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跟Mr Chernow的观点一致,所以我很赞同他不为Jefferson写传记。当然也是读华盛顿和Hamilton传记时对Jefferson当年的所作所为很不喜欢,而听了"The Hemmingses of Monticello"之后,对他的感官就更差了。他对一个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的女人很残酷,对自己的mullato孩子很残忍。
In 1801, Jefferson offered Hemings a position at the White House, which Hemings declined, as he felt he could not immediately leave his position in Baltimore. When Jefferson inquired a second time, Hemings responded through an intermediary, Francis Sayes, who had worked with Hemings when they were in New York and in Philadelphia. Sayes reported, "I have spoke to James according to your Desire he has made mention again as he did before that he was willing to serve you before any other man in the Union but sence he understands that he would have to be among strange servants he would be very much obliged to you if you would send him a few lines of engagement and on what conditions and what wages you would please to give him with your own hand wreiting." Jefferson did not write Hemings, reasoning that he did not want to "urge him against inclination."[22] Hemings later returned briefly to Monticello, working for a month and a half in the kitchen and earning thirty dollars before leaving. Later, while employed as a cook in a tavern in Baltimore, he died by suicide, at age 36.
On December 4, 1801, Jefferson wrote to his son-in-law, Thomas Mann Randolph, characterizing Hemings' death as a "tragical end."
我们都还是穷学生的时候,宾夕法尼亚去过两回。一次是去费城参加美国化学会的年会。还有一次是去葛底斯堡参加实验室一位同事的婚礼。一众穷学生,真是心无旁骛,开了几天的会,费城的美国革命圣迹绝对没有涉足;参加婚礼就参加婚礼,好像大家都不知道葛底斯堡是国家名胜,第二天就回学校了。但当地景色的美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新冠瘟疫肆虐,已经一年有半。接种疫苗之后,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由。儿子一说去看费城和葛底斯堡,我就同意了。美国革命的“震惊世界的一枪”虽然是在马萨诸塞打响,它的首都却是在费城。美国后来定都华盛顿,但南北战争中在宾州南部的葛底斯堡,联邦军队击退南方联盟叛军,开始扭转战局,使国家终于免遭分裂,并且一举废除了奴隶制。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演说。
美国立国以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独立宣言》的签署为标志。但是美国政府的形成至少要追溯到一七七四年在费城木匠大厅召开的第一届大陆议会。独立战争的第一枪在一七七五年四月十九日在马萨诸塞州和谐镇打响。今天费城所谓的独立大厅,本是宾州议会。从一七七五年五月十日起,成为第二届大陆议会的会址。一七八一年根据《邦联条例》成立的邦联议会,在一七八三年以前也在此办公。一七八七年,美国立宪会议在此召开。所以费城独立大厅是美国早期最重要两个历史时刻的发生地,《独立宣言》签署和《美国宪法》制定。
一七八三年五月英美签订《巴黎和约》,承认美国的独立主权,美国革命取得胜利。美国的伟大,不仅在于它后来成为一个超级大国,还在于美国革命战胜的对象是大英帝国、当时的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以大无畏的气概,在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上跟英国抗衡,最终取得胜利,算得上是个奇迹。
在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美国宪法》开始生效之前,大陆议会以及后来的邦联议会行使美国政府行政和立法的职能,美国还没有总统,也没有实行三权分立。《邦联条例》为了防范中央集权,将更多的权力赋予地方政府,邦联议会议而难决、决而难行,财源匮乏、没有执行力,在国际上不能维护国家主权,在国内甚至不能维护自身安全。立宪会议将其推倒重来,制定了《美国宪法》,确定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并确定州际和中央地方关系。根据《美国宪法》,形成三权分立的美国政府,华盛顿在一七八九年四月卅日成为首位总统。美国开国时没有总统,华盛顿并不是开国总统。
一七九零年十二月六日,美国国会从纽约搬回费城,在独立大厅旁边的国会大厅办公。
美国虽然是一个民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却不是一个民主国家。民主要求一人一票,美国政府的形成并不完全遵循这个原则。国父们为了防范多数人的暴政,决定采用宪政共和的制度,所以美国是一个宪政共和国,并不自诩为民主国家。且不说美国的制度植根于欧洲的启蒙思想。不知道“美式民主”的说法有何依据?
