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这个素丽明亮的珠宝店,在钻石柜台前的皮椅上坐下。销售小姐菲菲马上开心地走过来和我打招呼。
“尚!好久不见呀!让我猜猜看,你这是要给妈妈买母亲节礼物?还是?有新女友啦?”
“菲菲,越来越漂亮了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好久没来了。刚从法国回来。是想挑一个项链给一个女孩子。我妈妈的礼物我已经买好了。”
“怎么不在欧洲买呀?” 菲菲的大眼睛落在我脸上就没移开过。
“那不是昨天才认识她的嘛!” 我摸了摸眉毛,低声说。
菲菲吃吃地笑了。她拿出来一个丝绒托着的钻石项链,笑盈盈地说:“我猜,你需要稍微夸张一点的设计,来配那个只需一夜就让你想送钻石的女孩子。”
“你呀,干嘛这么聪明?太完美是个缺点!”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项链来看,随口说:“你给我拿瓶水呗,渴死了。”
菲菲说好,然后步伐轻快地去拿水了。我拿起项链,转身向门口走去,心里充满了紧张、兴奋。我享受着心跳加速,血脉喷张的感觉,大脑里一阵快感袭来。
我听到身后有人大叫,于是快步跑到街上。外面人很多,我开始跑起来,听见菲菲在身后叫:“尚!尚!你疯啦!你疯啦!”
我越跑越快,眼看她要追上来,于是把手里的项链向后抛了出去,接着跑。心里想:还追个啥?我又没偷你的东西!
我这算是偷吗?应该算是抢吧?反正现在我什么也没拿。
“尚!尚!你疯啦!”
我疯了吗?我觉得有一团蚂蜂正嗡嗡地追着我,于是脚下生风,似乎并不用着地都能跑得很快。转眼间,四处无人,我跑在黑暗的街上。街道的尽头是个悬崖,我没刹住脚,跌了下去。我感到脊背一阵酸寒,不停地往下掉。
“尚!尚!” 我听见呼唤,感到有人拍我的面颊。很快,那轻拍就变成了一个有点重的小耳光。我猛然醒来,发现我妈正怒气冲天地瞪着我,叫道:“你多大啦,睡个觉还跌下床?”
我一骨碌爬起来:“妈!我三十一啦!你还是不敲门就闯进我的房间!还有,说过多少次啦,请不要拍我的脸!”
“我没敲门!?是你听不见。戴着耳塞睡觉,有必要吗?你这公寓这么高层,要多安静有多安静!快起来!免得昨天的女生打上门来你还在被窝里!”
她说着扭头走了。看着她写满“失望”的背影,我甩了甩头,渐渐想起来,昨天是刚刚认识了一个女生啊。然后她是今早走的,也许碰上了我妈?她很温柔很懂事的,理解能力一流,完全明白我说以后不要再见面是指以后不要再见面。依我多年的经验,她不会找上门来的。我以前是犯过错误,没有带眼识人,可是我成长起来了,近两年都平安无事。而且这两年交友的频率下降了很多,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家伙。我妈就是太紧张,她觉得所有人都看上了她的宝贝儿子,所有人都惦记我家的财产。唉,也不怪她。谁叫我家财产多,而她的儿子又是一个那么完美的人呢?起码在外人眼里,我是一个完美的人。
我承认我是个幸运儿。妈妈从两任丈夫那里得到的财富,是我打出生起就咬得死死的大银勺。但是我很早就死了爹,然后在单亲家庭长大,也是个缺憾吧?要说完美,我妈是个公认完美的女性。她以前在台湾是个小明星,不过洁身自好,嫁了人以后就专心辅助老公。只可惜那老头子走得急了,妈妈无力一人支撑家族企业,于是选择拿了一笔钱退出,来到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她读了MBA,又嫁了一个体面而有更大身价的老外,生下我这个独子,平稳幸福地生活了几年,直到我爸去世。那年我十二岁。
少年最叛逆的时期失去父亲,是件很悲催的事情。但是大家还是说我很幸运,很完美。之所以这样讲,是基于我们没有变成穷光蛋,我和妈妈都没有一蹶不振。妈妈一手接过来爸爸留下的事业,我则出乎大家意料地跳过了叛逆期,安安份份地考上名校,在大公司工作几年之后又拿了个名校的MBA,稳稳当当地接下了妈妈的担子,让她顺利退休。我不抽烟不酗酒不吸毒不乱性,是大家眼里“完美”二字的化身。
然而,将要开始的这一天,我将不再“完美”,我在生命中的又一个转折点,遇到了真实的自己。或者说,以真实的自己,遇到了原本不敢想的东西。
“要不要我做个简单的早餐给你?” 我看我妈穿着漂亮的衣裙,画着无懈可击的淡妆,觉得她应该就是跟我客气一下。
“不了,我今天起晚了。直接去公司。你是要在我这里住上几天?” 我看到她脚边一个小旅行袋。
“今天听歌剧,明天下午有博物馆慈善酒会。我可以明晚或者后天回去。”
“那明天我做饭给你吃吧。”
“好啊!好久没吃你煮的菜了。这次去法国又学了什么新菜?”
