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前几年因为工作压力大想换project,老板坚持不换,导致精神崩溃,甚至住院治疗。
因为担心身体健康(精神健康),觉得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更好一些,起码老板知道情况,不会强迫我朋友做她不喜欢的project, 所以出院以后朋友没有更换工作。
现在是一个新老板,最近又给朋友一个压力很大的project。朋友想拒绝但是老板还是尝试着要她继续做。朋友担心坚持下去会再次导致精神崩溃,所以主动提出来减少工作量,也就是说转part time。
朋友跟我商量,我觉得完全是因为manager管理不当造成的。朋友离退休还早,现在还能工作却因为工作压力大就减少工作减少收入,将来养老怎么办?
请教一下版上的法律人士:
1) 我朋友能不能SUE employer, 拿到一笔补偿后离开。
2) 如果走法律程序的难度太大,我朋友还应该继续呆在那里吗?我可以想象她的manager心里肯定很恼火,嫌她麻烦,再继续在那里呆下去她的日子不会好过 --- 可能会遇到冷暴力。
谢谢大家!
這個論壇絕對不鼓勵"替朋友問...",因為除非你就是當事人,你並不知道問題的真正情況. (精神崩溃,甚至住院治疗。一般代表當事人本身就有問題,不僅是工作壓力的問題)
如果你就是當事人,你很顯然不願意誠實面對願意幫助你的人,相信換了是你,也不會願意提供任何協助給與一個當著你的面扯謊的人.
至於當事人,一切的考慮都應該基於當事人所在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令,沒有這個基本資料,原則上不可能給予你任何有義意的答覆,
你公司不能做的,是因为种族性别国家来源歧视。你不能证明这一点,其他的什么管理不善都不是起诉的理由。
如果是在北美, CFS (慢性疲勞綜合症,chronic fatigue syndrome) 的訴訟早在20 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加拿大的法院就曾經同意 CFS is a permanent disabililty ,所以原告可以從原顧主取得應得的賠償。 (Canadian Employment Law Today 有一篇文章就是說明這個資料 )
這是轉帖的 URL
https://www.prohealth.com/library/cfs-patient-wins-lawsuit-against-former-employer-22502
當然這個案件並不是100% 與樓主所描述的情況完全相同,但是老貓要強調的事是,如果仔細準備與提供足夠合理的證據,因為工作的高壓力至殘而提出訴訟並取得合理的賠償,不是不可能。
一個頭三個大......
良心說是不想花這個時間去查這種有的沒有的東西,你隨口問問就要老貓拿生命去查資料?
本想用笑話來拒絕你,望你自己有自知之明,你居然擺明了是要找老貓麻煩,還一句,NND "理解",理解個鬼,別人的善心不是這樣隨便浪費的. 老貓的生命有限,不值得為你去做傭工,所以你最好理解這點,否則就是欠抽.
你自己的道德观认为那个案例判决不合理,自己去看细节。
很多不可思议的案例,细节和第一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一个朋友前几年因为工作压力大想换project,老板坚持不换,导致精神崩溃,甚至住院治疗。
因为担心身体健康(精神健康),觉得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更好一些,起码老板知道情况,不会强迫我朋友做她不喜欢的project, 所以出院以后朋友没有更换工作。
现在是一个新老板,最近又给朋友一个压力很大的project。朋友想拒绝但是老板还是尝试着要她继续做。朋友担心坚持下去会再次导致精神崩溃,所以主动提出来减少工作量,也就是说转part time。
朋友跟我商量,我觉得完全是因为manager管理不当造成的。朋友离退休还早,现在还能工作却因为工作压力大就减少工作减少收入,将来养老怎么办?
请教一下版上的法律人士:
1) 我朋友能不能SUE employer, 拿到一笔补偿后离开。
2) 如果走法律程序的难度太大,我朋友还应该继续呆在那里吗?我可以想象她的manager心里肯定很恼火,嫌她麻烦,再继续在那里呆下去她的日子不会好过 --- 可能会遇到冷暴力。
谢谢大家!
這個論壇絕對不鼓勵"替朋友問...",因為除非你就是當事人,你並不知道問題的真正情況. (精神崩溃,甚至住院治疗。一般代表當事人本身就有問題,不僅是工作壓力的問題)
如果你就是當事人,你很顯然不願意誠實面對願意幫助你的人,相信換了是你,也不會願意提供任何協助給與一個當著你的面扯謊的人.
至於當事人,一切的考慮都應該基於當事人所在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令,沒有這個基本資料,原則上不可能給予你任何有義意的答覆,
Can J2 transfer to H1 without waver? Thanks.
你公司不能做的,是因为种族性别国家来源歧视。你不能证明这一点,其他的什么管理不善都不是起诉的理由。
如果是在北美, CFS (慢性疲勞綜合症,chronic fatigue syndrome) 的訴訟早在20 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加拿大的法院就曾經同意 CFS is a permanent disabililty ,所以原告可以從原顧主取得應得的賠償。 (Canadian Employment Law Today 有一篇文章就是說明這個資料 )
這是轉帖的 URL
https://www.prohealth.com/library/cfs-patient-wins-lawsuit-against-former-employer-22502
當然這個案件並不是100% 與樓主所描述的情況完全相同,但是老貓要強調的事是,如果仔細準備與提供足夠合理的證據,因為工作的高壓力至殘而提出訴訟並取得合理的賠償,不是不可能。
一個頭三個大......
良心說是不想花這個時間去查這種有的沒有的東西,你隨口問問就要老貓拿生命去查資料?
本想用笑話來拒絕你,望你自己有自知之明,你居然擺明了是要找老貓麻煩,還一句,NND "理解",理解個鬼,別人的善心不是這樣隨便浪費的. 老貓的生命有限,不值得為你去做傭工,所以你最好理解這點,否則就是欠抽.
你自己的道德观认为那个案例判决不合理,自己去看细节。
很多不可思议的案例,细节和第一感觉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