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苏联,谎言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国家的支柱! --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 一、引言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网络上,我们经常会和别人就某些话题展开争论,或者旁观别人争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争论要么不欢而散,甚至导致双方割席断交;要么争辩双方徒费口舌,没有产生任何有意义的结果。 今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你应该如何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更加有效和心平气和的争论? 不言而喻的是,我们要专注于正确的争论对象,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尤其重要的是,我们要分清楚争论话题或者对方的陈述是属于“事实陈述” (Facts),或者是“观点陈述” (Opinions) 。这是因为,我们质疑和批驳的方式会因对象而异。对于不同的对象,我们应采取合适的质疑方式。更有甚者,对于某些观点陈述,我们是无需质疑的。 二、何为“事实陈述”? 顾名思义,事实陈述就是对客观事实的表述。比如,下列表达就是一个事实陈述: 在2023年,美国的总统是乔·拜登。 当然,事实必须具备客观性,否则就不能算“事实”。因而,事实陈述有下列特征: A 、事实陈述无“对错”、无“好坏” 既然事实陈述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而事实本身就不存在所谓的“对错”与“好坏”;因此,如果你去评价某个事实陈述的对错,是毫无意义的,会显得荒诞不经。 B、事实陈述有“真假” 虽然事实陈述没有对错与好坏的概念,但是有“真假”的概念。这个应该不难理解:符合事实的,就是“真”;反之就是“假”。 很多思维简单的人喜欢用非真即假、非黑即白的眼光看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会涉及到灰色地带,无法用非黑即白的方式进行判定。 另外,事实还应该具备可验证性,也就是说,事实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证实或者被证伪。根据可验证性,我们把事实分为下面几类: A类、可验证的,并且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有些事实属于很容易验证的,并且不易引发分歧。那么,针对这类事实的陈述,很容易就可以判断真假。比如:标普500指数从1957年开始发布。 B类、可验证的,但不是显然的事实
比如某人声称自己拥有多少净资产,或者在股市上挣了多少钱。这个陈述不是很显然,但如果非要查实,我们多花点精力还是有可能验证的。 C类、不可验证的事实
有一些事实,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上,是无法验证的,比如发生在遥远年代的历史事件的细节。如果大家看中国古代的史书,比如《史记》,里面有大段的普通历史人物的对白,甚至有些对话发生在仅有两个人在场的情景下。如果我们仔细推敲,就不难发现很多对白根本无法验证,多半是作者的脑补。 那么,哪些事实陈述值得我们去争论呢? 很显然,A类事实陈述通常不需要争论;而C类事实陈述,即使我们争论也不会有结果。所以,今后你如果要跟别人争执某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先想想是不是属于第B类的。如果不是B类的,就不需要徒劳了。即使是B类的事实陈述,也要看是否值得争论;只有性价比足够高的论题,才值得你花时间和精力去争论。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事实陈述是否可信呢? 方法之一是我们亲自去验证。但是,很多时候,这么做不仅费时费力,甚至有些事实根本无法亲自验证,比如关于历史事件的陈述。当我们无法亲自验证的时候,就需要另辟蹊径,比如分析事实陈述的依据,由此来评估其可信度高不高。 事实陈述的依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A、直接资料,或者第一手资料
所谓第一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通过陈述者的感官直接获得信息,比如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老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很多人受到这句话的误导,以为第一手资料就是可信的,但是稍有科学素养的人都知道,很多情况下,未必如此! 有一个专业词汇叫认知偏差,就是指亲眼所见或者亲耳所闻导致的偏差。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被认知偏差误导。比如当你观看魔术表演的时候,虽然是亲眼所见,但看到的依然是假象;因为魔术师可以通过种种方法来诱使你产生认知偏差。大家几乎都听到很多认知偏差的例子,比如幸存者偏差、光环效应、视觉错觉等等,我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另外一个导致第一手资料可信度的重要因素,是陈述者的诚信问题。如果陈述来自一个撒谎成性的人,或者一个陷入了塔西佗陷阱的政府,那么这个陈述的第一手资料未必有多少说服力。 B、间接资料,或者第二手资料
所谓第二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从其它途径得到信息,然后再转述的。所以该资料的可信度,既依赖于原始第一手资料的可信度,也取决于信息转手的次数和渠道的可靠性;转手的次数越多,信息的可信度通常就越低。如果你玩过传声筒游戏,就不难理解这个道理。 了解了这些,我们就可以分析陈述的依据来间接质疑一个事实陈述。 三、何为“观点陈述”? 观点陈述,就是陈述自己的主观看法。观点和事实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观点受主观影响的,而事实不受主观影响。 我们可以把观点分成几个类别: A、无需思考而得出的观点
