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爸爸回中国工作9年,收入,财产也都在中国,他没有PR.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遵循中国的法律。
因为他出轨,婚姻关系已经不能修复,但暂时1-2年内不会离婚。我不清楚他国内的财产具体状况,以前大概知道他有300多万人民币的现金,不知道现在是否有转移。国内的房子比较值钱,我们各有一半的产权,属于我的房产证现在在我手里。
因为我一直工作加上比较相信他,我的收入也能糊口,所以一直也没有问过他国内的财产。
从去年他出轨被发现后,现在他拒绝付孩子们的学费生活费。虽然他不给我也能养大两个孩子,但是形式上我是否需要向他讨要生活费,育儿所花的费用是否在最后离婚财产清算时被考虑。 孩子们都还小,一个13,一个8岁。
如果讨要生活费的话,什么样才属于正式的被法律承认的手段。我想要的金额为4万美金/年。
谢谢。
需要父亲role model的孩子们。 对不起,没有回答你的问题,这里的专家们会的。
先不考慮有關管轄權的問題
以老貓過去工作的地方來考慮,一個孩子基本的生活需要大約是最低1050 一個月,兩個孩子大約是1900一個月,所以如果是由法官來審理,一般大約是是$2100(稅前)一個月,所以4萬的要求可能做不到。
同時因為對方與您實際分離超過七年,所以對方事實上可以在國內單方提出離婚訴訟,所以你的計劃可能根本行不通,講白了,老要是您,現在找律事開始辦理離婚 (在申國)然後拿一筆錢走人,否則你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最後是人財兩失,你雖然有房產証不代表他不能在國內將在房產抵押貸款,因此最大的可能是你是和債主共有產權,你無法住(因為你人在美國)你也無法賣出,.所以最終是一張「畫餅」
不過良心說一個婚姻九年分離,對方這樣的情況真的不是很壞的,
世界上出轨的人多了,克林顿也出轨,他老婆为了政治未来也维持下去了。中国名人里面的例子我不熟悉,大家补充。
我的估计,他出轨肯定很多年了,以前为了维持和气,各取所需,一边出轨,一边养家,闹个和气。人家也就是摘花惹草露水夫妻,并没有要抛弃你和孩子。
一年前你发现了他出轨,肯定吵了个不可开交,既然撕破脸,那么他干脆也养家也不养了。道德上当然他不对,但是现实中,他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
那么就要看,你到底在乎什么。两地分居这么久,婚姻到底为了什么,应该现实一点。如果给你再活一遍,回到你发现他出轨的那一刻,你会不会选择做一个现实的选择,会不会和克林顿老婆一样,和他商量一个折中的办法?为了孩子为了抚养费?
也就是说,婚姻实质早就没有了,但是不一定就要破罐子破摔离婚啊。既然已经两地分居,为什么不能出钱买个太平呢?
舍不得就自己带 不要犹豫 快刀斩乱麻
你干嘛不反动彻底点儿,建议他老公把小三接美国来,更皆大欢喜:她有了“丈夫”,孩子也有了“父亲”。
不离婚还有可能一年拿四万,想离婚,先拿四万出来打官司。道德评论撇开不说,实际问题实际分析,中国台湾还维持现状不合不离呢,更何况两地分居。不要什么事情都是琼瑶小说。
他不出我也能养大孩子。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将来离婚的时候,他没有出的学费生活费是否可以被清算。
我现在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我确实每年从他要过生活费了,而他没有给。
在美国大多数州,用的是equitable distribution划分婚姻财产,有八个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对婚姻的经济贡献。
美国西部一些州,是community property,就是婚姻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在中国离婚,请去中国问,我不太清楚。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我现在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我确实每年从他要过生活费了,
需要书面通讯的备份。电邮就可以。微信有点不太方便打印。
而他没有给。 你作为证人,当然可以作证说从某年某月某日以后他就再没有给。他要是批驳你的证词,可以拿出某年某月某日以后银行汇钱的证据。
做partner和谐的,未必经受得了柴米油盐的琐碎,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屋檐的,未必受得了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困难。
我自己觉得婚外情只要管的住自己一时的冲动就可以了,没啥伟大,更欣赏那些天天吵架还舍不得离开对方的。
你们的婚姻,从他回国工作的那天就开始解体。你不归,他不回,维系你们婚姻的,就是孩子了。
你既然让他回国,就要有宽容他出轨的胸怀。你的回报,就是他继续担负抚养孩子的责任。
男人工作稳定有成,生理需要就是到了五十也很强烈。我当年也有回国高薪的就会,老婆问,“能不能守身?”
