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歌颂威权政治的好,竟然编造出新加坡有一个所谓的《茅草屋法案》,可惜现在打假很容易,问一下ChatGPT就知道了

精木
楼主 (文学城)

新加坡并没有所谓的“茅草屋法案”,即房屋发生火灾后政府自动没收房屋的法律。然而,历史上确实有过类似的事件,最著名的是1961年的武吉豪瑞(Bukit Ho Swee)大火。这场大火摧毁了一个由木屋和茅草屋组成的贫民区,导致约16,000人无家可归。政府随后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包括收购火灾现场土地,并将其改建为公共住房区。nus.edu.sg+4straitstimes.com+4researchgate.net+4nus.edu.sg

在这场灾难之后,政府通过修改《土地征用条例》,允许以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被火灾摧毁的土地,以防止地主从土地增值中获益 。这项措施虽然没有直接没收房屋,但实际上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和用途。nlb.gov.sg

目前,新加坡的《消防安全法》(Fire Safety Act)赋予消防部门在火灾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的权力,包括进入、拆除或销毁建筑物,以扑灭火灾或防止火势蔓延 。但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公共安全,并不意味着政府会永久没收房屋。sso.agc.gov.sg+1sso.agc.gov.sg+1

因此,虽然新加坡历史上有过类似的事件,但并没有专门针对“茅草屋”或低质量建筑的法律,政府也不会在房屋发生火灾后自动没收房屋。相反,政府更倾向于通过提供公共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来减少火灾风险。

1961 年 5 月 25 日,恰好是哈芝节,新加坡最大的火灾发生在武吉河水地区的寮屋区。[1]强风、附近仓库的石油和汽油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将下午 3 点 30 分在 Kampong Tiong Bahru 开始的大火变成了熊熊大火。[2] 大火在晚上 8 点达到顶峰,有 22 辆消防车被部署到现场。[3]火势最终在被夷为平地的三角洲马戏团附近得到控制。[4]虽然伤亡人数达到 4 人,但造成的破坏是巨大的。占地约 100 英亩(约 0.4 平方公里),包括一所学校、一家咖啡厂、两家榨油厂、两家废品店、两家轮胎店、三家木材场和三家作坊,在这场灾难中被毁。共有 2,833 个家庭,包括 15,694 人无家可归。[5]

火灾发生后,位于金成路地区的五所学校临时安置了大约 8,000 名火灾受害者。在接下来的 13 天里,这些学校一直充当救济中心,直到可以搬迁为止。市议会水务局连夜赶来铺设煤气、水管和大炉灶。[6]时任社会福利署署长的 Woon Wah Siang 和他的团队确保火灾受害者得到救济和康复。[7]包括总医院、红十字会、圣约翰救护队、新加坡工作队、英国陆军、新加坡军队和其他志愿者组织在内的许多组织也挺身而出,贡献他们的服务并发起筹款活动。向火灾受害者提供了衣服和毯子等基本物品。[8]军用卡车运送了 6,000 条毯子、3,000 张床垫,以及食物、餐具、盘子和其他必需品。救济中心必须维持秩序,志愿者在那里帮助处理饮料和食物。[9]救援中心的探视时间被限制在下午 4 点至 6 点之间,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种情况,剥夺受害者的食物和其他便利设施。[10]尽管该地区被廓尔喀排、军队和警察封锁和监管,但火灾现场很快就发生了大范围的抢劫。[11]

由时任劳工和法律部长 K. M. Bryne 领导的武吉河瑞火国家救济基金委员会在火灾发生后仅两天就成立,政府最初捐赠了 250,000 美元。[12]全岛范围的募捐立即开始,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584,202.17 美元。[13]

Bukit Ho Swee 火灾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个历史先例。这场灾难导致立法议会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期间政府通过了一项动议,将火场重新开发为低成本住宅区,并修订了《土地征用条例》。[14]该条例的修正案允许政府以不超过空地原始价值三分之一的价格收购被大火摧毁的土地,除非部长另有规定。[15]实施这项修正案是为了防止房东从其土地升值中不当受益。[16]

