对方交涉的。我几次都是这样的,我先付了deduction修车,过几个月后保险公司会把deduction还给我。有一次还是一个大卡车货车,双方好像还去了法庭,这案子拖了有年把,最后deduction还是拿回来了。
发生碰撞的时候辆车几乎是并排的,彼此稍有前后。图上白线左转的区域肯定不可能容纳俩车并排,所以或者对方已经进到对面逆行方向来超你的车,或者你的车还没有完全进到白色转弯线的区域内,而对方已经在里面了。因为你说你前面左转的车在等避让对面来车,我假设你旁边的皮卡不能进到逆行的方向去,否则会被对面撞。那么就只能猜想撞车的时候你还没有进到白色转弯线里来了。
在入口处,车身还没全平,但基本进了车道,皮卡除了飞过去,只能是超速穿黄色区域抢进我的车道擦了我的车头。
见了警察局的supervisor,分析了车痕,我们提出我们的是擦痕不是撞击痕,还有我们的车已经基本平行白线,只剩尾部一个角还在原直行车道,我们的车擦痕跟对方一样长,同意修改报告了。后面拿到报告再去找保险公司,不知又会怎么发展。对方车主有四条记录,有交通,盗窃和重罪。
否则哪里会有不去对方保险公司拿回赔偿给楼主的道理,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除非,双方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羊毛出在羊身上。
车祸或者罚单现场,警察写的是一种状态,不是发生的前因后果。我跟警察在法庭为罚单对峙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句话一般都是‘from what I observed.....'。他没有看见皮卡踩黄线,怎么改报告呢?
事故一霎那的状态正好是你处于换道,对方已经在道上,这种情况属于换道人的错误。但你买的是全保,有错没错保险公司都应该先付钱修车的。之前不付钱也是挺奇怪的,哪个保险公司?能混就混过去。留心明年的保险给你涨好多。
我的车是绿色轨迹,对方红色。在一个左转路口,前方黄灯,我前面三四辆车开始减速,我打灯,也减速,从双黄线前拐入左转车道。对方开着皮卡快速穿过双黄线三角区冲进我正拐入的车道,擦了我的倒后镜,侧面和前面保险杠及轮殻的漆,对方加速冲所以他的门上留下擦痕。对方说是我的责任,因为他门上的擦痕说明我比他晚进入左转车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argue?谢谢大家。
你自己去DMV 网站找司机手册,去找关于双黄线的段落
去警局找了警察,他说会改报告,但说保险公司不会改结论的,他也一直没改报告,10天了,警局接线员说可以找警察的supervisor,担心警察找到我家来,就暂时没找他的上司。
您沒有戲.
保險公司不是司法機構,沒有所謂的公平與公義,有的只是商業利益。 你這種小型擦撞,最好的方式就是快速結案。
你的問題在於
(A) 你的駕駛速度可能太慢,所以後車等不及,灣道超車。同時對方為大馬力皮卡,所以比你先進入左轉車道。(這是問題的關鍵)
(B) 你沒有錄影,所以無法還原整個事件的現場狀況,所以不論是警方或是保險公司,只能從現場的情況去推估當時的情況。而現場的情況是你的車在換道時,擦撞了已經在左轉道上,但是還沒有完全超越過你的車的對方。(因為對方在你的視角盲區,同時你相信你的旁邊應該沒有車,所以你沒有進一步確認,就做了換道的動作)
(C) 現場的情況是你換道時,擦撞了對方的車已經在左轉車道中,所以事實上錯在你。 (因為在事發那一刻,對方擁有路權)
所以,不論你再說十萬次,保險公司也不會判定對方有錯,因為保險公司不是司法機構,保險公司不會去考慮對方是否違規越線超車,因為只要對方超車時沒有撞上你,同時對方已經擁有路權,對方沒有錯。 (記住,這是考慮造成雙方損失的原因,不是考慮對方的行為是對或是錯)
很不幸,你的情況就在於,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黑與白,因為除非你有實際的證據,任何車禍的責任判定,只能由現場的情況來猜測。所以別鬧了,你只能認栽。
你可以报自己保险公司,要是自己保险公司不管,只有上法庭了,最好找一个律师
当然,你需要付deduction。而且,原则上你完全可以用自己的保险修车,不需要与对方的保险公司打交道,你的保险公司会与对方交涉的。我几次都是这样的,我先付了deduction修车,过几个月后保险公司会把deduction还给我。有一次还是一个大卡车货车,双方好像还去了法庭,这案子拖了有年把,最后deduction还是拿回来了。
发生碰撞的时候辆车几乎是并排的,彼此稍有前后。图上白线左转的区域肯定不可能容纳俩车并排,所以或者对方已经进到对面逆行方向来超你的车,或者你的车还没有完全进到白色转弯线的区域内,而对方已经在里面了。因为你说你前面左转的车在等避让对面来车,我假设你旁边的皮卡不能进到逆行的方向去,否则会被对面撞。那么就只能猜想撞车的时候你还没有进到白色转弯线里来了。
在入口处,车身还没全平,但基本进了车道,皮卡除了飞过去,只能是超速穿黄色区域抢进我的车道擦了我的车头。
见了警察局的supervisor,分析了车痕,我们提出我们的是擦痕不是撞击痕,还有我们的车已经基本平行白线,只剩尾部一个角还在原直行车道,我们的车擦痕跟对方一样长,同意修改报告了。后面拿到报告再去找保险公司,不知又会怎么发展。对方车主有四条记录,有交通,盗窃和重罪。
否则哪里会有不去对方保险公司拿回赔偿给楼主的道理,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除非,双方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羊毛出在羊身上。
车祸或者罚单现场,警察写的是一种状态,不是发生的前因后果。我跟警察在法庭为罚单对峙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句话一般都是‘from what I observed.....'。他没有看见皮卡踩黄线,怎么改报告呢?
事故一霎那的状态正好是你处于换道,对方已经在道上,这种情况属于换道人的错误。但你买的是全保,有错没错保险公司都应该先付钱修车的。之前不付钱也是挺奇怪的,哪个保险公司?能混就混过去。留心明年的保险给你涨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