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上小學的時候,英國博物學家查爾斯·達爾文便成了我心目中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物競天擇”在我幼小的心靈中,成為了一個萬古不化的真理。還好,我最終並沒有成長為一個真正的達爾文主義者。但是在幾十年前,在東亞大陸的教育環境下,對達爾文的迷信和崇拜,是無法避免的。 在我那時的想像中,地球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強者“欺負”弱者簡直就是天經地義。落後就會挨打,是我們那一代人口中常說的話。 清國強大嗎?英國強大嗎?皇帝強大嗎?林則徐強大嗎?義律強大嗎?顛地強大嗎???到底誰可以“欺負”誰?到底誰“欺負”了誰?這些奇怪的問題困擾了我很多年。在不同的視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立場下,面對這些問題,是可以有各種截然不同的答案的。強者也會有自己的弱項,弱者也會有自己的強項,孰強孰弱簡直就是一個玄學的問題。最困擾我的是,官府怎麼就斬釘截鐵地一口咬定是洋人欺負了我們呢?如果沒有被欺負,怎麼會一直屈辱了百年都不能忘懷呢?隨著時光流逝,我自己慢慢成長了,變得越來越“老成”了,於是官府私藏的那些“學問”也就逐漸被我看穿了一二。 原來,歷史書中告訴我們的一切,都是作者根據他(她)或他們的需要所選取的某個角度、某個片段或某個立場啊!你長得再醜,總是可以找到一個順眼的角度;你再蠻橫,總是可以找到溫順的瞬間;你再罪不可赦,總能找到迫不得已的立場。於是白紙黑字寫在紙上原以為凜然不可侵犯的歷史變成了浮雲,所謂的“歷史虛無主義”也變得不無道理了。因為,既然官府可以選取官府的角度、片段和立場,我們為什麼不可以照方抓藥呢?難道,在歷史面前“強者”便可以壟斷一切話語,難道官府是強者就可以肆意“欺負”我們這些弱者嗎? 正因為我有了這樣的認知,所以才有了鴉片戰爭中“到底誰欺負了誰”的疑問。因為我知道,教材裡明示的“洋人欺負中國人”的結論只是一個特定的角度、片段和立場的特定推論。如果可以試著調整一下,我們一定能看到更加豐富、更加真實也更加不同的歷史。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妨與我一道,坦然面對一百八十多年前的那場戰爭,並由淺入深探究幾個始終困擾大家的問題。 第一個視角:鴉片貿易中到底誰欺負了誰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用史實和數據說明了英國商人與清國之間,長達百年的鴉片貿易的發展情況。直到一八四零年之前,鴉片貿易基本處於平穩的發展和壯大期,大體上沒有發生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的現象。換言之,無論參與貿易的哪一方,都沒有對對方忍無可忍。平衡點雖然非常脆弱,但是還是存在的。 如果一定要面對當初的鴉片貿易說出到底誰“欺負”了誰,似乎清國更像是欺負了英國商人。 首先,二者之間的社會地位就不對等,英國商人背後是一個企業——英屬東印度公司,雖然東印度公司的確有一定的官方色彩,但它依然只是一個企業。可是清國方面就不一樣了。雖然所謂的十三行,的確也是企業性質,但是清國政府的“一口通商”政策、清國政府對在清經商的外國商人嚴苛的管制等等,是十分標準的政府行為。那些具有企業性質的公行,只不過是政府或官員的代理人和傳聲筒而已。外國商人,不能在清國長期居留、不能與十三行之外的任何商業機構交易、不能自由拓展市場、不能前往除廣州之外的任何城市,連應當上繳的稅收多寡也由廣州當地的官員隨意定奪。以上的一切,顯然不可能是公行的企業行為。英國商人們面對的是如假包換的大清國政府。 英國商人在政府面前,沒有不遵守規矩的權利(注意,是規矩不是法律)、沒有抗辯的權利、沒有申訴的渠道。相對於清國政府,無論當時的英國商人多麼財大氣粗,妥妥就是一個被欺負的弱者。可以說,當年的英國商人,在指定的經商口岸,就是任由清政府或官員宰割的羔羊。 我想,用“欺負”這個詞,的確有點不恰當。實際上,在當時的鴉片貿易中,英國商人只是一個被“欺壓”的角色。