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算抛弃吗?应该怎样做更好一些?

y
yddad
楼主 (文学峸)

成功的兔
各人想法不同…我觉得不算
加州阳光123
楼下回你了,

同意你的说法,不算抛弃,改了帖 :)

不过我觉得夫妻离婚不应该阻止孩子和另一方见面,夫或妻都没有这个权利为孩子做主,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加州阳光123
楼下回你了,

怎么融洽同子女的关系?

·不要监控孩子的电话,尊重其隐私权。

·对孩子的朋友要和蔼可亲,但不要同他们过于亲近。不要侵入他(她)的天地。

·不要在他人面前夸奖孩子,这样会使其尴尬。

·不要在他人面前批评或斥责孩子。如果必须要这样做的话,应该在无人的时候。

·母亲在他人面前要注意服饰。母亲的形象不整洁,孩子会感到羞耻。

·如果你的孩子参加学校的演出,他(她)在舞台上时你不要打手势,这样会令他(她)紧张,甚至出错。

·孩子和你一起坐自己家的车出门时,不要把汽车收音机调到你所喜爱的频道。让孩子挑选电台,但可要求他调低音量。

·在子女需要帮助时要给予帮助,但要注意方法。

·子女在一定的阶段就像需要食品一样需要爱抚,但是爱抚要适可而止,不要在公开场合这样做,更不要在朋友面前这样做。

·不要让你的孩子在外人面前表现他的“本事”,如朗诵、唱歌、跳舞或弹钢琴。如果你为他的本领自豪并希望让人家看到,那就对他提出请求。如果父母坚持让他们在外人面前表现本领,有的孩子会感觉自己像马戏团的猴子。

·不要向他的朋友和亲属讲他的怪癖,尤其不要当他的面前。任何孩子都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隐私。

·不要让他失去对你的信赖。他向你透露的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你一定要完全尊重他的意愿。

·在他面前不要说谎。他看到自己的父母说谎或弄虚作假,就会感觉不好。例如,父母在某人背后说坏话,而当面又装出热情的样子,孩子就会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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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yddad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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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监护权还不算?那要怎么样才算啊:)
加州阳光123
他的意思是生父情非得已,不是自己不要孩子,是生母让他斩断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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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你们不知道放弃监护权是什么意思吧。就是他爸不用养这个孩子了,不用出赡养费。

不然这孩子离婚也是他的,他得出钱养的。

他选择不出钱放弃监护权,不是抛弃是什么?:)

成功的兔
如果真是她妈妈要求的,我觉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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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非得已啊,他爸不出钱养孩子,也不出力,还想白得一孩子?天底下没这个道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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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都那么糊涂啊,这老爸选择不出力不出钱,连孩子死活都不知道。还不算抛弃?
v
violinpiano
抛棄是說一開始就找不到人了 而不是被要求放棄權利之後才慢慢失聯的吧

而且好像是生母要求不再聯絡了啊

加州阳光123
不太清楚老贝的事,但我认识

一老美同事,据他说他和前妻离婚,一开始50/50 的监护权,但后来发现三个孩子一半时间在他那里,一半时间在前妻家或前妻后来的男朋友家里,对孩子精力是很大的支出,为了孩子他主动提出放弃监护权,但每月还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直到今年第三个孩子上大学。

加州阳光123
不是父亲选择的,是母亲让他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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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爸爸自己先放弃了,怎么不是抛弃啊。放弃这个孩子就是说法律上这孩子跟他没关系,他也不用负责(包括出钱出力)

自愿(没人逼他,前妻不过提这个建议,他可以硬汉一点打3份工付赡养费留住自己的孩子,但他没有)100%从法律上放弃自己还,还不是抛弃?