“有几样。真的定下来了?那我明天早点去买菜。” 我一边穿上跑鞋,一边说。
“噢,我也许会约海伦晚餐。她最近不太开心。我明天再告诉你吧?要不然你周末回我那里去煮菜给我吃?”
我听出来我妈其实并不想和我吃晚饭。她从郊外进城,会利用每个吃饭的机会见朋友的。于是我说:“周六我要去参加一个讲座和午餐会。然后去看你。”
我出门,坐电梯,下楼到街上,跑步去公司。
每天的晨跑是很舒适放松的时刻。我不喜欢健身房,也不喜欢自己在家跑步。我喜欢在人群里跑,有一种特别的安全感。看到城市渐渐苏醒,又别有一番生机和希望。
一边跑一边听我的助手贝思的语音留言。她每天一早会发给我今天的行程安排和每个会议有关内容的更新。今天的谈判很棘手,竞争对手十分强劲,昨天我的几个手下应该是彻夜未眠地做出了一些调整。贝思把大致更改过的内容简要地做了汇报。听起来还不错。不过今天应该是一场硬仗。倒不是我非要赢不可,输了也没啥要紧。但是对手输不起。一个输不起的势均力敌的对手就需要自己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了。
想到这儿,我慢下了脚步,变成了快走,狠狠地吸了几口带着一丝汽车尾气的还算清新的空气。
转过街口,我进入一家小杂货店。我也不知道要买什么。从小我就有一个习惯,一有点紧张就喜欢到小杂货店转悠。最喜欢小时候在周日的清晨和爸爸一起去杂货店买Sunday Paper。每次爸爸都会给我买点小吃。其实他完全可以让下面的人买报纸,甚至订阅,而家里也有的是比那些小吃更高级的零食。我想他就是享受拉着我的手,在杂货店的货架中间穿行,看着我挑选糖果的感觉吧。我们后来搬家了。以前常去的那家杂货店也关门了。我很想念老爸,我有时候在橱窗玻璃的反光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好像看到了他。比起他意法混血美男子的雕像一般的轮廓,我妈给我的那部分基因,让我的外表多出来一分细致柔和。大家都说我有一张完美的脸。也许吧。可是我讨厌别人的注意力被我的外表吸引过去,从而做出来既定的判断。
我在一排摆满了五颜六色零食的货架旁驻足,四下一看,没人注意,于是拿起来一个花生焦糖巧克力棒,很快地塞进了运动衣口袋里。心里一阵被熨烫平整的舒适感。我向收银机走去,顺便抓了一个五毛钱的香蕉。柜台后面的大叔接过我递上去的十块钱,准备找零钱给我。我告诉他不必了。
快到公司楼下,我远远看到坐在墙角的老杜克。他也看到了我,裂开满口黑牙的嘴笑了。
“嗯,你穿这件夹克很帅嘛!” 我看到他穿上了昨天我从商店顺出来的一件衣服,样子一点也不像是个资深的无家可归者,反倒有点像是去工作面试的人。
“谢啦!”
“吃糖吗?” 我掏出来那个巧克力棒和香蕉一起递给他。
“老了,牙不行。不过我可以拿着,等下送给我女朋友。” 他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扬了扬眉毛笑了,转身进入公司大楼。
我洗了个澡,换好衣服,正好和贝思做一次对接,然后去会议室。我的团队很给力,当然我也表现很好,鏖战了几个小时,一举拿下难啃的骨头。正好到了午餐时间,他们几个出去庆功了。我自己坐在办公室,心里空荡荡的。我知道这次抢到这个项目,对我们的对手将会是致命的打击。但是商场如战场,不可有妇人之仁。
我肚子有点饿了,拉开抽屉,看到里面我陆陆续续从杂货店“偷”来的零食,不知从哪个下手。
贝思轻轻敲了敲门。
“什么事,贝思?”