雖然這些商人的背後的確有一個強大的“日不落帝國”,但是英國政府與清政府之間的數次官方接觸,均以失敗告終,英國並沒有“野蠻”到不問青紅皂白提槍硬上的地步。更何況,從雙方政府的數次接觸中,大家也應當能分辨出,到底是誰在欺負誰。 如果你是當年的英國商人,你是不是對這種局面也感到無力呢?如果事後,那些曾經欺負你的人,還一把鼻涕、一把淚控訴你曾經欺負他們的悲慘往事,並不斷發誓要一雪前恥的時候,不知道你會做何感想?! 看到這裡,有人會問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既然被欺負了,英國人為什麼不發聲呢?原本,我是懶得就這個問題說廢話的,但是轉念一想,能秉持這樣的邏輯提問的人應當不在少數,於是,還是決定給大家一個答案。面對極權專制制度(現在東亞大陸是不是這個制度,你一定非常清楚),你敢發聲嗎?就算你敢發聲,你的聲音別人能聽到嗎?如果你非發聲不可,你能承擔那個後果嗎?如果你思考了以上問題,你還需要我將答案寫在這裡嗎?對於極權專制政府而言,他們只能聽懂槍與砲的語言,後來英國人說話了,用的正是槍與砲。大清國的確聽懂了,可是很多人就此覺得恥辱了。 二百年前,英國商人不遠萬里到遠東做生意,他們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對抗他們不喜歡的制度,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賺錢。於是,在長達百年的貿易交往中,英國商人基本秉持了逆來順受、入鄉隨俗的方法,他們不惜血本,大筆賄賂清國的官員;他們虛心向聰明的清國同行學習如何雞鳴狗盜;他們低下高貴的頭顱,主動尋找保護傘,並不惜重金聘用官員家眷??一切都是為了賺錢。這就是資本家的本性,英國資本家也不例外。你可以說他們活該,這是你的階級立場決定的,但是如果你硬要反過來說這些英國資本家欺負了大清國,我也沒有意見,因為那是你的智商決定的。事實上,就社會地位而言,對比當今在大陸城管面前唯唯諾諾的小商販,當年英國商人的在大清國的地位似乎還要更低一些。 引用達爾文的學說,此時大清國明白無誤地扮演了強者的角色,從物競天擇的角度看,英國商人所從事的鴉片貿易中,始終扮演著唯唯諾諾的卑微角色。為什麼要這麼說呢?你想想,消費者在大清國的手中,銷售通路在大清國的手中,定價權在大清國手中,大清國自己也能種植罌粟,大清國自己也能加工鴉片,在這樣的交易中,誰是強者還用說嗎?誰仰仗誰的鼻息還用說嗎? 我不知道教材中或部分歷史文章中,是以怎樣的視角將英國商人強行拉到強者一方的,似乎英國商人當年是明火執仗、欺行霸市的一幫匪徒。就算他們真的是彪悍無比的匪徒,他們依然不可能扮演所謂的強者,因為大清國除了有一尊的堅強領導,還有戰無不勝的百萬雄師,還有始終能站在歷史正確一方的各種自信。在極權專制制度下的國家裡,“強者”有且只能有一個。在這個天選的“強者”眼前,只有一群又一群的“弱者”,這其中自然包括那些英國商人。 那麼,問題來了,如此板上釘釘的“弱者”,怎麼就在東亞大陸的歷史教科書中成為了欺負專制者的“超人”了呢?如果你沒有搞懂這個問題,說明你還是沒有開竅。你知道嗎?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真正的“強者”,才能做到想讓你當弱者,你就能當弱者;想讓你當強者,你就能當強者。在這些真正的“強者”面前,歷史,就像大款面前的青樓中女子一樣,大爺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好了,我想我應當說明白了一個問題,就是在一八四零年之前,長達百年的東亞大陸鴉片貿易過程中,英國商人以及英國政府沒有“欺負”大清國,反而他們才是那個被欺負的群體。 按照東亞大陸人的邏輯習慣,既然“ 咱們” 欺負了“ 他們” ,咱們就不要感到恥辱了,最起碼對一八四零年之前的歷史,“ 咱們” 無需背負“ 恥辱” 二字。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記得在上小學的時候,英國博物學家查爾斯·達爾文便成了我心目中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物競天擇”在我幼小的心靈中,成為了一個萬古不化的真理。還好,我最終並沒有成長為一個真正的達爾文主義者。但是在幾十年前,在東亞大陸的教育環境下,對達爾文的迷信和崇拜,是無法避免的。
