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香草仙子”这次回去,主要目的(除探望老妈外),不是帮她解决一下住房水管漏水问题, 而是想办理继承遗产方面的事。
“香草仙子”一个女的(不是对女性有偏见),而且在国外多年,对在国内去哪里买材料到何处去找水暖工可能连庙门都摸不着。更何况,楼主还有一个弟弟在母亲附近。修住房水管漏水问题,本应该是母亲儿子份内的事。
我觉得,“香草仙子”千万不要现在就急吼吼地去办遗产继承方面的事,特别是在你还没有和你弟弟沟通的情况下。你如果真去办,会严重损害你和弟弟的亲情,让未来的遗产继承复杂话。而且你的作为并不在理。
你家庭成员关系并不复杂,就你和弟弟两人为继承人。你母亲过世后,你再和你弟弟商量怎么办,一定要达成共识。你是出嫁的女儿,而且常年在国外,对父母的照料定有不足之处。你弟弟在赡养父母上,肯定比你做得多。到时候母亲的安葬,基本得靠你弟弟。在遗产分配上,要以你弟弟的意见为主。
所以,其实没有什么对错高低之分, 入乡随俗最重要。
国内的人, 做的聪明一点,分国外的人一份.
国外的人感动后,也许会自动放弃这一份。
可惜,很多国内的人, 老拿人在国外当借口,就想独占哈, 也伤国外的人的感情
是实话。
如果可能,建议香草仙子此次带母亲去做遗嘱, 在北京的确是需要先排队。。很正式的。。如果你母亲有老年痴呆的症状。。也许可以把预约的日程提前
我父母在北京,已做遗嘱。。排队等了一年左右。。我和香草仙子的情况类同。
进行录音,然后对录音和录音内容进行公证。遗嘱必需是手写,打字的不被接受。 也有上门服务。 遗嘱中缺任何一项必需的内容都被认为是无效。
做遗嘱是他们自己去的,排了一年的队
上年纪老人,特别头脑开始糊涂的都有保姆,日常家务不麻烦子女,修水管保姆找物业就可以解决,老人需要让国外女儿解决,舍近求远,肯定是国内儿子不好用。
各家情况不同,不能认为住的近,就想当然照顾父母多。距离近,感情不一定近,看望父母也不一定勤,反而麻烦父母还不一定少呢。海外的子女每周几次电话,和父母交流时间远远超过国内的子女,更不用说回去探亲朝夕陪伴了。精神上关怀是养老重要部分!
国内子女唯一的优势,就是父母急症住院,他们可以及时赶到处理,这点再不做,干脆啥也不做算了,这点做了,海外的也没亏待他们。住了院,日常都是护工伺候老人。而且老人病重住院,海外的不也风驰电掣的往回赶吗?!
国内子女照顾父母不容易,但是贬低海外的子女一定做的少,这一条坚决不同意。
两者差别可大了。
你没说是什么地方。 祝你父母健康长寿!
都是一样;
2. 各家有各家的情况。在国外的和在国内的比,在不同时期对原生家庭的贡献若要综合起来看的话,究竟是谁多谁少,一个外人怎么知道,怎么评判呢?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条,是针对楼主说“你是出嫁的女儿”,这句话我没看懂,儿子还是女儿,出嫁还是没出嫁,在法律上有分配财产的不同规定吗?
第二条,是针对楼主说“常年在国外,对父母的照料定有不足之处。你弟弟在赡养父母上,肯定比你做得多。到时候母亲的安葬,基本得靠你弟弟”。上面指出这种假设不成立而已,一个外人说话,哪里的“肯定”之说?
引经据典,先读题好吗?
你后面的那些,和我的2.也并不矛盾。我们作为不了解情况的外人,怎么评判谁抚养得多谁有困难呢?妇女解放男女同工同酬多少年了,我们不能假设出嫁了的女儿就一定少尽义务了。同样,如今这年头,也不能假设国内的就比国外的困难多吧?重点是,楼主的发言都是基于假设,但他并不了解别人家的情况,凭什么judge? 还不依不饶的。
有国家推卸责任之嫌。
出了国的人也可以赡养老人啊,把老人接出来就好了。否则出了国的独生子女怎么养老人?
