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中关于折旧和recapture的规则是很复杂的。实际上,就连经常所说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这个术语,大多情况下我们都是在错误地用它,也就是说,大多情况下那不是它的真正含义。
关于折旧和recapture,我曾经写过好几篇文章:
1. 美国出租房折旧及Recapture
2. 为何报税时应从房产中多分出个人财产
3. 出租房折旧报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 美国四种税率的个人收入税收计算
这些文章,对于我自己正确理解税法,是非常有帮助的,也可以算是我的学习总结。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建议您先读一读它们,否则,您可能很难理解这篇文章。
总之,我希望如果您要问问题,是在读完那几篇文章之后,而不是之前。
这篇文章,主要想说说出租房卖后折旧的recapture问题。
为方便说明,我还是用一个例子,我发现用例子说明更容易些。
假定小地主黄小仁买卖了一个出租房,这是与这个房子有关的折旧事件:
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总共花了: 24(房子)+1(空调)+1.5(driveway)+0.3(冰箱)= 26.8万。
假定在十年后的2020年,黄小仁把这个房子卖了,卖价是40万(用40万为例主要是为了使卖价高于26.8万的成本价,这样既会有capital gain, 也会有recapture)。
我们先来看看房子卖后,上述四种资产各自折旧过的数额(为方便说明,这里只用大约值):
简单而错误的Recapture法
因为没卖房子前每年报税需要填的只是4种资产折旧的总数这一个数字,所以有不少对折旧和recapture了解不多的报税者在房子卖掉后,会不分青红皂白,把4种资产折旧直接加起来,一起recapture。比如他们会先把上面提到的折旧直接加起来:
70000(房子)+3000(空调)+10000(driveway)+3000(冰箱) = 86000
因而得出这个房子卖掉后,capital gain是: 40万-26.8万=13.2万,而折旧是86000。
这种简单的报法是在捣糨糊,是不符合税法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要多交税的(多交税但不符合税法可以吗?这个我不清楚)。
正确的Recapture法
而正确的recapture法是把上述4种资产的买卖、折旧和recapture完全分开,就如同单独买卖4种完全不相干的资产一样对待,当然这里4种资产唯一的相关性就是它们的卖价总数是40万,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把卖掉的40万分配到4种资产里,分配完后,各自计算自己的recapture。
以下是对这4种资产各自折旧的recapture分析。
资产1(房子):
由于这个房子是盈利的,折旧掉的70000都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这个比较简单明了。
与资产1(房子)不同的是,后3种资产卖掉时的价值一般都会低于成本价,所以recapture的情形会有所不同。
资产2(空调):
我们来看3种情况: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跟成本一样,仍然是1万,这种情况下折旧掉的3000也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是8000,这种情况下利润是:8000 -(10000-3000)=1000,这1000也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3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是5000,这种情况下损失是:5000 -(10000-3000)= -2000,这2000的损失属于Section 1231 Loss, 可以从Ordinary Income 中减掉。
Case 2和Case 3是可能发生的情况,而Case 1 是不太可能的情况。
资产3(driveway):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跟成本一样,仍然是1.5万,这种情况下折旧掉的10000属于利润,但由于driveway用了加速折旧, 所以其中的8000容许折旧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而超出容许折旧的2000属于Depreciation Recapture,是普通税率收入。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是7000,这种情况下利润是:7000 -(15000-10000)=2000,这2000应该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这个我不是100%确定)。
Case 3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是3000,这种情况下损失是:3000 -(15000-10000)= -2000,这2000的损失属于Section 1231 Loss,可以从Ordinary Income 中减掉。
资产4(冰箱):
我们来看2种情况: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冰箱的价值是500, 这种情况下这500应该属于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普通税率。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冰箱的价值是0,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利润,也没有任何需要Recapture的。这是对报税者最有利的情形,并且5年后假定冰箱价值为零也不算离谱。
(注: 非CPA,若有理解错误,欢迎指正!)
