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的说法,不算抛弃,改了帖 :)
不过我觉得夫妻离婚不应该阻止孩子和另一方见面,夫或妻都没有这个权利为孩子做主,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不然这孩子离婚也是他的,他得出钱养的。
他选择不出钱放弃监护权,不是抛弃是什么?:)
而且好像是生母要求不再聯絡了啊
一老美同事,据他说他和前妻离婚,一开始50/50 的监护权,但后来发现三个孩子一半时间在他那里,一半时间在前妻家或前妻后来的男朋友家里,对孩子精力是很大的支出,为了孩子他主动提出放弃监护权,但每月还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直到今年第三个孩子上大学。
自愿(没人逼他,前妻不过提这个建议,他可以硬汉一点打3份工付赡养费留住自己的孩子,但他没有)100%从法律上放弃自己还,还不是抛弃?
她让(亲爹)Jorgensen同意让Miguel(后爹)收养贝索斯,以后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亲爹)Jorgensen都同意了。他放弃了贝索斯的抚养权,再也没有进入过他的人生。
中文比较模糊。在中文里“抛弃”子女或妻是比较负面的词。
如果法律上是个中性词,也可以用:)
又不出力又不出钱都还可以探视,那男的都不用出钱了。(很多男的肯付赡养费就是因为可以探视)
這樣對有探視權的另外一方不公平了
如果生父好好的付赡养费,生母估计也不会要他放弃。或者生父自己也不愿意放弃。
自然就想切斷和生父的關係了啊, 不然沒再婚之前 怎麽都沒要求
说不定每次来还顺点东西走呢
换了你,你会欢迎吗?
如果仅仅穷,但很努力挣钱,有点钱也先拿来给孩子用。那估计母亲才会愿意接受。
不然,不就是添乱么?
另外,生父也是自己答应的。答应以后也没后悔,自己过自己日子,都没去关注过儿子。所以对生父而言,这个deal也不算差。
换成一个普通人,老贝临死之前还会想见见儿子吗?
我感觉生母可能再婚后没少再孩子面前说他生父的坏话...
否则孩子是会有想看亲爹的时候的...
老贝是被继父正式收养的。一个人只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那么就是说他生父是完全放弃父亲权了,法律上不再是父子关系了。
同意你的说法,不算抛弃,改了帖 :)
不过我觉得夫妻离婚不应该阻止孩子和另一方见面,夫或妻都没有这个权利为孩子做主,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怎么融洽同子女的关系?
·不要监控孩子的电话,尊重其隐私权。
·对孩子的朋友要和蔼可亲,但不要同他们过于亲近。不要侵入他(她)的天地。
·不要在他人面前夸奖孩子,这样会使其尴尬。
·不要在他人面前批评或斥责孩子。如果必须要这样做的话,应该在无人的时候。
·母亲在他人面前要注意服饰。母亲的形象不整洁,孩子会感到羞耻。
·如果你的孩子参加学校的演出,他(她)在舞台上时你不要打手势,这样会令他(她)紧张,甚至出错。
·孩子和你一起坐自己家的车出门时,不要把汽车收音机调到你所喜爱的频道。让孩子挑选电台,但可要求他调低音量。
·在子女需要帮助时要给予帮助,但要注意方法。
·子女在一定的阶段就像需要食品一样需要爱抚,但是爱抚要适可而止,不要在公开场合这样做,更不要在朋友面前这样做。
·不要让你的孩子在外人面前表现他的“本事”,如朗诵、唱歌、跳舞或弹钢琴。如果你为他的本领自豪并希望让人家看到,那就对他提出请求。如果父母坚持让他们在外人面前表现本领,有的孩子会感觉自己像马戏团的猴子。
·不要向他的朋友和亲属讲他的怪癖,尤其不要当他的面前。任何孩子都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隐私。
·不要让他失去对你的信赖。他向你透露的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你一定要完全尊重他的意愿。
·在他面前不要说谎。他看到自己的父母说谎或弄虚作假,就会感觉不好。例如,父母在某人背后说坏话,而当面又装出热情的样子,孩子就会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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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这孩子离婚也是他的,他得出钱养的。
他选择不出钱放弃监护权,不是抛弃是什么?:)
而且好像是生母要求不再聯絡了啊
一老美同事,据他说他和前妻离婚,一开始50/50 的监护权,但后来发现三个孩子一半时间在他那里,一半时间在前妻家或前妻后来的男朋友家里,对孩子精力是很大的支出,为了孩子他主动提出放弃监护权,但每月还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直到今年第三个孩子上大学。
自愿(没人逼他,前妻不过提这个建议,他可以硬汉一点打3份工付赡养费留住自己的孩子,但他没有)100%从法律上放弃自己还,还不是抛弃?
她让(亲爹)Jorgensen同意让Miguel(后爹)收养贝索斯,以后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亲爹)Jorgensen都同意了。他放弃了贝索斯的抚养权,再也没有进入过他的人生。
中文比较模糊。在中文里“抛弃”子女或妻是比较负面的词。
如果法律上是个中性词,也可以用:)
又不出力又不出钱都还可以探视,那男的都不用出钱了。(很多男的肯付赡养费就是因为可以探视)
這樣對有探視權的另外一方不公平了
如果生父好好的付赡养费,生母估计也不会要他放弃。或者生父自己也不愿意放弃。
自然就想切斷和生父的關係了啊, 不然沒再婚之前 怎麽都沒要求
说不定每次来还顺点东西走呢
换了你,你会欢迎吗?
如果仅仅穷,但很努力挣钱,有点钱也先拿来给孩子用。那估计母亲才会愿意接受。
不然,不就是添乱么?
另外,生父也是自己答应的。答应以后也没后悔,自己过自己日子,都没去关注过儿子。所以对生父而言,这个deal也不算差。
换成一个普通人,老贝临死之前还会想见见儿子吗?
我感觉生母可能再婚后没少再孩子面前说他生父的坏话...
否则孩子是会有想看亲爹的时候的...
她让(亲爹)Jorgensen同意让Miguel(后爹)收养贝索斯,以后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亲爹)Jorgensen都同意了。他放弃了贝索斯的抚养权,再也没有进入过他的人生。
老贝是被继父正式收养的。一个人只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那么就是说他生父是完全放弃父亲权了,法律上不再是父子关系了。