在我那時的想像中,地球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強者“欺負”弱者簡直就是天經地義。落後就會挨打,是我們那一代人口中常說的話。
清國強大嗎?英國強大嗎?皇帝強大嗎?林則徐強大嗎?義律強大嗎?顛地強大嗎???到底誰可以“欺負”誰?到底誰“欺負”了誰?這些奇怪的問題困擾了我很多年。在不同的視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立場下,面對這些問題,是可以有各種截然不同的答案的。強者也會有自己的弱項,弱者也會有自己的強項,孰強孰弱簡直就是一個玄學的問題。最困擾我的是,官府怎麼就斬釘截鐵地一口咬定是洋人欺負了我們呢?如果沒有被欺負,怎麼會一直屈辱了百年都不能忘懷呢?隨著時光流逝,我自己慢慢成長了,變得越來越“老成”了,於是官府私藏的那些“學問”也就逐漸被我看穿了一二。
原來,歷史書中告訴我們的一切,都是作者根據他(她)或他們的需要所選取的某個角度、某個片段或某個立場啊!你長得再醜,總是可以找到一個順眼的角度;你再蠻橫,總是可以找到溫順的瞬間;你再罪不可赦,總能找到迫不得已的立場。於是白紙黑字寫在紙上原以為凜然不可侵犯的歷史變成了浮雲,所謂的“歷史虛無主義”也變得不無道理了。因為,既然官府可以選取官府的角度、片段和立場,我們為什麼不可以照方抓藥呢?難道,在歷史面前“強者”便可以壟斷一切話語,難道官府是強者就可以肆意“欺負”我們這些弱者嗎?
正因為我有了這樣的認知,所以才有了鴉片戰爭中“到底誰欺負了誰”的疑問。因為我知道,教材裡明示的“洋人欺負中國人”的結論只是一個特定的角度、片段和立場的特定推論。如果可以試著調整一下,我們一定能看到更加豐富、更加真實也更加不同的歷史。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妨與我一道,坦然面對一百八十多年前的那場戰爭,並由淺入深探究幾個始終困擾大家的問題。
第一個視角:鴉片貿易中到底誰欺負了誰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用史實和數據說明了英國商人與清國之間,長達百年的鴉片貿易的發展情況。直到一八四零年之前,鴉片貿易基本處於平穩的發展和壯大期,大體上沒有發生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的現象。換言之,無論參與貿易的哪一方,都沒有對對方忍無可忍。平衡點雖然非常脆弱,但是還是存在的。
如果一定要面對當初的鴉片貿易說出到底誰“欺負”了誰,似乎清國更像是欺負了英國商人。
首先,二者之間的社會地位就不對等,英國商人背後是一個企業——英屬東印度公司,雖然東印度公司的確有一定的官方色彩,但它依然只是一個企業。可是清國方面就不一樣了。雖然所謂的十三行,的確也是企業性質,但是清國政府的“一口通商”政策、清國政府對在清經商的外國商人嚴苛的管制等等,是十分標準的政府行為。那些具有企業性質的公行,只不過是政府或官員的代理人和傳聲筒而已。外國商人,不能在清國長期居留、不能與十三行之外的任何商業機構交易、不能自由拓展市場、不能前往除廣州之外的任何城市,連應當上繳的稅收多寡也由廣州當地的官員隨意定奪。以上的一切,顯然不可能是公行的企業行為。英國商人們面對的是如假包換的大清國政府。
英國商人在政府面前,沒有不遵守規矩的權利(注意,是規矩不是法律)、沒有抗辯的權利、沒有申訴的渠道。相對於清國政府,無論當時的英國商人多麼財大氣粗,妥妥就是一個被欺負的弱者。可以說,當年的英國商人,在指定的經商口岸,就是任由清政府或官員宰割的羔羊。
我想,用“欺負”這個詞,的確有點不恰當。實際上,在當時的鴉片貿易中,英國商人只是一個被“欺壓”的角色。雖然這些商人的背後的確有一個強大的“日不落帝國”,但是英國政府與清政府之間的數次官方接觸,均以失敗告終,英國並沒有“野蠻”到不問青紅皂白提槍硬上的地步。更何況,從雙方政府的數次接觸中,大家也應當能分辨出,到底是誰在欺負誰。
如果你是當年的英國商人,你是不是對這種局面也感到無力呢?如果事後,那些曾經欺負你的人,還一把鼻涕、一把淚控訴你曾經欺負他們的悲慘往事,並不斷發誓要一雪前恥的時候,不知道你會做何感想?!
