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距离清王朝嗝屁还剩3年。
这一年,四川的“支柱产业”喜获丰收,鸦片产值高达3500万两白银。
其中的2300万两,完全是靠着省内的“自产自销”。
这一组数据,显然是被低估了,实际财政收入应该远非于此。
因为,这背后还隐藏着大量的瞒报,地方官员是要中饱私囊的。
而在当年,清王朝的年度财政总收也突破了2亿两白银,创下了历史之最。
同时,这也是清王朝连续多年,鸦片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超过了10%。
所以说,这样的清王朝,能不玩完么?
有一句名言,叫“鸦片流毒,为中国三千年未有之祸。”
这句话,完全不是夸大。
对鸦片进行进口征税,始于明朝末年。
1589年,明王朝出台政策,鸦片按进口药材“每十斤征银二钱”。
明、清换代,清初实行海禁,这项税收曾经停征了半个世纪。
1684年,康熙皇帝开放海禁,鸦片仍延续着明末的规制,以“药材”征税,每斤征银三分,税率比明末重了些。
1729年,雍正皇帝第一次明令禁烟,颁布《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但也只是禁止了民间的私自贩卖、私设烟馆,并没有停止鸦片进口。
1796年,眼看鸦片泛滥,嘉庆皇帝终于决定,停止征收鸦片税,不再允许鸦片输入。
然而,这样的法令并未得到严格实行。
1817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为61万银元,鸦片的进口,也开始进入了“井喷期”。
1825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为978万银元。
1833年,英国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鸦片特卖权,许多官方的、私人的公司纷纷加入鸦片售卖的行列,人人都想把鸦片运给清王朝。
在之后的数年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就达到了平均每年1400万银元,占到了进口总值的50%以上。
黑乎乎的鸦片进来得越多,白花花的银两就外流得越严重。
国人的精气神越是日益萎靡,列强赚着我们的钱就越是生活滋润、满面红光。
两次鸦片战争,清王朝是崩了又崩,赔了又赔,跪了又跪。
1858年,为了求得“洋大人”帮忙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清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允许鸦片作为“洋药”公开进口。
在谈判的时候,英国的谈判代表璞鼎查如此向清廷说道:“如果你们实行鸦片合法化,不仅可以亲自控制鸦片的走私,还能获得税收,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自1796年停掉的“鸦片税”再度征收,每担(100斤)进口鸦片应纳税30两。
这也就意味着,鸦片贸易实现了合法化。
如此,不仅使得大量鸦片流入中国,同时也掀起了更为凶猛的走私狂潮。
为什么呢?
因为这30两的税为“正税”,并不包含“内地税”。
如何理解呢?
因为协议规定,英国人只可以在口岸进行鸦片销售,一旦鸦片离开了口岸进入内地,就是属于清王朝的货物,只允许华商们运送到内地,这一部分“内地税”如何征收,由清廷自行决定。
而当时的清王朝为了镇压太平天国,便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厘卡”,推行“厘金制”,并以厘金充当军费。
华商们要往内地运送鸦片,必然经过重重厘卡,所需要缴纳的厘金,就等于是“内地税”。
过一次关就得交一次钱,谁干?