她走进门来,手里是一个餐盒。“吃点东西吧,你早饭就没吃。老吃糖不好。”
我看着她镜片后面的眼睛,冷静坦然地直视着我。
“好,谢谢!”
看着她出去带上了门,我开始吃她拿来的午餐。
贝思跟着我干了三年了,是我最满意的助手。她不算特别漂亮,也不是绝顶聪明,但是她很努力,很有分寸感。在我印象中,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坦然直视我的女孩子。那种坦然,带着说不出的力量感和自卫性,是我从来没在别的女人身上看到的气质。但是我没兴趣和她发展办公室以外的关系,我宁可她把目前的角色一直好好地扮演下去。毕竟对我来讲,找个女伴很容易,找个好助手太难了。
吃好午饭。我拿了个纸袋,把抽屉里的零食全都扔了进去,打算拿给老杜克,让他去追女朋友。
贝思的桌子后面没人,估计她也出去吃饭了。我下楼来到大堂,看到输给我们的竞争对手卡尔怒气冲冲地从大门外走过来。
“你小子不要得意!看看你小人得志的样子!” 他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我停下脚步,皱了皱眉,没有出声。他大步走到我的近前。
“你真以为自己是个完美的人呐?心太黑了,脸蛋漂亮又有什么用?”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一拳朝我抡过来。我闪了过去。心想这个老东西也不打听打听,我十五岁就是跆拳道黑带了,以这种方式撒气也太自不量力了。
刚站稳,我就僵住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的鼻尖。四周一阵混乱,警卫也冲了过来大声叫嚷着,但是没人敢靠近。
“你要后悔的,小东西!狗x养的!” 他居然伸出没握枪的左手来拍我的脸!
我最恨别人碰我的脸!也最恨这句骂人的话!一股子血气冲向我的脑顶,我的手握起了拳头,双脚暗自挪动,站好了可以进攻的姿势。
“尚!”我忽然听见贝思惊叫起来,估计她是刚刚冲过来的。
在我大叫“别动”的同时,卡尔把枪一下子指向了贝思。我瞬间感到血气尽失,浑身发冷。
~~~~~~
未完待续
我走进这个素丽明亮的珠宝店,在钻石柜台前的皮椅上坐下。销售小姐菲菲马上开心地走过来和我打招呼。
“尚!好久不见呀!让我猜猜看,你这是要给妈妈买母亲节礼物?还是?有新女友啦?”
“菲菲,越来越漂亮了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好久没来了。刚从法国回来。是想挑一个项链给一个女孩子。我妈妈的礼物我已经买好了。”
“怎么不在欧洲买呀?” 菲菲的大眼睛落在我脸上就没移开过。
“那不是昨天才认识她的嘛!” 我摸了摸眉毛,低声说。
菲菲吃吃地笑了。她拿出来一个丝绒托着的钻石项链,笑盈盈地说:“我猜,你需要稍微夸张一点的设计,来配那个只需一夜就让你想送钻石的女孩子。”
“你呀,干嘛这么聪明?太完美是个缺点!”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项链来看,随口说:“你给我拿瓶水呗,渴死了。”
菲菲说好,然后步伐轻快地去拿水了。我拿起项链,转身向门口走去,心里充满了紧张、兴奋。我享受着心跳加速,血脉喷张的感觉,大脑里一阵快感袭来。
我听到身后有人大叫,于是快步跑到街上。外面人很多,我开始跑起来,听见菲菲在身后叫:“尚!尚!你疯啦!你疯啦!”
我越跑越快,眼看她要追上来,于是把手里的项链向后抛了出去,接着跑。心里想:还追个啥?我又没偷你的东西!
我这算是偷吗?应该算是抢吧?反正现在我什么也没拿。
“尚!尚!你疯啦!”
我疯了吗?我觉得有一团蚂蜂正嗡嗡地追着我,于是脚下生风,似乎并不用着地都能跑得很快。转眼间,四处无人,我跑在黑暗的街上。街道的尽头是个悬崖,我没刹住脚,跌了下去。我感到脊背一阵酸寒,不停地往下掉。
“尚!尚!” 我听见呼唤,感到有人拍我的面颊。很快,那轻拍就变成了一个有点重的小耳光。我猛然醒来,发现我妈正怒气冲天地瞪着我,叫道:“你多大啦,睡个觉还跌下床?”