看到這裡,有人會問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既然被欺負了,英國人為什麼不發聲呢?原本,我是懶得就這個問題說廢話的,但是轉念一想,能秉持這樣的邏輯提問的人應當不在少數,於是,還是決定給大家一個答案。面對極權專制制度(現在東亞大陸是不是這個制度,你一定非常清楚),你敢發聲嗎?就算你敢發聲,你的聲音別人能聽到嗎?如果你非發聲不可,你能承擔那個後果嗎?如果你思考了以上問題,你還需要我將答案寫在這裡嗎?對於極權專制政府而言,他們只能聽懂槍與砲的語言,後來英國人說話了,用的正是槍與砲。大清國的確聽懂了,可是很多人就此覺得恥辱了。
二百年前,英國商人不遠萬里到遠東做生意,他們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對抗他們不喜歡的制度,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賺錢。於是,在長達百年的貿易交往中,英國商人基本秉持了逆來順受、入鄉隨俗的方法,他們不惜血本,大筆賄賂清國的官員;他們虛心向聰明的清國同行學習如何雞鳴狗盜;他們低下高貴的頭顱,主動尋找保護傘,並不惜重金聘用官員家眷??一切都是為了賺錢。這就是資本家的本性,英國資本家也不例外。你可以說他們活該,這是你的階級立場決定的,但是如果你硬要反過來說這些英國資本家欺負了大清國,我也沒有意見,因為那是你的智商決定的。事實上,就社會地位而言,對比當今在大陸城管面前唯唯諾諾的小商販,當年英國商人的在大清國的地位似乎還要更低一些。
引用達爾文的學說,此時大清國明白無誤地扮演了強者的角色,從物競天擇的角度看,英國商人所從事的鴉片貿易中,始終扮演著唯唯諾諾的卑微角色。為什麼要這麼說呢?你想想,消費者在大清國的手中,銷售通路在大清國的手中,定價權在大清國手中,大清國自己也能種植罌粟,大清國自己也能加工鴉片,在這樣的交易中,誰是強者還用說嗎?誰仰仗誰的鼻息還用說嗎?
我不知道教材中或部分歷史文章中,是以怎樣的視角將英國商人強行拉到強者一方的,似乎英國商人當年是明火執仗、欺行霸市的一幫匪徒。就算他們真的是彪悍無比的匪徒,他們依然不可能扮演所謂的強者,因為大清國除了有一尊的堅強領導,還有戰無不勝的百萬雄師,還有始終能站在歷史正確一方的各種自信。在極權專制制度下的國家裡,“強者”有且只能有一個。在這個天選的“強者”眼前,只有一群又一群的“弱者”,這其中自然包括那些英國商人。
那麼,問題來了,如此板上釘釘的“弱者”,怎麼就在東亞大陸的歷史教科書中成為了欺負專制者的“超人”了呢?如果你沒有搞懂這個問題,說明你還是沒有開竅。你知道嗎?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真正的“強者”,才能做到想讓你當弱者,你就能當弱者;想讓你當強者,你就能當強者。在這些真正的“強者”面前,歷史,就像大款面前的青樓中女子一樣,大爺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好了,我想我應當說明白了一個問題,就是在一八四零年之前,長達百年的東亞大陸鴉片貿易過程中,英國商人以及英國政府沒有“欺負”大清國,反而他們才是那個被欺負的群體。
按照東亞大陸人的邏輯習慣,既然“
咱們”
欺負了“
他們”
,咱們就不要感到恥辱了,最起碼對一八四零年之前的歷史,“
咱們”
無需背負“
恥辱”
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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