现在实行成文宪法的宪政国家中,美国成立于一七七六年,现行宪法在一七八九年开始生效、是世界上最早并连续有效、成文的国家宪法。其它几个最早实行成文宪法的宪政国家,挪威现行宪法在一八一四年开始生效,荷兰在一八一五年,都比美国晚。英国实行不成文宪法,没有确定的生效时间。法国虽然是孟德斯鸠的国度,其实现宪政共和的道路比较曲折,现在的法国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一九五八年成立。法国人的政治理想,首先在美国实现,所以要赠送一座自由女神像以示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一九四九年,而且近年来对宪政持批评态度,并不是一个宪政国家。所以美国是当今世界最老的宪政共和国。美国没有历史的说法,不知道从哪里来。
二战之后,美国主导了德国和日本宪法制定,并一度主导其政府运作。但是德日政体,与美国不尽相同。美国并没有趁机将“美式民主”强加于人。批评美国在海外推行“美式民主”需要具体的证据,反对民主也要有个光明磊落的态度。
爱好自由是人类共同的天性。费城的自由钟本是宾州议会的集合钟。一七五二年购自英国伦敦,很快开裂。本地工匠两次回火重铸。到一八三零年代,废奴运动兴起,美国人开始将这口曾经见证《独立宣言》签署和《美国宪法》制定的钟视作自由的象征,寄托神圣的意义。自由钟成为美国废奴运动、女权运动和民权运动的圣物。一八四六年为纪念华盛顿生日,自由钟敲响,导致旧有裂缝扩大。修复失败后,彻底哑掉了。具体自由钟什么时候开裂,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传言一八三五年约翰·马歇尔去世时鸣钟,自由钟开始出现裂缝。马歇尔是美国国父之一,自一八零一年至死担任美国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将最高法院提升为跟总统和国会平起平坐的政府分支,从此美国由三权分立进步为三权鼎立。
今天的美国人享有高度的言论自由,可以公开批评总统、政府和国家、焚烧美国国旗,而不用担心法律后果。一七九一年通过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但当时美国对公民言论表达自由的保护,远远没有今天这么彻底。当时出现了联邦党和共和党的政党之争。华盛顿总统更倚重联邦党人,虽然他对党派政治感到担忧。倾向于共和党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贝奇(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外孙)在费城办了一份叫做《极光》的报纸,连续不断地攻击总统华盛顿。一七九七年三月四日,华盛顿卸职,约翰·亚当斯继任。六日贝奇在《极光》中斥责华盛顿为“我国各种不幸的根源,”去之而后快,大表庆贺。亚当斯是联邦党人,其政府对来自贝奇的攻击感到不胜其烦,在一七九八年六月以煽动性诽谤的罪名将其逮捕,保释后当年秋天死于黄热病。类似的事情不大可能在今天的美国发生。
美国的党争虽然激烈,但是双方都尊重宪法的权威。罗斯福总统是一位伟大的总统,他在大萧条之后实行的一系列新政拯救了美国经济。最高法院起初反对政府干预市场,是罗斯福新政的主要阻力。罗斯福在一九三七年提出要增加大法官人数。他的这项计划对三权鼎立的宪政原则是一种威胁,两党一致反对,很快遭受挫败。在拯救经济和宪政原则之间,美国人选择了在维护宪政原则的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经济,就是像罗斯福这样有威望的总统也不能违反这一点。
费城自由钟的破裂失声,对世人是一个警醒。历史上的共和制度最终都是失败的。民主自由无论如何根深蒂固,终究都还是脆弱的,须要全体社会的精心呵护,才能得以保全。
从费城出发,不过两个小时车程,就到了葛底斯堡,沿途是美丽的乡村风光。美国独立八十五年之后,发生了南北战争,南方武装割据、国家陷入分裂。战争的起因,主要围绕奴隶制的存废。
北美大陆的奴隶贸易,始自一六一九年、美国开国以前。北方在美国独立以前,就有了废奴的思想。在独立战争期间,大家决定搁置关于奴隶制的争议,独立优先。独立战争之后,美国一方面向西部扩张,另一方面内部面临政治分裂,奴隶制是其中议题之一。世纪之交的工业革命,刺激了对南方棉花的需求。南方的种植业严重依赖黑奴,北方的纺织业依赖于南方的原棉。北方反对奴隶制,既有道义的原因,也有日益增强的经济动机。工业生产的社会化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力。而南方支撑种植业的奴隶制,不仅是当地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而且已经成为当地白人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的一部分。
到一八六零年、林肯竞选总统的时候,围绕奴隶制存废的南北政治分裂日益加剧,南北双方完全没有可能做到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当时的争议具体而实际。南方奴隶州的黑奴脱逃到北方自由州,北方有义务归还吗?脱逃黑奴如果留在北方,就自动地获得了自由,所以南方奴隶州感受到了威胁。北方往南方邮寄废奴运动的宣传品和有废奴倾向的文艺作品,自然也是争议的事由。在美国向西部扩张的过程中,在新拓疆土内是否允许奴隶制?如果禁止,南方奴隶主到西部定居就会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南北关于奴隶制的存废之争,不光涉及道义,更关乎双方生存发展。北方废奴,是为了扩大自由、发展经济。南方维护奴隶制,坚持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自由。对于双方,自由都是实实在在的,而不只是一个抽象空洞的概念。
