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玻璃缸里的孙凤 》(18)

南瓜苏
楼主 (文学城)

大山一片寂静。

孙惕脑子速冻般僵住,浑身簌簌发抖,手脚硬得像木头,连车把都握不稳,兄妹俩歪歪斜斜,在摔倒的边缘挣扎。

他不敢再往前骑了。

他用脚支地停下车,又把呆坐在后面已经傻了的妹妹揪下来,然后把自行车横在自己和孙凤身前,与狼隔开。

狼也停了下来,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两双绿莹莹的眼睛,在黑暗中如摄魂灯一般刺目。

孙惕努力地强迫自己镇静,让脑子转起来。随即他就很后悔自己走的匆忙,没有带个打火机出来。

人与狼僵持。

孙惕心跳如鼓,他明白攻击与杀戮随时开始,要尽快结束这种强弱分明的对峙,否则一旦开始,就是结束。忽然,他瞥见路边有一棵胳膊粗细的小树,心里不由一动,便拖着自行车,与孙凤一起慢慢倒退着靠近小树。

两头狼老神在在,亦步亦趋地也稳稳跟了上来。

孙惕让孙凤扶着自行车,他则运足力气,一脚踹向小树。树干应声而断,但树皮还连着。他抓住小树干用力往下扯,但那树皮却韧如牛皮,扯也扯不断。孙惕的行动也引发了狼的行动,就在他撕扯小树的同时,那头小些的狼再次没入草丛,不见了踪影。隐隐的星光下,孙凤注意到一行草尖如水一般朝他们缓缓流动过来。而大狼依然站在路中,与兄妹正面相持。

孙惕的主动出击也让孙凤冷静了一些,她知道,自己必须与哥哥合力,至少不要太拖哥哥后腿,今天才可能有机会活命。此刻看见两头狼一暗一明的布局,她明白两头狼要准备夹击他们。此时孙惕还在与小树拉扯。孙凤不想分哥哥的心,便哆嗦着把自行车慢慢转了个角度,利用小树与自行车形成一个虚虚的半圆弧,勉强将兄妹护在其中。极度的恐惧让孙凤筛糠一样抖着,因而自行车的链条与齿轮之间剧烈地磕碰着,本来不大的声音却在寂静的深夜中格外清晰刺耳。她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地盯着大狼,随时准备它会突然扑上来。

终于,小树被扯了下来。孙惕把它交到孙凤的手里。“那只狼躲在草里。”孙凤悄悄告诉哥哥。

“别怕!把树拖在地上,狼就不敢上来。”孙惕故作镇定地交代完妹妹,看了一眼大狼,又扫了一眼草丛,然后强行让自己不去想狼,而是跨上自行车,专心继续前行。不能再对峙下去,狼不会主动离开,那么自己则必须离开。

后座的孙凤一手搂着孙惕的腰,一手拖着小树,两眼继续死死盯着那只大狼。

树冠最大处有将近两米的直径,拖在地上,唰啦啦的响,同时把路边的野草刮带得乱晃。

狼天性多疑,立刻把风声鹤唳认作了千军万马。大狼仿佛受了惊吓,在兄妹二人骑车离开的第一时间,竟然停住脚步,没有立刻跟上。

孙凤心里一阵惊喜,刚要告诉哥哥,却发现大狼只是顿了数秒,便又跟了上来,而稍远处的草尖也开始流动起来。她的心皮球一般再次弹到喉咙口。

不过孙凤很快就注意到,那只大狼不像原先那样坚定地紧紧跟着,而是渐渐放慢了脚步,与兄妹拉开了些距离。甚至后来走走停停,似乎在踌躇观望。很快,那只草丛里的狼脚步有些慌乱地出现在小路上,再次与大狼前后跟行。

孙凤看出两头狼迟疑的苗头,便越发卖力地晃动小树。野草水波一样蜿蜒随行在兄妹身后,很有些浩浩荡荡的气势。狼越发迟疑,不敢靠前。十几分钟之后,那两只狼渐渐的越拉越远,最后只剩远处一点绿光,仿佛夏夜里的几只萤火虫。

孙凤全身的肌肉随着落下的心一起放了下来,憋着的一口气也长长地吁了出来,她兴奋地告诉孙惕:“哥,那两头狼不跟着咱们了。”

孙惕回头看一眼,果然不见了对狼,他心里一阵狂喜,暗暗把一颗高悬的心放回肚子里,却强装镇定地没有回应妹妹,而是加力继续闷头骑车。

甩掉了山狼,孙凤放松下来,她把小树拿上来一些,一手把树干抱在怀里,一手搂住哥哥的腰。车子晃着晃着,孙凤竟迷迷糊糊的想睡。

孙惕后背仿佛长了眼睛,就在孙凤快要滑下去的时候,他一声轻喝:“孙凤,不准睡觉!”