我一骨碌爬起来:“妈!我三十一啦!你还是不敲门就闯进我的房间!还有,说过多少次啦,请不要拍我的脸!”
“我没敲门!?是你听不见。戴着耳塞睡觉,有必要吗?你这公寓这么高层,要多安静有多安静!快起来!免得昨天的女生打上门来你还在被窝里!”
她说着扭头走了。看着她写满“失望”的背影,我甩了甩头,渐渐想起来,昨天是刚刚认识了一个女生啊。然后她是今早走的,也许碰上了我妈?她很温柔很懂事的,理解能力一流,完全明白我说以后不要再见面是指以后不要再见面。依我多年的经验,她不会找上门来的。我以前是犯过错误,没有带眼识人,可是我成长起来了,近两年都平安无事。而且这两年交友的频率下降了很多,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家伙。我妈就是太紧张,她觉得所有人都看上了她的宝贝儿子,所有人都惦记我家的财产。唉,也不怪她。谁叫我家财产多,而她的儿子又是一个那么完美的人呢?起码在外人眼里,我是一个完美的人。
我承认我是个幸运儿。妈妈从两任丈夫那里得到的财富,是我打出生起就咬得死死的大银勺。但是我很早就死了爹,然后在单亲家庭长大,也是个缺憾吧?要说完美,我妈是个公认完美的女性。她以前在台湾是个小明星,不过洁身自好,嫁了人以后就专心辅助老公。只可惜那老头子走得急了,妈妈无力一人支撑家族企业,于是选择拿了一笔钱退出,来到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她读了MBA,又嫁了一个体面而有更大身价的老外,生下我这个独子,平稳幸福地生活了几年,直到我爸去世。那年我十二岁。
少年最叛逆的时期失去父亲,是件很悲催的事情。但是大家还是说我很幸运,很完美。之所以这样讲,是基于我们没有变成穷光蛋,我和妈妈都没有一蹶不振。妈妈一手接过来爸爸留下的事业,我则出乎大家意料地跳过了叛逆期,安安份份地考上名校,在大公司工作几年之后又拿了个名校的MBA,稳稳当当地接下了妈妈的担子,让她顺利退休。我不抽烟不酗酒不吸毒不乱性,是大家眼里“完美”二字的化身。
然而,将要开始的这一天,我将不再“完美”,我在生命中的又一个转折点,遇到了真实的自己。或者说,以真实的自己,遇到了原本不敢想的东西。
“要不要我做个简单的早餐给你?” 我看我妈穿着漂亮的衣裙,画着无懈可击的淡妆,觉得她应该就是跟我客气一下。
“不了,我今天起晚了。直接去公司。你是要在我这里住上几天?” 我看到她脚边一个小旅行袋。
“今天听歌剧,明天下午有博物馆慈善酒会。我可以明晚或者后天回去。”
“那明天我做饭给你吃吧。”
“好啊!好久没吃你煮的菜了。这次去法国又学了什么新菜?”
“有几样。真的定下来了?那我明天早点去买菜。” 我一边穿上跑鞋,一边说。
“噢,我也许会约海伦晚餐。她最近不太开心。我明天再告诉你吧?要不然你周末回我那里去煮菜给我吃?”
