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wei CFO Wanzhou Meng Admits to Misleading Glob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Meng Enters into 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to Resolve Fraud Chargeshttps://t.co/Bx7bkRnOJm
But also unabashed confirmation, as if any were needed, that Beijing will engage in political kidnapping when its criminal elite are threatened with being held accountable under rule of law overseas.
也就是说,她本人虽走掉了,可为针对华为的后继法律行动留下了铁一般的证据。
孟晚舟是在当地时间24日下午,在温哥华以视讯远距方式,在美国东区联邦巡回法院出庭。针对检方起诉的四项罪名:以电信方式实施欺诈 (Wire Fraud)、串谋以电信方式实施欺诈、银行欺诈 (Bank Fraud)以及串谋实施银行欺诈,孟晚舟选择不认罪。
但在不认罪的同时,孟晚舟签署了一《延期起诉协议》(DPA,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承认检方提出的一份事实清单上面的内容全部属实,换取美国司法部在2022年12月1日以前不起诉她。孟晚舟同时缴纳了一笔金额不明的罚款,并承诺未来这段时间内不会再次施行类似的犯罪。
至于那一份《事实清单》上面写了什么呢?美国司法部对孟晚舟的指控,主要是华为在孟晚舟的指挥下,把大量电信设备出口到伊朗。为了避开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令,华为利用一家在香港的空壳公司“星通” (Skycom)和伊朗进行交易,星通的主要股东,就是孟晚舟以及其他华为的管理阶层。
根据美国媒体的报道,孟晚舟签署事实清单,承认她在2013年向汇丰银行高层进行简报的时候,隐瞒“星通其实就是华为白手套”的关键资讯,说星通只是华为的“合作伙伴”。这个错误让汇丰发生误判,协助星通处理到伊朗的金流,进而让汇丰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令。
在孟晚舟获释之后,美国商务部尚未表明是否要延长对华为的禁制令,但在孟晚舟获释的前一天,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 (Gina Raimondo) 在答询共和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若有必要,可以扩大对华为的制裁措施。
也就是说,孟晚舟虽不认罪,但承认了她对银行说谎,以换取美国放弃引渡,让她得以返回深圳。孟晚舟获释后,两名加拿大公民也(尽管中国政府否认是人质)得以返回加拿大。至于未来美国政府会对华为祭出什么新招?尚有待后续进一步的消息。
给拜总的好处,有他们的目的。接下来也许要谈关税,对美国人而言气候变化毕竟不如口袋要紧。
你竟然还没看明白,真让人遗憾。
无论在哪里都是常识啊!)。
有了孟的签字,如果美国想进一步搞华为,这个签了字的文件就是证据。
所以有人说了,孟晚舟就是孟志高。
每人一年平均消费超过200斤进口粮食(当然有不少是以饲料粮的方式,今年大豆进口减少,小麦等主粮大增)。
真要打台湾连带打西方,没有了这么些进口粮食,老百姓的肚皮怎么办?进口的石油和煤少了,可以让老百姓忍忍(如限电,住20层的了不起一天上下爬楼梯一次),粮食少了,饿肚皮了,人是铁饭是钢,谁忍得了?
不断有人说孟做了污点证人背叛了华为承认了欺诈乃至中计了。。。等等。不断拿出美国司法部声明当证据。但这件事不能看中文版,必须看原文。
关键在于一个词 admitted。这个词在这里是 知道了/接受/认可 等意思,它还有另一层意思是 承认。而翻译时都翻成 承认。不能算错,但极易曲解误导。请看下面例子:
美方: 你是华为CFO,所以涉及金融欺诈都由你负责,认可吗?
>>> 这是百分百事实陈述,它没说你已经欺诈了,而是“如果” 发生问题则由CFO负责。怎么反驳?
美方: 你对某银行做过一个PPT 演示,说明华为和某公司及伊朗的关系,认可吗?
>>> 这还是百分百事实陈述,它只说你干了,没说那是欺诈。只有“干了”和“没干”两个选项。怎么反驳?
美方: 根据上述事实,我们认为你涉嫌欺诈,已对你起诉并希望将你抓捕归案。你知道吗?
>>>这依然是百分百事实陈述。它说的是美方的观点,美方确实认为那是欺诈。虽然法官还没判决,但美方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吧?这怎么反驳?不许对方这么想? 同样只有“知道”或“不知”两个选项。
----> 这时就显出 admit 这个词的威力了。由于上述问题是事实,孟只能 admit 。但那是 “我知道你们认为我有罪” 的意思,而不是 “我承认你们说的我有罪” 之意。
接下来,美方: 所以我们有足够理由起诉抓捕你。但现在我们有点麻烦,又不想抓你了准备让你回家。不过起诉没有撤销。如果一年半之内你没有再被认为触犯刑律,我们就把该起诉撤销。明白吗?
>>>这还是百分百事实陈述。认为你犯罪了当然要起诉,至于那个“认为犯罪了” 对不对是另一码事。无法反驳。
美方: 我们抓你是对的,放也是对的,起诉暂时没撤销。所以你回家后不能说俺们起诉错了给你平反了,不能说你是冤枉的,如上所述俺们每一步都是依法办事。认可吗?
>>>又是事实陈述。怎么反驳? 驳哪一点?
过程大概就是这样。那些说孟承认犯法是污点证人的,你们自己来说说,上面哪一步换了你们可以反驳可以不认? 你能坚贞不屈抵挡威胁利诱,反驳诬陷栽赃,但你无法不接受事实。所有那些都是百分百事实陈述,根本没法反驳。
当然,孟可以不签。继续软禁几年等法官判决。要么罪成要么清白。这就是某些人要的?
而且,由于都是事实陈述,孟认不认事实已经在那里,并没比原起诉书多出任何东西。孟只表示“知道了”对方的陈述,并没证明什么,怎么会是证人?谈何对华为不利? 又能中什么计?
孟晚舟案已经从当年的咄咄逼人变成鸡肋又变成会使美国司法部门难堪的案子。2020年的认罪协议(Plea Deal)孟没受因为那才是楼主所谓的陷阱。你以为孟晚舟的老外律师队是吃素的吗?他们今年挖到了HSBC早知道SKYCOM和华为的联系的证据所以孟晚舟根本没有什么欺骗行为。
所以最后这个DPA是美国司法的下台阶的要面子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