孙凤吓得一个机灵立刻醒了过来,赶紧搂紧孙惕的腰,并用力眨弄了一通眼睛。

又不知道骑了多长时间,二人来到了一条小河边,因此小路再次中断,只剩下细窄的铁轨桥跨河而过。孙惕说:“我下去喝口水,嗓子象火烧一样疼。”

孙凤又几乎差点睡着,听哥哥说话,忙睁开眼睛跳下车来。竖耳倾听,果然有清脆如铃的水声。兄妹二人将自行车放在铁轨上,然后在杂草和灌木中,循着水声下到河边。星光下,河水的波光若隐若现,似一条潜在草丛中的银龙。于是二人蹲在水边,双手捧着水喝了起来。

河水清泠泠的很是甘甜。

兄妹二人喝完水,小心翼翼地走回到铁轨,扶起自行车刚要上路,孙凤惊叫一声:“哥,有蛇!后轮缠了一条蛇!”孙凤的话音未落,轨道另一侧的灌木丛里扑啦啦飞出来四五只鸟,嘎嘎叫着,向远处飞去。

这把孙凤吓得几乎跳了起来,她正在胆战心惊,又见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吭哧吭哧地淌过河跑到了对岸。

“哥,有野兽!”这回,孙凤不敢大叫,气声说道,声音抖的有如心电图。

孙惕找了根粗树枝,一边往下挑那条蛇,一边说:“那是野猪。你不要大喊大叫的,把野兽都吵醒了。”

但那条蛇仿佛认准了车轮是个好地方,紧缠在上面就是不肯下来。孙惕无奈,只得用树枝猛敲蛇头,那蛇才一溜烟地滑进草丛里去了。

于是兄妹二人继续上路。但在铁轨上没跨几步,扛着自行车的孙惕便停了下来,“跟着我的脚,我走哪里你走哪里。”孙惕压着声音告诉身后的妹妹。

孙凤不敢问缘由,听话地压着哥哥的脚步走。但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已经适应黑暗的孙凤,在暗夜里的微光下,看见了一坨又一坨闪着细碎磷光的东西,静静地盘伏在两根枕木之间的碎石子上。孙凤立刻全身汗毛竖起,腿开始不听话地发软。她紧紧拉住哥哥,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迈一步。

那是一盘盘睡觉的蛇,兄妹二人进了蛇窝。

孙惕往前看了看,哄骗孙凤:“前面就剩三五条蛇咱们就过去了,轻点,不要吵醒它们。只看我的脚,别看两边。”

孙凤知道,自己必须要过掉这一关。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扯住哥哥的后衣襟,盯住他的脚,亦步亦趋的同时,把蛇从脑子里赶出去,只将江市一中四个字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

她觉得过了很长很长时间,才听到孙惕说:“好了,没有蛇了。”

而此时,与铁轨平行的小路也终于出现,兄妹二人再次骑坐在自行车上。但孙凤总感觉座位下面还有蛇,她不敢再睡,不停地扭来扭去,低头去看身下的车轮,虽然黑乎乎的啥也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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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蕙根本无法入睡,自然也不会让孙赞消停,她又哭又骂,全然不顾他第二天还需要早起去转山护林。

孙赞苦不堪言,却不敢回嘴,因为他这一辈子的确是亏欠了周蕙。

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这八个字将一茬又一茬的青年人,从四面八方吸引到了北疆,然后如神经网一样被分流到北大荒的各个角落,在那里扎根,发芽。

七十年代中期,孙赞一腔年轻新鲜的热血,被‘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鼓噪的激情澎湃。但理想再崇高也怕寂寞,报效祖国也最好成双成对地报效,谁知道那最艰苦最需要他的地方有没有漂亮姑娘呢?于是他在漂流到北疆的年轻人里发现了漂亮又幼稚的周蕙。周蕙大字不识一个,白茫茫一片的脑子被孙赞华丽的外表和甜言蜜语给忽悠得一片白茫茫,于是这对时年十八九岁的年轻人便豪情万丈地一起到了这鸡笼一般闭塞的山沟里,立志要为祖国的林业事业奉献终身。

但繁重的劳动,不见天日的密林,凶猛的野兽,吃人的蚊虫,有进无出的大山,漫山的大雪,刀子一般的北风,很快就把他们的一腔热血变成了冰坨子,同时使他们的理智浮出水面。然而一切都晚了,一本标注着灵水村林场的户口本,如五指山一样压在了他们身上,让他们再也无力翻身。

孙赞倒是无所谓,他是农村户口到农村户口。但周蕙就不一样了,她是小镇人,是高级的城镇户口,却因年轻幼稚中了孙赞的蛊,着了他的道,糊里糊涂地跟着他来到了神经末梢,进了死胡同。

雪上加霜的是,不久孙琳降生了,他们便更加彻底地被封印在了灵水村这个深山密林里。有了孩子这种甩不掉的累赘,周蕙对命运的不满翻了倍,她的无法排解又与日俱增的怨恨,如沤久了的腐叶,生出了毒瘴之气,并毫无顾忌地朝孙赞孙琳这父女俩泼洒,非打即骂。

周蕙做梦都想跳出这个山沟子,变回她的城镇户口,可终归求而不得。随着孩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她的一颗翻身的心也渐渐冷了,尤其是近几年,她几乎认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命。既然认命,就得听天由命。既然要听天由命,就不能对现状不满,就得接受现实。因此周蕙的怨气少了些,相对的脾气便柔和了些,至少在表面上如此。