 

加州阳光123
是生母让他放弃监护权的,其实我觉得有探视权也未尝不可,夫妻之间的恩怨不要带到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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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问问他为啥那么听话,LOL,他不同意,谁能逼他?他就是不相付赡养费所以立马答应了。没好处那么容易答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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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钱有啥探视权啊,你也搞笑:)
M
Mich_Agent
不算抛弃,是妈妈自私,为了自己与后爸的生活不被影响,要求斩断孩子与亲爹的关系

她让(亲爹)Jorgensen同意让Miguel(后爹)收养贝索斯,以后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亲爹)Jorgensen都同意了。他放弃了贝索斯的抚养权,再也没有进入过他的人生。

y
yddad
好吧,按你定义的“抛弃”算。

中文比较模糊。在中文里“抛弃”子女或妻是比较负面的词。

如果法律上是个中性词,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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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项义务和权利同步的,出钱的老爸可以探视,不出钱,凭什么啊。

又不出力又不出钱都还可以探视,那男的都不用出钱了。(很多男的肯付赡养费就是因为可以探视)

加州阳光123
不知道他不需要付抚养费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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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哪里自私啊,亲爸不想出赡养费好不好啊。女的就该又出力又出钱白给人养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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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了法律上就不是他孩子了,当然就不用他负责了。所以叫抛弃啊:)
v
violinpiano
不過這生母再婚之後搬到了別的地方 應該法院不會允許的吧?

這樣對有探視權的另外一方不公平了

数与形
付不起抚养费的穷光蛋都没权利探视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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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继父领养了他,就是他法律上的父亲,要为他负责。所以,他连姓都改了。
M
Mich_Agent
你没看我加粗的文字吗?我们都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你怎么判断亲爸不想出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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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生父早就不给钱了,LOL

如果生父好好的付赡养费,生母估计也不会要他放弃。或者生父自己也不愿意放弃。

加州阳光123
应该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法律上有拐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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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生父放弃就不用付钱了,不然他干嘛放弃啊。
数与形
看情况他当时穷得叮当响,没钱付。
v
violinpiano
往壞的方向想 也可以說這生母再婚了 經濟上有底氣了

自然就想切斷和生父的關係了啊, 不然沒再婚之前 怎麽都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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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母亲要求的话。母亲又出钱有出力养孩子,对方一个什么都不出的人来捣什么乱

说不定每次来还顺点东西走呢

换了你,你会欢迎吗?

如果仅仅穷,但很努力挣钱,有点钱也先拿来给孩子用。那估计母亲才会愿意接受。

不然,不就是添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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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数与形
主要怕他打扰新家的生活。前妻前夫来来往往肯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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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谁叫前夫不争气:)

另外,生父也是自己答应的。答应以后也没后悔,自己过自己日子,都没去关注过儿子。所以对生父而言,这个deal也不算差。

数与形
法律上怎么说?要是穷光蛋爹不愿放弃探视权。
加州阳光123
好奇,如果

换成一个普通人,老贝临死之前还会想见见儿子吗?

M
Midwestrural
不应该算抛弃, 是生父自动放弃,但是生母也有问题,不应该阻止孩子去看父亲,如果孩子有要求的话.

我感觉生母可能再婚后没少再孩子面前说他生父的坏话...

否则孩子是会有想看亲爹的时候的...

M
Mich_Agent
再贴一次,这就是我们大家所知道的信息

她让(亲爹)Jorgensen同意让Miguel(后爹)收养贝索斯,以后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亲爹)Jorgensen都同意了。他放弃了贝索斯的抚养权,再也没有进入过他的人生。

M
Midwestrural
穷光蛋爹也有看孩子的权力,除非爹选择放弃...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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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事放弃的应该只是物理监护权,就是不跟孩子一块儿。不是所有的监护权。

老贝是被继父正式收养的。一个人只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那么就是说他生父是完全放弃父亲权了,法律上不再是父子关系了。

M
Midwestrural
爹都想看看孩子的, 无论孩子是有钱还是没钱, 是英雄还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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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啊,不出钱法律不管你是不是穷光蛋,都不会占男方这边。(也不怕女权啊)
加州阳光123
人生有很多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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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一点没关系,赡养费也会少要一点的。但规定的赡养费不出够,法律不会占爸爸这边的。
M
Midwestrural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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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该尽的义务没尽到,谈什么权利啊。先把义务给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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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是不严格一点,人人拖欠赡养费了,LOL。
北美翠花
亲妈做的也不过分,亲爸自己都说自己不是好父亲好丈夫,孩子也得不到太多的positive influ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