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你就是瞧不起黑人

路边野花不採白不採
楼主 (文学城)

我在美国住了十五年,所有的感慨可以浓缩为这句诗——十年一觉美国梦。 这十五年,让我的观念都重新洗牌了。

 

后来有人说我的作品里的是非观很成问题,我承认现在的我是一个是非很模糊的人,这大概跟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文学写作的经历有关。

 

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在餐馆打工,碰到一个黑女人,芝加哥的黑女人总是气很大,一天到晚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那么angry,一进来就骂中国人都是F打头的字,回到班上又累又气,就跟同学抱怨今天碰到一个黑人。

 

我的一个犹太的同学说,你为什么一说起来就讲到黑人呢?你可以说他是个男的,或者是女的,或者说年轻的、年老的,你却首先提出来她是个黑人,你的潜意识里就是对黑人瞧不起的。

 

我说绝对没有,你们白人和黑人的种种血债我们都不参与的,我们是中国人啊,过去你们倒卖黑奴什么的跟我们都没关系的,我为什么要歧视黑奴呢?

 

他们就说,其实你们亚洲人对黑人的看法比白人对黑人的看法还要糟糕。后来我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聊天,说到中国人在美国肯定不会去做乞丐,因为他们很要面子很在乎尊严。我的同学就跟我争了起来,他们说乞丐和尊严是两个完全不搭界的东西,乞丐是他们的职业,他乞讨得好说明他能干。

 

传统的东西开始被质疑,千百年来从古到今定下来的一些规则、人的一些面目和地位,在我的这些同学和知识分子朋友当中被颠覆了。

 

这些对我来说是从新的角度看生活。我很喜欢美国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叛逆的,是一个对什么东西都不容易不假思索地去接受的群体。

 

美国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都左倾,如果你代表保守势力,人们会觉得你不配做知识分子。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很强,是代表社会良知的右倾派,而美国知识分子更注重个人,他们不把国家、民族使命放在第一位,他们在乎的是怎样对个人的关怀。

 

这个个人是抽象的,是那些边缘的、弱势群体的立场。

 

丘吉尔说过,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不是革命党人就没有心肝,年老的时候不是保守党人就没有脑子。

 

有时候我也想回到十五年前的思想去写作,但肯定回不去了。我的是非观被洗得乱七八糟。我没有道德裁判,我的仲裁不会落下来。所以我的作品里从来不会告诉读者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很多东西我留给读者去想。在我的小说中见不到绝对的反面人物,这些只有在好莱坞的电影中才有,这是它低级的地方。

 

我一直说要审丑,有力量的审美有时是痛楚的,但这才能达到最大的审美快感。譬如缠小脚,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丑陋的东西,我不觉得,它是一个文化中有特征的东西。像流行歌曲那样甜美的,一般意义上的美我也能给你,但那不是我喜欢和追求的。

 

虽然我的脑子在美国被大洗牌,但我对美国是有一定程度幻灭的。事实上它不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你可以讲,但没有人听,没有人给你发表。比如有钱人都是保守党人,他们控制了媒体。其实反战言论到处都有,但他们不可能发表。美国有很多虚伪的地方,所以我说美国的政治让我恶心透了,这个时候那些知识分子就会给我鼓掌。

 

有人说在我的作品中看到奴性、佛性。我欣赏的女性是包容的,以柔克刚的,不跟男人一般见识的。扶桑是跪着的,但她原谅了所有站着的男人,这是一种极其豁达而宽大的母性。

 

如果女人认为男人给她的苦也是苦的话,那她最苦的是她自己。不要把自己作为第二性,女人是无限体,只要不被打碎打烂,她一直可以接受。我有一定的女权主义,只是藏得比较深,比较狡猾。我不喜欢美国的女权主义,动不动就去烧胸罩,自己不讨好,还让男人对她们很警觉。

 

女人贤惠起来是很性感的,波伏娃的“第二性”的确给了我们很大误导。

 

在写《天浴》之时,我还有控诉的情绪,但现在拉开了距离,觉得一个人写童年,再苦也不是苦,都是亲的。所以到“穗子”系列虽然都是悲剧,但全是嘻嘻哈哈讲的,那是更高的境界。

 

我的小说基本靠想像力,我很庆幸我的想象力很丰富,小说家应该有举一反“百”的能力。但是作家可以虚构,细节却一定要真实。好的作家,一开始是他创造人物,一段时间之后人物就会有了自己的生命、逻辑和行为,就是人物创造他了。

 

有个阶段我基本是靠获奖来谋生的,最后将台湾的文学奖得了个遍。因为获奖,整个出版、发行、电影等配套就很顺利了。李安在我的《少女小渔》获奖后,立刻就买下了版权。陈冲导演的《天浴》,《时代》杂志称赞是一部非常精美的电影。继而我的英文写作也打开了局面。我是很喜欢看电影的,只要一看电影就高兴得不得了,只是遗憾的是拍成电影的并不是我最好的作品。