参考资料
1. 开斋节地狱。(1961 年 5 月 26 日)。《海峡时报》,第 1 页。取自 NewspaperSG。
2. Koh, T. 等人(编辑)。(2006). 新加坡:百科全书(第 76 页)。新加坡:Editions Didier Millet 与国家文物局合作。索书号:RSING 959.57003 SIN;曲折的地狱。(1961 年 5 月 27 日)。《海峡时报》,第 16 页。取自 NewspaperSG。
3. Koh,2006 年,第 76 页。
4. 《海峡时报》,1961 年 5 月 27 日,第 16 页。
5. Koh,2006 年,第 76 页; 新加坡。立法议会。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Bukit Ho Swee Fire(第 14 卷,第 1565 页)。新加坡:[s.n].索书号:RCLOS 328.5957 SIN。
6. 李总理向火灾受害者保证:很快就会为你们所有人提供家园。(1961 年 5 月 29 日)。《海峡时报》,第 1 页。取自 NewspaperSG。
7. 对火灾受害者的援助。(1961 年 5 月 27 日)。《海峡时报》,第 1 页。取自 NewspaperSG。
8.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1967). 武吉胡瑞庄园。新加坡:作者。索书号:RSING 331.833 SIN。
9. 《海峡时报》,1961 年 5 月 27 日,第 1 页。
10. 大火的灾难痕迹,留下 150 英亩的烟雾缭绕的废墟。(1961 年 5 月 27 日)。《新加坡自由报》,第 1 页。取自 NewspaperSG。
11. 《海峡时报》,1961 年 5 月 27 日,第 1 页。
12. 政府捐款 250,000 美元,为火灾受害者设立基金。(1961 年 5 月 27 日)。《海峡时报》,第 1 页。取自 NewspaperSG。
13. Koh,2006 年,第 76 页。
14. 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武吉浩瑞火,第 14 卷,第 1569 页;新加坡。立法议会。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土地征用(修订)法案一读(第 14 卷,第 1615 页)。索书号:RCLOS 328.5957 SIN。
15. 新加坡。立法议会。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土地征用(修订)法案二读(第 14 卷,第 1616 页)。新加坡:[s.n].索书号:RCLOS 328.5957 SIN。
16. 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土地征用(修订)法案二读,第 14 卷,第 1616 页;辩论:官方报告,1961 年 5 月 31 日,武吉河瑞火,第 14 卷,第 1569 页。

老生常谈12
你装不下去了,大陆用“权威”,台湾省用“威权”

那个台湾日裔jinj某也是用“威权”。

郭大平
据我所知,六四后的大陆理论刊物,威权统治,很是时髦过一阵子。据说那是为邓公的威权寻找理论根据。
p
puyh
哈,什么地都能洗,牛X:)
郭大平
地板不洗,哪得干净?莫非你专好生长于污浊之地?本性如此?
二胡一刀
你还真露怯,王沪宁就喜欢讨论新加坡的威权政治并效仿。
方外居士
台湾人?
j
jinjiaodw
搞笑,又开始扣政治帽子和猜测对方是哪里人, 你自己水平太差,连什么叫威权统治都不理解
j
jinjiaodw
某些人读书太少而不自知, 权威和威权根本不是同个意思
j
jinjiaodw
威权政府肯定比极权政府好些
n
nnndayd
那叫新权威主义。从来没有正面用威权政治这个词。

中共总是自称自己是最大的民主

 

精木
就是诬称对方为”台湾人“,以降低信用,Damage Control的干活。中共宣传部门的这点小伎俩,我难道不知道?

但这套手法对我无用,因为我对中共那一套,包括其国安、公安系统非常熟悉。

精木
但这套手法对我无用,因为我对中共那一套,包括其宣传、国安、公安系统非常熟悉。而对它的历史更是了如指掌,信手拈来
清源白水
你对中国大陆的“国安、公安系统非常熟悉”, 怎么会说出“大陆警察局”这种大陆人不会犯的常识性错误的话?
清源白水
你昨天的帖子说你爸不让你参加六四后的大游行, 我问你大游行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你怎么不敢回应?
精木
威权政治, 这个词国内都用了几十年了,不会用Google,用百度?

