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让人纠结的情况。
如果社区内有其他12岁以下的儿童在没有家长在场的情况下, 是否应该允许自己家的孩子一起玩。
如果出现意外, 遇到对方孩子受伤等问题, 作为仅照看自己孩子的家长对受伤的他人家的孩子是否也会有连带责任?
我住在马里兰, 看有关的文章提到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孩童上街玩乐的情况属于犯法。 这让我想到了责任问题。 一般情况下孩童在一起playdate 是需要双方家长同意并到场的,这样子出了问题责任划分就不会太麻烦。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们家的孩子傍晚出去骑骑自行车,偶尔会遇到同龄的小朋友想在一起玩乐。
我们家的孩子7岁了, 作为亚裔父母都很在意孩子的成长,每次都会陪着孩子出去, 不让她单独出门, 不管到了任何时候, 孩子都应该在自己的视线内。 但是这只是我们自己的育儿标准, 并不是所有的家长能做到同样的地步。 有些家庭的孩子属于放养、粗养的。 我们不讨论哪种教育的错于对,我承认不一样的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 但是今天的问题是, 如果孩子出门遇到了12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对方的家长不在场, 这个时候是否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的孩子互动? 是否允许对方的孩子跟随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社区内、外附近做互动? 是否有必要通知对方家长到场, 然后再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互动?
孩子一个人很无聊, 不能上学不能在校园里跟同龄的小朋友一起玩乐很可怜。 疫情同时增加了互动的难度。 作为家长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心里健康,但是同时要肩负责任。
对方的孩子是个小黑孩儿, 我感觉上门跟对方家长普法“You should not let your kid play outside unsupervised, it is Illegal." 是件不明智、不理智的事儿。
请教坛子里的老猫和法律达人, 开导开导我。
真他妈的纠结~~
此贴不删, 分享给所有有相同顾虑的家长
https://www.peoples-law.org/unattended-children#:~:text=In%20Maryland%2C%20a%20child%20under,stay%20to%20protect%20the%20child.
如果是他人家的孩子在跟自己家的孩子互动玩耍时出了事故,会否牵涉到自己?
如果8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没有口头上的嘱咐委托,是否周边的人就默认成为有责任的人?
不好意思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太钻牛角尖了, 这个问题实在是很困扰我。
怎么会有这种人放任自己的孩子在外而好不担心。 说好听点儿是心大, 说难听点儿是没有责任心。
如果孩子出门遇到了12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对方的家长不在场, 这个时候是否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的孩子互动?
先決條件依據馬州的法律,你的孩子 (八歲以下)需要有人監護,對方的孩子(12 歲) 應該可以自由活動
你的孩子應該可以在您的監督之下與對方互動. (記住,不要太積極接觸,免得嚇到人家,不過記住一定要穿黑外套,黑長褲,帶黑眼鏡)
是否允许对方的孩子跟随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社区内、外附近做互动?
只要你在現場,應該可以同意對方與您的孩子互動,as long as 大家遵守 social distance 的要求and 帶口罩
是否有必要通知对方家长到场, 然后再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互动
你不需要通知對方家長到場,但是可以與對方做一個朋友,雙方都知道自己的孩子與沒有經過核酸檢測的人有接觸....這叫做 contact tracing
对方是个8岁不到的小黑孩儿,肯定不到12岁。
虽然我们都要相信人的善恶和肤色无关,而孩子的天性又都是善良淳朴的;
但是对方的家长能放任8+/-岁不到的小孩儿(带着一个4+/-的小黑妹妹)在社区周边单独行动让我觉得是件十分不妥的事儿。
我总感觉会有人戳我的后背说我是因为种族原因而不让自己的孩子跟对方互动, 真他妈的担心自己不是政治正确,
我只是真的不想跟家里有不负责任家长的孩子有太多的牵涉。
我承认自己很低俗, 品德也不高尚, 嘴上虽然不说,但是我从心底里鄙视不负责任的人, 更不愿意孩子有任何的关联。
妈的, 中国人都说近墨者黑, 我就是不想孩子跟没教养的人一起互动。
我媳妇跟我还闹了别扭, 现在我他妈的一肚子的火,嫌我管得宽, 说我这孩子还没多大我就开始限制孩子的社交自由甚至在"棒打鸳鸯"了。 如果现在都管得这么宽,到了叛逆的年龄就更影响亲子关系了。
卧槽我真他妈的想吐血!