我说够呛。老婆又问,“能坚持多久?” 我伸出一个指头。老婆猜,“一年?”。我很坦诚,“我只能保证一个月。”
所以我们一家四口就没分开过,平平淡淡,一直这么走下来。
婚姻这东西,很现实。一个人,不可能就靠孩子维系长久的婚姻。性生活,是婚姻中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部分。
你老公回国九年,你让一个有正常生理需求的人如何做?
上面帖子有好多人睁眼说瞎话,什么身边人两地分居,都不出轨,不搞婚外情。相信楼主的事不东窗事发,也是其中一个好例子。扯蛋而已,人家搞婚外情,连你们这些闲人都知道的话,都早到这里问了。
你这事,本来不算什么事,容忍他在国内解决生理需求,爱出轨就出轨,但要继续扮演好父亲的角色,承担父亲的责任。你觉得亏,大不了,也在这面找人解决生理需要。就你对你们的婚姻还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发现出轨后闹大了,现在没法收场,要闹到鱼死网破的地步。
你胃口太大了,四万美元一年,你想在中国法庭判下来,天方夜谭。
现在就看你丈夫和孩子的感情了。希望你还有理智,没有在孩子面前,把他塑造成坏男人。对心怀恶意的子女,而且以后能接触的机会不多的孩子,做父亲的,舍弃的决定也不是那么难下
孩子爸爸回中国工作9年,收入,财产也都在中国,他没有PR.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遵循中国的法律。
因为他出轨,婚姻关系已经不能修复,但暂时1-2年内不会离婚。我不清楚他国内的财产具体状况,以前大概知道他有300多万人民币的现金,不知道现在是否有转移。国内的房子比较值钱,我们各有一半的产权,属于我的房产证现在在我手里。
因为我一直工作加上比较相信他,我的收入也能糊口,所以一直也没有问过他国内的财产。
从去年他出轨被发现后,现在他拒绝付孩子们的学费生活费。虽然他不给我也能养大两个孩子,但是形式上我是否需要向他讨要生活费,育儿所花的费用是否在最后离婚财产清算时被考虑。 孩子们都还小,一个13,一个8岁。
如果讨要生活费的话,什么样才属于正式的被法律承认的手段。我想要的金额为4万美金/年。
谢谢。
需要父亲role model的孩子们。 对不起,没有回答你的问题,这里的专家们会的。
Can J2 transfer to H1 without waver? Thanks.
先不考慮有關管轄權的問題
以老貓過去工作的地方來考慮,一個孩子基本的生活需要大約是最低1050 一個月,兩個孩子大約是1900一個月,所以如果是由法官來審理,一般大約是是$2100(稅前)一個月,所以4萬的要求可能做不到。
同時因為對方與您實際分離超過七年,所以對方事實上可以在國內單方提出離婚訴訟,所以你的計劃可能根本行不通,講白了,老要是您,現在找律事開始辦理離婚 (在申國)然後拿一筆錢走人,否則你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最後是人財兩失,你雖然有房產証不代表他不能在國內將在房產抵押貸款,因此最大的可能是你是和債主共有產權,你無法住(因為你人在美國)你也無法賣出,.所以最終是一張「畫餅」
不過良心說一個婚姻九年分離,對方這樣的情況真的不是很壞的,
世界上出轨的人多了,克林顿也出轨,他老婆为了政治未来也维持下去了。中国名人里面的例子我不熟悉,大家补充。
我的估计,他出轨肯定很多年了,以前为了维持和气,各取所需,一边出轨,一边养家,闹个和气。人家也就是摘花惹草露水夫妻,并没有要抛弃你和孩子。
一年前你发现了他出轨,肯定吵了个不可开交,既然撕破脸,那么他干脆也养家也不养了。道德上当然他不对,但是现实中,他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
那么就要看,你到底在乎什么。两地分居这么久,婚姻到底为了什么,应该现实一点。如果给你再活一遍,回到你发现他出轨的那一刻,你会不会选择做一个现实的选择,会不会和克林顿老婆一样,和他商量一个折中的办法?为了孩子为了抚养费?