一八六一年林肯就任总统之后表示,他的第一优先是维护国家完整,而不是废除奴隶制。即使在内战爆发之后,他都表示:“如果我不解放任何黑奴就能拯救联邦,我将照办。如果我解放所有黑奴就能拯救联邦,我将照办。如果我解放部分黑奴而不涉及其他就能拯救联邦,我也照办。”但历史证明,南北双方关于奴隶制存废的矛盾不可调和,内战的爆发难以避免。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南方联盟叛军在南卡州查尔斯顿向联邦军队开火,南北战争爆发。
在一八六三年七月初两军在葛底斯堡对垒之前,联邦军队并不占优势,连遭败绩。南方叛军不久前在佛吉尼亚北部战胜联邦军队,企图在北方领地给联邦军队致命一击,进而威胁北方的巴尔的摩、费城甚至华盛顿等要地。联邦军队超过十万人,叛军有七万五千人。七月一日至三日,激战三天,联邦军队占据有利地形,击退了叛军,应该说取得了胜利。两方伤亡接近三分之一。七千余名阵亡将士和数千战马尸横遍野。即便匆忙就地掩埋,尸臭数周内都不得消散。
七月四日,格兰特将军率领的联邦军队在密西西比州维克斯堡取得大捷,叛军残部投降。葛底斯堡和维克斯堡两场战役,决定性地扭转了南北战争的局面。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南方主将投降,战争基本结束。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战争,死亡超过百万,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三,青壮年白人男性死亡率达到百分之八。一八六五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废除奴隶制。
葛底斯堡之战结束四个半月,当年的十一月十九日,葛底斯堡国家公墓举行了揭幕仪式。阵亡将士被陆续从战场迁入公墓正式安葬。按照主办者的安排,作主旨演讲的是马萨诸塞州负有盛名的演说家爱德华·艾瑞特,林肯只作简短发言。艾瑞特讲了两个多小时,林肯只讲了两分多钟。林肯在演讲中预言,“世界不会注意到,也不会长久记得我们曾在此说过什么,”如果这不是自谦,就是一项错误的预言。
对于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当时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其过于简短,是对烈士的不敬。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林肯的演说词凡二百七十余言,言简意赅,字字珠玑,为世之瑰宝。他用精炼的语言,揭示美国的立国之本是自由,宗旨是人人生而平等。指出正在进行的南北战争,决定着美国自由平等的生死存亡;烈士们不惜生命,是为了国家存续。鼓舞人们继续奋斗,捍卫平等自由,以不辜负烈士的牺牲。阐明理想政府的标准,是民有、民治和民享。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借鉴了林肯的民有、民治和民享。江泽民能用英语当众背诵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人类社会如果有普世价值,林肯的这篇演说词当在其中。
葛底斯堡战场后来成为一个军事博物馆,尽量保持当时面貌。将所有临时掩埋的遗体完全发掘移至公墓,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部分阵亡士兵的遗体,永久留在了战场他们倒下的地方,化为泥土,滋养着各种农作物和花草树木。壮阔的葛底斯堡战场遗迹,绿草如茵,麦浪滚滚,异常美丽。世界上没有永久的战争,正如没有永久的和平。惨烈异常的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美国实现了南北和解,仍然是一个完整国家。眼前的和平景象,让人不禁对当年你死我活的激烈搏杀,产生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疑问。如果不是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说明战争的意义,人们难免会产生这样的困惑。
近年来,美国社会严重撕裂,这是事实。有人说是空前撕裂,那就跟事实不符了。怎么可以跟南北战争相提并论呢?应该说美国政治一直就是分裂的,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独立战争时期也有不少效忠英王的殖民者。这没有妨碍美国成为超级大国。不同的观点在社会上流传、碰撞、交锋,相互竞争、促进,优胜劣汰,通过民主机制,转化成合理的政策,这是优势,不是弱点。
自由在美国是一个神圣的字眼。在美国的历史叙事中,独立战争是为了自由,南北战争是为了自由,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是为了自由。