威权政治_百度百科

 

比较政治学的一种分析范式:威权政治内涵与特征的界定_时代人物 智库_http://www.ems86.com/index.php

 

比较政治学的一种分析范式:威权政治内涵与特征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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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政治学的一种分析范式:威权政治内涵与特征的界定
许开轶

 

【内容摘要】 通过词源学考察和对近代以来五种政治形态的比较,可以将威权政治定义为:已经取得政治独立的国家或地区在其现代化的起步阶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出现的形式上保留了选举、代议制、政党等民主政治形式,但实际上限制公民政治自由、高度集权的一种过渡性政治形态。其基本特征包括政治独立、现代化导向、民主外衣下的高度集权、过渡性等。

【关 键 词】威权;政治形态;比较;内涵;特征

【作者简介】许开轶,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8)05-0034-04

 

  威权政治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后发国家现代化研究中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国内学者在80年代末曾掀起过一个研究的高潮。而1997年东亚金融风暴发生后,特别随着当今中国政治发展中“威权”色彩的日益浓厚,这一问题再次激起学术界的极大兴趣,不断有新的研究著述问世。但是目前学术界对威权政治这一概念的内涵和特征的认识却不是很清晰,存在很大分歧,甚至连概念本身的称谓上也是五花八门,这已严重制约了这项研究的深入进行。本文依据比较政治学的方法论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分析理路,并据此对“威权政治”这一概念及其特征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和概括。

  一、学界观点的简要概括

  威权政治是一个舶来词汇,英文为“authoritarianism”,其在国内曾出现多种译法,如威权体制、权威政治、权威主义、权威政体等。因为西方学者在对当代世界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进行分类时通常是将“authoritarianism”与“totalitarianism”(极权主义)和“democracy”(民主政治)并列,为了与极权主义的译法相对应,有学者便将“authoritarianism”译为“威权主义”,在论及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这种政治形态时则相应地称之为“威权政治”。这一译法近年来逐渐为包括罗荣渠、陈峰君等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1](P9) 为了方便理解,除了特殊情况,包括在引用学者的论述时,本文一律采用“威权政治”或“威权主义”的译法。

  目前中外学者对威权政治概念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分为广义、狭义两类,对狭义概念上的威权政治的适用性的理解又分为普适性和特殊性两种。

  广义的概念是简单地按照民主与非民主的标准区分,把各种非民主政体下的政治形态都看作是威权政治,这些非民主政体包括古代、现代的君主、寡头和极权等各种形式的独裁政体。《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称威权主义“这个术语意味着一系列为数众多的政府体制:它包括有专制政治、暴政、法西斯主义、纳粹以及极权主义”。[2](P45) 包括阿尔蒙德在内的众多西方学者还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也划入威权主义之中。而亨廷顿的威权政体概念包含的范围更大:绝对君主专制、封建贵族政治、大陆帝国、法西斯国家、殖民地、一党专制、军人政权以及个人独裁,几乎历史上所有的非民主政体均被包括在威权政体之中。[3](P139) 国内学者萧功秦也认为广义的威权主义内涵颇接近于家长制主义(paternalism),包括所有的专制独裁和家长制政权。[4](P69)

  狭义的概念虽也强调其非民主性,但赋予了其特定的历史和现实内涵,认为威权政治是近代以来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特定政治形态。由西班牙学者胡安•林兹提出并为众多的西方学者所推崇的观点便将近代以来存在的政体分为“极权主义”、“威权主义”和“民主政体”三种,认为威权主义是介于“极权主义”和“民主政体”中间的一个过渡政体。这一概念有别于现代的法西斯极权政体、共产主义全能型政体等,也有别于古代的各种集权政体。国内学者也大多持这种观点。

  不过,学界对威权政治狭义概念适用性的理解也有分歧,大致可以分为“普适性”和“特殊性”两种。所谓“普适性”观点认为,威权政治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在其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必然也是必要的阶段,不仅外生性市场经济国家不可避免,内源性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威权政治阶段。虽然威权政治概念出现较晚,但也可用作对它出现以前的政治体制进行有效的分析。也就是说,威权政治具有全球性、普适性的意义。而所谓“特殊性”观点则认为,威权政治只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现的一种特殊的政治现象,是后发国家实现赶超型现代化、建立市场经济初期经历的一个特殊的政治发展阶段,尤以20世纪60、70年代的拉美和东亚最为典型。

  笔者在借鉴学界观点的基础上,根据比较政治学的有关方法论,对此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分析与看法。