于是,许多人纷纷铤而走险,疯狂走私。
印度的鸦片入华,都是先运到香港,再分运到其他的通商口岸,其中会有一部分通过沿海渔船,偷运内地私售。
在当时,每年运入香港的鸦片大抵是8、9万担,但从香港运到各个通商口岸的,只有6、7万担。
据现有数据显示,仅是1879年,香港进口“洋药”10.7万担,而运销各口岸进行纳税的仅为8.2万担,走私的2.5万担,占比接近25%。
走私泛滥,清王朝收不到更多的税,他们是不爽的。
重重关卡征收厘金,严重阻碍了“洋大人”倾销鸦片的进程,他们也是不爽的。
因此,就“税厘并征”的问题,清廷与英、印开展了拉锯式谈判。
1885年,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达成协议,鸦片进入清王朝的海关,完纳30两正税与80两厘金之后方可搬出,这即为“鸦片进口税厘并征110两”的规定。
这笔由鸦片而来的税收,也让清王朝愈加丧心病狂。
1858年,鸦片贸易合法化的第一年,清王朝进口鸦片达到了60000余担。
这样的惊人数据,一直延续了几十年。
1885年之前,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的比重基本都是居于首位。
以每担30两“正税”来算,60000余担鸦片,可为清王朝带来180万两的财政收入。
实施“税厘并征”之后,清王朝每年就可以拿到600多万两,大大增加了清廷的财政收入。
为了稳稳攥住这一笔税收,清王朝又与英国、葡萄牙分别签订了《香港鸦片贸易专条》与《中葡会议草约》,对香港和澳门的鸦片贸易都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的《中葡会议草约》,清王朝为了拿到澳门的鸦片税收,竟允许葡萄牙于澳门“永驻管理”,丢掉了澳门领土主权。
事实上,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说清王朝是无能的。
至少,在捞钱这一方面,它是“有能”的。
太特么有能了!
早在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前,清王朝的各地官员,就一边顶着禁烟的法令条文,一边以“义捐”的名义,向当地的鸦片走私行为索要钱财。
比如上海,清廷官员规定每担鸦片征银24两,其中20两为军费,4两为办公经费,此举引得闽、浙、皖等地争相效仿。
事实上,上边所说的这些“鸦片税”,并不属于地方财政。
那么,“地方财政靠鸦片”的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
当然是鸦片的“本土化”与“国产化”。
早在鸦片战争以前,西南边陲如云南等地,在道光初年(1821年之后)前后,就已开始种植罂粟。
到了咸丰、同治年间(1851年至1875年),内陆各省开始普遍种植。
罂粟之花,于云南、四川、甘肃、贵州、陕西、山西等地肆虐盛开。
在当时,这些土产鸦片又被称为“南土”(云南所产)、“川土”(四川所产)、“西土”(甘肃所产)等等。
到了1885年,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比重已经降至第二,为28.8%。
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清王朝,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罂粟大朝”,已经不再极度依赖于进口了。
1900年,本土产出鸦片376000担。
1906年,全国种植罂粟的土地约为1500万亩,约占当时全国耕地面积的2%,共计产出鸦片584800担。
每担100斤,如果以100斤鸦片熬制70斤烟膏的比例计算,就算一个人一年吸食10斤左右烟膏,这些鸦片也足够500万人一年之用。
这一些,才是清王朝末期的地方财政收入大头。
1859年,惠亲王绵愉上书朝廷,以云南作为“示范点”,对所产“土药”抽收厘捐,正税上缴户部,厘金充当本省军费。
这样的制度,很快就在全国推行开来。
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人上奏朝廷,称罂粟为害甚大,应予以禁种,然而日薄西山的清王朝早已无力回天,虽曾多次下旨禁种,但法令压根无力推行。
