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总在一封信里说到他的作息习惯:每天晚饭后作短距离散步,九点以前一定入睡,第二天凌晨四点准时起床。坐在书桌前光线柔和的台灯下,燃上一支烟,与烟雾缭绕中浮现的我聊上几分钟,然后欣然开始创作。直到八点,吃早饭、上班,开始紧张忙碌的一天。
由衷佩服他的毅力和勤奋,也难怪人家硕果累累满枝头。
一次朱总问我写不写东西,我说除了公文不写别的。他说我该试着搞些文学创作。在他的鼓励下写了平生第一篇小小说《春夜雨潇潇》,写一对小夫妻吵架又和好的故事,源于我和男友吵吵闹闹的恋爱。朱总认真看后提出意见,说小说里最好加些景物描写来烘托气氛,比如吵架前:天低云暗山雨欲来;吵架时: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和解后:雨过天晴繁星满天。。之类。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渐渐对朱总有些崇拜了。我那篇小小说朱总帮我润色后,发在日报的文艺副刊上。看到自己的文字第一次变成凝重的方块铅字,心里有些小小的激动。但我知道,那不是凭自己的实力。
朱总一直鼓励我再写。我只说等年龄渐长,有一定生活积累后再说吧,现在还是山间竹笋呢。“山间竹笋?”朱总一时没转过来。“嘴尖皮厚腹中空啊。”朱总大笑。在他做总编(后来提成总编)期间,我只发表过那一篇,不想利用他的职务之便。现在想来,有些律己过严,错过了一个难得的好老师。
朱总还是继续给我写信,内容五花八门:心情、工作、当天看到的好文章、最近读到的好书、构思了一个小说情节、甚至分析我的字:轻盈有骨有个性但又不出格,等等。我偶尔回信。在他面前我常常感到自己的浅薄和幼稚,提笔就露怯,还不如沉默玩儿深沉。
就这样鱼雁往来两三年。有一次工作需要到报社借阅上年度报纸合订本,顺便到朱总办公室稍坐。他见到我有点喜出望外,匆匆打发了正谈话的什么人,边给我倒茶边问东问西。“认识这么久了,你还叫我朱总?”他笑嘻嘻地说。我不解其意:“那叫什么?”“叫大斌,或者。。叫朱朱。”他嘴角一跳,像个调皮的小男孩。明白了,他是在拉近距离。我把双手扣在两腮上往前一推,做出个猪脸儿:“猪猪?不好不好!叫你朱叔吧。”我为想出这个称呼而有点得意,即显得亲切又拒人千里。
朱总拉开抽屉取出一叠子信递给我并试探着问:“你今天忙吗?可不可以一起吃个晚饭?”这一问给了我个措手不及,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我说:“我需要想一想,不经脑子说话风会闪了舌头。”仓皇逃离。
那时我正在谈恋爱,爱惜名声像小鸟爱惜羽毛。对这位大叔级的朋友多的是尊重和崇拜。吃饭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吃饭喝酒吗?喝酒会醉吗?醉倒会开房吗?也许是我自作多情、过度解读,最后决定还是装一下矜持。于是打个电话找个理由婉言谢绝了。也借此让他知道,咱还是有自己的坚持和底线的。
我想我伤了那颗脆弱的心了,后来一直都没再给我写信。直到一次听人提起,才知他去上海做了个心脏手术,在家休养几个月了。很想去看看他,苦于没有理由。非亲非故非同事,我是他的什么人?
