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都没有问父母有什么。就留了一件没有现金价值的纪念品。弟弟爱干吗干吗。我在国外不缺吃喝就行了。
You have to give up! I did too.
You do not have time to deal with the relatives and government!
不可能一如既往的,以后姐弟关系只会越来越淡。希望她父母身体能自理,否则是害己害人。
也在国外吗?是回国渡假住第一套房?
睦相处,为什么不是关系好?只是这种关系还是比不上她父母爱儿子更多。
签一个协议: 父母生老病死,一切费用照料等均由弟弟承担。
因为付出太多,从未获得一句感激。你继续付出,牺牲掉所有,是活该。别人会认为你活该。
父母根深蒂固的思想 不会改的,他们的行为也不会改的。把话都说开之后 楼主会更伤心的...
楼主捂住自己的钱包,对父母弟弟大面上过的去就行了。否则还能怎样呢,我还曾想过和父母断绝关系呢,可是很难做到的。
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父母谈谈这个问题。如果你们双方付出差不多。你父母是应该一碗水端平的。不要自己生闷气。
中国虽然儿女都有继承权,但是在几千年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上,很多父母还是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不平分给女儿。这是姓氏传承和养老导致的。
即使是在当代,大部分女儿生的孩子都不随女儿姓,导致家族的姓氏不能传下去。父母中母亲一般也被男权洗脑,站在男权一边,她们当年不争取孩子跟自己姓,让孩子跟丈夫姓。母亲也觉得女儿生的孩子是外姓崽,没有把家里的姓(默认是她丈夫的姓)传下去。
传统上,一般父母心理上认同,都是儿子养老,而不是女儿养老。
如果我是楼主,我一定会跟父母和弟弟谈谈,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接受不公平的对待。如果是姓氏传承的原因,我会让一个孩子改姓,改为跟自己姓。
整个社会对女性不平等,都是由每一对父母造成的。不管父母的财产多少,一个女人不妥协自己的权利,她就为女人创造更平等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那些说父母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的,男的是受益者,男的肯定很愿意这样认为,因为这对他们有益啊。如果女的这样认为,是纵容父母重男轻女,也增强了社会上的男女不平机制。
不知道楼主多大,但是如果不小的话,那么当年的十万美金按照一比八算已经可以买两套房了。
如果要算,那就得从头算,留学花了家里钱多少,弟弟花了多少。
但是不管怎么说,父母还是把自己供出来了,这点还是要感恩的。
想开点吧,老人的钱他愿意怎么给是他的事。虽然知道心里肯定不平衡,但是已经这样了,不平衡也没办法了。
我外公家也是两套房都给舅舅,其中一套房还是用我和我妈的户口拆迁分的。
但是现在舅舅承担了所有养老的责任,外公瘫痪在床不能自主大小便都是舅舅伺候的。
我婆婆家所有财产也都是给了小叔子,现在婆婆想和儿子住都是上北京不来找我们的。
只要自己日子没有过不下去,财产就是身外之物啦,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想多了不过紫寻烦恼罢了。
怎么才公平,本来就很明白清楚的。可是国内很多不公,当事人做了却理直气壮,无视普世价值,俺就很看不惯。
所以,鼓励你软抵抗;他们要做偏心,就要承受写下剥夺你的财产继承权的愧疚。否则被剥夺了权利,以后有烂事还要你兜底,而且不履行义务你完全没有正当法理支持。
不管怎么分都不会使每个人都满意,还可能得罪每个人。谁孝敬、关心父母真实的情况只有父母心里清楚。虽然我是儿子,从没想过多吃多占, 他们定了就好了,本来不欠任何人,希望他们能在清醒地时候立了遗嘱,这是我的理解。
父亲走后母亲和姐姐生活,十年后母亲过世,父母房子给了姐姐家
我家2002年底在上海闵行莘庄买的房,3房2厅,33万人民币。
楼主2005年已经在美国怀孕生子了,推测她的出国时间还要更早一些。
那时候的十万美金约等于八十万人民币,上海都可以买两套房了。
所以要说外人真的是说不上的。可能分财产的确是有所偏颇。
那么以后对父母就是责任和义务成对比,弟弟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姐姐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
但是要说楼主父母亏欠楼主,那真是谈不上的。毕竟能够在当时有拿两套房出来供孩子读书的家庭不会很多的。
很多父母宁愿买房也不愿意给孩子出国读书的,我当年出国也是很多亲戚说国内读个本科就好了。然后读硕士的时候他们又说,读完本科就可以了。
反正怎么说呢,家里两个孩子肯定有厚此薄彼的,但是撇开弟弟不谈,楼主父母真心没啥对不起楼主的地方。
家里有两个孩子的话,只能协商。
我妈就我一个孩子,没啥好说的,好的坏的都是我的,养老也归我管。
我婆家是兄弟俩。小叔子经济条件不太好,所以公公过世后,婆婆把钱都给了小叔子在北京买房。
小叔子也算是一个"拎得清"的人,婆婆现在日常起居都是小叔子操心。吃药去医院都是他在跑。
我们两家协商好,就是以后婆婆大笔医疗支出我们两家一人一半,其余的小叔子去管。相安无事。
从我的角度来看,只要老人不作妖不闹事,都算是好老人了。
至于子女,那就多拿多出的原则就可以了。啥好事都是自己的不可能。
我们几年才回去一次,照顾婆婆不过是空谈。我和婆婆关系也很一般,过来一起住也不太愿意。
所以还是奉劝楼主,想开点,如果父母真把财产给你了,然后提出养老要求,比如住你那里,或者经常起矛盾,也挺闹心的。
为什么父母需要子女出钱的时候从来不会说国外的子女们都不必出,然后分财产的时候又普遍认为国外的子女不该拿?