讨论问题要全面。法律不是简单的一句话,有很多层次。
对,法律就是抬杠。
而是根据“仙草”原帖以及跟帖里面字里行间,合理推测出来的:
1. “每次我回国我妈都要塞给我一大笔人民币让我花- 香草仙子”,这说明,这些年,香草在经济上,对父母是没有什么照顾的。相反,还是老妈在贴给她钱。
2.“曾经在国内给儿子办过那个儿童寄养委托书认证 - 香草仙子 ”。这说明,香草在过去曾经忙的连亲身的儿子都没有时间照顾,还要给人寄养。她至少那时是没有时间照顾父母的。
3.“他家比我家钱多。对他照顾我妈更多这方面我有经济上的补偿设置 - 香草仙子”。 这种语气听起来,香草给人一种Entitlements的感觉。如果将来她弟弟多分一些遗产的话,在她眼里犹如是“补偿”。 这个话也明确说明,香草对父母的照顾,是没有弟弟多的。我帖子里用“肯定”,也不是乱说的。
4.“我总觉得中国法律是维护国人的,我们海外游子好像是被抛弃了一样- 香草仙子 “。从这句话里,我感动香草的一种怨恨心态。这种心态,促使香草迫不及待地要去处理母亲未来的遗产。
如果现在香草瞒着弟弟,或者没有事先和弟弟有效沟通,独自带着老妈去做遗产公证,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你怎么知道是不愿意接老人出来而不是老人自己不愿意?你怎么知道她没有给赡养费?你怎么知道他父母留在中国不是为了照看孙子?你怎么知道父母在中国不是因为有个啃老的儿子。。。。。这个不叫法律抬杠,天马行空你说不过我,我还能往下编,但我现在要去考试了。
也有老人喜欢在国内自己家里喜欢的环境保姆伺候着。两种情况子女花的心血时间财力比较,是多是少外人一定知道吗?有质量的抬杠最好是基于事实,否则没意思。
我只看见低价或不花钱住的。
的母亲。一个月7000 美元,双人间。护理人员没有中国的多。我家老人在北京住老人院,两人住的是套间,每人一个月13000 元,相当于2000 美元。护理的好,非常干净,大厅房间豪华,每天各式各样的活动。
“可以多分”。。。这种不严谨的话放在宪法里,好笑吧。别怪中国老百姓无视法律了,要想知道“多分多少”,遗产官司起价10-15万,往下按复杂程度收费。
什么样的遗嘱都会引起矛盾和不良后果,怎么商量都会觉得自己吃亏的一方。而中国法律又这么空洞和自相矛盾,比如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也有继承权,导致七大姑八大姨都可能是潜在继承人,到底谁赡养谁啊?每个人都可以持有对自己有利的法律闹。
我觉得,“香草仙子”这次回去,主要目的(除探望老妈外),不是帮她解决一下住房水管漏水问题, 而是想办理继承遗产方面的事。
“香草仙子”一个女的(不是对女性有偏见),而且在国外多年,对在国内去哪里买材料到何处去找水暖工可能连庙门都摸不着。更何况,楼主还有一个弟弟在母亲附近。修住房水管漏水问题,本应该是母亲儿子份内的事。
我觉得,“香草仙子”千万不要现在就急吼吼地去办遗产继承方面的事,特别是在你还没有和你弟弟沟通的情况下。你如果真去办,会严重损害你和弟弟的亲情,让未来的遗产继承复杂话。而且你的作为并不在理。
你家庭成员关系并不复杂,就你和弟弟两人为继承人。你母亲过世后,你再和你弟弟商量怎么办,一定要达成共识。你是出嫁的女儿,而且常年在国外,对父母的照料定有不足之处。你弟弟在赡养父母上,肯定比你做得多。到时候母亲的安葬,基本得靠你弟弟。在遗产分配上,要以你弟弟的意见为主。
所以,其实没有什么对错高低之分, 入乡随俗最重要。
国内的人, 做的聪明一点,分国外的人一份.
国外的人感动后,也许会自动放弃这一份。
可惜,很多国内的人, 老拿人在国外当借口,就想独占哈, 也伤国外的人的感情
是实话。
如果可能,建议香草仙子此次带母亲去做遗嘱, 在北京的确是需要先排队。。很正式的。。如果你母亲有老年痴呆的症状。。也许可以把预约的日程提前
我父母在北京,已做遗嘱。。排队等了一年左右。。我和香草仙子的情况类同。
进行录音,然后对录音和录音内容进行公证。遗嘱必需是手写,打字的不被接受。 也有上门服务。 遗嘱中缺任何一项必需的内容都被认为是无效。
做遗嘱是他们自己去的,排了一年的队
上年纪老人,特别头脑开始糊涂的都有保姆,日常家务不麻烦子女,修水管保姆找物业就可以解决,老人需要让国外女儿解决,舍近求远,肯定是国内儿子不好用。
各家情况不同,不能认为住的近,就想当然照顾父母多。距离近,感情不一定近,看望父母也不一定勤,反而麻烦父母还不一定少呢。海外的子女每周几次电话,和父母交流时间远远超过国内的子女,更不用说回去探亲朝夕陪伴了。精神上关怀是养老重要部分!