再后来,我结婚、生子,小家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几乎忘了这位忘年交老朋友。
一天朱总又来找我们老板,路过我办公室,交给我一个比砖头还厚的纸包裹:“想看就看看,不想看就丢掉。”面无表情地瞅了我几秒钟,不卑不亢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就离去了。显然还是因为两年多前那次不肯与他共进晚餐生我的气呢。
小心翼翼打开纸包裹,里面竟是这两年多写给我的二百多封信,还有一本他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原来他还一直坚持着给我写信的习惯,令人动容,微微心疼。白天在办公室看他的来信(放在抽屉里看,桌上放本书,有人进来关上抽屉装看书。),晚上回家读他的小说。渐渐眼前映出一幅画面:一个孤独的灵魂游走在黄昏的旷野里,枯藤、老树、昏鸦,那么寂寞,那么苍凉,没有一点儿亮色。
他的短篇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构思很离奇。其一,男主心爱的姑娘离世,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寒夜,男主被雷电惊醒,抱起一床厚被跑到姑娘坟头给“她”盖上,扑在上边久久不忍离去。其二,男主爱上公园里的一座石头女雕像,在一个风雪肆虐的冬夜,男主拿上大衣冲进风雪里,给石头女穿上并紧紧拥抱,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那冰冷的身躯。等到天亮人们发现时,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再也分不开了。。不知为什么,让人读得泪流满面。
从这些文字中感受到作者内心丰富、深沉而绝望的情感,像平静的火山下奔涌的岩浆,不知哪天将喷薄而出毁灭一切。
(待续)
【小说】灵魂挚友(上)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上不上首页没那么重要。
我特别反感那种为上首页没节制的自说自话、自跟自贴,对不善于此道的帖子很不公平。也会引起读者反感和逆反心理:你自己跟帖太多了,我们就不跟了吧。。。我说多了。跑~~
理解一下吧,不过是各尽其能宣传作品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忘了?我是带头自说自话的。:)
每天早上送男娃去他的长跑训练, 看见少男少女们跟水葱,跟翠竹一样又清澈又清翠,每次都让我驻足, 让我的心微微颤栗。
上面看你们讨论什么”纯友谊“? 嗯, 我一向觉得, 情感可以是多维的, 可以是多元的。 为什么非要追求不自然的”纯友谊“呢, 这才是矫情, 不是吗?
再有就是,其实强者才有思想上打破社会规则的觉悟, 和行动上上打破社会规则的能力, 因为强者可以承担得起后果。读过很多传记, 无一不是如此。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朱总骨子是个文人, 文人的特点是情感丰富,行动力稍微薄弱一些, 行动力反正也不是他的本意。
我觉得这是一段无比美好的经历。 他找到了他的缪斯, 也满足于远远的看着缪斯。
冰花你的文绝不浅薄,相反,我上面说出来的这些,你是理解的。
我也完全理解并赞同你。
我自认读书读成了书呆子。尤其是成年男女关系上,我追求一种纯洁,有没有当别论。一旦参杂了世俗功利、原始情欲,关系就变质了,当然还有一些显得特别装B的尊严在里边。女人不可以成为玩偶,尤其是年轻漂亮那些年。。。男女交往中女人往往可以左右大局,做到不贪名利守住自己是很难。
我理解你蔑视一切、骨子里追求自由的勇气和西方式思维,但我是在一个非常传统的家庭长大,后来的环境都正统。。
谢谢你糯米,愿意交流。:)
朱总在一封信里说到他的作息习惯:每天晚饭后作短距离散步,九点以前一定入睡,第二天凌晨四点准时起床。坐在书桌前光线柔和的台灯下,燃上一支烟,与烟雾缭绕中浮现的我聊上几分钟,然后欣然开始创作。直到八点,吃早饭、上班,开始紧张忙碌的一天。
由衷佩服他的毅力和勤奋,也难怪人家硕果累累满枝头。
一次朱总问我写不写东西,我说除了公文不写别的。他说我该试着搞些文学创作。在他的鼓励下写了平生第一篇小小说《春夜雨潇潇》,写一对小夫妻吵架又和好的故事,源于我和男友吵吵闹闹的恋爱。朱总认真看后提出意见,说小说里最好加些景物描写来烘托气氛,比如吵架前:天低云暗山雨欲来;吵架时: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和解后:雨过天晴繁星满天。。之类。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渐渐对朱总有些崇拜了。我那篇小小说朱总帮我润色后,发在日报的文艺副刊上。看到自己的文字第一次变成凝重的方块铅字,心里有些小小的激动。但我知道,那不是凭自己的实力。
朱总一直鼓励我再写。我只说等年龄渐长,有一定生活积累后再说吧,现在还是山间竹笋呢。“山间竹笋?”朱总一时没转过来。“嘴尖皮厚腹中空啊。”朱总大笑。在他做总编(后来提成总编)期间,我只发表过那一篇,不想利用他的职务之便。现在想来,有些律己过严,错过了一个难得的好老师。
朱总还是继续给我写信,内容五花八门:心情、工作、当天看到的好文章、最近读到的好书、构思了一个小说情节、甚至分析我的字:轻盈有骨有个性但又不出格,等等。我偶尔回信。在他面前我常常感到自己的浅薄和幼稚,提笔就露怯,还不如沉默玩儿深沉。