原則上,如果你認為對方家長有任何不妥,老貓絕對會建議您與對方家長溝通,必要時如果您認為有可能會造成任何意外,可以考慮報警處理。
馬州的法律相當清楚,任何孩子8歲以下,在公共場所不能沒有成年人照顧,單獨活動,所以你的直覺是對的,至於孩子本身是否應該與對方有互動,這是你的決定,因為你是合法的監護人
不是每个人都懂法精通育儿,可能延续小时候的一种生活习惯,我以前就说过,我养大孩子肯定是受了神的保护,蠢事做过不少,并不代表我不负责任,我一直在学习过程中。
女儿小时候我在学校做义工,发现很多黑人小孩子,天生的智商情商都高,也懂礼貌。如果对方孩子行为不安全,你再做决定。
不过我会介意女儿这种时候跟任何人近距离互动。
是你的孩子,不让他和对方玩是你的自由和权力。
为什么要扯上出了事的责任问题,还加上肤色问题。
想让我们帮你和媳妇吵架,自己先把情况说清楚
赔偿问题。
其次,8岁的孩子在家外面的安全街区玩,没家长陪,挺正常的 -- 至少,我们邻居的孩子们外面疯跑,貌似没人担心。(我们这儿很安全。)
再三,如果你觉得那家黑人不够资格和你家孩子玩,说明你要换房子搬家。-- 我认识的黑人朋友同事都很有能力的;能买的起我家附近的房子,成为我的邻居的,也都是有能力的。
是有科学依据的。普遍孩子的心质不成熟,对潜在危险的估测和任何紧急应变的能力都不行。大人要警惕的,不仅仅车祸拐卖行凶之类犯罪行为,孩子相处嬉闹玩耍时候的不适当行为,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产生终身伤害,钱是弥补不了的。
其实不光儿时,青少年时候的开车交友独自旅行。。。成年以后的工作生活婚姻。。。父母可能都会牵挂一辈子,所以小时候除了精心呵护,也尽量培养不同方面的安全意识,不是从肤色人种之类开始哦。
一群孩子骑自行车就有一家大人监护,跟他们一起骑
就这样了还必须大人看着?
这是一个很让人纠结的情况。
如果社区内有其他12岁以下的儿童在没有家长在场的情况下, 是否应该允许自己家的孩子一起玩。
如果出现意外, 遇到对方孩子受伤等问题, 作为仅照看自己孩子的家长对受伤的他人家的孩子是否也会有连带责任?
我住在马里兰, 看有关的文章提到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孩童上街玩乐的情况属于犯法。 这让我想到了责任问题。 一般情况下孩童在一起playdate 是需要双方家长同意并到场的,这样子出了问题责任划分就不会太麻烦。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们家的孩子傍晚出去骑骑自行车,偶尔会遇到同龄的小朋友想在一起玩乐。
我们家的孩子7岁了, 作为亚裔父母都很在意孩子的成长,每次都会陪着孩子出去, 不让她单独出门, 不管到了任何时候, 孩子都应该在自己的视线内。 但是这只是我们自己的育儿标准, 并不是所有的家长能做到同样的地步。 有些家庭的孩子属于放养、粗养的。 我们不讨论哪种教育的错于对,我承认不一样的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 但是今天的问题是, 如果孩子出门遇到了12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对方的家长不在场, 这个时候是否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的孩子互动? 是否允许对方的孩子跟随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社区内、外附近做互动? 是否有必要通知对方家长到场, 然后再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互动?
孩子一个人很无聊, 不能上学不能在校园里跟同龄的小朋友一起玩乐很可怜。 疫情同时增加了互动的难度。 作为家长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心里健康,但是同时要肩负责任。
对方的孩子是个小黑孩儿, 我感觉上门跟对方家长普法“You should not let your kid play outside unsupervised, it is Illegal." 是件不明智、不理智的事儿。
请教坛子里的老猫和法律达人, 开导开导我。
真他妈的纠结~~
此贴不删, 分享给所有有相同顾虑的家长
Can J2 transfer to H1 without waver? Thanks.
https://www.peoples-law.org/unattended-children#:~:text=In%20Maryland%2C%20a%20child%20under,stay%20to%20protect%20the%20child.
如果是他人家的孩子在跟自己家的孩子互动玩耍时出了事故,会否牵涉到自己?
如果8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没有口头上的嘱咐委托,是否周边的人就默认成为有责任的人?
不好意思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太钻牛角尖了, 这个问题实在是很困扰我。
怎么会有这种人放任自己的孩子在外而好不担心。 说好听点儿是心大, 说难听点儿是没有责任心。
如果孩子出门遇到了12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对方的家长不在场, 这个时候是否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的孩子互动?
先決條件依據馬州的法律,你的孩子 (八歲以下)需要有人監護,對方的孩子(12 歲) 應該可以自由活動
你的孩子應該可以在您的監督之下與對方互動. (記住,不要太積極接觸,免得嚇到人家,不過記住一定要穿黑外套,黑長褲,帶黑眼鏡)
是否允许对方的孩子跟随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社区内、外附近做互动?
只要你在現場,應該可以同意對方與您的孩子互動,as long as 大家遵守 social distance 的要求and 帶口罩
是否有必要通知对方家长到场, 然后再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互动
你不需要通知對方家長到場,但是可以與對方做一個朋友,雙方都知道自己的孩子與沒有經過核酸檢測的人有接觸....這叫做 contact tracing
如果孩子出门遇到了12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对方的家长不在场, 这个时候是否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对方的孩子互动?
