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前的稿费制度:老舍是文联主席,作协副主席,同时拿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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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steng
楼主 (文学城)

一、当代文学生产中的稿酬制度

1949年以后,稿酬制度不断发生变化,稿酬的性质、标准和付酬方式均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稿酬制度的变化也影响了作家的生存状态和创作观念,并且以经济杠杆的形式调控着当代的文学生产。

稿酬制度的这种变化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在1949—1957年之间,稿酬制度得到较为良好的发展。稿酬从性质上而言是一种合法的劳动报酬,在此阶段,我国的稿酬制度大致借鉴苏联的按印数定额支付稿酬的办法。对作家而言,这种稿酬制度能获得相当可观的金额,“为三万元奋斗”“万元户”等现象也出现在这一时期。除了巴金、傅雷等极少数的自由撰稿人之外,绝大部分的作家被纳入体制,领取工资,稿酬只是额外的生活收入。在1958—1976年之间,稿酬制度的发展总体呈现出倒退的趋势。随着作家(知识分子)逐步成为被改造的对象,稿酬的合法性质开始动摇,稿酬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法权残余”,稿酬问题也逐步上升到了两种路线斗争的高度。稿酬数额处于“被削减”和“被提高”的波动之中,稿酬制度也随之处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和“基本稿酬”两种模式的反复跳跃中。直至1966—1976年期间,稿酬被定为资本主义的属性,稿酬形式和稿酬制度不复存在。在1977—1999年之间,稿酬制度得到恢复,它不仅是文学生产的劳动结果,也是作家著作权益的体现。同时,这一阶段稿酬标准不断提高,稿酬多以稿费和版税的形式存在。总体而言,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发布,我国的稿酬标准大体呈现出由多到少、再从零回升的趋势。

在1949—1957年这一时期,稿酬制度得到合理的建设。1949年10月3日,全国新华书店第一届出版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其附件《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各部门业务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凡新华书店出版书刊,统一由收稿地支付稿费,其他地区新华书店重印分担稿费,并将印数通报新华总处。”(3)同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成立,由胡愈之任署长。在这一阶段,虽然还未制定《著作权法》,但一方面《决定》以条文的形式保护了稿费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成立了相关的机构领导全国的出版工作,使作家的权益得到保障。1950年4月1日,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颁布实行《书稿报酬暂行办法草案》(简称《办法草案》),全文11条,另外还有一个补充文件《新华书店旧书版权处理办法》,刊印在同期的《内部通告》上。关于著作权报酬支付办法,《办法草案》第二条规定,把书稿报酬分为定期报酬和定量报酬两种支付办法。定量报酬按印行数量付稿费,按书稿类别的印数条件分四项致酬劳,其中的文艺创作书稿“每印行3万—5万册,致酬一次……书稿报酬,不论甲种乙种均按照每千字计算,以人民银行折实储蓄单位为支付单位。基本稿酬规定为每千字8个单位,并可酌量增加到每千字16个折蓄单位为止”。(4)该《办法草案》是共和国成立之初体现稿酬制度和著作权保护的第一个比较完备的文件规定,条文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计酬方式,即以折实单位计酬。的确,1949—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因物价变动频繁,所以没有统一的稿酬标准,总体而言还是参照苏联按印数定额计酬的方式,但付酬方法以折实单位计酬,以米、面、煤、布、油等生活用品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稿酬。从维熙在回复彦火的来信时,提及1952年发表在《光明日报》的处女作《共同的仇恨》,他说:“当时,计算稿酬的办法,还是以小米为折实单位,这篇以‘碧征’为笔名发表的处女作,得了相当于九十斤小米价格的稿费。”(5)195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修订书稿报酬办法,实行“18、15、12、10元”四个等级的稿酬标准。结合当时的工资水平,这一阶段的稿酬制度给予了作家相对充分的物质保障,推动他们在创作上寻找独立的精神领地。初出茅庐的王蒙曾受益于这一阶段的稿酬制度,他在自传里提到1956年发表的《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时,如此惊叹:“小说(‘组’)发表没有两天,《人民文学》杂志的一位工作人员骑着摩托车到西四北小绒绒胡同27号我的家给我送来了四百七十六元人民币的稿费。四百七十六元相当于我的八十七元六角四分的月薪的五倍以上。这也够惊天动地的。”(6)