国内子女唯一的优势,就是父母急症住院,他们可以及时赶到处理,这点再不做,干脆啥也不做算了,这点做了,海外的也没亏待他们。住了院,日常都是护工伺候老人。而且老人病重住院,海外的不也风驰电掣的往回赶吗?!
国内子女照顾父母不容易,但是贬低海外的子女一定做的少,这一条坚决不同意。
两者差别可大了。
你没说是什么地方。 祝你父母健康长寿!
都是一样;
2. 各家有各家的情况。在国外的和在国内的比,在不同时期对原生家庭的贡献若要综合起来看的话,究竟是谁多谁少,一个外人怎么知道,怎么评判呢?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条,是针对楼主说“你是出嫁的女儿”,这句话我没看懂,儿子还是女儿,出嫁还是没出嫁,在法律上有分配财产的不同规定吗?
第二条,是针对楼主说“常年在国外,对父母的照料定有不足之处。你弟弟在赡养父母上,肯定比你做得多。到时候母亲的安葬,基本得靠你弟弟”。上面指出这种假设不成立而已,一个外人说话,哪里的“肯定”之说?
引经据典,先读题好吗?
你后面的那些,和我的2.也并不矛盾。我们作为不了解情况的外人,怎么评判谁抚养得多谁有困难呢?妇女解放男女同工同酬多少年了,我们不能假设出嫁了的女儿就一定少尽义务了。同样,如今这年头,也不能假设国内的就比国外的困难多吧?重点是,楼主的发言都是基于假设,但他并不了解别人家的情况,凭什么judge? 还不依不饶的。
有国家推卸责任之嫌。
出了国的人也可以赡养老人啊,把老人接出来就好了。否则出了国的独生子女怎么养老人?
讨论问题要全面。法律不是简单的一句话,有很多层次。
对,法律就是抬杠。
而是根据“仙草”原帖以及跟帖里面字里行间,合理推测出来的:
1. “每次我回国我妈都要塞给我一大笔人民币让我花- 香草仙子”,这说明,这些年,香草在经济上,对父母是没有什么照顾的。相反,还是老妈在贴给她钱。
2.“曾经在国内给儿子办过那个儿童寄养委托书认证 - 香草仙子 ”。这说明,香草在过去曾经忙的连亲身的儿子都没有时间照顾,还要给人寄养。她至少那时是没有时间照顾父母的。
3.“他家比我家钱多。对他照顾我妈更多这方面我有经济上的补偿设置 - 香草仙子”。 这种语气听起来,香草给人一种Entitlements的感觉。如果将来她弟弟多分一些遗产的话,在她眼里犹如是“补偿”。 这个话也明确说明,香草对父母的照顾,是没有弟弟多的。我帖子里用“肯定”,也不是乱说的。
4.“我总觉得中国法律是维护国人的,我们海外游子好像是被抛弃了一样- 香草仙子 “。从这句话里,我感动香草的一种怨恨心态。这种心态,促使香草迫不及待地要去处理母亲未来的遗产。
如果现在香草瞒着弟弟,或者没有事先和弟弟有效沟通,独自带着老妈去做遗产公证,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你怎么知道是不愿意接老人出来而不是老人自己不愿意?你怎么知道她没有给赡养费?你怎么知道他父母留在中国不是为了照看孙子?你怎么知道父母在中国不是因为有个啃老的儿子。。。。。这个不叫法律抬杠,天马行空你说不过我,我还能往下编,但我现在要去考试了。
也有老人喜欢在国内自己家里喜欢的环境保姆伺候着。两种情况子女花的心血时间财力比较,是多是少外人一定知道吗?有质量的抬杠最好是基于事实,否则没意思。
我只看见低价或不花钱住的。
的母亲。一个月7000 美元,双人间。护理人员没有中国的多。我家老人在北京住老人院,两人住的是套间,每人一个月13000 元,相当于2000 美元。护理的好,非常干净,大厅房间豪华,每天各式各样的活动。
“可以多分”。。。这种不严谨的话放在宪法里,好笑吧。别怪中国老百姓无视法律了,要想知道“多分多少”,遗产官司起价10-15万,往下按复杂程度收费。
什么样的遗嘱都会引起矛盾和不良后果,怎么商量都会觉得自己吃亏的一方。而中国法律又这么空洞和自相矛盾,比如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也有继承权,导致七大姑八大姨都可能是潜在继承人,到底谁赡养谁啊?每个人都可以持有对自己有利的法律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