而清廷许多重臣的一些花式操作,也无异于饮鸩止渴。
1874年,李鸿章上奏清廷,称应松弛法令,以各地“土药”抵制“洋药”,待“洋药”进口减少之后再行严禁。
1881年5月,左宗棠上奏清廷,主张对“土药”实行与“洋药”一样的收税标准,既然禁不住,那还不如多征税,至少还能增加国库收入。
一个月之后,李鸿章亦上奏称,“土药”的价格比“洋药”要低,主张每百斤共征税厘40两。
这个数字,得到了多数官员的认可,从而也成为了那之后的一种定制。
在当时,已不仅仅只是西南地区,在吉林、黑龙江、江南、淮徐等省区,也都大量种植着罂粟。
1890年,清廷户部与总署会奏《整顿土药税厘请饬详查妥办折》,称“内地栽种土药为中国出产大宗”,应及时整顿,不能让各地征多报少,因为这将影响到国库税收。
1891年,在收到各省督抚提交的奏折之后,清廷总理衙门和户部又拟定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章程。
如当时的徐州地区,有八个州县种植罂粟,年产鸦片总值在1000万两至1500万两之间,《徐州土药收捐章程》便提出,每百斤抽厘金30两,过了江海、镇江再收15两。
如当时的四川地区,是名副其实的“土药大省”,原本在省内每百斤只抽厘4两8钱,运至湖北的话则加抽4两7钱。
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应“增收川省土药税”,每百斤加征至34两7钱,并于川楚隘口设卡,如果“土药”流出四川,就将再行抽厘。
到后来,张之洞又主张将四川的鸦片税增至每百斤征银130两,比起进口鸦片居然还要高出了20两,此举引起了四川总督刘秉璋的不满,二人的分歧也一度闹到了清廷。
故而,户部、总理衙门与李鸿章反复商讨后,为《川省土药税厘划一章程》定下新规,拟对川中“土药”每百斤征收税厘64两8钱。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当清廷开始花费大量精力,专注于本土鸦片征税抽厘上的时候,这也就意味着,偌大一个清王朝,已将鸦片税看成了最重要的财源。
1901年,由于《辛丑条约》的签订,清王朝再将本土的鸦片税提高三成。
毫无疑问,在清末的地方财政收入中,鸦片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比如陕西,自1894年起,由鸦片带来的厘金就已超过了10万两,并连续多年都保持着如此态势,1905年更是达到了28万余两。
比如四川,仅是涪陵的土税分局,从1885年到1891年,年均收取“土药税”就达到了10万两以上,光绪末年时更是高达30余万两。
对于奄奄一息的清王朝来说,利用鸦片税收解决财政危机,已成了最后的垂死挣扎。
以1906年为例,当年行销的“土药”为13.6万担,以当时已经高达115两的税厘计算,这就已经超过了1500万两。
这一年,在清王朝于海关征收的3600万两货税中,还有通过进口5.4万担“洋药”所得来的600万两税银。
可悲啊,可悲!
如此财政收入背后,实是一个千疮百孔、官肥民瘦的积弱中华。
清王朝饮鸩止渴,纵容鸦片种植、贩卖、吸食,从广大劳动人民本就瘦弱的身上无情吸血,攫取着维护自身统治的经费,这又怎能不亡?
数十年间,中华大地饱受鸦片之荼毒。
鸦片的泛滥,极度破坏了社会生产,糟蹋着国民的精神与肉体。
鸦片之流毒,使得清末的人口增长率降低了3倍,从每年3%降到了1%。
在许多地方,也都出现了“罂粟与粮抢地”的情况,这不仅浪费了大量沃土良田,更不时引发饥荒。
在山西一省,530万亩的耕地中,就有超过60万亩的肥沃良田用于种植鸦片。
在形容当时的山西粮荒时,当地官员如此说道:“恒曲产烟最多,饿毙者亦最众。”
最为可悲的是,清王朝通过鸦片所征收的这些税厘,终究也都是要赔出去的。
由于鸦片的泛滥,白花花的银两不断外流,清王朝的国库始终入不敷出,使得军备凋敝,加之鸦片荼毒过后的兵源素质低下,使得清王朝只有跪着挨打的份。
伴随着广大劳动人民的,还有腐朽吏治带来的无尽剥削,怪不得当时会有如此诗歌:
昔年禁鸦片,土贵黄金贱。
去年税洋药,民苦官更乐。
千取百,万取千,
朝廷岁所入,宁是夷人钱?