  二、词源学的考察

  作为一个被后人广泛使用,但内涵与外延却界定模糊的政治术语,要纠正其概念理解上的偏差,其词源学考察是必须的,也是最基础的工作。

  在英文中,authoritarianism是由authority衍生出的一个名词,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authority的涵义。Authority来源于拉丁文author和auctoritas,author最初的含义是指某些事物尤其一个家庭或一个城市的创始人或创造者,而auctoritas则是author。在创造过程中所形成和体现出的威信。[2](P45) Authority是author和auctoritas的结合,用中文表述即权威是创造者与威信的结合。那么两者又是如何结合的呢?这还需要考虑二个因素,一是创造者的威信被谁所认可和遵从;二是创造者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威信被认可和遵从。据此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描述权威的产生:某一特定事物的创造者或创始者通过某种方式使一定数量的人认可其在这一领域的威信或遵从其管辖。这一概念就是由创始者(权威的拥有者)、受众(服从于权威的人)、方式(权威拥有者使受众服从于其权威管辖的手段和途径)和反应(受众认可权威拥有者的威信,服从其权威管辖的表现和状态)等四个基本要素构成,是这四者关系的综合。所以实际上,“权威就是一个表示关系的概念”,[2](P47) 我们对任何一种权威的解析都可以从考察上述四个基本构成要素彼此之间的关系着手。需要指出的是,这四者关系中,“方式”是一个关键要素,是将它们联结形成特定的权威关系的纽带,所以在分析权威关系时,“方式”是考察的重点。

  下面我们就根据上述的理解路径来分析一下“政治权威”(political authority)。政治权威简单地讲,就是在政治领域体现出的权威,其四个基本构成要素中,“创始人”是国家或政治领袖或现代民主体制下的宪法,“受众”是广大人民群众,“反应”是民众对政治统治的服从,这种服从既可能是“心悦诚服”式的,也可能是被迫的、无奈的,其外在的表现就是其相应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参与的热情。前面三个要素的理解比较容易,而关键的“方式”要素则要复杂得多,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利用所掌控的政治权力,二是靠自身业绩的感召,三是宣传教化,意识形态上的控制,四是通过政党来实现统治。其中是否掌控权力是权威得以建立和维系的关键。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政治权威和政治权力划等号,但是两者之间确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围绕着政治权力的运作产生的各种关系是政治权威关系的核心。政治权威的结构关系可详见下表1:

  政治权威的结构关系图

 


  接着我们再来考察“威权政治”(authoritarianism)。威权政治是权威(authority)一词的衍生,作为一个政治学术语,更直接的应该是“政治权威”(political authority)的衍生,不过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任何一种政体都会产生一定形式的政治权威并依靠其来维系统治,而威权政治只是某一类政治权威的制度化和形态化。虽然因为性质的不同(政治权威本质是一种“关系”概念,而威权政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或政治形态),不能简单地完全照搬权威和政治权威的分析框架,但是它们的同源性还是为我们剖析“威权政治”这一概念提供了有效的理解路径,即应当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围绕着政治权力的运作来考察国家、政治领袖、宪法与人民群众之间“权威”关系的形成、特点与维系。概念的词源学考察的意义也就主要在于此。

  三、近代以来的五种政治形态之比较

  前文已经论及,Authoritarianism(威权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名称最早是由法西斯主义创造出来的,并且打算作为一个褒义词使用,用它带给独裁国家某些权威的有利属性或联想。[5]但因法西斯独裁与民主的根本性对立,所以“威权政治”这块法西斯主义试图用来粉饰门面的招牌,最初也很自然地被民主阵营看作与法西斯主义一样是伪造和滥用权威的政治形态,甚至一度将其与一切非民主的政治形态划了等号。不过,随着世界政治的发展、政治形态演进的日益复杂化以及人们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二战后拉美和东亚地区60、70年代出现的特殊政治现象,威权政治逐渐从完全贬义的理解中解脱出来,被赋予了更为特定的含义,[2](P45) 不仅将其与民主政治区别开来,而且也有别于极权政治、传统专制政治等非民主政治形态。

  为了确定威权政治的涵义和特征,我们可以将其与其他的政治形态进行一番比较。按照从林兹开始的西方政治学界的通常作法,近代以来的政体被分为民主与非民主,极权政体、威权政体与民主政体二类三种,相应地就可以称为极权政治、威权政治、民主政治三种政治形态,但是这种仅仅将非民主政治形态分为极权政治和威权政治两种的划分方法还是略显笼统,事实上在近代以来的世界政治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传统专制政治和殖民政治两种具有明显自身特色的政治形态,所以本文将比较的对象确定为传统专制政治、极权政治、殖民政治、威权政治和民主政治五类政治形态。这里我们首先要对威权政治之外的其他四个名词概念稍做简单解释。