就这样鱼雁往来两三年。有一次工作需要到报社借阅上年度报纸合订本,顺便到朱总办公室稍坐。他见到我有点喜出望外,匆匆打发了正谈话的什么人,边给我倒茶边问东问西。“认识这么久了,你还叫我朱总?”他笑嘻嘻地说。我不解其意:“那叫什么?”“叫大斌,或者。。叫朱朱。”他嘴角一跳,像个调皮的小男孩。明白了,他是在拉近距离。我把双手扣在两腮上往前一推,做出个猪脸儿:“猪猪?不好不好!叫你朱叔吧。”我为想出这个称呼而有点得意,即显得亲切又拒人千里。
朱总拉开抽屉取出一叠子信递给我并试探着问:“你今天忙吗?可不可以一起吃个晚饭?”这一问给了我个措手不及,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我说:“我需要想一想,不经脑子说话风会闪了舌头。”仓皇逃离。
那时我正在谈恋爱,爱惜名声像小鸟爱惜羽毛。对这位大叔级的朋友多的是尊重和崇拜。吃饭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吃饭喝酒吗?喝酒会醉吗?醉倒会开房吗?也许是我自作多情、过度解读,最后决定还是装一下矜持。于是打个电话找个理由婉言谢绝了。也借此让他知道,咱还是有自己的坚持和底线的。
我想我伤了那颗脆弱的心了,后来一直都没再给我写信。直到一次听人提起,才知他去上海做了个心脏手术,在家休养几个月了。很想去看看他,苦于没有理由。非亲非故非同事,我是他的什么人?
再后来,我结婚、生子,小家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几乎忘了这位忘年交老朋友。
一天朱总又来找我们老板,路过我办公室,交给我一个比砖头还厚的纸包裹:“想看就看看,不想看就丢掉。”面无表情地瞅了我几秒钟,不卑不亢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就离去了。显然还是因为两年多前那次不肯与他共进晚餐生我的气呢。
小心翼翼打开纸包裹,里面竟是这两年多写给我的二百多封信,还有一本他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原来他还一直坚持着给我写信的习惯,令人动容,微微心疼。白天在办公室看他的来信(放在抽屉里看,桌上放本书,有人进来关上抽屉装看书。),晚上回家读他的小说。渐渐眼前映出一幅画面:一个孤独的灵魂游走在黄昏的旷野里,枯藤、老树、昏鸦,那么寂寞,那么苍凉,没有一点儿亮色。
他的短篇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构思很离奇。其一,男主心爱的姑娘离世,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寒夜,男主被雷电惊醒,抱起一床厚被跑到姑娘坟头给“她”盖上,扑在上边久久不忍离去。其二,男主爱上公园里的一座石头女雕像,在一个风雪肆虐的冬夜,男主拿上大衣冲进风雪里,给石头女穿上并紧紧拥抱,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那冰冷的身躯。等到天亮人们发现时,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再也分不开了。。不知为什么,让人读得泪流满面。
从这些文字中感受到作者内心丰富、深沉而绝望的情感,像平静的火山下奔涌的岩浆,不知哪天将喷薄而出毁灭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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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一下吧,不过是各尽其能宣传作品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忘了?我是带头自说自话的。:)
每天早上送男娃去他的长跑训练, 看见少男少女们跟水葱,跟翠竹一样又清澈又清翠,每次都让我驻足, 让我的心微微颤栗。
上面看你们讨论什么”纯友谊“?
嗯, 我一向觉得, 情感可以是多维的, 可以是多元的。 为什么非要追求不自然的”纯友谊“呢, 这才是矫情, 不是吗?
再有就是,其实强者才有思想上打破社会规则的觉悟, 和行动上上打破社会规则的能力, 因为强者可以承担得起后果。读过很多传记, 无一不是如此。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朱总骨子是个文人, 文人的特点是情感丰富,行动力稍微薄弱一些, 行动力反正也不是他的本意。
我觉得这是一段无比美好的经历。 他找到了他的缪斯, 也满足于远远的看着缪斯。
冰花你的文绝不浅薄,相反,我上面说出来的这些,你是理解的。
我也完全理解并赞同你。
我自认读书读成了书呆子。尤其是成年男女关系上,我追求一种纯洁,有没有当别论。一旦参杂了世俗功利、原始情欲,关系就变质了,当然还有一些显得特别装B的尊严在里边。女人不可以成为玩偶,尤其是年轻漂亮那些年。。。男女交往中女人往往可以左右大局,做到不贪名利守住自己是很难。
我理解你蔑视一切、骨子里追求自由的勇气和西方式思维,但我是在一个非常传统的家庭长大,后来的环境都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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