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收入/损失:上班工作等的收入,这种收入税率最不好。 投资收入/损失:投资股票等的收入,其中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享受最优惠税率。 被动收入/损失:房租收入和Limited Partner收入等。被动收入尽管属于普通税率,但因为被动收入有灵活可操作空间,主要是可以通过折旧等认为创造被动损失,从而抵消被动利润,所以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不错的收入种类。
前面提到,同类收入的利润和损失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因而,到了年底的时候,做一下Tax Loss Harvesting,卖掉亏损的股票,用来抵消盈利的股票,是非常必要和明智的举措。
Direct Indexing,其中就利用了Tax Loss Harvesting。如果想投资指数,比如标普500指数,如果直接投资基金,会得到指数回报,但没有税收上的优惠。而如果自己单独建立一个基金,买个股,完全复制指数基金,到年底的时候,还可以卖掉亏损的股票,做一下Tax Loss Harvesting,这样不仅会得到指数的回报,还可以得到税收上的优势,这叫做Direct Indexing。
近期,有一个备受关注的ETF叫BOXX,它承诺可以得到类似短期国债(或短期国债基金)的无风险回报,同时又不像短期国债那样需要交普通税率的税额,而是只有在卖出的时候交Long Term Capital Gain, 其它时候基本不需要交,或者交很少的税。它主要利用了税法中的两条:
BOXX 中的box spread option属于 Section 1256 Contract,而IRS明确说明Section 1256 Contract回报中, 60%属于Long Term Capital Gain, 40%属于Short Term Capital Gain,不属于利息收入 BOXX也是ETF,它也大量利用in-kind exchange, 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昨天的华尔街日报有一篇很好的关于证券投资税收优化策略方面的文章,这是原文:
Now You Can Avoid Taxes Like the Rich and Famous
这篇文章的优点,是提到的策略非常全面;缺点是,有些策略非常复杂,只适合富豪和大机构,另外一些策略只简单提了几个术语和概念,没有详加说明。
下面简单说说我个人的理解。
美国86年税改,把个人收入基本分为三类:
主动收入/损失:上班工作等的收入,这种收入税率最不好。 投资收入/损失:投资股票等的收入,其中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享受最优惠税率。 被动收入/损失:房租收入和Limited Partner收入等。被动收入尽管属于普通税率,但因为被动收入有灵活可操作空间,主要是可以通过折旧等认为创造被动损失,从而抵消被动利润,所以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不错的收入种类。一般情况下,这三种收入/损失只有在同类之间才可以相互抵消,不准跨类抵消,除非税法有明确规定。
另外,大家都知道,像股票和房产等只有卖掉后,才有Capital Gain,不卖就没有Capital Gain,也就不需要交Capital Gain税。
几种税收优化策略
1. 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既然不卖就没有 Capital Gain,那就尽量不要卖。
ETF基金和大金融机构显然明白这个道理,就利用in-kind exchange(Creation/redemption),采取股票置换方式,尽量避免现金交易,从而避免Capital Gain。
比如一个标普500指数ETF基金,其中一个大顾客想赎回1千万投资,可以有两种选择:
直接卖掉基金股份,拿回现金。这样会导致基金和顾客两方面都可能有已实现利润或损失,也就是说卖掉基金的这个顾客和其它没卖基金的顾客都有税务后果。 用in-kind redemption,基金转1千万的股票给顾客,这样的话基金方面没有任何税务后果,顾客拿到股票后不卖掉也没有税务后果,只有顾客卖掉股票后顾客本人才有税务后果当然,in-kind creation/redemption只适合大机构,必须要是Authorized Participants才可以,与一般小老百姓无关。
与小老百姓有关的是,因为ETF大量利用in-kind creation/redemption,比一般的共同基金有税务上的优势,明白这一点也很重要。
同理,如果想捐款的话,用in-kind contribution捐股票,比卖掉股票再捐现金有优势。
2. Tax Loss Harvesting