不过,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孙赞自然被首当其冲地放在周蕙炮口的瞄准镜下,就如同此刻。

周蕙咬牙切齿地哭诉道:“如果我儿子有个好歹,我就跟你孙赞拼了这条命,然后我也不活了。我扯破了喉咙叫你,你懒痴痴地就是不出屋,结果让他带着那个害人精跑了。保不齐孙惕现在是在跟狼搏还是跟熊斗呢。我的个天呀!我的个儿呀!呜呜呜,呜呜呜。”

孙琳坐在炕上,随着母亲的呜呜呜,也开始了抽泣。自己一拳一脚打大的弟弟,此刻正命悬一线,她无法不担心。孙梅不敢去睡觉,靠着炕柜陪着歇斯底里的母亲。但年纪小,又困的不行,靠着靠着就睡了过去。孙琳见了,伸脚朝她踢去,骂道:“没心没肺的玩意儿,出这么大事你也能睡得着?”

幸运的是,又骑了很久,孙惕兄妹再也没有碰上大的野兽。不过他的力气已经接近于消耗殆尽,呼吸越来越粗,动作越来越慢。孙凤搂住他的腰,都能感觉到他的颤抖。

就在孙惕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坚持的时候,远处出现了灯光。那光长了毛茸茸金灿灿的翅膀,飞过尘埃,飞过虫鸣,飞过凉风,飞过暗夜,落脚在兄妹二人疲累暗沉的心底。

路越来越宽,灯越来越多,周围也越来越亮。

一种劫后余生的酣畅从年轻的生命体中欢快地迸发出来,带着脱胎换骨的力量,使筋疲力尽的孙惕不由得重新亢奋起来,他呛着风大声跟妹妹宣告:“孙凤,咱们终于到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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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成功的P
沙发!
可能成功的P
孙惕有勇有谋,大赞!野生动物都很小心,难怪在林子里走有时候要搞出来动静呢。
望沙
发发发
可能成功的P
唉,一辈人的错误一步,让下一辈接着还债。除非出了一个孙凤这样的,不然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南瓜是不是已经更下集了?为啥

不同步发呢?

望沙
南瓜是有关林区生活经历吗?,这里写的真好,野生动物最怕的就狼,反正加拿大城市也有很多动物,让人头疼
望沙
相信主角光环
南瓜苏
给可可上茶。
南瓜苏
野生动物能在野外生存,小心谨慎是第一重要的,二百五动物是无法存活的。
南瓜苏
给沙沙上茶。
南瓜苏
一辈人的错误一步,让下一辈接着还债。可可这句话太对了,简直是至理名言。
南瓜苏
哈哈哈,沙沙老神在在。
南瓜苏
很短的一段经历,暑假跟同学回她家乡混了两个月。温哥华狼,熊,还有臭鼬,经常见。
F
FionaRawson
学习了,原来野兽是这样的。想想也是啊,兽类打架不同于人类,后者很少会有丧命的。兽类每次搏击,自己也命悬一线,
F
FionaRawson
南瓜好像手下留情了,我原以为这次的上学就泡汤了。忽然觉得孙梅挺可怜的,

没有那么深的仇,但也没有背水一战的勇气,这一辈子除非意外转运,否则也是埋没一生的命。

赞南瓜,每个人物都按照自己的命运和角色刻画的。

南瓜苏
尤其是狼,最是多疑。谢谢老大,等你的男人通鉴呢。
南瓜苏
老大对孙梅的解读非常到位,其实芸芸众生大多是孙梅这样的。
阿芒
两个月也很珍贵,这是我们一般接触不到的生活,看看,还可以成就一部长篇小说
阿芒
这一篇惊心动魄。我对狼还是很敬佩的,它们团体精神很强,也很讲义气,互相帮助。我在澳洲没见过野狼,也没有

鹿,倒是家里还来过小袋鼠。

废话多多
说句找砸的话,这个周蕙也有闪光之点。知青大返城时,很多人抛妻/夫丢子/女回去了。
南瓜苏
狼的可怕不在于聪明和狠毒,而在于它们会合作。温哥华经常见到土狼,小只的。谢谢阿芒。
南瓜苏
对,这就是周蕙的闪光之处,虽然打骂孩子,但没有抛弃孩子,而且担心儿子的安危,不像丈夫孙赞,没心没肺,冷漠无情。谢谢多多。
浮云驰
妈呀!这一路太惊险了!野兽一个接一个,两个小朋友太不容易了,也令人佩服。周蕙这辈的背景也出来了,但是对小女儿的薄凉还是让

人无法原谅

A
Anthropologi
坐在地板上欣赏,没错,是欣赏。南瓜的文就是艺术品啊。值得逐字逐句的玩味。这道光走进我心里了:)。
南瓜苏
周蕙对孙凤凉薄,有一些历史原因,还有不是自己养大的,没有感情。谢谢浮云。
南瓜苏
安安太高抬我了。你写的才是字字珠玑,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