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爪哥再次做为绿溪党代表,陪同绿溪12钗,去扭腰林肯中心,观赏著名的歌剧:
La bohème (波希米亚人)
既然是做党代表,目的就不是看戏,而是陪美女。所以,俺事先根本没有做作业,对剧情一无所知。等到开演后,听台上演员们,尤其是男猪脚女猪脚,用不知哪国语言呜哩哇啦吼来吼去,俺是大眼瞪小眼,不知在唱啥,也不知在演啥。
听不懂是听不懂,但神马也难不倒爪哥。通过观看男猪脚女猪脚的动作表情,以及抑扬顿挫感情炙热振聋发聩的唱腔,俺可以不假思索地推断:
啃腚是一出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妥妥滴!
于是乎,俺干脆闭上眼睛,一边听,一边打开想象的翅膀,按自己的思路判断剧情走向。刚刚想象到“此处省略500字”。。。。
忽然被四嫂狠狠掐了一把。
原来,四嫂瞥见我闭着眼睛坐在那里,还以为我又在睡觉,就狠狠掐了一把。。。
四嫂:每次看剧就睡觉,羞不羞?
四哥:冤枉我了,这次真没睡。反正也听不懂,干脆闭着眼睛欣赏呗。
四嫂噗嗤一乐,替我把前面椅背上的字幕打开,悄声说:睁眼!听不懂可以跟着看字幕。
焖蹄是,不看字幕还好,这一看字母。。。。
哎呦我去!
原本俺光靠听声儿,凭着想象猜测,以为这出戏会是一个跌宕起伏感天动地的的爱情故事,结果呢?
让爪哥用最通俗易懂的大白话总结一下:
一个穷困潦倒的法国诗人老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用当年牛郎胁迫织女的手段,勾搭住在隔壁的相貌平平身材臃肿,同样穷困潦倒的织女。
有好奇害死猫的吃瓜群众会问:卧槽,真是不挑不拣,这样的邻居,隔壁老王也会勾搭?
爪哥:没错!因为隔壁老王的口头禅是:
女的,活的,就行!
勾搭成奸后不久,隔壁老王发现织女患有不治之症,大呼上当,吐槽道:
女的,死的,不行!
于是乎,丫就打着不愿让织女跟自己受穷的借口,立马甩了织女!
织女饥寒交迫,可一直对隔壁老王恋恋不舍(讲真,丫还算是个帅哥,见图中剧照)。心说:你丫不理我,我就死给你丫看!
于是乎,就挣扎着闯进隔壁老王的破屋里,死在了老王的床上,the end 。。。。
回家路上,一路上依旧沉浸在歌剧中的四嫂,一边儿听着油管里的冰凉的小手,一边儿问我看懂了没有。我装模做样地清了清嗓子,就把上述的爪版剧情,讲给了四嫂。
不出所料,四嫂就回复给了我一个字 。。。。。
我不说,大家也能猜到是啥,对吧?
备注:
这是剧终后,主要演员们的谢幕照:
穿白裙的是女一号,穿棕裙的是女二号。
是俺眼光有焖蹄,还是法国大革命时代,男人们的眼光有焖蹄?
俺咋看,也看不出剧里极力所描述,所烘托,剧中所有男人们都夸赞的:女一号和女二号,都是倾国倾城,国色天香,人见人爱的尤物。
声音大到把鱼震晕沉底儿,把大雁震晕从天上掉下来
干嘛唱泥
我觉得老王没什么问题啊,
第一,日久生情,身边就有女人,为啥不要?
