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白玉房,现在的租客lease本来是5/31到期,现在买了房子要搬走,我之前答应他们找到新的租客就不需要付剩下的房租了。
上周四挂出去,第一天收到3个询问,后面几天什么都没收到。其中2个好像都不太认真,比如说看完房子说自己有狗,一个是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搬进来,剩下1个认真的,交了申请,现在想签约,我问能不能签15个月,这样可以到明年的05/31。下次房子也对于我也好再出租。不愿意,只愿意签12个月。
这个申请人是own his own business,需要在家里车库弄一个work studio, 3d printer之类的。之前的记录分别在SF住了一年,LA住了几个月,FL住了不到一年。所以我觉得他最多可能一年就走了,这样明年又是这个时候淡季招租。
按合同现任租客要付房租到5月,但是估计我现在不赶紧找租客,后面讨租也很难。
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我是应该再等等还是签这个?这个人的现在的房租是03/01到期,所以正好衔接。
平时都是每月1号收到自动转账。
这个信用什么的都没问题的话可以签。凡事顺其自然吧,原来租期到五月底的不也提前搬走了。虽然租约是说租客交到新房客开始但是也看人,你现在手里就是两个月的租金押着有保证,再多收就未必容易了。 我最近也碰到类似情况,圣诞期间房客说买到房了一月底过户搬家。希望能二月份找到新租客,实际上我现在找到了新房客是三月份开始,原房客需要再付一个月房租。房客也刚刚付了,但是如果真是再多耗一两个月我觉得会比较困难。
我懂你说的意思。
如果你真不想签这个,可与现房客协商,即房客放弃押金作为提前搬出的条件,即2月底搬走,押金不退,你就可以等等,等4月1日搬家的,你也就无所谓了。不过,你要承担的风险是房屋有维修和欠电费气费,鉴于房客以前都是1号准时付租,应该不会不付账单。你在协商时,要说明,一个月的押金是作为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因为现在是淡季不易招租,不想让他们有损失太多,你也不想仓促降低条件招到坏房客),这不包括其他费用的赔偿,所以搬家后及时付清水电账单,房屋干净,无维修,你就不会有追加账单给他们了。
这个要求对双方都公平合理,应该不难谈判。
如果有很多月合同才到期,也没有人会真的付完。
有分歧也是房东占理,占理不一定拿到钱,还多赔精力。房客会跑,房客也可能去告,告房东故意拖延---也就是你这种情况,有合格的申请人却拒绝了。
有担当的好房客,也有会主动提赔偿两个月房租。以前我遇到过两家,都只住了三个月搬家,付了5个月租。不过,去年一年我就遇到两家住了三个月的搬家,都是不要一个月押金就走了。还留下维修清洁要做。
你的是白玉房,白玉房房客搬走时状况会比较好,很多都可直接搬入。
我的一家租客前年也不肯签超过12个月。去年续约时就表示15个月没问题。
我历来只签一年租约,然后month to month。我还没有碰到过租一年就走人的。如果,如果房客提前解约因为买房或者换工作(relocation), 我会同意让他付租到我找到新房客,这样他会非常配合你挂租,比如收拾比较干净,和未来房客说你的好话什么的。如果你算计你空房损失,可能得不偿失。 找到一个靠谱的房客比较重要。 我不知道你怎么判断房客是否会长住。如果是坏房客,你也不想要他长住。如果是好房客,买了房什么的你也拦不住。 如果是好房客,遇到好房东,他也不会没事想着搬家。搬个家多劳神啊。所以,我就是随遇而安。
昨天签了,晚上就收到个询问说可以租2年。 不过我签15个月已经满意了,不知道以后是不是应该多挂一些时间,多等几个申请再做决定。
房子有学区,中国人看不上的那种学区,白人都没啥问题。
有个白玉房,现在的租客lease本来是5/31到期,现在买了房子要搬走,我之前答应他们找到新的租客就不需要付剩下的房租了。
上周四挂出去,第一天收到3个询问,后面几天什么都没收到。其中2个好像都不太认真,比如说看完房子说自己有狗,一个是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搬进来,剩下1个认真的,交了申请,现在想签约,我问能不能签15个月,这样可以到明年的05/31。下次房子也对于我也好再出租。不愿意,只愿意签12个月。
这个申请人是own his own business,需要在家里车库弄一个work studio, 3d printer之类的。之前的记录分别在SF住了一年,LA住了几个月,FL住了不到一年。所以我觉得他最多可能一年就走了,这样明年又是这个时候淡季招租。
按合同现任租客要付房租到5月,但是估计我现在不赶紧找租客,后面讨租也很难。
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我是应该再等等还是签这个?这个人的现在的房租是03/01到期,所以正好衔接。
平时都是每月1号收到自动转账。
这个信用什么的都没问题的话可以签。凡事顺其自然吧,原来租期到五月底的不也提前搬走了。虽然租约是说租客交到新房客开始但是也看人,你现在手里就是两个月的租金押着有保证,再多收就未必容易了。 我最近也碰到类似情况,圣诞期间房客说买到房了一月底过户搬家。希望能二月份找到新租客,实际上我现在找到了新房客是三月份开始,原房客需要再付一个月房租。房客也刚刚付了,但是如果真是再多耗一两个月我觉得会比较困难。
我懂你说的意思。
如果你真不想签这个,可与现房客协商,即房客放弃押金作为提前搬出的条件,即2月底搬走,押金不退,你就可以等等,等4月1日搬家的,你也就无所谓了。不过,你要承担的风险是房屋有维修和欠电费气费,鉴于房客以前都是1号准时付租,应该不会不付账单。你在协商时,要说明,一个月的押金是作为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因为现在是淡季不易招租,不想让他们有损失太多,你也不想仓促降低条件招到坏房客),这不包括其他费用的赔偿,所以搬家后及时付清水电账单,房屋干净,无维修,你就不会有追加账单给他们了。
这个要求对双方都公平合理,应该不难谈判。
如果有很多月合同才到期,也没有人会真的付完。
有分歧也是房东占理,占理不一定拿到钱,还多赔精力。房客会跑,房客也可能去告,告房东故意拖延---也就是你这种情况,有合格的申请人却拒绝了。
有担当的好房客,也有会主动提赔偿两个月房租。以前我遇到过两家,都只住了三个月搬家,付了5个月租。不过,去年一年我就遇到两家住了三个月的搬家,都是不要一个月押金就走了。还留下维修清洁要做。
你的是白玉房,白玉房房客搬走时状况会比较好,很多都可直接搬入。
我的一家租客前年也不肯签超过12个月。去年续约时就表示15个月没问题。
我历来只签一年租约,然后month to month。我还没有碰到过租一年就走人的。如果,如果房客提前解约因为买房或者换工作(relocation), 我会同意让他付租到我找到新房客,这样他会非常配合你挂租,比如收拾比较干净,和未来房客说你的好话什么的。如果你算计你空房损失,可能得不偿失。 找到一个靠谱的房客比较重要。 我不知道你怎么判断房客是否会长住。如果是坏房客,你也不想要他长住。如果是好房客,买了房什么的你也拦不住。 如果是好房客,遇到好房东,他也不会没事想着搬家。搬个家多劳神啊。所以,我就是随遇而安。
昨天签了,晚上就收到个询问说可以租2年。 不过我签15个月已经满意了,不知道以后是不是应该多挂一些时间,多等几个申请再做决定。
房子有学区,中国人看不上的那种学区,白人都没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