重曰税,轻曰厘,
府库日以瘠,囊橐日以肥。
坐关之吏肥如牛。
东北军主力装备也极强,拥有空军和海军,海军2支舰队,包括载机舰。
中央军德械装备的部队武器最好。
1908年,距离清王朝嗝屁还剩3年。
这一年,四川的“支柱产业”喜获丰收,鸦片产值高达3500万两白银。
其中的2300万两,完全是靠着省内的“自产自销”。
这一组数据,显然是被低估了,实际财政收入应该远非于此。
因为,这背后还隐藏着大量的瞒报,地方官员是要中饱私囊的。
而在当年,清王朝的年度财政总收也突破了2亿两白银,创下了历史之最。
同时,这也是清王朝连续多年,鸦片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超过了10%。
所以说,这样的清王朝,能不玩完么?
有一句名言,叫“鸦片流毒,为中国三千年未有之祸。”
这句话,完全不是夸大。
对鸦片进行进口征税,始于明朝末年。
1589年,明王朝出台政策,鸦片按进口药材“每十斤征银二钱”。
明、清换代,清初实行海禁,这项税收曾经停征了半个世纪。
1684年,康熙皇帝开放海禁,鸦片仍延续着明末的规制,以“药材”征税,每斤征银三分,税率比明末重了些。
1729年,雍正皇帝第一次明令禁烟,颁布《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但也只是禁止了民间的私自贩卖、私设烟馆,并没有停止鸦片进口。
1796年,眼看鸦片泛滥,嘉庆皇帝终于决定,停止征收鸦片税,不再允许鸦片输入。
然而,这样的法令并未得到严格实行。
1817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为61万银元,鸦片的进口,也开始进入了“井喷期”。
1825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为978万银元。
1833年,英国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鸦片特卖权,许多官方的、私人的公司纷纷加入鸦片售卖的行列,人人都想把鸦片运给清王朝。
在之后的数年间,清朝的鸦片进口值就达到了平均每年1400万银元,占到了进口总值的50%以上。
黑乎乎的鸦片进来得越多,白花花的银两就外流得越严重。
国人的精气神越是日益萎靡,列强赚着我们的钱就越是生活滋润、满面红光。
两次鸦片战争,清王朝是崩了又崩,赔了又赔,跪了又跪。
1858年,为了求得“洋大人”帮忙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清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允许鸦片作为“洋药”公开进口。
在谈判的时候,英国的谈判代表璞鼎查如此向清廷说道:“如果你们实行鸦片合法化,不仅可以亲自控制鸦片的走私,还能获得税收,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自1796年停掉的“鸦片税”再度征收,每担(100斤)进口鸦片应纳税30两。
这也就意味着,鸦片贸易实现了合法化。
如此,不仅使得大量鸦片流入中国,同时也掀起了更为凶猛的走私狂潮。
为什么呢?
因为这30两的税为“正税”,并不包含“内地税”。
如何理解呢?
因为协议规定,英国人只可以在口岸进行鸦片销售,一旦鸦片离开了口岸进入内地,就是属于清王朝的货物,只允许华商们运送到内地,这一部分“内地税”如何征收,由清廷自行决定。
而当时的清王朝为了镇压太平天国,便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厘卡”,推行“厘金制”,并以厘金充当军费。
华商们要往内地运送鸦片,必然经过重重厘卡,所需要缴纳的厘金,就等于是“内地税”。
过一次关就得交一次钱,谁干?