第二,发现女人有病,始乱终弃也能理解。毕竟没有结婚,还是可以任性一点。只是如果在女一死前忠贞不渝陪伴其身边,则更能体现人性光辉。但老王不违法,只能算不钟情~
第三,谁让女二号是黑人呢,人家这是政治正确。。。
李诞他们应该出走扭腰
美丽的一种
好奇害死猫
网飞让埃及人不高兴。我估计凯撒和庞培也有意见。
这个周末,爪哥再次做为绿溪党代表,陪同绿溪12钗,去扭腰林肯中心,观赏著名的歌剧:
La bohème (波希米亚人)
既然是做党代表,目的就不是看戏,而是陪美女。所以,俺事先根本没有做作业,对剧情一无所知。等到开演后,听台上演员们,尤其是男猪脚女猪脚,用不知哪国语言呜哩哇啦吼来吼去,俺是大眼瞪小眼,不知在唱啥,也不知在演啥。
听不懂是听不懂,但神马也难不倒爪哥。通过观看男猪脚女猪脚的动作表情,以及抑扬顿挫感情炙热振聋发聩的唱腔,俺可以不假思索地推断:
啃腚是一出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妥妥滴!
于是乎,俺干脆闭上眼睛,一边听,一边打开想象的翅膀,按自己的思路判断剧情走向。刚刚想象到“此处省略500字”。。。。
忽然被四嫂狠狠掐了一把。
原来,四嫂瞥见我闭着眼睛坐在那里,还以为我又在睡觉,就狠狠掐了一把。。。
四嫂:每次看剧就睡觉,羞不羞?
四哥:冤枉我了,这次真没睡。反正也听不懂,干脆闭着眼睛欣赏呗。
四嫂噗嗤一乐,替我把前面椅背上的字幕打开,悄声说:睁眼!听不懂可以跟着看字幕。
焖蹄是,不看字幕还好,这一看字母。。。。
哎呦我去!
原本俺光靠听声儿,凭着想象猜测,以为这出戏会是一个跌宕起伏感天动地的的爱情故事,结果呢?
让爪哥用最通俗易懂的大白话总结一下:
一个穷困潦倒的法国诗人老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用当年牛郎胁迫织女的手段,勾搭住在隔壁的相貌平平身材臃肿,同样穷困潦倒的织女。
有好奇害死猫的吃瓜群众会问:卧槽,真是不挑不拣,这样的邻居,隔壁老王也会勾搭?
爪哥:没错!因为隔壁老王的口头禅是:
女的,活的,就行!
勾搭成奸后不久,隔壁老王发现织女患有不治之症,大呼上当,吐槽道:
女的,死的,不行!
于是乎,丫就打着不愿让织女跟自己受穷的借口,立马甩了织女!
织女饥寒交迫,可一直对隔壁老王恋恋不舍(讲真,丫还算是个帅哥,见图中剧照)。心说:你丫不理我,我就死给你丫看!
于是乎,就挣扎着闯进隔壁老王的破屋里,死在了老王的床上,the end 。。。。
回家路上,一路上依旧沉浸在歌剧中的四嫂,一边儿听着油管里的冰凉的小手,一边儿问我看懂了没有。我装模做样地清了清嗓子,就把上述的爪版剧情,讲给了四嫂。
不出所料,四嫂就回复给了我一个字 。。。。。
我不说,大家也能猜到是啥,对吧?
备注:
这是剧终后,主要演员们的谢幕照:
穿白裙的是女一号,穿棕裙的是女二号。
是俺眼光有焖蹄,还是法国大革命时代,男人们的眼光有焖蹄?
俺咋看,也看不出剧里极力所描述,所烘托,剧中所有男人们都夸赞的:女一号和女二号,都是倾国倾城,国色天香,人见人爱的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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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唱泥
我觉得老王没什么问题啊,
第一,日久生情,身边就有女人,为啥不要?
第二,发现女人有病,始乱终弃也能理解。毕竟没有结婚,还是可以任性一点。只是如果在女一死前忠贞不渝陪伴其身边,则更能体现人性光辉。但老王不违法,只能算不钟情~
第三,谁让女二号是黑人呢,人家这是政治正确。。。
李诞他们应该出走扭腰
美丽的一种
好奇害死猫
网飞让埃及人不高兴。我估计凯撒和庞培也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