建宁 2023/2/5
真正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应该是普通税率,包括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
而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是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我们通常说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都是指这个,尽管这是不正确的叫法。
如果早年买的房子价格低,所以base也低,depreciation也少,这些年来房租涨了不少,depreciation抵掉的收入也少,得多交税。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要把房子卖了另换一个还是有其它办法?
假如有5万装修维修费,其中什么都包括,在报税时,我要如何拆分它们?或是否我无法做到,只有CPA才能?
把所有出租房算一起,若现金流包括折旧后仍大于5万维修费。有无可能延续到下一年?
维修费主要发生在一个房子上,有无可能,只把这个房子的负数延至下一年?
我的目标是希望推迟一年抵税。
就是大体的思路,谢谢。
我是直接打在当年的维修费用。
首先, 看起来你这5万是repair, 不是improvement, 如果是improvement会折旧,会分摊到多年,所以这不是你的情形。
并且你说这5万是折旧后的损失,也就是说这是5万的passive loss. 注意passive loss只能offset passive gain。如果你家的MAGI大于15万,你的5万passive loss只能carry forward到下一年,所以说你今年报也没问题, 反正会带到下一年, 可以offset 未来的passive gain和卖房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 如果你家MAGI小于10万,你可以今年offset 2.5万的passive Loss, 把另2.5万带到下一年。
所以,我没想出如果把费用拖到下一年,我只是感觉早报一年没坏处。
你为什么要拖到下一年?
如果invoice 是22年的,就要在22年报。每个房子的profit/loss分开算,最后加起来,不可以把一个房子的loss 放到下一年,只有全部的房子加起来还有loss, 才有可能延迟到下一年。
我的意思是,假如现金流是8万-折旧2万-维修5万=1万,是正数。是否税法要求今年必须把5万抵掉。
而我希望,今年报3万盈利,把维修的2万留到明年用。这跟你们都想尽早抵掉的思路不同,你要转个方向想我的问题,哈哈,
我想问这样是否合法,或应该怎么设计到报税表上。
一般都是要早报loss,你这个要求特殊
突然一年太大的费用,会增加audit 的可能,另外多一点profit, 也能增加贷款的能力。
这部分负的投资亏损只能carry over到下一年,如果卖房时这个数还是负的,是不是会计入capital loss去降低卖房capical gain的税?相当于抵消了recapture那边对于这部分折旧交的税?这样理解对吗?
总的recapture就是7万3千,然后估价, 需要找专业人士吗? 谢谢!
不知你的州如何,加州property tax 可分两次交,如果想要23年多费用,就在23年付22年的2nd 部分,再付23年的1st and 2nd 部分,房子多的话,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其中房子的7万和车道的2千是相同的, 都是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
而冰箱的1000是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 完全是普通税率, 所以这个不能直接加起来。
关于估价,我不是CPA, 我感觉不需要找专业人士估价,CPA或自己估个价,只要不太离谱,应该没问题。因为估价影响的不是利润的总额,只是税率的分配,是普通税率,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还是logn term capital gain.
当然如果你想play safe, 可以直接用IRS的直线折旧额, 比如冰箱的折旧期是5年, 那5年后定为零是可以接受的。 车道是15年的,成本1.5万,如果折旧了8年,估剩下的值为7千,肯定没问题, 这样的recapture 为零。 这样对空调可能太保守, 空调是按27.5年折旧的, 但一般空调的寿命也就10~15年, 所以10~15年后估值为零,也不离谱。
欢迎CPA等专业人士谈谈他们的意见, 免得我误人子弟!