先決條件依據馬州的法律,你的孩子 (八歲以下)需要有人監護,對方的孩子(12 歲) 應該可以自由活動
你的孩子應該可以在您的監督之下與對方互動. (記住,不要太積極接觸,免得嚇到人家,不過記住一定要穿黑外套,黑長褲,帶黑眼鏡)
是否允许对方的孩子跟随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在社区内、外附近做互动?
只要你在現場,應該可以同意對方與您的孩子互動,as long as 大家遵守 social distance 的要求and 帶口罩
是否有必要通知对方家长到场, 然后再允许自己家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互动
你不需要通知對方家長到場,但是可以與對方做一個朋友,雙方都知道自己的孩子與沒有經過核酸檢測的人有接觸....這叫做 contact tracing
对方是个8岁不到的小黑孩儿,肯定不到12岁。
虽然我们都要相信人的善恶和肤色无关,而孩子的天性又都是善良淳朴的;
但是对方的家长能放任8+/-岁不到的小孩儿(带着一个4+/-的小黑妹妹)在社区周边单独行动让我觉得是件十分不妥的事儿。
我总感觉会有人戳我的后背说我是因为种族原因而不让自己的孩子跟对方互动, 真他妈的担心自己不是政治正确,
我只是真的不想跟家里有不负责任家长的孩子有太多的牵涉。
我承认自己很低俗, 品德也不高尚, 嘴上虽然不说,但是我从心底里鄙视不负责任的人, 更不愿意孩子有任何的关联。
妈的, 中国人都说近墨者黑, 我就是不想孩子跟没教养的人一起互动。
我媳妇跟我还闹了别扭, 现在我他妈的一肚子的火,嫌我管得宽, 说我这孩子还没多大我就开始限制孩子的社交自由甚至在"棒打鸳鸯"了。 如果现在都管得这么宽,到了叛逆的年龄就更影响亲子关系了。
卧槽我真他妈的想吐血!
要看对方是怎么受伤的。 比如在你家门口玩,被来往的车撞到,施害者是司机,你没有很大责任。 又比如在你家门口玩,踩到地上一个钉子或者玻璃片,那么你可能有疏忽的责任,因为这个孩子是你的客人。 比如和你孩子玩,被你孩子戳到眼睛。首先,你的孩子没有责任,因为虽然各地法律不同,七岁小孩一般认为不能被判疏忽,因为他们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被什么戳到的,怎么戳到,是产品问题还是监护问题,这个里面要看事实,没有人能够说清楚。 与其这么复杂,我问你,你邀请成年人到你们家,他们有没有可能受伤?受伤后有没有可能告你?告你怎么办?你会不会因为这个可能性就不请人来家里做客?
原則上,如果你認為對方家長有任何不妥,老貓絕對會建議您與對方家長溝通,必要時如果您認為有可能會造成任何意外,可以考慮報警處理。
馬州的法律相當清楚,任何孩子8歲以下,在公共場所不能沒有成年人照顧,單獨活動,所以你的直覺是對的,至於孩子本身是否應該與對方有互動,這是你的決定,因為你是合法的監護人
不是每个人都懂法精通育儿,可能延续小时候的一种生活习惯,我以前就说过,我养大孩子肯定是受了神的保护,蠢事做过不少,并不代表我不负责任,我一直在学习过程中。
女儿小时候我在学校做义工,发现很多黑人小孩子,天生的智商情商都高,也懂礼貌。如果对方孩子行为不安全,你再做决定。
不过我会介意女儿这种时候跟任何人近距离互动。
是你的孩子,不让他和对方玩是你的自由和权力。
为什么要扯上出了事的责任问题,还加上肤色问题。
想让我们帮你和媳妇吵架,自己先把情况说清楚
赔偿问题。
其次,8岁的孩子在家外面的安全街区玩,没家长陪,挺正常的 -- 至少,我们邻居的孩子们外面疯跑,貌似没人担心。(我们这儿很安全。)
再三,如果你觉得那家黑人不够资格和你家孩子玩,说明你要换房子搬家。-- 我认识的黑人朋友同事都很有能力的;能买的起我家附近的房子,成为我的邻居的,也都是有能力的。
是有科学依据的。普遍孩子的心质不成熟,对潜在危险的估测和任何紧急应变的能力都不行。大人要警惕的,不仅仅车祸拐卖行凶之类犯罪行为,孩子相处嬉闹玩耍时候的不适当行为,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产生终身伤害,钱是弥补不了的。
其实不光儿时,青少年时候的开车交友独自旅行。。。成年以后的工作生活婚姻。。。父母可能都会牵挂一辈子,所以小时候除了精心呵护,也尽量培养不同方面的安全意识,不是从肤色人种之类开始哦。
一群孩子骑自行车就有一家大人监护,跟他们一起骑
就这样了还必须大人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