自由可以当饭吃吗?美国人心中的自由,是具体而实在的。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都涉及到人生存发展的权利。独立战争因为英国在美洲殖民地强征茶叶税而引起,“无议席则不缴税”和“不自由、毋宁死”是著名的革命口号。南北战争由关于奴隶制存废的争议而触发,除了道义上的分歧,实际上是南方农业和北方工业生产方式的冲突。追求自由跟发展经济,没有根本冲突,可以做到相互促进。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美国力图找到平衡点和结合点。
为了自由而流血牺牲,值得吗?美国的历史作出了回答。在自由的旗号下,美国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以自由为宗旨,美国成为一个长盛不衰的超级大国。
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言行随心所欲,而不妨害他人。这前后两部分经常有冲突,而成为现实冲突的因由。
硝烟尽处,草色残阳,覆盖着烈士的忠骨。战场遗迹壮美,更美的是自由。自由虽然美丽,但并不总是免费的。有时代价高昂,但总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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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惊觉人间有天才。他们可以突破当时的大环境,从无到有建立了一个让后来很多国家模仿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以及金融体系。尤其是读Hamilton传时被他的才情所折服,他对于国家体系的思考,对于金融体系的思考,他写出的那么多鸿篇巨制,即使在今天都不过时。他提出“尊重私有财产才能保证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想想确实如此。纵观所有共产主义实验的国家,政治独裁不说,经济烂得一塌糊涂。他提出尊重私有财产时,是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很多民众和政党极力推进清算保皇人士财产之时,他为那些支持英国的人士辩护,其勇气可见一斑。
看看现在,真是退步了不知几百倍
Mr Chernow对那个年代做了大量的研究,他都不愿意写Jefferson和Adams。
帮助华盛顿设立了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结构。现代的美国政治让人无语。
“不同的观点在社会上流传、碰撞、交锋,相互竞争、促进,优胜劣汰,通过民主机制,转化成合理的政策,这是优势,不是弱点。”
客观上有相互促进作用;但手段不同,甚至初衷也不同。
读了Mr Ron Chernow原版Alexandria Hamilton之后,也读了与Jefferson有关的一些书籍,这是我的认知和结论。
试想一下,Mr Chernow在写华盛顿和汉密尔顿时对那个年代做了那么多研究,顺手的事,他都拒绝写Jefferson和Adams。
Mr Chernow受出版商邀请写John D Rockefeller传记时说:我要先做研究再决定是否写他,我不想写一个不值得的人。这就是他写作态度,不为钱和名,只看值不值得。
官腔挺重啊,童鞋~~~
我不太在意人的弱点,只要是mortal human都有弱点。我很怕很完美的人,很难和太完美的人做朋友,那样的人让我感觉深不见底,不知道他/她的底线在哪儿。给我找不到北的感觉。
“但他们的缺点错误也是严重的。”
跟我们小时候的老师写的评语相同,另外跟人民日报社论的语气相似。
希望你不介意,不知道我们是否熟悉到可以开诚布公的程度,如果我造次了,请你原谅。
的总统。
比目前差百倍还多。
同意你的观点,自他们建立美国之后,美国的政治和经济比当时强很多。
只是最近20来年,美国政坛乏善可陈,都是一些混世魔王当道。
美联储的主席也在covid期间趁乱发财。。。简直了。平时都义正辞严仪表堂堂,见到钱之后则显出贪婪。
跟别说Pelosi先生是股神了。
体现出那种“气势”……城里很多那样的,包括前版主平等……很多啦。
不介意啊,不是贬义,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感受,我也只敢跟着酒酒后面诈唬一下
我最想说的就是:我太年轻了
认识到大陆文风是跟她舅舅的谈话,以及读她舅舅的文章,才体会到大陆文风的与众不同。
我也一直努力克服那文风,修正自己的文字习惯,尽量做到平直公正客观描述,不煽情,不矫情,不色厉内荏。
在国内机场翻阅那些翻译的外国名人传记,简直是辣眼睛~~~
问题。
那么,人类(或个人,一个一个的个人)面对的,必须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哪些需要个人解决,哪些需要组织解决,哪些必须不被干涉?必须列清楚,然后就能看见某个组织形式(或者说社会制度、体制)是帮助我们解决,还是妨碍我们解决这些问题了。
人类的问题简单分类其实就两个:
1. 生活问题
2. 生死问题。
也就是生老病死。生老病,就是社会可以互助解决的。死亡问题必须、而且只能独自面对。
1.1 生,可以是出生,也可以是日常生活,需要医院和各种社会分工.
