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城镇和农村的集市贸易(ZT)
以下这个文件是毛时代城市集市贸易政策的主要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一九六三年三月
这个文件认为:集市贸易具有两面性。城市集市贸易,如果掌握得不好,它的消极作用比农村集市贸易大得多。两年来的经验证明:城市集市贸易开得大了,就会给投机商贩以可乘之机,贩卖主要农副产品,套购工业品,倒卖金银票证,内外勾结,城乡串连,腐蚀职工,败坏风气,助长资本主义势力的发展,给计划市场带来严重的危害,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巩固。
这个文件规定了如下政策界限:
“(一)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集市贸易的商品范围。
(1)粮、棉、油、烟、麻等重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计划分配的工业品和手工业品,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禁止上市的商品,必须严格禁止上市。必须严格禁止倒买黄金、白银和票证。
有的城市,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暂时还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以后进城出售粮油的,也应当限定在供销合作社设置的货栈或粮食交易所成交,以便对买卖双方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2)肉、鱼、禽、蛋、蔬菜(包括薯类)、水果等副食品以及其他一些土特产品,主要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是否允许农民在保证完成国家派购和履行议购合同的前提下进城出售,允许哪些,不允许哪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决定。
(3)有些小农副产品、小土特产品、小手工业品,如小鱼小虾、小水果、零星蔬菜、筐篓扫把、花鸟鱼虫,等等,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不便经营的,可以允许上市出售。”
按照这个文件,鸡蛋属于第二类产品,对这类产品的控制比一类产品松,原则还是统购统销,在完成统购指标前提下,农民可以进城出售,但允许那些,不允许那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地方决定。
由此文件,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不同人在不同地区对此事会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为什西木子和我生活过的三线工厂,可以买到农民来销售的各种农产品包括鸡蛋,因为这样的事方便了工厂职工生活,工厂允许农民进厂销售农产品。为什么绿岛所在城市可以从农民手里买到鸡蛋? 因为当地政府允许。为什我当“城管”的那个县城不允许农民买鸡蛋?因为当地政府不允许。在执行对第二类产品控制时,有很大地区差别。有良知的地方政府官员,会网开一面,睁只眼闭只眼,有比较多的灵活性。而有“宁左勿右”思想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可能严厉打击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
除了地区性差别外,应该还有时间性差别。比如全国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批判资产阶级法权那段时间,全国对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的活动肯定又会比其它时间限制打击得更厉害些。
不过根据当时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农民在计划经济集体经济以外,个人进城贩卖农产品属于自由市场商品经济,是资产阶级法权,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是走个人致富道路而不是集体经济致富道路,总的政策是限制,控制,甚至打击禁止。有部电影叫《青松岭》,里面有个反面角色叫钱广,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罪行之一就是利用赶车的便利,把山里的榛子蘑菇捎带到城里去卖。
毛泽东时代的农村集市贸易大部分地区基本上是允许的,我记得60年代后期我在成都时,曾经和院里孩子们骑自行车去附近双流县的一个农村集市帮家里去买菜,那里的菜便宜还新鲜。
不过有的极左那一套搞得比较凶的地区,连农村集市贸易也取消了。比如辽宁阜新地区毛远新搞的哈尔套社会主义大集。哈尔套位于辽宁阜新地区。哈尔套大集,是一个有好几百年历史的著名集市贸易市场。文革中,毛远新企图用社会主义大集来取代传统的哈尔套大集。网上资料介绍:“所谓“社会主义大集”,就是由当时的公社和大队强迫自家菜园或自留地里产出的农副产品集中拿到哈尔套供销社,以国营价售出,目的是彻底绞杀已经变得非常萧条的哈尔套集贸市场。正如“四人帮”的一名同伙所说,“社会主义大集堵住了资本主义的路,使我亲眼见到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市场闹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了”。据“大集”的参与者之一、当时的公社妇联干部施雅文等人回忆说,从1975年1月到1976年8月,哈尔套共组织了11次“大集”,被动员参加者最少的一次是300人,以后逐次增加到几千人,最多的一次达到3万人。农民赶“大集”是一种政治任务,参与者必须背着或挑着自产的黄烟、大蒜、席等农副产品和畜产品站成方队,敲锣打鼓、呼着口号从指定的街路游行到指定地点。”
按照省份来说,消灭农村集市贸易搞得最厉害的是山西,因为山西有个大寨.