美国税法中关于折旧和recapture的规则是很复杂的。实际上,就连经常所说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这个术语,大多情况下我们都是在错误地用它,也就是说,大多情况下那不是它的真正含义。
关于折旧和recapture,我曾经写过好几篇文章:
1. 美国出租房折旧及Recapture
2. 为何报税时应从房产中多分出个人财产
3. 出租房折旧报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 美国四种税率的个人收入税收计算
这些文章,对于我自己正确理解税法,是非常有帮助的,也可以算是我的学习总结。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建议您先读一读它们,否则,您可能很难理解这篇文章。
总之,我希望如果您要问问题,是在读完那几篇文章之后,而不是之前。
这篇文章,主要想说说出租房卖后折旧的recapture问题。
为方便说明,我还是用一个例子,我发现用例子说明更容易些。
假定小地主黄小仁买卖了一个出租房,这是与这个房子有关的折旧事件:
黄小仁在2010年花了24万买了个房子,其中土地4万, 也就是说折旧的basis是20万,显然这是不动产(Real Property),折旧期是27.5年,这里不妨称之为资产(Property)1。 2011年换了一个新空调,1万,这也是不动产,折旧期也是27.5年,这里称之为资产2。 2012年新做了driveway,花了1.5万,这也是不动产,但折旧期是15年,用的是加速折旧(accelerated depreciation),因为少于20年折旧期的可以用加速折旧,这里称之为资产3。 2013年换了个新冰箱, 花了3000,这是个人财产(Personal Property),折旧期是5年,这里称之为资产4。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总共花了: 24(房子)+1(空调)+1.5(driveway)+0.3(冰箱)= 26.8万。
假定在十年后的2020年,黄小仁把这个房子卖了,卖价是40万(用40万为例主要是为了使卖价高于26.8万的成本价,这样既会有capital gain, 也会有recapture)。
我们先来看看房子卖后,上述四种资产各自折旧过的数额(为方便说明,这里只用大约值):
资产1(房子):房子已经折旧10年了,折旧额大约是70000: (200000*10/27.5). 资产2(空调):空调已经折旧9年了,折旧额大约是3000 :(10000*9/27.5). 资产3(driveway):driveway已经折旧8年了,折旧额大约是10000 (如果是用直线折旧的话应该是8000). 资产4(冰箱):冰箱的折旧期只有5年,已经7年过去了,早折旧完了,折旧额是全部的3000。简单而错误的Recapture法
因为没卖房子前每年报税需要填的只是4种资产折旧的总数这一个数字,所以有不少对折旧和recapture了解不多的报税者在房子卖掉后,会不分青红皂白,把4种资产折旧直接加起来,一起recapture。比如他们会先把上面提到的折旧直接加起来:
70000(房子)+3000(空调)+10000(driveway)+3000(冰箱) = 86000
因而得出这个房子卖掉后,capital gain是: 40万-26.8万=13.2万,而折旧是86000。
这种简单的报法是在捣糨糊,是不符合税法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要多交税的(多交税但不符合税法可以吗?这个我不清楚)。
正确的Recapture法
而正确的recapture法是把上述4种资产的买卖、折旧和recapture完全分开,就如同单独买卖4种完全不相干的资产一样对待,当然这里4种资产唯一的相关性就是它们的卖价总数是40万,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把卖掉的40万分配到4种资产里,分配完后,各自计算自己的recapture。
以下是对这4种资产各自折旧的recapture分析。
资产1(房子):
由于这个房子是盈利的,折旧掉的70000都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这个比较简单明了。
与资产1(房子)不同的是,后3种资产卖掉时的价值一般都会低于成本价,所以recapture的情形会有所不同。
资产2(空调):
我们来看3种情况: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跟成本一样,仍然是1万,这种情况下折旧掉的3000也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是8000,这种情况下利润是:8000 -(10000-3000)=1000,这1000也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3 :假定房子卖掉时空调的价值是5000,这种情况下损失是:5000 -(10000-3000)= -2000,这2000的损失属于Section 1231 Loss, 可以从Ordinary Income 中减掉。
Case 2和Case 3是可能发生的情况,而Case 1 是不太可能的情况。
资产3(driveway):
我们来看3种情况: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跟成本一样,仍然是1.5万,这种情况下折旧掉的10000属于利润,但由于driveway用了加速折旧, 所以其中的8000容许折旧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而超出容许折旧的2000属于Depreciation Recapture,是普通税率收入。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是7000,这种情况下利润是:7000 -(15000-10000)=2000,这2000应该属于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这个我不是100%确定)。
Case 3 :假定房子卖掉时driveway的价值是3000,这种情况下损失是:3000 -(15000-10000)= -2000,这2000的损失属于Section 1231 Loss,可以从Ordinary Income 中减掉。
Case 2和Case 3是可能发生的情况,而Case 1 是不太可能的情况。
资产4(冰箱):
我们来看2种情况:
Case 1 :假定房子卖掉时冰箱的价值是500, 这种情况下这500应该属于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普通税率。
Case 2 :假定房子卖掉时冰箱的价值是0,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利润,也没有任何需要Recapture的。这是对报税者最有利的情形,并且5年后假定冰箱价值为零也不算离谱。
(注: 非CPA,若有理解错误,欢迎指正!)