 

现在我正在尝试用英文写作。两种语言最能区别的是幽默,那是不可翻译的。一个作家能否在两种幽默间游刃有余,是很考验人的。英文写作时的我是勇猛的、鲁莽的、直白的,中文背后的我是曲折、含蓄、丰富、复杂和老奸巨猾的。这是我的双重性格。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赏画手记 (3) – 水做的女人 严歌苓:你就是瞧不起黑人 严歌苓:我可以永远吃苦,但我不能永远年轻 王安诺 | 黑白照片中的淮海路 说臀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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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a8
很多事情是相互的

难道黑人面对黄种人,亚裔,华裔的时候不是同他们对待白人有很大的区别吗?

作为一个白人,会以为黑人对待所有肤色人种是同一副态度。而事实并不是。

所以很多事都是天然带着以己推人的默认。如果黑人对待华裔非常友好,比对待白人友好,那么反馈是不是就不一样了?那个白人就会觉得亚裔比起白人不那么种族主意?

无牙
严歌苓曰:两种语言最能区别的是幽默,那是不可翻译的。
阿尤
最后一段,其实是说:英文太差了。
冲浪潜水员
哈哈哈哈,阿尤你太狠了
阿尤
果酱,还在培训中……

英文也是一种文化,英语最基本的就是一种沟通方式

你写不出那种狡诈的东西来,说明英文水平太差,没文化

如同我一样,自己觉得说明白了,可英文教育的人觉得你很粗鲁

……

 

不然的话,哪里来那么多英文名著

 

 

 

 

 

 

 

 

阿尤
用三棱镜立马分出了
把韭当割
英文本来就粗俗

你把麻辣烫翻成英文试试

小二哥李白
幽默的基础是宽容,英文有客观基因,比较容易宽容地接受幽默,中文是主观语言,幽默容易被误解成公鸡。。
小二哥李白
白人对黑人有原罪,黑人对白人有原恨,黄人没有,不一样的。。
小学同桌
运用大量“的”,写作文属于大忌。脱离文化土壤,文字也变得苍白了~
阿尤
你的作文用了太多了,今后不要用了了:)
小学同桌
是不是念书时,老师的评语经常看到??:)
小学同桌
完了,曹雪芹的“好了歌”彻底属于上不了台面了~~:)

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阿尤
坡县作家 尤金,有篇 “了”
小学同桌
挺喜欢她的,文字偏柔和,很多人拿她跟三毛做比较~

三毛有点极端化,文字有点绝望;

尤金偏现实主义,什么都尝试着接受,感觉更开朗接地气,没有那么多“挣扎”,佛系~~

阿尤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11514/200610/13759.html

 

 

 

“了”

尤今

一日,一位热爱中文的朋友忽然提出一个新颖有趣而又新鲜独特的看法。

他认为“了”这个字,是方块字里最具震憾力的。

笑问缘由,他一丝不苟地说:“它是中文里的过去式——它一出现,事情往往便过去了,追悔、追叹、追泣、全都没用。”

细细一想,果然。

莞尔之余,深受启示。

走了、完了、断了、死了。了、了、了、了。

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了”。它一现身,天大的事,都成了明日黄花,没有商榷的可能,

没有转圜的余地,更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就算你是西楚霸王再世,

具有拔山之力道、盖世之气势,也没有办法力挽狂澜。

“了”。它大模大样地坐在字里行间,神气而威严,深沉而肃穆。它

的出现,代表了大局已定,标志了大势已去,一切的一切,都画上了

一个“戛然而止”的句号。它让你惊、让你痛、让你惧、让你悲。

“了”。它是“文字的警钟”,教人学会珍惜之道。

惜物、惜人。

爱过了,纵有一日,物碎了、人亡了,那情,永不逝,在心上。

                  《读者》2006年第1期

爱过了,纵有一日,物碎了,人亡了,那情,永不逝,在心上.

 

 

 

 

小学同桌
那你还不让我用,大智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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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96500
凡事少用“们”
不允许的笔名
麻辣烫本身是个粗俗的名词
不允许的笔名
女文青出身总是有局限。美国知识分子为什么就得左倾?美国的国父们放现在都算右派。
紫色海洋
公鸡。。。。你知道我读了几遍才知道你为啥不说母鸡~~~
5
500miles
只是从一个井里爬到了另一个井里,就觉得自己的新井,井壁真好看 ~ ~ ~ 而已
无牙
木鸡,不知道啦~
许你一世欢颜
一点没错
w
wingreen
本性难移,一脉相承,坚定不移,……好多词我想不起来,这些和严歌苓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