1.2 老,也还是如何生活,也是社会各种协调
1.3 病,还是社会问题
2. 死的问题,就不仅仅是临终关怀,准备棺材本的问题了。还涉及到信仰、宗教。
2.1 相信死后乌有,一切唯物。那么最好的生活型态就是乌托邦《美丽的新世界》,是共产主义、集权社会组织形式。一切都科学管理,从胚胎开始培育,6西格玛高标准管控。在这些人看,宗教就是多余的东西。社会不需要宗教。那个社会形态的根本特征,其实是用生活问题取消生死问题。就要取消个人的信仰空间。
2.2 相信死后生命不结束,相信这个眼睛看得见的物质世界不是唯一的世界。而且相信上帝、佛等等所达到的认识程度是人可以达到的。那就要求这个世界有更大的宽容度,能接受明师的存在,并且可以跟着学习。必须有宗教自由。在这些人看来,没有宗教自由的世界,就是邪恶的。就是有魔鬼在试图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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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一下:
如果说南北战争的冲突是奴隶制、以及所带来的经济生活的冲突。
那么现代美国的冲突,可否说是信仰的冲突,是唯物主义、集权主义vs 信仰自由的国家组织形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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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赫胥黎在《美丽的新世界》的序言里所提出的担忧,乌托邦不是不可能的,它是可能实现的,也是危险的。社会的大屋顶一旦合缝,人们就会被禁锢在一个封闭的大屋顶里,永远醉生梦死,不见天日,还觉得自己很幸福,领袖很伟大。
(索罗斯代表的,就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而另一边,是崇尚信仰自由,相信人生有更多意义的世界观、人生观)
不是说历史上各位领导人,论私德的话,希特勒能排第一名么。
关键是开国时代,每一个国父能以个人的角度,而不是以派系(那时候以党派为耻)的角度,对每一个理念进行(相对)抛开自己的深度思考。只有这样的思考,才能不被党派利益和个人利益所绑架,才能有持久的深度。
索罗斯来自东欧,博士导师是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作者,不遗余力反共。在欧美政治谱系中属自由派,才被保守派妖魔化。在西方哲学中,唯物唯心不是一个特别有价值的问题,没见波普尔和索罗斯谈过。制度好不好,冷战跟苏联辩过一次,美国赢了,不是靠言辞,而是结果。现在是第二轮。辩论无益,不会有结果的。只有战争、至少是冷战,才能给出答案。
他们的世界观,在我看来,都很浅的一面,这说起来就复杂了。
简单说,在我看,波普对于认识世界没什么贡献,如果把科学界当成一个工厂的话,波普尔仅仅是扮演了库房QC大妈(质检)的角色(他那个质检方案也不是什么独立发明,而是因为人家牛顿等已经那么做了,他顺理成章,只能那么质检)。
跟牛顿那些试图理解世界的人不一样。只有那些一线的科学家(如牛顿),才理解他们开拓时,有些问题还不明白,如第一推动等。
费曼对科学哲学就这态度。
和他的学生也就是封闭了。
从钱多少而说。而是慢慢看见,他的世界观和方法是一致的。
呵呵
再扯远一点。
任意数,在英文叫random number。
在中文“任意”,本来是“任-意”(任凭思维意识胡乱转一下,给个数据)。就是拍脑袋了。
“任意”很像“自由”,但其实不是真正的自由。
(这正是唯物主义左派的问题,毛泽东就常常把任意当自由,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拍脑袋给个任意数,5%是不好的!当然,右派里很多人大概也不能真正看清楚这个心理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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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人们经历过的,解放军来了,该“解放”了吧。怎么我们反而感到动弹不得了呢?