建宁 2023/2/5
真正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应该是普通税率,包括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
而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是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我们通常说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都是指这个,尽管这是不正确的叫法。
如果早年买的房子价格低,所以base也低,depreciation也少,这些年来房租涨了不少,depreciation抵掉的收入也少,得多交税。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要把房子卖了另换一个还是有其它办法?
假如有5万装修维修费,其中什么都包括,在报税时,我要如何拆分它们?或是否我无法做到,只有CPA才能?
把所有出租房算一起,若现金流包括折旧后仍大于5万维修费。有无可能延续到下一年?
维修费主要发生在一个房子上,有无可能,只把这个房子的负数延至下一年?
我的目标是希望推迟一年抵税。
就是大体的思路,谢谢。
我是直接打在当年的维修费用。
首先, 看起来你这5万是repair, 不是improvement, 如果是improvement会折旧,会分摊到多年,所以这不是你的情形。
并且你说这5万是折旧后的损失,也就是说这是5万的passive loss. 注意passive loss只能offset passive gain。如果你家的MAGI大于15万,你的5万passive loss只能carry forward到下一年,所以说你今年报也没问题, 反正会带到下一年, 可以offset 未来的passive gain和卖房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 如果你家MAGI小于10万,你可以今年offset 2.5万的passive Loss, 把另2.5万带到下一年。
所以,我没想出如果把费用拖到下一年,我只是感觉早报一年没坏处。
你为什么要拖到下一年?
如果invoice 是22年的,就要在22年报。每个房子的profit/loss分开算,最后加起来,不可以把一个房子的loss 放到下一年,只有全部的房子加起来还有loss, 才有可能延迟到下一年。
我的意思是,假如现金流是8万-折旧2万-维修5万=1万,是正数。是否税法要求今年必须把5万抵掉。
而我希望,今年报3万盈利,把维修的2万留到明年用。这跟你们都想尽早抵掉的思路不同,你要转个方向想我的问题,哈哈,
我想问这样是否合法,或应该怎么设计到报税表上。
一般都是要早报loss,你这个要求特殊
突然一年太大的费用,会增加audit 的可能,另外多一点profit, 也能增加贷款的能力。
这部分负的投资亏损只能carry over到下一年,如果卖房时这个数还是负的,是不是会计入capital loss去降低卖房capical gain的税?相当于抵消了recapture那边对于这部分折旧交的税?这样理解对吗?
总的recapture就是7万3千,然后估价, 需要找专业人士吗? 谢谢!
不知你的州如何,加州property tax 可分两次交,如果想要23年多费用,就在23年付22年的2nd 部分,再付23年的1st and 2nd 部分,房子多的话,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其中房子的7万和车道的2千是相同的, 都是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普通税率,但不超过25%;
而冰箱的1000是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 完全是普通税率, 所以这个不能直接加起来。
关于估价,我不是CPA, 我感觉不需要找专业人士估价,CPA或自己估个价,只要不太离谱,应该没问题。因为估价影响的不是利润的总额,只是税率的分配,是普通税率,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还是logn term capital gain.
当然如果你想play safe, 可以直接用IRS的直线折旧额, 比如冰箱的折旧期是5年, 那5年后定为零是可以接受的。 车道是15年的,成本1.5万,如果折旧了8年,估剩下的值为7千,肯定没问题, 这样的recapture 为零。 这样对空调可能太保守, 空调是按27.5年折旧的, 但一般空调的寿命也就10~15年, 所以10~15年后估值为零,也不离谱。
欢迎CPA等专业人士谈谈他们的意见, 免得我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