网上资料介绍:“与经济上自力更生取得的微小成就相比,大寨“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的效果是显 著的。农民自留地和宅基地旁边自家的树木,全部收归集体。昔阳县委以“社会主义商业要全面占领农村市场阵地”为由,对集市贸易再次进行“大围剿”。在“堵 不住资本主义的路,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的口号下,三令五申要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学大寨“站好岗”、“放好哨”,对集市贸易要“管紧、管严、管死”、 “宁左勿右”。全县集市贸易终于在1970年到1971年间被强行关闭,“三尺柜台不平静,一买一卖有斗争”、“一个鸡蛋两条线”的极左言论盛极一时。“ 卖鸡蛋都上升到两条路线斗争,荒唐之至。根据网上资料,山西运城地区直到1980年才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
这是原文链接:毛泽东时代:城市农村集市贸易政策
允许政府剥削,不许个人挣钱。国家低价收购,高价卖出变相交税,偷换概念。没有万税,但利润上缴。供销社的人在饥荒年代,个个吃得肥头大脑,一次,我进供销社,他们吃午饭,每个人一大碗主号去皮的鸡蛋正就着酱菜吃呢,而市民,每家每月只供应一斤,沃日他毛。
计划经济有原罪。
家有几个姑娘换了50斤粮票?或者你家换来几个姑娘?
如果有极个别的就是普遍现象?
比如在河南插队的那个上海江南造船厂的子弟。
比如在闽北插队的LA的那个大姐。
还有一篇前一段刚发的四川插队的哥哥每月寄五块钱的那个祖籍北京的小姐姐。舍不得好吃好喝招待男知青,只愿意招待女知青,有印象吧?
鸡,鸡蛋,细粮.....
美其名曰为爱国,还歪理训斥没读过书的老实人思想落后,没有国哪来家。
驴唇不对马嘴指东打西是你的一贯作风,气急败坏也没有用。
不管你是什么党,共产党,国民党,共和党,民主党,莫不如此。
唯有财产私有,才能最好的利用和管理好物质和财富。当然也不存在腐败了。老板想给谁就给谁,当然也就不存在腐败了。同时还有言论,民众和制度在监督着政府。
毛泽东时代城镇和农村的集市贸易(ZT)
以下这个文件是毛时代城市集市贸易政策的主要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一九六三年三月
这个文件认为:集市贸易具有两面性。城市集市贸易,如果掌握得不好,它的消极作用比农村集市贸易大得多。两年来的经验证明:城市集市贸易开得大了,就会给投机商贩以可乘之机,贩卖主要农副产品,套购工业品,倒卖金银票证,内外勾结,城乡串连,腐蚀职工,败坏风气,助长资本主义势力的发展,给计划市场带来严重的危害,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巩固。
这个文件规定了如下政策界限:
“(一)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集市贸易的商品范围。
(1)粮、棉、油、烟、麻等重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计划分配的工业品和手工业品,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禁止上市的商品,必须严格禁止上市。必须严格禁止倒买黄金、白银和票证。
有的城市,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暂时还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以后进城出售粮油的,也应当限定在供销合作社设置的货栈或粮食交易所成交,以便对买卖双方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2)肉、鱼、禽、蛋、蔬菜(包括薯类)、水果等副食品以及其他一些土特产品,主要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是否允许农民在保证完成国家派购和履行议购合同的前提下进城出售,允许哪些,不允许哪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决定。
(3)有些小农副产品、小土特产品、小手工业品,如小鱼小虾、小水果、零星蔬菜、筐篓扫把、花鸟鱼虫,等等,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不便经营的,可以允许上市出售。”
按照这个文件,鸡蛋属于第二类产品,对这类产品的控制比一类产品松,原则还是统购统销,在完成统购指标前提下,农民可以进城出售,但允许那些,不允许那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地方决定。