问题,需要时间。
为他拍电影的导演和演员也不少。
他的墓碑很有意思,不写他在政治上的政绩,写的是他认为最重要的3件事情,比如独立宣言的作者,比如信仰自由法案作者,比如U Virginia 创始人。
前不久正好去听一个讲座,才知道美国专利局也是他创建的. 还有诸多这样的小事,对了,比如library of congress, 也有他的功劳。怎么说呢?我的感觉是,除了政治上,他也是个artistic intellect, 他的artistic sense, 是其他国父们没有的(这是我个人的解读)
几个月前正好听完了the Hemmingses of Monticello, 作者是个黑女教授,她对Jefferson的态度是复杂的,倒远远不是不屑,有骨子里的尊敬,也有对他的一些不满。
在我眼里,他是曾有的时空里最复杂最璀璨的巨人。
论坛上正好碰到谈得来的话题就多聊几句,插不上嘴的话题就不说话,碰到爱骂人的就绕道
很失望。作者做了大量研究但她可以找到的信息有限,因此这本书里有很多“也许”“据这份文件,可以推测”之类的语句。听书的时候可以感受到作者的melancholy,读书的那位声音也很忧伤。这本书里讲述当年奴隶生活的历史让我感觉很悲伤,人类对人类很残忍。
正好我跟Mr Chernow的观点一致,所以我很赞同他不为Jefferson写传记。当然也是读华盛顿和Hamilton传记时对Jefferson当年的所作所为很不喜欢,而听了"The Hemmingses of Monticello"之后,对他的感官就更差了。他对一个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的女人很残酷,对自己的mullato孩子很残忍。
都很难让我尊重,因为他对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很残忍。所以我不会读他的传记。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我觉得他对他的女人遵守了他的誓言--孩子们成年后放他们自由。他可以不遵守誓言。
对他的女人--也就是Sally(其他Hemings家的女人们也跟着沾光),他去白宫的时候,这些女人们就赋闲,没有啥事情要做,她们不用去农地,家里在男主人不在的时候也没啥事可做。男主人在家的时候,这些女人们的活也很轻松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细节,接着写
至于是否是真的,作者也模棱两可,不太确定。最后的结论就是那个小女儿逃走了,然后以白人自由人身份生活在城市里。
值得玩味的细节是:Sally Hemings 那个在法国学过厨艺的哥哥James Hemings, 在早早自由后,却自杀了。为什么呢?我觉得好些原因,比如他无法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就跟今天的一些摩门教邪教分支的孩子们,或者Armish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们逃离自己那个窒息的环境,去文明社会却无法生存,有时候他们就或者回到自己当初逃离的环境,或者自杀。
否则他们无法逃走,逃走后也很容易被追回来
想起来自己刚到这边留学,一切都要自己做主,有了充分的自由之后却让我六神无主。那时像一个从笼子里放到自然环境里生存的野兽,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寻找自己的生存之路。内心惶恐也喜悦。
以我现在的年纪,深感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ames_Hemings
In 1801, Jefferson offered Hemings a position at the White House, which Hemings declined, as he felt he could not immediately leave his position in Baltimore. When Jefferson inquired a second time, Hemings responded through an intermediary, Francis Sayes, who had worked with Hemings when they were in New York and in Philadelphia. Sayes reported, "I have spoke to James according to your Desire he has made mention again as he did before that he was willing to serve you before any other man in the Union but sence he understands that he would have to be among strange servants he would be very much obliged to you if you would send him a few lines of engagement and on what conditions and what wages you would please to give him with your own hand wreiting." Jefferson did not write Hemings, reasoning that he did not want to "urge him against inclination."[22] Hemings later returned briefly to Monticello, working for a month and a half in the kitchen and earning thirty dollars before leaving. Later, while employed as a cook in a tavern in Baltimore, he died by suicide, at age 36.
On December 4, 1801, Jefferson wrote to his son-in-law, Thomas Mann Randolph, characterizing Hemings' death as a "tragical end."
Jefferson本来请他来白宫当大厨,但他拒绝了,这点真让人为他可惜,他的自尊心让他拒绝这么好的机会。Jefferson给雇员付工资的时候非常慷慨,再说在白宫这样的工作机会...请了他两次,都没来...再然后他就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