在1958—1976年这一时期,稿酬标准虽然在1959年和60年代初期有所回升,但整体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到“文革”期间更是下降为零。1958年可谓是稿酬制度的一个转折点。1958年7月14日,文化部颁布《关于文学和社会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北京、上海两地出版社试行),这是第一个正式统一的稿酬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著作的基本稿酬按稿件质量分为六级,即每千字四元、六元、八元、十元、十二元、十五元。”(7)同年10月10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北京各报刊、出版社降低稿酬标准的通报》,其中的第二条提到:“著作的基本稿酬降为每千字三至八元。”(8)相比195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实行的稿酬标准,1958年文化部颁布的稿酬标准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作家收到的稿费也随之大大缩减,仅以中国青年出版社1956年和1959年开给老舍的两张稿费收据为例,“其中一张是中国青年出版社于1956年开给老舍的稿费收据,在著作物名称一栏中写有:‘作家谈创作’一书中‘龙须沟创作经过’和‘我怎样学习语言’二文,共计5700字,按照千字25元的稿费标准,老舍共收到稿费142.5元,另一张老舍的稿费收据同样来自中国青年出版社,收据时间为1959年,不过此时老舍的稿费却变成了千字6元,共计14900字的文章只挣得稿费89.4元”。(9)老舍是文坛大家,他的稿酬所得尚且减少了一半以上,足以见得1958年文化部颁布的一系列稿酬标准的规定在经济层面给作家带来的影响,甚至还可能会导致一些专业作家的生活产生困难,最终也会影响作家的创作数量和质量。此外,1958年一系列降低稿酬的运动,譬如姚文元在文汇报发表《论稿费》,更是把稿酬作为资产阶级性质的产物看待。但1959年10月19日,文化部很快又颁发了《关于北京、上海两地有关出版社继续试行“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认为:“降低稿酬过多,对于繁荣创作和提高质量都有某种不利程度的影响……决定改变降低一半稿酬的办法,继续试行我部1958年7月14日颁发的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的稿酬办法。”(10)随后,稿酬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1960年,中共中央批转了文化部党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上报的《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请示报告》,废除按印数付酬的版税制度,专业作家由国家发放工资,游离在体制外的部分专业作家则被各地作家协会和文联纳入机构的编制内,因此作家基本完成了从“自由撰稿人”到“单位人员”身份的转换,文学创作也随之被纳入“一体化”的体制当中。同时,稿酬标准不断下降,由每千字4—15元跌为2—8元,直至“文革”时期的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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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steng
毛泽东的稿费应该属于个人,特别是他的诗歌,因为毛泽东不是秘书。刘少奇将稿费捐出,那是个人行为,不是组织的规定。
聂耳
64/65年我写了篇文章在某杂志上,所的稿酬是送你一本笔记本,二枝笔,一年免费订阅。
世事沧桑
我小学四年级发表了一篇作文得到了4块钱稿费
聂耳
那时我是学生,看来人家是鼓励鼓励。
聂耳
关键是哪一年。改革开放前的4元不少了。那时上海到无锡的火车票才2元,可以出去穷游了
衡山老道
毛拿稿费不妥。和作家不同,《毛泽东选集》的出版是政府行为,而且内容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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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steng
邓小平为何可以拿稿费?
衡山老道
邓也不应该拿。邓的私德有些问题,但不应该把他的贡献和私德混为一团。
竞选
政府出版物的作者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员,那就不应拿稿费,就像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就职报告、演讲,都是政府出版物,总统不能拿稿费
竞选
再如,法律文本起草者,当法律通过立法成为法律后,法律就是政府出版物,其出版、发行都是政府行为,作者不能拿稿费
聂耳
因为毛拿了,鄧小平為何不可以拿稿費?
竞选
毛选、毛诗的出版、发行都是政府行为,都有强制性,就像国家的法律文本一样,都属于政府出版物,作者不能拿稿费
世事沧桑
改革开放前我暂时处于婴幼儿期,没法穷游:)
清源白水
稿酬的事不是你个人想像的应该不应该

而应看是否符合各自国家的规定。你拿美国总统的演讲报告来与中国比, 怎么不说川普4年总统打高尔夫给自家公司赚了1亿多美元, 用这来和中国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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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dayd
领导人发表文章,原来有规定,可以领取稿酬。

如果是领导署名,稿酬就归领导人。秘书班子写作被认定为职务行为,没有版权,也不拿稿酬。当然,如果领导愿意分钱给秘书,也没说不行。

 

华府采菊人
文革前有稿费, 没人怀疑, 文革中有谁拿稿费才是重点? 文革前拿了的稿费, 文革中倒是被抄了不少
竞选
毛本人也认可并且强调他的所谓稿费是党产、人民的财产,政府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政府拒绝了毛的后人想从稿费中拿钱,都上缴国库了
华府采菊人
三大战役期间, 毛与各大野战军的电报往来, 有没有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