前面提到,同类收入的利润和损失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因而,到了年底的时候,做一下Tax Loss Harvesting,卖掉亏损的股票,用来抵消盈利的股票,是非常必要和明智的举措。
Direct Indexing,其中就利用了Tax Loss Harvesting。如果想投资指数,比如标普500指数,如果直接投资基金,会得到指数回报,但没有税收上的优惠。而如果自己单独建立一个基金,买个股,完全复制指数基金,到年底的时候,还可以卖掉亏损的股票,做一下Tax Loss Harvesting,这样不仅会得到指数的回报,还可以得到税收上的优势,这叫做Direct Indexing。
当然,自己建立一个基金太麻烦,比如如果自己想复制标普500,自己得管理500个股票,工作量太大,而有专门的投资机构可以做这些工作,当然会有一定的费用。
比如像Betterment 和Wealthfront等Robo financial advisors,可以提供自动税收优化,不知效果如何。
3. 利用特殊税法规则
前面讲了,一般情况下,只有同类收入才能相互抵消。还有些不一般的情况,税法有些例外的明确规定,比如可以规定某一种收入属于上述三种收入的哪一种,也可以允许在特定的情况下跨类抵消等。
比如,我们知道,每年可以抵消掉3000元的股票损失,而股票损失是投资收入,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能抵消普通收入的。
近期,有一个备受关注的ETF叫BOXX,它承诺可以得到类似短期国债(或短期国债基金)的无风险回报,同时又不像短期国债那样需要交普通税率的税额,而是只有在卖出的时候交Long Term Capital Gain, 其它时候基本不需要交,或者交很少的税。它主要利用了税法中的两条:
BOXX 中的box spread option属于 Section 1256 Contract,而IRS明确说明Section 1256 Contract回报中, 60%属于Long Term Capital Gain, 40%属于Short Term Capital Gain,不属于利息收入 BOXX也是ETF,它也大量利用in-kind exchange, 尽量避免现金交易还有,前些日子提到的可抵消普通收入的对冲基金,我还特地写了一篇文章:
可抵消普通收入的对冲基金
它也是特地利用税法中对Notional principal contract的规定,卖的时候才有Long Term Capital Gain,平日结算(mark-to-market)的差额是普通利润或损失。
小结
上面提到的一些策略,跟我们平头小老百姓关系不大,跟我们有关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因为ETF可以利用in-kind exchange(creation/redemption),从而避免现金交易,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做不到这一点,所以ETF比一般的共同基金有税收上的优势。
第二, 如果年底有Tax Loss Harvesting的机会,做一下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 如果想长期投资一个指数,并且有较大数量的资金(几十万以上),可以考虑一下Direct Indexing。因为Direct Indexing从理论上来讲非常靠谱,它也不过是复制一个指数,年底的时候再做一下Tax Loss Harvesting,从理论上讲真的是靠谱极了。但是Direct Indexing有费用,税收上带来的优惠能否碾压费用?我个人感觉,如果费用高于1%,是很难划得来的,而如果费用低于0.5%, 比如0.25%,是应该可以做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由于Loss Harvesting,同时为避免Wash Sale,卖掉的部分股票在30天的时间里无法买回,这个会不会有负面影响,从而无法完全复制指数的回报?这个不知操盘机构会不会采取一些对冲措施,比如在间断期间买一些相似的股票,或者用option等对冲一下。即便不采取任何对冲措施,我感觉大概率该好过单纯的指数。
第四,尽管我本人对BOXX不是太感兴趣,因为一是我的边际税率不高,二是本身回报这么低的投资,除非投资额很大,也省不了太多税。但是对一些边际税率高,同时又想投资一部分低风险固定收益的人来说,投资部分BOXX也是不错的选择,至少在过去的两年,这个基金基本履行了它的承诺:回报接近短期国债,又不需要交利息税,还是不错的。但是,这个基金只有两年,缺乏经久考验!
个人一点理解,若有理解错误,欢迎指正!
建宁 2024/12/11
我有一个JPM 管理的帐号,有300个股票,他们用软件做tax loss harvesting, beats spy by a small margin。 据说,熊市的差距会稍大一些。
当然也可以carry forward offset未来年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