于是,许多人纷纷铤而走险,疯狂走私。
印度的鸦片入华,都是先运到香港,再分运到其他的通商口岸,其中会有一部分通过沿海渔船,偷运内地私售。
在当时,每年运入香港的鸦片大抵是8、9万担,但从香港运到各个通商口岸的,只有6、7万担。
据现有数据显示,仅是1879年,香港进口“洋药”10.7万担,而运销各口岸进行纳税的仅为8.2万担,走私的2.5万担,占比接近25%。
走私泛滥,清王朝收不到更多的税,他们是不爽的。
重重关卡征收厘金,严重阻碍了“洋大人”倾销鸦片的进程,他们也是不爽的。
因此,就“税厘并征”的问题,清廷与英、印开展了拉锯式谈判。
1885年,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达成协议,鸦片进入清王朝的海关,完纳30两正税与80两厘金之后方可搬出,这即为“鸦片进口税厘并征110两”的规定。
这笔由鸦片而来的税收,也让清王朝愈加丧心病狂。
1858年,鸦片贸易合法化的第一年,清王朝进口鸦片达到了60000余担。
这样的惊人数据,一直延续了几十年。
1885年之前,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的比重基本都是居于首位。
以每担30两“正税”来算,60000余担鸦片,可为清王朝带来180万两的财政收入。
实施“税厘并征”之后,清王朝每年就可以拿到600多万两,大大增加了清廷的财政收入。
为了稳稳攥住这一笔税收,清王朝又与英国、葡萄牙分别签订了《香港鸦片贸易专条》与《中葡会议草约》,对香港和澳门的鸦片贸易都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的《中葡会议草约》,清王朝为了拿到澳门的鸦片税收,竟允许葡萄牙于澳门“永驻管理”,丢掉了澳门领土主权。
事实上,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说清王朝是无能的。
至少,在捞钱这一方面,它是“有能”的。
太特么有能了!
早在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前,清王朝的各地官员,就一边顶着禁烟的法令条文,一边以“义捐”的名义,向当地的鸦片走私行为索要钱财。
比如上海,清廷官员规定每担鸦片征银24两,其中20两为军费,4两为办公经费,此举引得闽、浙、皖等地争相效仿。
事实上,上边所说的这些“鸦片税”,并不属于地方财政。
那么,“地方财政靠鸦片”的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
当然是鸦片的“本土化”与“国产化”。
早在鸦片战争以前,西南边陲如云南等地,在道光初年(1821年之后)前后,就已开始种植罂粟。
到了咸丰、同治年间(1851年至1875年),内陆各省开始普遍种植。
罂粟之花,于云南、四川、甘肃、贵州、陕西、山西等地肆虐盛开。
在当时,这些土产鸦片又被称为“南土”(云南所产)、“川土”(四川所产)、“西土”(甘肃所产)等等。
到了1885年,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比重已经降至第二,为28.8%。
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清王朝,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罂粟大朝”,已经不再极度依赖于进口了。
1900年,本土产出鸦片376000担。
1906年,全国种植罂粟的土地约为1500万亩,约占当时全国耕地面积的2%,共计产出鸦片584800担。
每担100斤,如果以100斤鸦片熬制70斤烟膏的比例计算,就算一个人一年吸食10斤左右烟膏,这些鸦片也足够500万人一年之用。
这一些,才是清王朝末期的地方财政收入大头。
1859年,惠亲王绵愉上书朝廷,以云南作为“示范点”,对所产“土药”抽收厘捐,正税上缴户部,厘金充当本省军费。
这样的制度,很快就在全国推行开来。
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人上奏朝廷,称罂粟为害甚大,应予以禁种,然而日薄西山的清王朝早已无力回天,虽曾多次下旨禁种,但法令压根无力推行。
而清廷许多重臣的一些花式操作,也无异于饮鸩止渴。