也就是说,婚姻实质早就没有了,但是不一定就要破罐子破摔离婚啊。既然已经两地分居,为什么不能出钱买个太平呢?
舍不得就自己带 不要犹豫 快刀斩乱麻
你干嘛不反动彻底点儿,建议他老公把小三接美国来,更皆大欢喜:她有了“丈夫”,孩子也有了“父亲”。
不离婚还有可能一年拿四万,想离婚,先拿四万出来打官司。道德评论撇开不说,实际问题实际分析,中国台湾还维持现状不合不离呢,更何况两地分居。不要什么事情都是琼瑶小说。
他不出我也能养大孩子。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将来离婚的时候,他没有出的学费生活费是否可以被清算。
我现在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我确实每年从他要过生活费了,而他没有给。
谢谢。
在美国大多数州,用的是equitable distribution划分婚姻财产,有八个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对婚姻的经济贡献。
美国西部一些州,是community property,就是婚姻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在中国离婚,请去中国问,我不太清楚。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我现在需要什么文件来证明我确实每年从他要过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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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证人,当然可以作证说从某年某月某日以后他就再没有给。他要是批驳你的证词,可以拿出某年某月某日以后银行汇钱的证据。
做partner和谐的,未必经受得了柴米油盐的琐碎,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屋檐的,未必受得了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困难。
我自己觉得婚外情只要管的住自己一时的冲动就可以了,没啥伟大,更欣赏那些天天吵架还舍不得离开对方的。
你们的婚姻,从他回国工作的那天就开始解体。你不归,他不回,维系你们婚姻的,就是孩子了。
你既然让他回国,就要有宽容他出轨的胸怀。你的回报,就是他继续担负抚养孩子的责任。
男人工作稳定有成,生理需要就是到了五十也很强烈。我当年也有回国高薪的就会,老婆问,“能不能守身?”
我说够呛。老婆又问,“能坚持多久?” 我伸出一个指头。老婆猜,“一年?”。我很坦诚,“我只能保证一个月。”
所以我们一家四口就没分开过,平平淡淡,一直这么走下来。
婚姻这东西,很现实。一个人,不可能就靠孩子维系长久的婚姻。性生活,是婚姻中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部分。
你老公回国九年,你让一个有正常生理需求的人如何做?
上面帖子有好多人睁眼说瞎话,什么身边人两地分居,都不出轨,不搞婚外情。相信楼主的事不东窗事发,也是其中一个好例子。扯蛋而已,人家搞婚外情,连你们这些闲人都知道的话,都早到这里问了。
你这事,本来不算什么事,容忍他在国内解决生理需求,爱出轨就出轨,但要继续扮演好父亲的角色,承担父亲的责任。你觉得亏,大不了,也在这面找人解决生理需要。就你对你们的婚姻还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发现出轨后闹大了,现在没法收场,要闹到鱼死网破的地步。
你胃口太大了,四万美元一年,你想在中国法庭判下来,天方夜谭。
现在就看你丈夫和孩子的感情了。希望你还有理智,没有在孩子面前,把他塑造成坏男人。对心怀恶意的子女,而且以后能接触的机会不多的孩子,做父亲的,舍弃的决定也不是那么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