这类观点陈述,比较常见的有感官体验和价值观偏好。感官体验是直接来自于人的动物本能,因此得出这类观点是不用经过大脑思考的,类似于条件反射。而价值观偏好,主要取决于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文化背景等等。一旦形成了某种价值观偏好,就如同思维定式一般,作出评价也是不经过大脑的。 例如,“今天很冷”,就是一个感官体验。“我喜欢可口可乐”,就是价值观偏好。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感官体验得到的观点完全不存在真假、对错或者好坏。比如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人会觉得温度高,有人觉得温度低。你不能说某个人是对的,另一人是错的。 对于基于价值观偏好的观点,如果价值观属于私人领域,就跟感官体验类似,也无所谓真假或者对错;比如喜欢什么颜色的服饰、喜欢什么口味的食物等等。 但是,对于涉及到公共领域(比如道德领域或者政治领域)的价值观偏好,就可能会有好坏之分。如果某个价值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中,都得到赞美,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是好的;反之,都遭到批评就称为坏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个好的价值观。 不过,大部分公共领域的价值观,都处于好坏中间的灰色地带。这些价值观,可能在某些历史时期或某些文化中被赞同,而在另外的历史时期或另外的文化中,被排斥。比如同性恋、婚前性行为、堕胎就属于这种中间的灰色地带。 B、经过某种思考而得出的观点
某些观点,是来自猜测和幻想得出的主观判断,基本不靠谱。而更严谨的观点,可以通过更加严格的方法获得,比如逻辑上的归纳法(Inductive Reasoning),就是通过总结很多个例得出一般性结论;或者依靠演绎推理法(Deductive Reasoning),通过逻辑推理(例如著名的三段论)得到某个推论;这类推理得出的观点,就更加具有说服力。 比如经典的三段论推理是这样进行的: 1. 如果所有人都必死,(大前提) 2. 并且所有希腊人都是人,(小前提) 3. 那么所有希腊人都必死。(结论) 这种演绎推理,是逻辑里面最严谨的思维方法。 那么,哪些观点陈述值得我们质疑和争论呢? 不言而喻的是:对于感官体验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偏好,质疑和争论是毫无意义,也注定是徒劳无功的。不幸的是,很多人非常热衷于这类争论。比如:地域歧视,不同明星或者球队的粉丝之间的互相攻伐等等。 而对于经过思考得出的观点,我们是可以进行质疑和争论的。不过我们也要讲求策略。比如,要考虑时间和精力的性价比;我们不要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质疑和争论一些鸡毛蒜皮的细节。另外,我们要更有效地进行反驳,争取事半功倍。比如,在成语“自相矛盾”的故事里,反驳者用一句简单的发难就驳倒了对方。
四、如何更有效地反驳别人的观点? 我推荐保罗·格雷汉姆(Paul Graham)的文章《如何争论》(How to Disagree)。在格雷汉姆看来,争论是有不同的境界的;很多人在低层次上打口水仗,浪费时间也毫无意义。我们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和人讨论问题,才能起到争论的意义。 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格雷汉姆是这样划分争论的层级的: 1. 人身攻击和辱骂 比如,“你脑子坏了”, “你无知”。 2. 以人废言。不针对发言内容讨论,而是攻击对方的个人特质。 比如,“你是外国人,无权批评我国”;“你是直男,根本不懂女生”。 3. 批评对方的语气 比如,“你怎么可能如此傲慢地下这个结论呢?” 4. 反对。提出反对观点,但是不提供理由支持。这就是大家常见的空喊口号式的无谓争论,比如,“我就是认为你是错的”。 5. 反驳。提出反对观点,并加上理由支持。 比如我们中学语文学过的《两小儿辩日》,两个孩子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时候太阳离我们更近?是日出时还是中午? 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 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 当然这两个孩子的论据来自前文提到的个人视觉和体觉的感受,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6. 反驳原文。引用对手的发言,详细指出自己不同意之处和理由。 7. 反驳对方的主要论点 比如,“作者的主要论点是 X,就像他说的那样:<引用作者原话>。但是这个论点是错误的,因为如下原因: 。。。” 上文提到的成语“自相矛盾”故事里,反驳者就是在这个层级上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当然,我们不需要凡事都需要和人争论。争论既要看话题,也要看你的争论对象。在绝大部分场景下,我们都不需要说服地方,也不可能说服对方。对于讨论或者争论,我们要有正确的期望;很多时候,能够做到“君子和而不同”就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附:格雷汉姆的争论方法金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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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吵不过我的,最后就是她耍赖,说就是不行。我也没办法。
当你发现不是辩论而是胡搅蛮缠,最有用的是“最多一句话”原则,要么不说话,要么只说一句话,最有用的一句是:你是对的。
在我们苏联,谎言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国家的支柱!