  专制政治(despotism) 一词作为一种政治概念首先出现于古希腊时期,是由亚里士多德概述的,用以描绘波斯帝国这样的东方国家的一种把臣民视为奴隶的统治形式。中世纪以来,这个词越来越被广泛地使用,其含义也越来越宽泛、模糊,与暴政、独裁、绝对专制主义这些词掺杂和混用了。直到18世纪后半叶之后,专制一词才逐渐被明确化,开始指没有法律、没有合法性的变质的一人统治形式。孟德斯鸠对专制政治有过经典性的解释,他把专制作为三种政体基本形式的一种,依据性质(或结构)和原则来解释专制。专制的结构是,专制者通过他的大臣或部长们实施统治,这些人实际上对人民拥有全部权力,同样,他们和所有财产属于专制者。至于专制的原则,它需要所有人民始终有一种恐惧感并完全被动地服从。[6](P25-28) 很显然这种意义上的专制政治只可能存在于传统的农业经济条件下,所以我们用“传统专制政治”一词对其进一步加以明确。传统专制政治盛行于奴隶时代和封建时代,但是近代以来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和地区依然大量存在。

  极权政治(totalitariatism)是一个于1923年至1925年首先被用来反对墨索里尼,并首先由墨索里尼使用的政治术语。这也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出现的一个理论概念。尽管为革命所强化的政治统治或战争行为早已不时地被冠之以“极权的”或者“极权主义的”,但这一术语主要还是指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一些激进的独裁体制。[2](P823) 至于一些西方学者把社会主义国家也列为极权政治,无疑是一种政治偏见。1953年,弗里德里希(C. J. Friedrich)主编《极权主义》一书,他认为极权主义制度有5个构成要件:(1)一个官方意识形态;(2)一个受寡头控制的群众政党;(3)政府垄断军队;(4)政府垄断大众传播工具;(5)一个恐怖主义的警察系统。不久之后,又加上了第6个要件:集中管理的经济。[7](P200) 萨托利(G.. Sartori)则认为,从语义学上说,极权主义是指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是指对人的非政治生活的无孔不入的政治统治。而芬纳(S. E. Finer)对极权主义的观点是:“整个社会都被政治化了,私生活领域即使还存在,它们也肯定是在这种状态下存在:它们所勉强忍受着的统治,随时都可能以某种理由对它们加以控制、侵夺甚至取消”。[7](P204) 根据学者们的分析,我们可以这样描述极权政治:一切皆属于国家,没有任何东西存在于国家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反对国家,极权主义对人类私生活进行绝对侵犯,人类集体生活中一切自发的、独立的、多样化的自主现象遭到毁灭,简言之,一个国家把市民社会吞掉,使之成为一个庞大的政治兵营,国家与社会之间泯灭了界线,社会彻底政治化,[5]

  殖民政治(colonialism)也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一个政治概念。从15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开始对海外大肆进行殖民侵略活动,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乎所有的广大亚非拉地区都被卷入了西方的殖民体系。西方殖民者在殖民地大肆进行野蛮掠夺的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殖民利益,也自然承自其宗主国的政治制度在殖民地建立起了自己的变异政体和相应的一整套政治体制,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殖民政治形态。亚非拉地区的大多数国家在取得政治独立之前基本上都经历了这样的政治发展阶段。

  民主政治(democracy)则是一个古老的政治用词了,是由希腊语的demos(人民)和kratia(统治)派生出来的,意为“由人民进行统治”,尽管该词词根的含义很简单,甚至是不言而喻的,但“统治”和“人民”这两个术语却一直有着各种明显不同的解释方式。[2](P200) 这也导致了千百年来人们对民主政治的不同理解。概括起来,在众多的论述中人们主要是讨论了以下五个问题:(1)由谁统治?(2)在什么限度和范围内统治?(3)以何种目的为名?(4)采取直接手段还是间接手段?(5)在何种条件和约束下进行统治?[2](P203) 尽管人们对民主政治的理解十分复杂,但我们还是可以从最简单意义上将现代民主政治界定为:广大人民群众采用选举的方式通过代议制的手段实现国家统治的一种政治形态。当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属于比较典型的民主政治形态。