我问都没有问父母有什么。就留了一件没有现金价值的纪念品。弟弟爱干吗干吗。我在国外不缺吃喝就行了。
You have to give up! I did too.
You do not have time to deal with the relatives and government!
不可能一如既往的,以后姐弟关系只会越来越淡。希望她父母身体能自理,否则是害己害人。
也在国外吗?是回国渡假住第一套房?
睦相处,为什么不是关系好?只是这种关系还是比不上她父母爱儿子更多。
签一个协议: 父母生老病死,一切费用照料等均由弟弟承担。
因为付出太多,从未获得一句感激。你继续付出,牺牲掉所有,是活该。别人会认为你活该。
父母根深蒂固的思想 不会改的,他们的行为也不会改的。把话都说开之后 楼主会更伤心的...
楼主捂住自己的钱包,对父母弟弟大面上过的去就行了。否则还能怎样呢,我还曾想过和父母断绝关系呢,可是很难做到的。
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父母谈谈这个问题。如果你们双方付出差不多。你父母是应该一碗水端平的。不要自己生闷气。
中国虽然儿女都有继承权,但是在几千年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上,很多父母还是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不平分给女儿。这是姓氏传承和养老导致的。
即使是在当代,大部分女儿生的孩子都不随女儿姓,导致家族的姓氏不能传下去。父母中母亲一般也被男权洗脑,站在男权一边,她们当年不争取孩子跟自己姓,让孩子跟丈夫姓。母亲也觉得女儿生的孩子是外姓崽,没有把家里的姓(默认是她丈夫的姓)传下去。
传统上,一般父母心理上认同,都是儿子养老,而不是女儿养老。
如果我是楼主,我一定会跟父母和弟弟谈谈,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接受不公平的对待。如果是姓氏传承的原因,我会让一个孩子改姓,改为跟自己姓。
整个社会对女性不平等,都是由每一对父母造成的。不管父母的财产多少,一个女人不妥协自己的权利,她就为女人创造更平等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那些说父母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的,男的是受益者,男的肯定很愿意这样认为,因为这对他们有益啊。如果女的这样认为,是纵容父母重男轻女,也增强了社会上的男女不平机制。
不知道楼主多大,但是如果不小的话,那么当年的十万美金按照一比八算已经可以买两套房了。
如果要算,那就得从头算,留学花了家里钱多少,弟弟花了多少。
但是不管怎么说,父母还是把自己供出来了,这点还是要感恩的。
想开点吧,老人的钱他愿意怎么给是他的事。虽然知道心里肯定不平衡,但是已经这样了,不平衡也没办法了。
我外公家也是两套房都给舅舅,其中一套房还是用我和我妈的户口拆迁分的。
但是现在舅舅承担了所有养老的责任,外公瘫痪在床不能自主大小便都是舅舅伺候的。
我婆婆家所有财产也都是给了小叔子,现在婆婆想和儿子住都是上北京不来找我们的。
只要自己日子没有过不下去,财产就是身外之物啦,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想多了不过紫寻烦恼罢了。
怎么才公平,本来就很明白清楚的。可是国内很多不公,当事人做了却理直气壮,无视普世价值,俺就很看不惯。
所以,鼓励你软抵抗;他们要做偏心,就要承受写下剥夺你的财产继承权的愧疚。否则被剥夺了权利,以后有烂事还要你兜底,而且不履行义务你完全没有正当法理支持。
不管怎么分都不会使每个人都满意,还可能得罪每个人。谁孝敬、关心父母真实的情况只有父母心里清楚。虽然我是儿子,从没想过多吃多占, 他们定了就好了,本来不欠任何人,希望他们能在清醒地时候立了遗嘱,这是我的理解。
父亲走后母亲和姐姐生活,十年后母亲过世,父母房子给了姐姐家
我家2002年底在上海闵行莘庄买的房,3房2厅,33万人民币。
楼主2005年已经在美国怀孕生子了,推测她的出国时间还要更早一些。
那时候的十万美金约等于八十万人民币,上海都可以买两套房了。
所以要说外人真的是说不上的。可能分财产的确是有所偏颇。
那么以后对父母就是责任和义务成对比,弟弟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姐姐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
但是要说楼主父母亏欠楼主,那真是谈不上的。毕竟能够在当时有拿两套房出来供孩子读书的家庭不会很多的。
很多父母宁愿买房也不愿意给孩子出国读书的,我当年出国也是很多亲戚说国内读个本科就好了。然后读硕士的时候他们又说,读完本科就可以了。
反正怎么说呢,家里两个孩子肯定有厚此薄彼的,但是撇开弟弟不谈,楼主父母真心没啥对不起楼主的地方。
家里有两个孩子的话,只能协商。
我妈就我一个孩子,没啥好说的,好的坏的都是我的,养老也归我管。
我婆家是兄弟俩。小叔子经济条件不太好,所以公公过世后,婆婆把钱都给了小叔子在北京买房。
小叔子也算是一个"拎得清"的人,婆婆现在日常起居都是小叔子操心。吃药去医院都是他在跑。
我们两家协商好,就是以后婆婆大笔医疗支出我们两家一人一半,其余的小叔子去管。相安无事。
从我的角度来看,只要老人不作妖不闹事,都算是好老人了。
至于子女,那就多拿多出的原则就可以了。啥好事都是自己的不可能。
我们几年才回去一次,照顾婆婆不过是空谈。我和婆婆关系也很一般,过来一起住也不太愿意。
所以还是奉劝楼主,想开点,如果父母真把财产给你了,然后提出养老要求,比如住你那里,或者经常起矛盾,也挺闹心的。
为什么父母需要子女出钱的时候从来不会说国外的子女们都不必出,然后分财产的时候又普遍认为国外的子女不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