--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
一、引言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网络上,我们经常会和别人就某些话题展开争论,或者旁观别人争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争论要么不欢而散,甚至导致双方割席断交;要么争辩双方徒费口舌,没有产生任何有意义的结果。
今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你应该如何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更加有效和心平气和的争论?
不言而喻的是,我们要专注于正确的争论对象,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尤其重要的是,我们要分清楚争论话题或者对方的陈述是属于“事实陈述” (Facts),或者是“观点陈述” (Opinions) 。这是因为,我们质疑和批驳的方式会因对象而异。对于不同的对象,我们应采取合适的质疑方式。更有甚者,对于某些观点陈述,我们是无需质疑的。
二、何为“事实陈述”?
顾名思义,事实陈述就是对客观事实的表述。比如,下列表达就是一个事实陈述:
在2023年,美国的总统是乔·拜登。
当然,事实必须具备客观性,否则就不能算“事实”。因而,事实陈述有下列特征:
A 、事实陈述无“对错”、无“好坏”
既然事实陈述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而事实本身就不存在所谓的“对错”与“好坏”;因此,如果你去评价某个事实陈述的对错,是毫无意义的,会显得荒诞不经。
B、事实陈述有“真假”
虽然事实陈述没有对错与好坏的概念,但是有“真假”的概念。这个应该不难理解:符合事实的,就是“真”;反之就是“假”。
很多思维简单的人喜欢用非真即假、非黑即白的眼光看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会涉及到灰色地带,无法用非黑即白的方式进行判定。
另外,事实还应该具备可验证性,也就是说,事实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证实或者被证伪。根据可验证性,我们把事实分为下面几类:
A类、可验证的,并且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有些事实属于很容易验证的,并且不易引发分歧。那么,针对这类事实的陈述,很容易就可以判断真假。比如:标普500指数从1957年开始发布。
B类、可验证的,但不是显然的事实
比如某人声称自己拥有多少净资产,或者在股市上挣了多少钱。这个陈述不是很显然,但如果非要查实,我们多花点精力还是有可能验证的。
C类、不可验证的事实
有一些事实,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上,是无法验证的,比如发生在遥远年代的历史事件的细节。如果大家看中国古代的史书,比如《史记》,里面有大段的普通历史人物的对白,甚至有些对话发生在仅有两个人在场的情景下。如果我们仔细推敲,就不难发现很多对白根本无法验证,多半是作者的脑补。
那么,哪些事实陈述值得我们去争论呢?
很显然,A类事实陈述通常不需要争论;而C类事实陈述,即使我们争论也不会有结果。所以,今后你如果要跟别人争执某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先想想是不是属于第B类的。如果不是B类的,就不需要徒劳了。即使是B类的事实陈述,也要看是否值得争论;只有性价比足够高的论题,才值得你花时间和精力去争论。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事实陈述是否可信呢?
方法之一是我们亲自去验证。但是,很多时候,这么做不仅费时费力,甚至有些事实根本无法亲自验证,比如关于历史事件的陈述。当我们无法亲自验证的时候,就需要另辟蹊径,比如分析事实陈述的依据,由此来评估其可信度高不高。
事实陈述的依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A、直接资料,或者第一手资料
所谓第一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通过陈述者的感官直接获得信息,比如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老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很多人受到这句话的误导,以为第一手资料就是可信的,但是稍有科学素养的人都知道,很多情况下,未必如此!
有一个专业词汇叫认知偏差,就是指亲眼所见或者亲耳所闻导致的偏差。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被认知偏差误导。比如当你观看魔术表演的时候,虽然是亲眼所见,但看到的依然是假象;因为魔术师可以通过种种方法来诱使你产生认知偏差。大家几乎都听到很多认知偏差的例子,比如幸存者偏差、光环效应、视觉错觉等等,我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另外一个导致第一手资料可信度的重要因素,是陈述者的诚信问题。如果陈述来自一个撒谎成性的人,或者一个陷入了塔西佗陷阱的政府,那么这个陈述的第一手资料未必有多少说服力。
B、间接资料,或者第二手资料
所谓第二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从其它途径得到信息,然后再转述的。所以该资料的可信度,既依赖于原始第一手资料的可信度,也取决于信息转手的次数和渠道的可靠性;转手的次数越多,信息的可信度通常就越低。如果你玩过传声筒游戏,就不难理解这个道理。
了解了这些,我们就可以分析陈述的依据来间接质疑一个事实陈述。
三、何为“观点陈述”?