我听出来我妈其实并不想和我吃晚饭。她从郊外进城,会利用每个吃饭的机会见朋友的。于是我说:“周六我要去参加一个讲座和午餐会。然后去看你。”
我出门,坐电梯,下楼到街上,跑步去公司。
每天的晨跑是很舒适放松的时刻。我不喜欢健身房,也不喜欢自己在家跑步。我喜欢在人群里跑,有一种特别的安全感。看到城市渐渐苏醒,又别有一番生机和希望。
一边跑一边听我的助手贝思的语音留言。她每天一早会发给我今天的行程安排和每个会议有关内容的更新。今天的谈判很棘手,竞争对手十分强劲,昨天我的几个手下应该是彻夜未眠地做出了一些调整。贝思把大致更改过的内容简要地做了汇报。听起来还不错。不过今天应该是一场硬仗。倒不是我非要赢不可,输了也没啥要紧。但是对手输不起。一个输不起的势均力敌的对手就需要自己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了。
想到这儿,我慢下了脚步,变成了快走,狠狠地吸了几口带着一丝汽车尾气的还算清新的空气。
转过街口,我进入一家小杂货店。我也不知道要买什么。从小我就有一个习惯,一有点紧张就喜欢到小杂货店转悠。最喜欢小时候在周日的清晨和爸爸一起去杂货店买Sunday Paper。每次爸爸都会给我买点小吃。其实他完全可以让下面的人买报纸,甚至订阅,而家里也有的是比那些小吃更高级的零食。我想他就是享受拉着我的手,在杂货店的货架中间穿行,看着我挑选糖果的感觉吧。我们后来搬家了。以前常去的那家杂货店也关门了。我很想念老爸,我有时候在橱窗玻璃的反光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好像看到了他。比起他意法混血美男子的雕像一般的轮廓,我妈给我的那部分基因,让我的外表多出来一分细致柔和。大家都说我有一张完美的脸。也许吧。可是我讨厌别人的注意力被我的外表吸引过去,从而做出来既定的判断。
我在一排摆满了五颜六色零食的货架旁驻足,四下一看,没人注意,于是拿起来一个花生焦糖巧克力棒,很快地塞进了运动衣口袋里。心里一阵被熨烫平整的舒适感。我向收银机走去,顺便抓了一个五毛钱的香蕉。柜台后面的大叔接过我递上去的十块钱,准备找零钱给我。我告诉他不必了。
快到公司楼下,我远远看到坐在墙角的老杜克。他也看到了我,裂开满口黑牙的嘴笑了。
“嗯,你穿这件夹克很帅嘛!” 我看到他穿上了昨天我从商店顺出来的一件衣服,样子一点也不像是个资深的无家可归者,反倒有点像是去工作面试的人。
“谢啦!”
“吃糖吗?” 我掏出来那个巧克力棒和香蕉一起递给他。
“老了,牙不行。不过我可以拿着,等下送给我女朋友。” 他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扬了扬眉毛笑了,转身进入公司大楼。
我洗了个澡,换好衣服,正好和贝思做一次对接,然后去会议室。我的团队很给力,当然我也表现很好,鏖战了几个小时,一举拿下难啃的骨头。正好到了午餐时间,他们几个出去庆功了。我自己坐在办公室,心里空荡荡的。我知道这次抢到这个项目,对我们的对手将会是致命的打击。但是商场如战场,不可有妇人之仁。
我肚子有点饿了,拉开抽屉,看到里面我陆陆续续从杂货店“偷”来的零食,不知从哪个下手。
贝思轻轻敲了敲门。
“什么事,贝思?”
她走进门来,手里是一个餐盒。“吃点东西吧,你早饭就没吃。老吃糖不好。”
我看着她镜片后面的眼睛,冷静坦然地直视着我。
“好,谢谢!”
看着她出去带上了门,我开始吃她拿来的午餐。
贝思跟着我干了三年了,是我最满意的助手。她不算特别漂亮,也不是绝顶聪明,但是她很努力,很有分寸感。在我印象中,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坦然直视我的女孩子。那种坦然,带着说不出的力量感和自卫性,是我从来没在别的女人身上看到的气质。但是我没兴趣和她发展办公室以外的关系,我宁可她把目前的角色一直好好地扮演下去。毕竟对我来讲,找个女伴很容易,找个好助手太难了。
吃好午饭。我拿了个纸袋,把抽屉里的零食全都扔了进去,打算拿给老杜克,让他去追女朋友。
贝思的桌子后面没人,估计她也出去吃饭了。我下楼来到大堂,看到输给我们的竞争对手卡尔怒气冲冲地从大门外走过来。
“你小子不要得意!看看你小人得志的样子!” 他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我停下脚步,皱了皱眉,没有出声。他大步走到我的近前。
“你真以为自己是个完美的人呐?心太黑了,脸蛋漂亮又有什么用?”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一拳朝我抡过来。我闪了过去。心想这个老东西也不打听打听,我十五岁就是跆拳道黑带了,以这种方式撒气也太自不量力了。
刚站稳,我就僵住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的鼻尖。四周一阵混乱,警卫也冲了过来大声叫嚷着,但是没人敢靠近。
“你要后悔的,小东西!狗x养的!” 他居然伸出没握枪的左手来拍我的脸!
我最恨别人碰我的脸!也最恨这句骂人的话!一股子血气冲向我的脑顶,我的手握起了拳头,双脚暗自挪动,站好了可以进攻的姿势。
“尚!”我忽然听见贝思惊叫起来,估计她是刚刚冲过来的。
在我大叫“别动”的同时,卡尔把枪一下子指向了贝思。我瞬间感到血气尽失,浑身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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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