由此文件,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不同人在不同地区对此事会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为什西木子和我生活过的三线工厂,可以买到农民来销售的各种农产品包括鸡蛋,因为这样的事方便了工厂职工生活,工厂允许农民进厂销售农产品。为什么绿岛所在城市可以从农民手里买到鸡蛋? 因为当地政府允许。为什我当“城管”的那个县城不允许农民买鸡蛋?因为当地政府不允许。在执行对第二类产品控制时,有很大地区差别。有良知的地方政府官员,会网开一面,睁只眼闭只眼,有比较多的灵活性。而有“宁左勿右”思想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可能严厉打击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
除了地区性差别外,应该还有时间性差别。比如全国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批判资产阶级法权那段时间,全国对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的活动肯定又会比其它时间限制打击得更厉害些。
不过根据当时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农民在计划经济集体经济以外,个人进城贩卖农产品属于自由市场商品经济,是资产阶级法权,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是走个人致富道路而不是集体经济致富道路,总的政策是限制,控制,甚至打击禁止。有部电影叫《青松岭》,里面有个反面角色叫钱广,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罪行之一就是利用赶车的便利,把山里的榛子蘑菇捎带到城里去卖。
毛泽东时代的农村集市贸易大部分地区基本上是允许的,我记得60年代后期我在成都时,曾经和院里孩子们骑自行车去附近双流县的一个农村集市帮家里去买菜,那里的菜便宜还新鲜。
不过有的极左那一套搞得比较凶的地区,连农村集市贸易也取消了。比如辽宁阜新地区毛远新搞的哈尔套社会主义大集。哈尔套位于辽宁阜新地区。哈尔套大集,是一个有好几百年历史的著名集市贸易市场。文革中,毛远新企图用社会主义大集来取代传统的哈尔套大集。网上资料介绍:“所谓“社会主义大集”,就是由当时的公社和大队强迫自家菜园或自留地里产出的农副产品集中拿到哈尔套供销社,以国营价售出,目的是彻底绞杀已经变得非常萧条的哈尔套集贸市场。正如“四人帮”的一名同伙所说,“社会主义大集堵住了资本主义的路,使我亲眼见到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市场闹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了”。据“大集”的参与者之一、当时的公社妇联干部施雅文等人回忆说,从1975年1月到1976年8月,哈尔套共组织了11次“大集”,被动员参加者最少的一次是300人,以后逐次增加到几千人,最多的一次达到3万人。农民赶“大集”是一种政治任务,参与者必须背着或挑着自产的黄烟、大蒜、席等农副产品和畜产品站成方队,敲锣打鼓、呼着口号从指定的街路游行到指定地点。”
按照省份来说,消灭农村集市贸易搞得最厉害的是山西,因为山西有个大寨.
网上资料介绍:“与经济上自力更生取得的微小成就相比,大寨“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的效果是显 著的。农民自留地和宅基地旁边自家的树木,全部收归集体。昔阳县委以“社会主义商业要全面占领农村市场阵地”为由,对集市贸易再次进行“大围剿”。在“堵 不住资本主义的路,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的口号下,三令五申要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学大寨“站好岗”、“放好哨”,对集市贸易要“管紧、管严、管死”、 “宁左勿右”。全县集市贸易终于在1970年到1971年间被强行关闭,“三尺柜台不平静,一买一卖有斗争”、“一个鸡蛋两条线”的极左言论盛极一时。“ 卖鸡蛋都上升到两条路线斗争,荒唐之至。根据网上资料,山西运城地区直到1980年才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
这是原文链接:毛泽东时代:城市农村集市贸易政策
允许政府剥削,不许个人挣钱。国家低价收购,高价卖出变相交税,偷换概念。没有万税,但利润上缴。供销社的人在饥荒年代,个个吃得肥头大脑,一次,我进供销社,他们吃午饭,每个人一大碗主号去皮的鸡蛋正就着酱菜吃呢,而市民,每家每月只供应一斤,沃日他毛。
计划经济有原罪。
家有几个姑娘换了50斤粮票?或者你家换来几个姑娘?
如果有极个别的就是普遍现象?
比如在河南插队的那个上海江南造船厂的子弟。
比如在闽北插队的LA的那个大姐。
还有一篇前一段刚发的四川插队的哥哥每月寄五块钱的那个祖籍北京的小姐姐。舍不得好吃好喝招待男知青,只愿意招待女知青,有印象吧?
鸡,鸡蛋,细粮.....
美其名曰为爱国,还歪理训斥没读过书的老实人思想落后,没有国哪来家。
不管你是什么党,共产党,国民党,共和党,民主党,莫不如此。
唯有财产私有,才能最好的利用和管理好物质和财富。当然也不存在腐败了。老板想给谁就给谁,当然也就不存在腐败了。同时还有言论,民众和制度在监督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