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27:30处开始:In one of the bloodiest massacres of recorded history, they murdered 40,000 men, women, children. 译文:在这场人类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以来最血腥的大屠杀之一中,日军屠杀了4万男女与孩童。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在中共镇反中直接对南京市委负责人说:“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毛泽东特意强调: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本文摘自2014年第5期《炎黄春秋》,作者尹曙生,曾任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原题为《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文章系节选。
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南局转来的驻扎在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在湘西21个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经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并强调“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省委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1月29日,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电视剧)员会报告说湖北省已经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级机关内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报告上批注:“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看了以后,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2月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两个月已经逮捕5,000多人,杀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是执行镇反计划一定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这是“双十”指示的要求——笔者)。毛泽东看后批示道:“对判死刑者,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判处死刑的人,不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定罪量刑,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须杀多少人,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最多不要超过千分之二。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年2月2日,政务院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毛泽东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及各省会城市,说这些地方“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来源:
https://*****/articles/606185
1958年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
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干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了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的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大笑)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1968/4-029.htm?
南京大屠杀
大屠杀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后开始,并持续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调查和判决认为,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中国平民和战俘遭到日军杀害,其中第一个月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杀、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日军纵火烧毁。
影片27:30处开始:In one of the bloodiest massacres of recorded history, they murdered 40,000 men, women, children. 译文:在这场人类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以来最血腥的大屠杀之一中,日军屠杀了4万男女与孩童。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在中共镇反中直接对南京市委负责人说:“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毛泽东特意强调: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本文摘自2014年第5期《炎黄春秋》,作者尹曙生,曾任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原题为《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文章系节选。
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南局转来的驻扎在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在湘西21个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经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并强调“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省委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1月29日,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电视剧)员会报告说湖北省已经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级机关内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报告上批注:“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看了以后,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2月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两个月已经逮捕5,000多人,杀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是执行镇反计划一定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这是“双十”指示的要求——笔者)。毛泽东看后批示道:“对判死刑者,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判处死刑的人,不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定罪量刑,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须杀多少人,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最多不要超过千分之二。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年2月2日,政务院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毛泽东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及各省会城市,说这些地方“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来源:
https://*****/articles/606185
1958年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
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干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了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的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大笑)
来源: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1968/4-029.htm?
南京大屠杀
大屠杀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后开始,并持续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调查和判决认为,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中国平民和战俘遭到日军杀害,其中第一个月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杀、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日军纵火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