1874年,李鸿章上奏清廷,称应松弛法令,以各地“土药”抵制“洋药”,待“洋药”进口减少之后再行严禁。
1881年5月,左宗棠上奏清廷,主张对“土药”实行与“洋药”一样的收税标准,既然禁不住,那还不如多征税,至少还能增加国库收入。
一个月之后,李鸿章亦上奏称,“土药”的价格比“洋药”要低,主张每百斤共征税厘40两。
这个数字,得到了多数官员的认可,从而也成为了那之后的一种定制。
在当时,已不仅仅只是西南地区,在吉林、黑龙江、江南、淮徐等省区,也都大量种植着罂粟。
1890年,清廷户部与总署会奏《整顿土药税厘请饬详查妥办折》,称“内地栽种土药为中国出产大宗”,应及时整顿,不能让各地征多报少,因为这将影响到国库税收。
1891年,在收到各省督抚提交的奏折之后,清廷总理衙门和户部又拟定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章程。
如当时的徐州地区,有八个州县种植罂粟,年产鸦片总值在1000万两至1500万两之间,《徐州土药收捐章程》便提出,每百斤抽厘金30两,过了江海、镇江再收15两。
如当时的四川地区,是名副其实的“土药大省”,原本在省内每百斤只抽厘4两8钱,运至湖北的话则加抽4两7钱。
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应“增收川省土药税”,每百斤加征至34两7钱,并于川楚隘口设卡,如果“土药”流出四川,就将再行抽厘。
到后来,张之洞又主张将四川的鸦片税增至每百斤征银130两,比起进口鸦片居然还要高出了20两,此举引起了四川总督刘秉璋的不满,二人的分歧也一度闹到了清廷。
故而,户部、总理衙门与李鸿章反复商讨后,为《川省土药税厘划一章程》定下新规,拟对川中“土药”每百斤征收税厘64两8钱。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当清廷开始花费大量精力,专注于本土鸦片征税抽厘上的时候,这也就意味着,偌大一个清王朝,已将鸦片税看成了最重要的财源。
1901年,由于《辛丑条约》的签订,清王朝再将本土的鸦片税提高三成。
毫无疑问,在清末的地方财政收入中,鸦片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比如陕西,自1894年起,由鸦片带来的厘金就已超过了10万两,并连续多年都保持着如此态势,1905年更是达到了28万余两。
比如四川,仅是涪陵的土税分局,从1885年到1891年,年均收取“土药税”就达到了10万两以上,光绪末年时更是高达30余万两。
对于奄奄一息的清王朝来说,利用鸦片税收解决财政危机,已成了最后的垂死挣扎。
以1906年为例,当年行销的“土药”为13.6万担,以当时已经高达115两的税厘计算,这就已经超过了1500万两。
这一年,在清王朝于海关征收的3600万两货税中,还有通过进口5.4万担“洋药”所得来的600万两税银。
可悲啊,可悲!
如此财政收入背后,实是一个千疮百孔、官肥民瘦的积弱中华。
清王朝饮鸩止渴,纵容鸦片种植、贩卖、吸食,从广大劳动人民本就瘦弱的身上无情吸血,攫取着维护自身统治的经费,这又怎能不亡?
数十年间,中华大地饱受鸦片之荼毒。
鸦片的泛滥,极度破坏了社会生产,糟蹋着国民的精神与肉体。
鸦片之流毒,使得清末的人口增长率降低了3倍,从每年3%降到了1%。
在许多地方,也都出现了“罂粟与粮抢地”的情况,这不仅浪费了大量沃土良田,更不时引发饥荒。
在山西一省,530万亩的耕地中,就有超过60万亩的肥沃良田用于种植鸦片。
在形容当时的山西粮荒时,当地官员如此说道:“恒曲产烟最多,饿毙者亦最众。”
最为可悲的是,清王朝通过鸦片所征收的这些税厘,终究也都是要赔出去的。
由于鸦片的泛滥,白花花的银两不断外流,清王朝的国库始终入不敷出,使得军备凋敝,加之鸦片荼毒过后的兵源素质低下,使得清王朝只有跪着挨打的份。
伴随着广大劳动人民的,还有腐朽吏治带来的无尽剥削,怪不得当时会有如此诗歌:
昔年禁鸦片,土贵黄金贱。
去年税洋药,民苦官更乐。
千取百,万取千,
朝廷岁所入,宁是夷人钱?
重曰税,轻曰厘,
府库日以瘠,囊橐日以肥。
坐关之吏肥如牛。
东北军主力装备也极强,拥有空军和海军,海军2支舰队,包括载机舰。
中央军德械装备的部队武器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