  在明确了比较对象之后,需要考虑的是比较变量的问题。因为“任何一种政体都会产生一定形式的政治权威并依靠其来维系统治”,所以前文所厘清的“政治权威”关系的分析框架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理解路径,即可以将权威拥有者、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与权限、意识形态控制的方式和程度、政党制度、执政业绩和个人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态度作为基本的比较变量。此外,一定的政治形态的形成与其经济基础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比较变量中应该再加上经济基础。至此,我们的比较工作就可以依序进行了。

  四、威权政治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根据以上的比较分析和综合学者们已有的研究成果,笔者把威权政治定义为:已经取得政治独立的国家或地区在其现代化的起步阶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出现的形式上保留了选举、代议制、政党等民主政治特征但实际上限制公民政治自由、高度集权的一种过渡性政治形态。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定义,我们可对威权政治的基本特征做进一步的分析。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独立。威权政治作为一种有别于殖民政治的政治形态,其首要条件是国家和民族的独立,政府能够行使完整的权力。广大亚非拉地区的国家几乎都曾经是西方的殖民地,其独立后建立起的政治体制不可避免地会有殖民时代的历史遗留因素,有的甚至在形式上十分相似,强调政治独立性就从根本上将其区分开来。

  2.现代化导向。威权政治与各国和地区的现代化密切相关。威权政治的领导人一般都具有比较强烈的现代性,他们把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的起飞视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寄希望于经济上的成就来提高自己的威望,巩固自身统治。所以威权政治下,不仅国家想方设法为发展经济创造条件,比较多地干预经济,依靠国家的力量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也给予了个人充分的经济自由。

  3.民主外衣下的高度集权。威权政治本质上是一种高度集权的政治形态,国家(政府)的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没有对统治者权力进行制约的有效机制,这颇类似于传统专制政治,但是也有明显的区别。传统专制政治的统治者通过世袭、神授、政变或征服等方式获得政权,建立起以国王或类似地位的执政者为首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国王地位神圣,权力几乎不受限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家机构实际上也成了国王的私人机构。而威权政治国家形式上保留了议会、选举、代议制等民主政治的元素,其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但也并非完全就是花瓶、摆设,即使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统治者也不能完全抛开议会等实行公开的暴力统治。威权政治要借助议会、选举等民主的制度设施来发挥作用。威权政治也不同于权力不受任何限制的极权政治。在法西斯式的极权统治下,除法西斯政党外,其他政党被取消,议会等机构虽未被废除,但根本不能起作用,实行公开的、赤裸裸的暴力统治。再者,威权政治虽披了民主的外衣,但本质上与民主政治还是有根本性的区别。在威权政治国家,民主的机制还不成熟,民主力量的成长还没有达到迫使统治者完全按照民主的原则行事的程度,与议会、选举等民主制度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不能对最高当权者形成有效制约的现象相伴的是统治者个人魅力色彩、强人形象的突出。

  4.过渡性。威权政治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一般出现在各国和地区现代化起步这样一个特殊的阶段。现代化起步阶段的社会状况正处于激烈的变动中,不仅经济状况在迅速地变化,社会结构、阶级结构也在发生大分化、大改组,进行重新整合,也就是说此阶段的社会基础很不稳定,需要一种强力制度来掌控社会秩序,而带有强烈的强权色彩的威权政治恰恰适应了这种需要。但是当现代化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后,社会基础的逐步稳定,社会状况的逐渐秩序化,需要的是一种相对稳定和温和的政治体制来充当社会发展、有序竞争的维护者、润滑剂和协调者的角色,威权政治显然难以再承担起这样的新的历史任务,其被淘汰出局,垮台或发生转型是历史的必然。而且由于威权政治在国家形式上保留了民主的政治框架,所以其有可能和平或在暴力较少的情况下转向民主政治。

  【参考文献】

  [1] 任一雄.东亚模式中的威权政治——泰国个案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 [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 [美]塞缪尔•P•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M].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

  [4] 萧功秦.萧功秦集[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

  [5] 何爱国.亚洲的终结•威权政治论[Z].http://www.cc.org.cn.2003-10-31.

  [6]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来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大西瓜他爹
台湾人什么时候是诬称了?比大陆素质高多了。
n
nnndayd
这篇文章把威权政治作为中国政治制度的选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