观点陈述,就是陈述自己的主观看法。观点和事实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观点受主观影响的,而事实不受主观影响。
我们可以把观点分成几个类别:
A、无需思考而得出的观点
这类观点陈述,比较常见的有感官体验和价值观偏好。感官体验是直接来自于人的动物本能,因此得出这类观点是不用经过大脑思考的,类似于条件反射。而价值观偏好,主要取决于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文化背景等等。一旦形成了某种价值观偏好,就如同思维定式一般,作出评价也是不经过大脑的。
例如,“今天很冷”,就是一个感官体验。“我喜欢可口可乐”,就是价值观偏好。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感官体验得到的观点完全不存在真假、对错或者好坏。比如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人会觉得温度高,有人觉得温度低。你不能说某个人是对的,另一人是错的。
对于基于价值观偏好的观点,如果价值观属于私人领域,就跟感官体验类似,也无所谓真假或者对错;比如喜欢什么颜色的服饰、喜欢什么口味的食物等等。
但是,对于涉及到公共领域(比如道德领域或者政治领域)的价值观偏好,就可能会有好坏之分。如果某个价值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中,都得到赞美,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是好的;反之,都遭到批评就称为坏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个好的价值观。
不过,大部分公共领域的价值观,都处于好坏中间的灰色地带。这些价值观,可能在某些历史时期或某些文化中被赞同,而在另外的历史时期或另外的文化中,被排斥。比如同性恋、婚前性行为、堕胎就属于这种中间的灰色地带。
B、经过某种思考而得出的观点
某些观点,是来自猜测和幻想得出的主观判断,基本不靠谱。而更严谨的观点,可以通过更加严格的方法获得,比如逻辑上的归纳法(Inductive Reasoning),就是通过总结很多个例得出一般性结论;或者依靠演绎推理法(Deductive Reasoning),通过逻辑推理(例如著名的三段论)得到某个推论;这类推理得出的观点,就更加具有说服力。
比如经典的三段论推理是这样进行的:
1. 如果所有人都必死,(大前提)
2. 并且所有希腊人都是人,(小前提)
3. 那么所有希腊人都必死。(结论)
这种演绎推理,是逻辑里面最严谨的思维方法。
那么,哪些观点陈述值得我们质疑和争论呢?
不言而喻的是:对于感官体验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偏好,质疑和争论是毫无意义,也注定是徒劳无功的。不幸的是,很多人非常热衷于这类争论。比如:地域歧视,不同明星或者球队的粉丝之间的互相攻伐等等。
而对于经过思考得出的观点,我们是可以进行质疑和争论的。不过我们也要讲求策略。比如,要考虑时间和精力的性价比;我们不要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质疑和争论一些鸡毛蒜皮的细节。另外,我们要更有效地进行反驳,争取事半功倍。比如,在成语“自相矛盾”的故事里,反驳者用一句简单的发难就驳倒了对方。
四、如何更有效地反驳别人的观点?
我推荐保罗·格雷汉姆(Paul Graham)的文章《如何争论》(How to Disagree)。在格雷汉姆看来,争论是有不同的境界的;很多人在低层次上打口水仗,浪费时间也毫无意义。我们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和人讨论问题,才能起到争论的意义。
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格雷汉姆是这样划分争论的层级的:
1. 人身攻击和辱骂
比如,“你脑子坏了”, “你无知”。
2. 以人废言。不针对发言内容讨论,而是攻击对方的个人特质。
比如,“你是外国人,无权批评我国”;“你是直男,根本不懂女生”。
3. 批评对方的语气
比如,“你怎么可能如此傲慢地下这个结论呢?”
4. 反对。提出反对观点,但是不提供理由支持。这就是大家常见的空喊口号式的无谓争论,比如,“我就是认为你是错的”。
5. 反驳。提出反对观点,并加上理由支持。
比如我们中学语文学过的《两小儿辩日》,两个孩子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时候太阳离我们更近?是日出时还是中午?
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
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
当然这两个孩子的论据来自前文提到的个人视觉和体觉的感受,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6. 反驳原文。引用对手的发言,详细指出自己不同意之处和理由。
7. 反驳对方的主要论点
比如,“作者的主要论点是 X,就像他说的那样:<引用作者原话>。但是这个论点是错误的,因为如下原因: 。。。”
上文提到的成语“自相矛盾”故事里,反驳者就是在这个层级上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当然,我们不需要凡事都需要和人争论。争论既要看话题,也要看你的争论对象。在绝大部分场景下,我们都不需要说服地方,也不可能说服对方。对于讨论或者争论,我们要有正确的期望;很多时候,能够做到“君子和而不同”就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附:格雷汉姆的争论方法金字塔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我老婆是吵不过我的,最后就是她耍赖,说就是不行。我也没办法。
当你发现不是辩论而是胡搅蛮缠,最有用的是“最多一句话”原则,要么不说话,要么只说一句话,最有用的一句是:你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