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 他持枪自卫,枪击匪徒,原则上正确, 但打了九枪,( 从背后)最后还上前近距离补了一枪,可能就是那枪打在头部,确属防卫过当,如果此例一开,后果也很不好,据说他还是个业余警察, 那就有点不可原谅了。
当时抢劫正在进行, 从后面开枪是合法的。 法律从来没有说不能从后面开枪。
再一个, 所谓“防卫过当”是天朝的滑稽词汇。 美国法律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如果没有生命和伤害威胁使用致命武力自卫就是谋杀或误杀。
严格说来, 第5-第8枪就有争议, 多少还说得过去。 第九枪已经毫无必要(他把罪犯的假枪已经捡起来)在蓝州就会被控告谋杀。 启用大陪审团无非是检察官企图甩锅。 多半是不起诉,说是陪审团决定的,别找我算账。
作为持枪草民, 教训是开枪后别往前凑别去捡枪。 罪犯如果装死或者回光返照是可能的。
大陪审团基本上是DA甩锅。 全是DA的一面之词。 DA控制大陪审团99%的结果。
如果可以逃脱不逃,开枪击毙罪犯,在左派当道的州检察官可能会以谋杀或误杀起诉。 没有所谓“防卫过当”的罪名。
天朝“防卫过当”的中文字面意思是说防卫合法的但是武力用得过头了。 美国没有这个概念。 受到生命和伤害威胁就可以合法使用致命武器自卫, 没有“过当”一说。 如果没有威胁或者威胁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开枪,就是谋杀或误杀, 不再是“防卫”, 也就无所谓“过当”。
我也认为从背后开枪是完全合理的, 要是一个人冲进我家,抢了我的东西, 杀了我的家人, 我难道就不能在他逃跑时开枪吗?
我的看法, 他持枪自卫,枪击匪徒,原则上正确, 但打了九枪,( 从背后)最后还上前近距离补了一枪,可能就是那枪打在头部,确属防卫过当,如果此例一开,后果也很不好,据说他还是个业余警察, 那就有点不可原谅了。
当时抢劫正在进行, 从后面开枪是合法的。 法律从来没有说不能从后面开枪。
再一个, 所谓“防卫过当”是天朝的滑稽词汇。 美国法律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如果没有生命和伤害威胁使用致命武力自卫就是谋杀或误杀。
严格说来, 第5-第8枪就有争议, 多少还说得过去。 第九枪已经毫无必要(他把罪犯的假枪已经捡起来)在蓝州就会被控告谋杀。 启用大陪审团无非是检察官企图甩锅。 多半是不起诉,说是陪审团决定的,别找我算账。
作为持枪草民, 教训是开枪后别往前凑别去捡枪。 罪犯如果装死或者回光返照是可能的。
大陪审团基本上是DA甩锅。 全是DA的一面之词。 DA控制大陪审团99%的结果。
如果可以逃脱不逃,开枪击毙罪犯,在左派当道的州检察官可能会以谋杀或误杀起诉。 没有所谓“防卫过当”的罪名。
天朝“防卫过当”的中文字面意思是说防卫合法的但是武力用得过头了。 美国没有这个概念。 受到生命和伤害威胁就可以合法使用致命武器自卫, 没有“过当”一说。 如果没有威胁或者威胁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开枪,就是谋杀或误杀, 不再是“防卫”, 也就无所谓“过当”。
我也认为从背后开枪是完全合理的, 要是一个人冲进我家,抢了我的东西, 杀了我的家人, 我难道就不能在他逃跑时开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